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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Ma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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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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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股票代码:002728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许丹青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贤里**号
二、许松青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号房
三、许为高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号房
四、许丽芳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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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 年 3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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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附表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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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点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许恒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许丹青、许松青、许为高、许丽芳 |
| 公司、上市公司、特一药业 | 指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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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许恒青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71973**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通讯方式:13929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许丹青
姓名:许丹青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52811969**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贤里**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贤里号 通讯方式:13828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许松青
姓名:许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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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71970*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号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号房 通讯方式:138223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许为高
姓名:许为高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71936*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号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号房 通讯方式:13828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许丽芳
姓名:许丽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71944*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通讯方式:13828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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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许恒青与许丹青、许松青、许为高、许丽芳为同一家族成员,其中:许为高先 生与许丽芳女士为夫妻关系,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和许恒青先生均为许为高先 生与许丽芳女士的儿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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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家族资金安排需求。
二、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特一药业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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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先生于2018 年3 月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另外,由 于许恒青先生于2018 年2 月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累计减持4,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权益变动后,许恒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0%。本次权益变动导致许恒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0%,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要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2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1%。许恒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丹青、许松青、许为高、许 丽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1%。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先生于2018 年3 月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减持 后,许恒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9,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其一致行动 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及比例不变,许恒青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占许恒青及其一致行动 人本年初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0.607%。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90%。许恒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丹青、许松青、许为高、许丽 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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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恒青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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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许恒青先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日期 | 买入 | 买入 | 卖出 | 卖出 |
|---|---|---|---|---|
| 股票数量(股) | 价格 |
股票数量(股) | 价格 |
|
| 2018 年2 月13 日 | - | - | 3,180,000 | 16.8 |
| 2018 年3 月26 日 | - | - | 820,000 | 17.15 |
| 合计 | - | - | 4,000,000 | - |
此外,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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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许恒青和许丽芳承诺: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承诺: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许恒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一致。
许恒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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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特一药业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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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许恒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许丹青 许松青 许为高 许丽芳
签署日期:2018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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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特一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72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恒青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 号房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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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1,820,000 股(其中许恒青10,620,000 股) 持股比例:65.91%(其中许恒青5.3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1,000,000(其中许恒青9,800,000 股) 持股比例:65.50%(其中许恒青4.90%) 变动数量:减持820,000 股 变动比例:-0.4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
是□ 否□ 不排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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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许恒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许丹青 许松青 许为高 许丽芳
签署日期:2018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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