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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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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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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238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0,000 股新股。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会后事项经中 国证监会审批通过,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40,000,000 股新股。公司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8,040,287 股,发行价格为 10.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96,999,934.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2,094,484.89 元,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84,905,449.1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 11 月 18 日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5-10008 号)。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需要利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先 期投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 计人民币 115,225,612.8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大信专审 字[2021]第 5-1007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确定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和置换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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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承诺投资金 截止2021113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508,650,000.00 455,740,000.00 184,905,449.15 115,225,612.80 49,627,037.85

备注: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15,225,612.80 元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 114,989,763.74 元(其中 2018.6.22-2020.4.7 投入 65,598,574.95 元、2020.4.8-2021.11.30 投入 49,391,188.79 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35,849.06 元(不含增值 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2020.4.8-2021.11.30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49,391,188.79 元 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35,849.06 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9,627,037.85 元(不含增 值税)。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公司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 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中预 先已投入 115,225,612.80 元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对 “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中预先已投入的 49,627,037.85 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相关内容。

三、项目投资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4,905,449.15 元,全部用于“现代中药产 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均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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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中药产品 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中预先已投入的 49,627,037.85 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 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已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置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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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