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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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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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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特一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635.74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 号 验证报告。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7,870.59 17,106.33
2 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 18,900.00 17,529.41
合计 36,770.59 34,635.7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和原因

本次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项目为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特一海力药业,投资金额 17,870.59 万元,其中仓储物流建设投资 13,036.16 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投资 4,834.43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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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设项目原拟定的实施地点为“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 11 号(现地点 名称为:台城长兴路 11 号)”,即公司目前药品生产的厂区内。为了促进集团间 各业务板块运营管理明晰,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 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长兴路 11 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 21 号”。该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 点所属地块,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与台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目前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办理受让土地使用权后的相关证照等事 宜。通过实施地点的变更,保证当前的地点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变更后的 地点主要作为公司的物流及信息服务基地。

三、履行的程序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 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管理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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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郭文俊 何雨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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