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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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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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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确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人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许丹 青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许松青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 长提名,聘任许丹青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许松青先生、 刘广涛先生、黄燕玲女士、张用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习良先生为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上述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日止。
经审核,以上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相关决策、监 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其任 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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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和“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其尚 未投入的部分募投资金6422.78 万元用于“台城制药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该项目拟总投资9,800.00 万元,剩余不足部分使用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四、关于收购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拟收购企业质地优良、管理规范、产品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并购后有利于公司 充分发挥整体的管理优势、营销优势和品牌优势,能对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经营利 润等的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此外,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 果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台山新宁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杨小龙 尹荔松 卢北京
2015 年1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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