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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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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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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特一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了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及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6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35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000,000.00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12,776.67元后,金额为 348,012,776.6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上 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 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1,655,400.00元后,公司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

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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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 排,预计公司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四、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 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 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占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49.08%),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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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其 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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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文俊 郑 琨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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