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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ug 25, 2020
54743_rns_2020-08-25_34965072-c70d-41af-be4b-419b53b0949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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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 月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2020 年半年度,其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融资的担保外,公司累计和 当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担保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 和逾期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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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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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北京 曹艳铭 李桂生
2020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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