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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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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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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在 2019 年度报告的审计服务中,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 尽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 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 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慎重评估和考察,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 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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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简介: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 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 人, 其中合伙人112 人,注册会计师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13.01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 亿元。上市公司2018 年报审计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平均资产额99.44 亿元。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 次,行政监管措施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 律处分。

2 、项目组成员信息

( 1 )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 关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 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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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 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往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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