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Dec 28, 2018

54743_rns_2018-12-28_4d51bdcc-c2fe-4afc-a0e2-72a595ac0ce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及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6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35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000,000.00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12,776.67元后,金额为 348,012,776.6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上 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 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1,655,400.00元后,公司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

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四、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 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7.53%),从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 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 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其 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阳志华 何雨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