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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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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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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07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6 日以电话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8 月 25 日起以 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黄 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决议如下: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文件,经公司自查,认为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0 年发行的5 年期公司债将于2015 年9 月28 日兑付,为进一 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具 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 亿元)。最终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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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 务结构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 式发行。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7、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 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 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上述公司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能够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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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 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 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 3、批准或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 4、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 5、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转让相关事宜;

6、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 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 作;

  • 7、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 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励;

  •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贵州大学明

德学院配网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总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签订《配网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总包合同》,

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拟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签订〈配网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总包 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5)。

  • 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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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吸引及稳定公司优秀人才,解决人才的租房困难,公司于 2013 年 7 月成 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公寓公 司”)承建面向优秀人才的公租房项目,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向紫 荆公寓公司提供 1.7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用途为用于公租房项目建设,贷 款期限为 5 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6%,较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20%。

六、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5-076)。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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