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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Apr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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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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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0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14 年4 月14 日上午10:00 在公司泰豪军工大厦一楼聚客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从4 月4 日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 事七人。公司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3 年度以2013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500,325,712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 派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共计分配10,006,514.24 元,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五、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摘要);

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七、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 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将为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度银行授信额 度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银行授信情况,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 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相关事宜,预计公司及其子 公司201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43.8 亿元,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九、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以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 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

十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江西证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 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发【2014】32 号)文件精神,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担保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1 亿元人

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 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 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担保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在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铁路支行6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为江 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3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 责任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第二至五、七至十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