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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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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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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8 月20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8 月20 日
至2015 年8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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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2 | 关于增加公司201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 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5 |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7.00 | 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 7.01 | 黄代放 | √ |
| 7.02 | 毛勇 | √ |
| 7.03 | 陆致成 | √ |
| 7.04 | 杨 剑 | √ |
| 8.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8.01 | 夏朝阳 | √ |
| 8.02 | 夏 清 | √ |
| 8.03 | 储一昀 | √ |
| 9.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9.01 | 李自强 | √ |
| 9.02 | 刘卫东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5、6、7、8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 经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5 年7 月15 日、2015 年7 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泰 豪科技关于2015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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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2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7、8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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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590 | 泰豪科技 | 2015/8/13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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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 年8 月17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吕玢邠
电话:(0791)88110590 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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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8 月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2015 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2 | 关于增加公司201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 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 |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7 | 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7.01 | 黄代放 | |
| 7.02 | 毛 勇 | |
| 7.03 | 陆致成 | |
| 7.04 | 杨 剑 | |
| 8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8.01 | 夏朝阳 | |
| 8.02 | 夏 清 | |
| 8.03 | 储一昀 | |
| 9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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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李自强 9.02 刘卫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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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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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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