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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4
Apr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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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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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江西证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发【2014】32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在有条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在具备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要同时满足下列 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条件: 行中期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要同时满足下列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条件: 正值;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正值;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大投资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款所称重大投资是指:公司当年对外投资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大投资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0%。 本款所称重大投资是指:公司当年对外投资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 大投资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本款所称重大投资是指:公司当年对外投资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规划每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规划每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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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将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时,并且董事会认为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将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时,并且董事会认为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首先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 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 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 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需要对分红方案发 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 表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对利润分配 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 红建议和预案。其次,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发事项;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二)公司监事会必须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 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事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也可以征集中小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公司需要主动与独立董事及通过多种渠道 事会审议。最后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对利润分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股 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的派发事项;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方案 (二)公司监事会必须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1 / 2 以上通过;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四)对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需要主动与独立董事及通过多种渠道 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必须在定期报告中 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方案 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 所持表决权的1 / 2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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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 立意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 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对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 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必须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 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 立意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 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章
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 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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