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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Feb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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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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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已于2008 年2 月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与披露程序,明确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 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 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公 司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