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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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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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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 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3.00 亿元(含3.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 年(含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可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专 业投资者发行且不超过二百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 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 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面值为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 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制定和调整。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增信措施及反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拟设定增信措施,由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向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 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文件。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在 出现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或担保资产(若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将采取的具体

偿债保障措施。

三、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推进和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实际情况,制定、批准、修改、公告、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 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 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增信及反担保相关 事项、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 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法律文 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单方承诺(包 括但不限于反担保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及其他法 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六)办理落实江西省融担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相关一切事宜; 办理反担保物的质押、抵押登记手续、反担保物的置换和追加以及其他与反担保 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七)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

事宜;

(九)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 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 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工作;

(十)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十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 相关人士、法定代表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 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 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 述事宜;

  • (十二)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备 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面对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的情况。公司面对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备案具有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