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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2, 2020
56844_rns_2020-04-22_60d8371a-fc91-4bc4-9889-0ca49d0f32c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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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阅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所有议案及文件后,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 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发向,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引入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中核 (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国 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战略投资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 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战略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分别与上述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 购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 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价 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 当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的长远发展预期,体现了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 东合法权益的分红回报规划定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