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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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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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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90 公司简称:泰豪科技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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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
主承销商:
==> picture [216 x 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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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泰豪科技”)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10 号”文核准。
-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
3、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总资产合计 1,270,378.28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382.92 万元、25,193.47 万元、26,217.8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264.76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
4、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本期债券面向《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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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 “ ” “ ” 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 中 (六)配售 。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 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 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 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 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 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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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公司、泰豪科技、本公 司 |
指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主承销商、中原证券、簿记管理 人、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 担保人、保证人、江西融资担保 | 指 | 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根据发行人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2019年3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 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 修订)》 |
|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 的投资者 |
| 余额包销 | 指 | 承销商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 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与本期债券承销份额相对应的款项 |
| 工作日/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 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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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本次 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 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 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 前 2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 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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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 确定。
10、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2、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支付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7、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 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18、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和约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等。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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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 配售。
23、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 相同的情况下,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6、承销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承销商余额包销。
27、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30、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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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0日 | |
|---|---|
| T-1日 2020年4月21日 |
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020年4月22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
| T+1日 2020年4月23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在当日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
| T+2日 2020年4月24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6.5%。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 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9:00 至 11:00 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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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10,000 手,100,000 张)的整数倍;
-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 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
2、提交
-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9:00 至 11:00 之间将加盖
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1-50585958;
咨询电话:021-50581725;
备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 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 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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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 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4 月 22 日(T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合格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
-
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
2、各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T-1 日)9:00-11:00 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
-
理人处:
-
(1)附件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有效印章);
-
(2)附件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有效印章)
-
(3)附件 3《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有效印章)
-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 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 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 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 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 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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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名称和“泰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缴款”字样。
账户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1001521010050204934
汇入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期货城支行 接受行行号:105491000047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 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 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清华泰豪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剑
联系人:尹玮
电话:021-68790276
传真:021-68790276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集电港张东路 1387 号 19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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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陆玉龙
电话:021-50588666
传真:021-5058777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88-1800 号金控广场 1 号楼 23 层
-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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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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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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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 picture [18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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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公司 在此同意并确认: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的认购申请利率及金额为:
重要声明
-
1、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申请本期公司债券于上交所挂牌转让。
-
2、本公司已经详细阅读并同意后附的认购申请承诺。
-
3、本函一经填写并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主承销商同意不得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 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4、本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依法具有购买本期债券的资格。
-
5、如出现本期债券认购不足或投资者认购后未缴款等情形导致发行失败,本公司同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有权取消本期债券发行,并返还已缴款项及相应活期利息,主承销商不承担其他责任。
-
6 、每一认购申请利率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申请利率时申购人新 增的投资需求。认购申请利率可以不连续。由低到高依次填写,最多为 5 档报价,精确到 0.01% 。
-
7 、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机构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 | 经 办 人 |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
|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 | |||
| 认购申请利率(%) |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 备注(不填默认100%) | |
| 发行量:不超过4 亿元 | |||
| 期限:2+1 年 | |||
| 询价区间: | 不超过本期发行总量 | ||
| 的% | |||
| 5.5%-6.5% | |||
| 联系方式: | |||
| 申购传真:021-50585958;咨询电话:021-50581725;备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
机构名称(盖章):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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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重要提示、申购人承诺及填表说明。
重要提示 :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 9:00-11:00 前连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 2 )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 3 )传真至主承销商 处。
申购传真: 021-50585958 ;咨询电话: 021-50581725 ;备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 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 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3、申购 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和填写本表中 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 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4、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确 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 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 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6、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 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本期债券的《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 本申购要约的承诺。申购人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 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 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日 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7、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8、申购人承诺,已 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9、申购 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 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10、申购人承诺,如获得本期配售,将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供债券过 户信息及其他身份、资质等证明文件。 11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 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 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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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 可分割的部分 ,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以下为认购申请利率及认购申请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 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6.5%,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认购申请利率 分别认购申请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认购申请利率(%) |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
|---|---|
| 6.00 | 1,000 |
| 6.10 | 3,000 |
| 6.20 | 5,000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9,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20%时,但高于或等于 6.1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10%时,但高于或等于 6.0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附件 2 :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人 / 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 )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 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 )
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 )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 -
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 6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 -
不低于
50万元; -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
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 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 7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
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是( )否( ) 机构名称(签章)
附件 3 :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 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 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 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 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 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 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 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签署栏 :
本人(本机构)对上述《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 理解,承诺本人(本机构)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 投资,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个人(签名) / 机构名称(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