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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Nov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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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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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 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业务,即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该计 划”)。该计划总规模不超过6 亿元,具体以信托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拟认购次级 资产支持票据,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泰豪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泰豪集团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质量,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票据业务。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深圳) 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 机有限公司收购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将公司自有及收购控股子公司的相关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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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计划,并通过该信托计划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 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 1、发起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资产服务机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基础资产:公司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4、发行规模及发行对象:总规模不超过6 亿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前者 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后者由公司和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其中泰豪集团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具体以信托计划实际成立时的 规模为准;

5、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 平确定;

6、产品期限:预计不超过16 个月,其中循环期3 个月,摊还期不超过13 个月;

7、差额补足:泰豪集团对信托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 计划相应税收、费用及本息部分进行差额补足,具体以发行时签署的《募集说明 书》和《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

8、资金用途: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等;

  • 9、挂牌转让地点:银行间市场。

  • (一)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拟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规模不超过6 亿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 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不超过16 个月,实际发行利率按信托计划设立时的市场 利率确定。

(二)交易结构

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成为信托受益人(由上海清算所代理信托利益兑付事宜)。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 由信托计划受托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拟安排循环购买基础资产,在循环期内按月进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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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上述方案要素以发行时最终确认的《募集说明书》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一)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1993 年04 月20 日

  • 3、法定代表人:李华

  •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 号

  •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6、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 7、主要业务:数字创意及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

  • 8、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泰豪集团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资产总额 705,311 828,973 839,189
净资产 275,459 285,038 386,494
主营业务收入 118,627 125,540 164,378
净利润 105,914 43,132 42,024

9、股权结构情况:南昌珝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黄代放、南昌泰智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南昌诚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泰豪集团29.71%、 28.57%、28.57%和13.14%股权。

  • 10、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泰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569,272

  • 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二)信托计划管理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 3、法定代表人:甘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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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成立日期:1997 年09 月03 日

5、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 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 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 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 批复》(银监复[2015]167 号),云南信托具备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信托计划、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资格,可以从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资 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 金资产,盘活资产存量。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 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资产支持 票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 财务风险。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 个月内,公司与泰豪集团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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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 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资产支持票据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 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 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 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1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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