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LLHOW SCI-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13, 2017

56844_rns_2017-06-13_c5127e7c-7d32-46a6-9eb6-220641fc202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8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 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 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6 月12 日与标的 方之一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洁净”)的股东签署了《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张彩云等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谅 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终止公司本 次收购同方洁净股权的交易。

2、公司于2017 年6 月13 日收到标的方之一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红生”)的控股股东潘红生先生发来的《关于变更收购方式的提议 函》,提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红生100%股权。公司正在与上海红生股东针 对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后续存在改变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即不再采用 发股购买方式而采用现金购买方式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2017 年1 月19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本 次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2017 年4 月18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4 月2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 个 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 年4 月19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2017 年5 月23 日,公司发布了《公司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43 号)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1

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 性和5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股票自2017 年4 月20 日起继 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 个月。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具有合理性。

2017 年4 月20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红生”)和同方洁净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 框架协议书》和《关于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4 月22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6)和《公司关于签署收 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7)。

2017 年3 月16 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与陕西华通机电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通”)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关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17 年3 月18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收购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截至目前,公司已决定终止该标 的资产的收购,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5 月9 日发布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

2017 年5 月11 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泰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7]571 号),经对 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查,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涉军企业资产重组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工财审(2017) 636 号)。

2017年6月12日,公司与同方洁净股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因受到军改 等客观行业政策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同方洁净所处行业市场的调整和恢复未达预 期,市场前景不清晰;同时,公司所处的证券市场行情与就本次交易申请停牌时 的市场环境比较已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及实施本次交易无法达到各方预期。 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及实施本次交易,并就相关事宜达成《谅解 备忘录》,同意各方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2

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张彩云等关于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购 买意向协议》及于2017年4月20日签署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书》自本《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解除, 各方不再按照该等协议的约定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方案。鉴于终止本次交易主要是 基于客观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因此任何一方无需就终止本次交易承担任何责 任。

2017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红生控股股东潘红生先生发来的《关于变更 收购方式的提议函》,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潘红生先生提议公 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红生100%股权。

公司正在与上海红生股东针对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后续存在改变 交易支付方式,即不再采用发股购买方式而采用现金购买方式的可能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6 月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