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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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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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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6-0002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深心心

| 防伪编号: | 07912019040009415125 |
|---|---|
| 报告文号: | 大信专审字【2019】第6-00024号 |
| 委托单位: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报告日期: | 2018-04-19 |
| 报备时间: | 2019-04-19 09:26 |
| 被审单位所在地: | 江西南昌 |
| 签名注册会计师: | 李国平 |
| 汪鹏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事务所电话: 010-82330558 | |
| 传真: 010-82327668 | |
| 通讯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 电子邮件: | daxinjiangxi $@163$ .com |
| 事务所网址: |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的,请与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 防伪查询电话: 0791-86237144 防伪查询网址: http://www.jxicpa.org.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86 (10) 82327668 传真 Fax: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6-00024号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红生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 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贵公司与上海红生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上海 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传真 Fax: 网址: Internet:
+86 (10) 82327668 www.daxincpa.com.cn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红生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 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根据《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收购协 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以49,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上海赫甄企业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宁波裕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潘红生等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红生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赫甄合伙和潘红生(合称"盈利补偿主体")承诺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盈利承 诺期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盈利补偿主体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对本公司予以补 偿。盈利补偿主体承诺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数如下: 2017年度: 4,000万元; 2018年度: 4,800万元; 2019年度: 6,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 置入资产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万元)
| 项目 | 年业绩承诺数 | 2018年业绩实现数 | 业绩承诺实现率 $($ %) |
|---|---|---|---|
| 净利润 | .800.00 | ີ | 106.6 |
2018年度置入资产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后实现的净利润为 5.117.23 万元, 完成业绩承诺数的 106.61%, 超过业绩承诺数 317.23 万元, 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