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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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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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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90 公司简称:泰豪科技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各职能部 门相关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总裁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商务办、质量 技术部、信息化办、战略投资部、证券部;母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电力电气分公 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遵义分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泰豪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泰豪迈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泰豪宝碳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能源互联网有限公司、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 辆有限公司、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济南吉美乐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长春泰豪电子装备有限 公司、嘉兴泰豪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基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 豪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乾龙伟业电器成套有限公司、清大泰豪(厦门)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豪科技(亚洲)有限公司、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 技术服务如皋有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海安有限公司、北京博辕捷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波 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博辕钧融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辕恒瑞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 致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泰豪福瑞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陕 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泰豪三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新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 海泰豪迈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及德国子公司;三级公司:中能华电(北京)电力技术研究院、西安 泰豪红外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设 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及直属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严格按 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公司分别从缺陷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两个维度出发,采取定量与 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等级,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三 个等级。针对认定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公司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跟踪核实。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 |
错报>营业收入的1% | 营业收入的0.5%<错报≤ 营业收入的1% |
错报≤营业收入的0.5% |
| 所有者权益潜在 | 错报>权益总额的1% | 权益总额的0.3%<错报≤ | 错报≤权益总额的0.3% |
| 错报 | 权益总额的1% | ||
|---|---|---|---|
|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错 报>0.2 亿元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 润总额的5%且0.1 亿元< 错报≤0.2 亿元 |
错报≤利润总额的3%且错 报≤0.1 亿元 |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
| 重要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 |
1000万元以上 | 500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万元) |
50 万元(含50 万元)- 500万元(含500万元) |
说明:
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定量和定性认定标准。其中:定量标准,根据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制定;定性标准,根 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重要缺陷 |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一般缺陷 |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黄代放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