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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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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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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3 号文核准,泰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 日以 7.50 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 113,319,360 股 A 股,并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告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泰证券”)担任泰豪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泰豪科 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中泰证券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对泰豪科技进行了现 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王庆刚、尤墩周
现场检查所属年度:2016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现场检查人员:王庆刚
现场检查手段:保荐代表人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泰豪科技三会文件、定期报 告和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材料,对公司 高管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其他中介机构项目人员进行访谈,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 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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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公司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和三会 规则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2、信息披露情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完全独 立,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形。
-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和使用程序符合规定。
-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事 项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 6、经营状况
经过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泰豪科技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规范运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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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事项,泰豪科技公司治理良好,运作规 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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