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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LHOW SCI-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Jul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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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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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5]第 6-0004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防伪编号: 07912015070003697479
报告文号: 大信专审字[2015]第6-00044号
委托单位: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 2015-07-27
报备时间: 2015-07-27 08:48
被审单位所在地: 南昌
签名注册会计师: 李国平
贾士林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报告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 010-82327668
通讯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电子 邮件: [email protected]
事务所网址: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的,请与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 防伪查询电话: 0791-86237144 防伪查询网址: http://www.jxicpa.org.cn

20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传真 Fax: 网址 Internet:

+86 (10) 82327668 www.daxincpa.com.cn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5]第 6-00044 号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5年7月 27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 行审核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1 -$

$\mathcal{E} = \mathcal{E} \cup \mathcal{E}$

邮编 10008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 Beijing, China, 100083

传真 Fax: +86 (10) 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5年7月 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233号)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112, 420, 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15 年 6 月 10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6,325,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 (含税), 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完成了上述分红事项, 公司和保荐机构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 7.50 元/股。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13, 319, 360 股。

截止 2015 年 7 月 3 日,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13, 319, 360 股, 募集 资金总额 849, 895, 2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 301, 547. 6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0, 593, 652. 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6-00002 号的验资报 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 1502206029300277489 账号 400,000,000.00 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196229379280 账号 42, 995, 200. 00 元; 3、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8115701013600003844 账号 50, 000, 000. 00 元;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福州路支行 791900004710905 账号 50,000,000,00 元; 5、兴业银 行南昌分行经开区支行 502020100100074757 账号 3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归还银行贷款 51.106.66 5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4.059.3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5年7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投入时间
归还银行贷款 29.095.20 2015.5.11-2015.6.26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5年5月11日至6月26日期间,以自有资金29,095.20万元预先投入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明细如下表:

贷款单位 借款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 还款日期
泰豪科技(深圳) 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万元)
1,000.00
2015/5/11
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700.00 2015/5/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 2,000.00 2015/5/2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 4,895.20 2015/6/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2,000.00 2015/6/1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市西湖支行 2,000.00 2015/6/17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1,500.00 2015/6/2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15,000.00 2015/6/26

29,095.2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27 日止, 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