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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msu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4

Aug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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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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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运作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公司自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逐步 予以完善,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 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 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3 次,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其所持表决权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 度并逐步予以完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 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1 次,历次出席董事 会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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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 1 名。公司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会 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主要 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实施监督。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共计 10 次,出席监事 会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不存在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 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用与解聘及职责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符合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 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 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和权利义务等作出 明确规定,同时选举陈浩、潘亚、张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公司 7 名董事会成员中,设独立董事 3 名,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潘亚 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性及任期等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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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议案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本说 明签署之日,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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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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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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