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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Jun 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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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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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9-049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 2019 年 4 月 17 日证监会发布的 2019 年第 10 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决定》、2019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规范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 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
|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 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取 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提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 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取 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提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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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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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