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Jan 22, 2019
57569_rns_2019-01-22_1947ebdf-e4c6-4473-9532-832d993099d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9-009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对照如下:
| 容对照如下: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五)公司可以在其股价低于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外)回购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
| 公司股份的活动。 |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的股份应当1 年内转让给职工。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持有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
More from 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7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1
Call Transcript
2026
May 18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y 12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May 6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May 6
Annual Report
2026
Apr 20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0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