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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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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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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3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 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 格、条件的要求,并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进行自查和论证,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1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 体如下:

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 (含 38,000.00 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 I:指年利息额;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 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 2)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 3)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 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4)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 5)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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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 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 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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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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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 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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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可转债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 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 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 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 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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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制定的《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主要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1)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 2)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 3)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 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 6)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 7)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1) 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期可转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 2) 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 3)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4)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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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 议:

  • 1)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 3)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 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 4) 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6) 拟修改本期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7) 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 9)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 1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

  • 1) 公司董事会提议;

  • 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

  • 3) 受托管理人提议;

  • 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 1) 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 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 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 2)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 3) 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 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方案作出决议;

  • 4) 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 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 5) 对拟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 议;

  • 6) 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 7) 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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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 9)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券持有人利益, 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 行授权。

(5)关于决策权限

除《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含 3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泰瑞大型一体化压铸及注塑高端
装备建设项目
79,759.88 2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9,759.88 38,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 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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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由授权部门或人员在发行前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 、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 、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 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 文件。

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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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及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制定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 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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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 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 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 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决定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发行 申报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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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等事宜;

6、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 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及有关表述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 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指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 审核或注册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 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2 项、第 5 项、第 9 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尚在持续推进 中,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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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披露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事项以会议通知为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聘任丁宏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宏娇,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保荐代表人(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 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联储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团 队承做负责人;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丁宏娇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担任 董事会秘书所必备的财务、管理及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形,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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