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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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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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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 审慎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经核查,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 计划中规定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业绩考核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
2、经核查,公司本次拟解锁的 36 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解 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解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全部 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共 计 52.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积明、娄杭、倪一帆 2019 年 10 月 8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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