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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Jan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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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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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26 )第 043 号
致: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海科兴科学园 1 栋 18 楼公司深圳分 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公司聘 任,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 ”)以及《广西 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并择期审议相关事项的公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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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 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择期 审议相关事项,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广西天山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择期审议相关事项的公 告》;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本次《股东会通知》。该《股东会通知》 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 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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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海科兴科学园 1 栋 18 楼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嗣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23 人,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301,6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48%, 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 代理人)共计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054,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231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11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47,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33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1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47,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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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136,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9%;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28%;反对136,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8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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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48,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135,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9%;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28%;反对135,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6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02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48,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9%。
其中,同意2,1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28%;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4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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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48,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0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0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8,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28%;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05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48,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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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0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8,0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4%;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 弃权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2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75%;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0049%;弃权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6%。
表决结果:通过。
2.07 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8,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3%;反对14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2%;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03%;反对14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85%;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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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8,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28%;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8,0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4%;反对22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7%;弃 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2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75%;反对22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表决结果:通过。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48,1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0%;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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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50%;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
表决结果:通过。
2.11 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8,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弃 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0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8%。
表决结果:通过。
2.12 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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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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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48,1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8%;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15%;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8,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3%;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弃 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81%;反对13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表决结果:通过。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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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2.19 评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8,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5%;反对138,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弃 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16%;反对138,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7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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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20 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7,906,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13%;反对39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1%;弃 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5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48%;反对39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5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
表决结果:通过。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48,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5%;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 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16%;反对1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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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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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制定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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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1%;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 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9%;反对1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九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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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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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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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星
经办律师(签字):
朱莹莹
经办律师(签字):
王裕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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