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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Jun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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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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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 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经营管理 层决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1.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关于 2024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开立,由于 12 月剩余可交易日较少,所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的回购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 展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63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7,572,840 股的 1.3331%,最高成交价为 29.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6,728.2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31.00 元/股及调 整后的回购上限 21.98 元/股(含)。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 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5,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8,000 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由于自身资金规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2,339,322 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488%。

2、公司监事黄万梁先生由于自身资金规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900 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247%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251%)。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 5% 以上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33,9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 计算,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8,450,500 34.15% 73,544,250 37.2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2,633,900 1.3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425,500 65.85% 124,028,590 62.78%
三、总股本 141,876,000 100.00% 197,572,840 100.00%
  • 注 1: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

  •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 注 2: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141,876,000 股。2025 年

  • 6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7,572,840 股。

  • 注 3:上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 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

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 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 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