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Dec 5, 2024

56279_rns_2024-12-05_11339665-d163-4d1c-b58d-d4daadc7dd28.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 动人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蓝海”),截至本公告日 合计持有本公司 9,41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64%。其计划于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小勇 7,711,800 5.44%
中金蓝海 1,701,300 1.20%
合计 9,413,100 6.6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1,876,000 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 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李小勇、中金蓝海。

  •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 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和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 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的具体内容

1 、李小勇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李小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的 承诺情况以及法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 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应 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 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2 、中金蓝海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中金蓝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 的承诺情况以及法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份 减持或转让,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 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4)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 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 等的现金分红。”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勇以及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亦未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

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将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 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