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4
Feb 7, 2024
56279_rns_2024-02-07_827232ed-abb6-4190-8b89-854696280b9a.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2 月7 日(星期三)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2 月7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2 月7 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2 月7 日9:15-15:00。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海科兴科学园1 栋18 楼公司深
-
圳分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嗣纬先生。
-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502,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27,855,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67%;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647,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867,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5,950,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13%;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17,800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4%。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96%;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9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2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96%;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9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2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96%;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9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9%;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28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梦蕾和吴娉婷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