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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shine Electronics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2
Dec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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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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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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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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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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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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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2 月28 日(星期三)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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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12 月2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12 月28 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2 月2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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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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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49 号华丽商务中心1 栋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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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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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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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嗣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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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593,1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15,010,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1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5,583,154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913,1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913,1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4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 1.01、选举娄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75,0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92.2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360,0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0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已获得通过。
- 1.02、选举巩启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5,880,0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92.2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365,0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8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已获得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5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8,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35%;弃 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90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8,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陈义和吴娉婷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讯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