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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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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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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100 证券简称: TCL 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7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管控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下属子公司拟与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实业”)下属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 限公司、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等可以办理保理业务的公 司,保理业务额度(可循环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25 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 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TCL 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 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22 层

成立时间: 2018 年 09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王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2,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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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 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 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TCL 实业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91.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 亿元,期末 资产总额 788.2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TCL 实业 2021 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7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 861.76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33.333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3.2558%,磐茂(上海)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8.6047%,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302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9.3023%,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4.6512%,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5504%。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TCL 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TCL 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名称: 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9 号海运中心主塔 楼 2102E

成立时间: 2015 年 0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黎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 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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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商业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0 年实现营业 收入 1.39 亿元,净利润 0.29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 24.5 亿元。2021 年一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0.36 亿元,净利润 0.05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 20.3 亿元。

主要股东情况:TCL 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 100%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目前为 TCL 金服控 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TCL 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 TCL 实业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转让完成后,因李东生先生在 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TCL 商业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公司名称: 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公司注册地:香港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资本:美元 7300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经 营情况良好。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7 亿港币,净利润 1.25 亿港币,期末资产 总额 31.46 亿港币。2021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782.71 万港币,净利润-5.96 万 港币,期末资产总额 36.83 亿港币。

主要股东情况: 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 持股 80%, LI RONG DEVELOPMENT LIMITED 持股 2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为 TCL 实业境外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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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公司适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 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 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二)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总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25 亿元。

(四)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五)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 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 的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改善 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该项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若因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信用问题导 致届期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相应公司无权向公司追索。 七、其他

授权公司 CEO 或 CFO 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在总保理业务额度内组织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事前认可, 并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适时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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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