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0, 2021

53598_rns_2021-05-10_0b2c5e35-7016-470d-a788-d652060f703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 000100 证券简称: TCL 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9 债券代码: 112717 债券简称: 18TCL0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8TCL01” 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 司作为“18TCL01”(债券代码:112717)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调整票 面利率,即“18TCL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 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

  • 5、回售登记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仅限交易日)。

  •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6月7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8TCL01”。截至2021年4月30日,“18TCL01”的收盘价为100.30元/张。投 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 9、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月28日。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8TCL01”,债券代码为“112717”。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 亿元(含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 配售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 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1、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 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起息日:2018年6月6日。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 年的6月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6月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6月6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 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 评级。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即2021年 6月6日至2023年6月6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4.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 集 说明书》的约定。

三、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 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仅限交易日)。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 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 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年6月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6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48%。 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8TCL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80元(含税),扣税 后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43.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 为54.8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内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当日收市后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联系人:吴少添

联系电话:0752-2376069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021-38676503

特此公告。

==> picture [78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