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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114

May 11, 2026

52759_rns_2026-05-11_6ba25fcb-2feb-447b-a865-a86d80fd376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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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926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6樓

電話:(02)87982000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報告號
一、封 1 -
二、目 2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7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8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11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2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3~14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5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60 六~二九
(七)關係人交易 61~64 三十
(八)質抵押之資產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4~65 三一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5 三二
(十二)其 他 66 三三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7、68~70 三四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7、71 三四
3.大陸投資資訊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72~86 -
  • 2 -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3 -

茲對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情形,請詳附註三一(四);負債準備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二);有關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民營電廠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等規定而受到損害為由,對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之關聯企業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前述關聯企業已委請律師就上述案件分析,認為並無造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損害,因此並未就相關案件提列負債準備,從而未影響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及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前述關聯企業並已委請律師協助民事訴訟相關事宜。由於前述訴訟尚在審理中,其求償金額相較於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係屬重大,且審理結果可能隨案件之後續發展而改變,而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因此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之或有事項評估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已取得前述案件相關之訴訟狀等資料;與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之管理階層討論其與律師往來之相關資料暨評估上述未決訴訟之情形;向律師發函詢證並檢視其回函之說明及評估;並檢視上述未決訴訟截至查核報告日止之最新情況,以評估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是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適當處理及揭露。

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

建造合約之資訊,請詳附註二三;建造合約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三);有關建造合約損益評估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二)。

  • 4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之中部大型離岸風力發電有關工程合約,於民國114年度產生之建造合約收入為新台幣3,000,403仟元,佔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之 71%。由於工程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有關之預期總合約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計算而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利斷,因此將該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已實地觀察該工程之工地;取得工程合約、工程進度計畫表、預計工程總成本表及工程驗收報告;抽核工程成本、核對合約等相關紀錄以評估管理階層估計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計算完工程度使用之方法及假設是否合理;重新計算以驗證完工百分比、建造合約收入、建造合約成本、工程損益暨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合理性,並評估負債準備之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5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6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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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招美

會計師 虞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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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成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 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12月31日

代碼 資產 金額 %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附註四及六) $ 435,842 2 $ 547,176 3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七及八) - - 150,000 1
1140 合約資產(附註四、五、二一及二三) 599,542 3 2,368,657 11
1172 應收帳款(附註四、九及二三) 992,133 4 596,516 3
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二三及三十) 41,288 - 50,353 -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附註四、十及三十) 9,177 - 880 -
1205 應收股利(附註四及十三) - - 320,940 1
1206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三十) 5,830 - 4,716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五) 7,643 - 826 -
1330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5,720 - 8,110 -
1424 留抵營業稅額 4,656 - 15,768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10,566 - 3,318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112,397 9 4,067,260 19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十二及二九) 268,677 1 268,557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21,225,073 88 16,802,843 7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四) 351,717 2 340,482 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21,771 - 6,154 -
1801 電腦軟體成本(附註四) 755 - 3,445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55,330 - 60,730 -
194D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附註四、十及三十) 772 - - -
1915 預付設備款 1,357 - 15,052 -
1920 存出保證金 5,663 - 5,673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1,931,115 91 17,502,936 81
1XXX 資產總計 $ 24,043,512 100 $ 21,570,196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六) $ - - $ 499,764 2
2171 應付帳款 77,289 - 89,471 1
2172 應付工程款(附註二一) 360,180 2 302,517 1
2172 應付工程款-關係人(附註二一及三十) 957,149 4 2,532,671 1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十) 5,743 - 581 -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及三十) 183,100 1 128,832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五) - - 13,712 -
2250 負債準備(附註四、十九及二一) 4,190 - 14,126 -
2280 租賃負債(附註四及十五) 26,423 - 4,266 -
2321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七) - - 1,899,655 9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876 - 743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614,950 7 5,486,338 2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 5,942,050 25 - -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七) 599,589 2 599,503 3
2550 負債準備(附註四及十九) 3,561 - - -
2580 租賃負債(附註四及十五) 3,676 - 2,855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97,008 - 85,714 -
2645 存入保證金 7,655 - 11,982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6,653,539 27 700,054 3
2XXX 負債總計 8,268,489 34 6,186,392 29
權益(附註二二)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7,302,820 30 7,302,820 34
3200 資本公積 2,785,428 12 2,621,919 12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27,679 9 1,954,986 9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806,380 8 2,148,332 10
3350 未分配盈餘 1,800,532 7 1,388,059 6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734,591 24 5,491,377 25
3400 其他權益 ( 47,816 ) - ( 32,312 ) -
3XXX 權益總計 15,775,023 66 15,383,804 71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4,043,512 100 $ 21,570,196 100

董事長:王振勇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案件,一部分。

經理人:陳惠通

會計主管:周尚恆


台灣

臺灣電力城聯節目展公司

台灣綜合用品

民國114年度 113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附註四、五、二三及三十)
4100 銷貨收入 $ 1,050,482 25 $ 978,196 16
4500 工程收入 3,122,345 74 4,876,360 83
4600 顧問服務收入 42,837 1 36,916 1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4,215,664 100 5,891,472 100
營業成本(附註五、二十、二四及三十)
5110 銷貨成本 780,766 18 796,086 13
5500 工程成本 3,108,235 74 4,833,020 82
5600 顧問服務成本 35,479 1 37,758 1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3,924,480 93 5,666,864 96
5900 營業毛利 291,184 7 224,608 4
592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29,366 1 29,367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320,550 8 253,975 4
6000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二四及三十) 291,879 7 222,559 4
6900 營業淨利 28,671 1 31,41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5,222 - 9,503 -
7190 其他收入(附註二四及三十) 28,223 1 74,293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四) 658 - ( 119)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四) ($ 65,990) ( 2) ($ 26,990)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附註十三) 1,798,099 43 1,279,015 2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1,766,212 42 1,335,702 23
7900 稅前淨利 1,794,883 43 1,367,118 23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 7,026) - ( 17,480) -
8200 本年度淨利 1,787,857 43 1,349,638 23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附註二十) ( 10,793) ( 1) 13,37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附註二九) 120 - ( 1,497) -
832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確定福利計畫
之再衡量數 ( 2,417) - 6,462 -
832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未實現評價損益 ( 6,621) - ( 40,956)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四及二五) 2,159 - ( 2,674) -
( 17,552) ( 1) ( 25,292)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7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239) - $ 1,747 -
837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避險工具損益 ( 4,764) - 17,583 -
( 9,003) - 19,330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26,555) ( 1) ( 5,962)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761,302 42 $ 1,343,676 23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50 基本 $ 2.45 $ 1.85
9850 稀釋 $ 2.44 $ 1.8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振勇

img-2.jpeg

經理人:陳意通

會計主管:周尚恆

img-3.jpeg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 其他 權益 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7,302,820 $ 2,621,919 $ 1,828,961 $ 2,435,361 $ 1,269,700 ($ 67,906) $ 65,071 ($ 6,354) $ 15,449,572
112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26,025 - ( 126,025) - - - -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287,029) 287,029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1,409,444) - - - ( 1,409,444)
- - 126,025 ( 287,029) ( 1,248,440) - - - ( 1,409,444)
D1 113年度淨利 - - - - 1,349,638 - - - 1,349,638
D3 11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17,161 1,747 ( 42,453) 17,583 ( 5,962)
D5 113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1,366,799 1,747 ( 42,453) 17,583 1,343,676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302,820 2,621,919 1,954,986 2,148,332 1,388,059 ( 66,159) 22,618 11,229 15,383,804
113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72,693 - ( 172,693) -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18,182 ( 18,182) - - - -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360,134) 360,134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1,533,592) - - - ( 1,533,592)
- - 172,693 ( 341,952) ( 1,364,333) - - - ( 1,533,592)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附註四及十三) - 163,509 - - - - - - 163,509
D1 114年度淨利 - - - - 1,787,857 - - - 1,787,857
D3 11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11,051) ( 4,239) ( 6,501) ( 4,764) ( 26,555)
D5 114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1,776,806 ( 4,239) ( 6,501) ( 4,764) 1,761,302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7,302,820 $ 2,785,428 $ 2,127,679 $ 1,806,380 $ 1,800,532 ($ 70,398) $ 16,117 $ 6,465 $ 15,775,023

董事長:王振勇

據手表上

經理人:陳惠通

會計主管:周尚恒

  • 12 -

台灣

台灣資產共性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稅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年度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 1,794,883 $ 1,367,118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54,307 49,540
A20200 攤銷費用 2,690 2,946
A20900 財務成本 65,990 26,990
A21200 利息收入 ( 5,222) ( 9,503)
A21300 股利收入 ( 10,000) ( 10,000)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1,798,099) ( 1,279,015)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 ( 586)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27 564
A24000 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 29,366) ( 29,367)
A29900 租賃修改損失 - 1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1,769,115 ( 1,458,332)
A31150 應收帳款 ( 395,617) ( 508,544)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9,065 8,991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256) ( 3,407)
A31200 存 貨 2,390 ( 15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7,248) 1,746
A31240 留抵營業稅額 11,112 ( 2,240)
A32150 應付帳款 ( 12,182) 11,950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5,162 -
A32990 應付工程款 ( 1,517,859) 1,628,32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8,856 9,49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33 2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501 1,413
A32200 負債準備 ( 9,936) 14,12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 22,554) ( 177,91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364 10,841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701,019 1,176,72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67,758) ($ 25,71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9,996) ( 91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96,075 983,01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150,000 300,000
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 ( 3,819,376) -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41,337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二七) ( 23,620) ( 5,55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0 106
B04500 購置電腦軟體成本 - ( 460)
B06000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少 9,283 10,275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260) ( 15,05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684,963) 430,64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淨減少 ( 500,000) ( 500,000)
C01300 償還公司債 ( 1,900,000)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942,050 -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4,327) ( 1,043)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6,550) ( 27,70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533,592) ( 1,409,444)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977,581 ( 1,938,19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 27) ( 564)
EEEE 現金淨減少數 ( 111,334) ( 525,090)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547,176 1,072,266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 435,842 $ 547,17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振勇

經理人:陳意通

會計主管:周尚恆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於 81 年 5 月 7 日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電)及若干本國公司共同設立,於 89 年 5 月 8 日上櫃,並於 92 年 8 月 25 日轉上市。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包括:

(一) 從事下述各類計畫之工程規劃、設計、採購、機組安裝、施工、施工管理及財務規劃:A. 汽電共生系統及 B. 汽電共生之環境保護、燃料取得及相關業務。

(二) 從事或接受委託經營及管理汽電共生廠。

(三) 汽電共生相關業務之研究發展、技術服務及諮詢顧問業務。

(四) 從事汽電共生系統相關設備之製造、組合、銷售、租賃、安裝及維修業務。

(五) 汽電共生廠投資及相關設備進出口貿易業務。

(六) 非屬公用之發電業務。

(七) 電器承裝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15 年 3 月 12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適用修正後之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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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17「保險合約」(含 2020 年及 2021 年之修正) | 2023 年 1 月 1 日 |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註 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 2025 年之修正) 2027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本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本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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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本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本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本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IFRS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本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本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本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1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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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2.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本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建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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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外 幣

本公司編製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五) 存 貨

存貨係原物料。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六)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構成業務之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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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構成業務之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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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損損失不分攤至構成投資帳面金額組成部分之任何資產,包括商譽。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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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按直線法分 2 至 6 年攤銷。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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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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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及合約資產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及合約資產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 12 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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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二)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1. 工程保固準備

係依本公司之保固責任按發生之可能性估列。

  1. 除役及復原義務

依租賃合約,本公司應於租賃結束日將承租之辦公室復原至承租時之原始狀態。本公司按其履行租賃合約之復原義務時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值之現值認列為負債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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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碳費負債準備

依我國碳費收費辦法等相關法規認列之碳費負債準備,係根據清償當年度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

(十三) 收入認列

能源銷售收入,係就客戶耗用汽電共生系統產生之電力、蒸汽、熱水及冰水等,依約按月計算。

顧問服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認列。

於建造過程中之建造合約,本公司係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由於建造所投入之成本與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直接相關,本公司係以實際投入成本佔預期總成本比例衡量完成進度。本公司於建造過程逐步認列合約資產,於開立帳單時將其轉列為應收帳款。若已收取之工程款超過認列收入之金額,差額係認列為合約負債。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本公司完成所有合約義務,於本公司履約完成前係認列為合約資產。

(十四) 租賃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本公司於轉租使用權資產時,係以使用權資產(而非標的資產)判斷轉租之分類。惟若主租賃係本公司適用認列豁免之短期租賃時,該轉租分類為營業租賃。

融資租賃下,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租賃投資淨額係按應收租賃給付及未保證殘值兩者之現值總和加計原始直接成本衡量並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融資收益係分攤至各會計期間,以反映本公司未到期之租賃投資淨額於各期間可獲得之固定報酬率。

  • 26 -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外,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十五)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年度服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計畫修正或縮減時及清償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

  • 27 -

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28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本公司於發展重大會計估計值時,將氣候變遷及相關政府政策及法規、通貨膨脹及市場利率波動暨金融、能源及外匯市場波動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相關重大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

(一)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

有關台電以本公司之關聯企業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規定,造成台電損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一(四)之說明。前述訴訟尚在審理中,審理結果可能隨案件之後續發展而改變。

(二)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合約約定之獎勵金、賠償款等變動對價,僅於相關不確定性後續消除時,將該等金額納入並認列之累積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合約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

六、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740 $ 72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435,102 546,456
$ 435,842 $ 547,176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活期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0.00%~3.50% 0.00%~4.25%

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
定期存款 $ - $150,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相關信用風險管理及減損評估資訊,請參閱附註八。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定期存款 - 1.63%~1.72%

八、債務工具投資之信用風險管理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 $150,000
備抵損失 - -
攤銷後成本 $ - $150,000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投資於信用良好對象所發行之債務工具。本公司持續追蹤所投資債務工具之信用風險變化,並同時檢視債務人重大訊息等其他資訊,以評估債務工具投資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

本公司考量債務人之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以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評估所持有之債務工具投資無須提列預期信用損失。

  • 30 -

九、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992,133 $ 596,516

本公司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60 天。

本公司採用 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依個別客戶評估,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 GDP 預測及產業展望。

由於個別評估客戶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顯示帳款尚未逾期,應收帳款均可回收,本公司並未對應收帳款提列備抵損失。

應收帳款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60 天以下 $ 643,603 $ 596,516
61 至 90 天 - -
91 至 120 天 348,530 -
合 計 $ 992,133 $ 596,516

十、應收融資租賃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未折現之租賃給付
第 1 年 $ 9,270 $ 880
第 2 年 772 -
第 3 年 - -
第 4 年 - -
第 5 年 - -
10,042 880
減:未賺得融資收益 ( 93) -
應收租賃給付 9,949 880
租賃投資淨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 9,949 $ 880
應收融資租賃款 $ 9,177 $ 880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 $ 772 $ -
  • 31 -

本公司將所承租之辦公室轉租他人,租賃期間 2~5 年,每月收取固定租賃給付。因主租約之剩餘租賃期間全數轉租,故分類為融資租賃,租賃期間之租約隱含利率於合約日決定後不再變動,其合約隱含利率為年利率 0.98%~1.86%。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2 月 1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公室續租,租賃期間 2 年,所承租之辦公室轉租他人,每月收取固定租賃給付。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應收融資租賃款之備抵損失。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止,並無逾期未收回之應收融資租賃款,且同時考量交易對手過去無違約紀錄、租賃標的相關產業之未來發展及擔保品價值,本公司認為上述應收融資租賃款並無減損。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原物料 $ 5,720 $ 8,110

十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漢威巨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漢威巨蛋開發) $ 245,000 $ 246,600
聚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 23,677 21,957
$ 268,677 $ 268,557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漢威巨蛋開發及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該等股票公允價值之決定,請參閱附註二九。

  • 32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投資子公司 $ 3,177,633 $ 3,033,015
投資關聯企業 18,047,440 13,769,828
$ 21,225,073 $ 16,802,843

(一)投資子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星能股份有限公司(星能公司) $ 2,122,587 $ 1,973,560
苗栗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苗栗風力) 771,954 770,578
英屬維爾京群島商台汽電國際
公司(台汽電國際公司) 159,792 164,263
台汽電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150,697 134,443
哈瑪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瑪栗公司) ( 27,397)
$ 3,177,633 ( 9,829)
$ 3,033,015

本公司於113年5月14日董事會通過處分本公司持有之宜元股份有限公司(宜元公司) 51% 股權之計畫,並於113年5月14日簽訂處分子公司宜元公司,含其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水地熱公司)之出售合約。此項處分計畫於113年5月22日完成,並於該日將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移轉予收購者。

本公司對於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於處分日之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及處分相關資訊係揭露於本公司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三。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星能公司 $ 396,057 $ 245,647
台汽電綠能公司 36,368 22,349
苗栗風力 9,804 ( 78,156)
宜元公司 - ( 2,979)
哈瑪栗公司 ( 17,568) ( 16,985)
台汽電國際公司 ( 232) 10,231
$ 424,429 $ 180,107
  • 33 -

子 公 司 名 稱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星能公司 100.00% 100.00%
台汽電國際公司 100.00% 100.00%
台汽電綠能公司 100.00% 100.00%
苗栗風力 100.00% 100.00%
哈瑪栗公司 100.00% 100.00%

台汽電國際公司業已於菲律賓設立一分公司,主要從事當地工程業務之拓展。

上述子公司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四。

114 及 113 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113 年度本公司估計苗栗風力公司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取得之現金流量,並按年折現率 14.58% 計算其所享有之現值為使用價值。因評估投資該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已高於其可回收金額(以使用價值為基礎),因是認列損失 76,056 仟元。

(二) 投資關聯企業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大園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大園汽電公司) $ 588,446 $ 599,036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森霸電力) 6,877,226 6,556,837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能電力) 2,488,961 2,415,575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元電力) 2,416,801 2,403,201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光電力) 5,676,006 1,795,179
$18,047,440 $13,769,828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森霸電力 $ 778,736 $ 521,096
國光電力 198,158 173,412
星能電力 191,890 170,370
星元電力 137,852 150,837
大園汽電公司 67,034 83,193
$1,373,670 $1,098,908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公 司 名 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大園汽電公司 29.31% 29.31%
森霸電力 43.00% 43.00%
星能電力 40.50% 40.50%
星元電力 41.27% 41.27%
國光電力 45.83% 35.00%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四。

本公司所持有大園汽電公司股票於資產負債表日依股票收盤價計算之市價資訊如下:

公 司 名 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大園汽電公司 $1,644,773 $1,718,232

以下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各關聯企業 IFRS 會計準則財務報表為基礎編製,並已反映採用權益法時所作之調整。

大園汽電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712,369 $ 931,619
非流動資產 4,411,751 4,002,787
流動負債 ( 1,006,981) ( 1,215,850)
非流動負債 ( 2,091,712) ( 1,655,820)
權 益 $ 2,025,427 $ 2,062,736
本公司持股比例 29.31% 29.31%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593,668 $ 604,604
側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5,222) ( 5,568)
投資帳面金額 $ 588,446 $ 599,036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2,474,726 $ 2,518,464
本年度淨利 $ 228,700 $ 283,830
其他綜合損益 ( 22,590) ( 135,723)
綜合損益總額 $ 206,110 $ 148,107
收取之股利 $ 71,668 $ 75,251
森霸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10,744,391 $ 7,196,789
非流動資產 32,232,050 32,325,862
流動負債 ( 6,537,104) ( 8,978,393)
非流動負債 ( 20,209,123) ( 15,039,749)
權益 $ 16,230,214 $ 15,504,509
本公司持股比例 43.00% 43.00%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6,978,992 $ 6,666,937
順、側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103,853) ( 112,187)
商譽 2,087 2,087
投資帳面金額 $ 6,877,226 $ 6,556,837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36,242,388 $ 25,402,965
本年度淨利 $ 1,811,013 $ 1,211,852
其他綜合損益 ( 5,308) 44,144
綜合損益總額 $ 1,805,705 $ 1,255,996
收取之股利 $ 464,400 $ 531,480
星能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465,477 $ 3,622,117
非流動資產 4,405,739 4,070,466
流動負債 ( 1,376,470) ( 1,313,470)
非流動負債 ( 233,304) ( 285,460)
權益 $ 6,261,442 $ 6,093,653
本公司持股比例 40.50% 40.50%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2,535,884 $ 2,467,929
順、側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46,923) ( 52,354)
投資帳面金額 $ 2,488,961 $ 2,415,575
  • 36 -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153,124 $ 8,737,915
本年度淨利 $ 473,803 $ 420,667
其他綜合損益 ( 6,014) 3,887
綜合損益總額 $ 467,789 $ 424,554
收取之股利 $ 121,500 $ 182,250
星元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612,226 $ 2,450,604
非流動資產 6,550,817 7,184,378
流動負債 ( 1,288,503) ( 1,336,055)
非流動負債 ( 1,621,698) ( 2,032,688)
權益 $ 6,252,842 $ 6,266,239
本公司持股比例 41.27% 41.27%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2,580,718 $ 2,586,247
順、側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163,917) ( 183,046)
投資帳面金額 $ 2,416,801 $ 2,403,201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803,915 $ 9,690,029
本年度淨利 $ 334,002 $ 365,464
其他綜合損益 ( 899) 2,238
綜合損益總額 $ 333,103 $ 367,702
收取之股利 $ 143,010 $ 183,870
國光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638,746 $ 3,957,849
非流動資產 9,703,845 3,018,554
流動負債 ( 864,481) ( 1,747,989)
非流動負債 ( 83,418) ( 161,820)
權益 $ 12,394,692 $ 5,066,594
本公司持股比例 45.83% 35.00%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5,674,802 $ 1,773,308
商譽 19,304 19,304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22) ( 9)
投資溢折價 ( 18,078) 2,576
投資帳面金額 $ 5,676,006 $ 1,795,179
  • 37 -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189,898 $ 8,839,267
本年度淨利 $ 623,736 $ 554,473
其他綜合損益 ( 4,036) 1,317
綜合損益總額 $ 619,700 $ 555,790
收取之股利 $ 619,293 $ -

本公司於114年7月24日以3,819,376仟元參與國光電力之現金增資,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現金增資,致持股比例由 35% 上升至 45.83%,使本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變動,應調整資本公積增加163,509仟元。

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國光電力已宣告之現金股利為916,972仟元,惟本公司尚未依持股比率收取該等股利,帳列113年12月31日之應收股利為320,940仟元,該等股利已於114年3月28日收取。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於103年7月10日為第三度處分,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及國光電力分別處以4.89億元、3.92億元、1億元及3.71億元之罰緩;該等公司依訴願程序請求撤銷罰緩之處分,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103年12月中旬去函該等公司,表示本件訴願程序於最高行政法院針對該等公司有關聯合行為之判決確定前,停止訴願程序之審理。該等公司原依訴願法之規定,先行足額繳納上述罰緩,並帳列其他應收款,惟最高行政法院已分別於111年6月至8月判決廢棄更二審判決,並駁回民營電廠(IPP)所提第一審之訴,考量上開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已為確定判決,故該等公司將已繳納之罰緩由其他應收款轉列減損損失,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亦因上開確定判決重啟原已停止之訴願程序,並於112年4月14日駁回IPP所提訴願,IPP旋即提起行政訴訟以為救濟,國光電力、森霸電力、星元電力與星能電力嗣後分別於114年6月2日及3日與公平會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調解成立,將裁罰金額變更為2.47億元、3.26億元、0.67億元及2.61億元。另公平會已於114年7月23日分別返還溢繳罰緩予國光電力124,000仟元、森霸電力

  • 38 -

163,000 仟元、星元電力 33,333 仟元及星能電力 130,667 仟元,上述被投資公司已於 114 年上半年度認列減損迴轉利益。

本公司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分別持有 43%、40.5% 及 41.27% 之股權且為單一最大股東,惟因各該公司於公司章程內約定若干重大事項應經董事會一定席次以上之董事同意,故本公司尚無法主導各該公司攸關活動因而不具控制。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對各該公司僅具有重大影響,故將其列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成本 土地 建築物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114年1月1日餘額 $ 214,502 $ 78,954 $1,927,664 $ 80,895 $ 19,592 $2,321,607
增添 - - 25,554 5,974 - 31,528
重分類(註) - - 14,955 - - 14,955
114年12月31日餘額 214,502 78,954 1,968,173 86,869 19,592 2,368,090
累計折舊
114年1月1日餘額 - 68,158 1,831,422 61,982 19,563 1,981,125
折舊費用 - 1,896 24,108 9,218 26 35,248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70,054 1,855,530 71,200 19,589 2,016,373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214,502 $ 8,900 $ 112,643 $ 15,669 $ 3 $ 351,717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214,502 $ 78,954 $1,927,664 $ 87,517 $ 19,592 $2,328,229
增添 - - - 464 - 464
處分 - - - (7,086) - (7,08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14,502 78,954 1,927,664 80,895 19,592 2,321,607
累計折舊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66,262 $1,811,102 $ 58,768 $ 19,488 $1,955,620
折舊費用 - 1,896 20,320 10,300 75 32,591
處分 - - - (7,086) - (7,08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68,158 1,831,422 61,982 19,563 1,981,125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214,502 $ 10,796 $ 96,242 $ 18,913 $ 29 $ 340,482

註:係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114及113年度並未認列減損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築物
辦公大樓 50年
廠房及附屬設施 15至25年
機器設備
汽電廠主要設備 30年
汽電廠附屬設備 3至15年
其他設備 3至8年
租賃改良 5年

十五、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73,783 $ 8,035 $ - $ 81,818
增添 33,962 714 - 34,676
處分 ( 73,783 ) ( 660 ) - ( 74,443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33,962 8,089 - 42,051
累計折舊
114年1月1日餘額 72,501 3,163 - 75,664
折舊費用 16,848 2,211 - 19,059
處分 ( 73,783 ) ( 660 ) - ( 74,443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5,566 4,714 - 20,280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18,396 $ 3,375 $ - $ 21,771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73,851 $ 7,006 $ 724 $ 81,581
增添 - 2,226 - 2,226
處分 ( 68 ) ( 1,197 ) ( 724 ) ( 1,989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3,783 8,035 - 81,818
累計折舊
113年1月1日餘額 57,716 2,074 700 60,490
折舊費用 14,785 2,140 24 16,949
處分 - ( 1,051 ) ( 724 ) ( 1,775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2,501 3,163 - 75,664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1,282 $ 4,872 $ - $ 6,154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26,423 $ 4,266
非流動 $ 3,676 $ 2,855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分別為 1.66%~1.86% 及 0.98%~1.83% 。

(三)轉租

本公司之轉租交易資訊,請詳附註十。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2,545 $ 2,185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442 $ 82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30,057) ($ 30,151)
  • 40 -

本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建築物及運輸設備暨符合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若干其他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六、借款

(一)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 $ 50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 236)
$ - $ 499,764

應付商業本票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0.70%

(二)長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聯合信用借款 $2,042,050 $ -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
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300,000 -
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000,000 -
116年3月前可循環使用 600,000 -
116年9月前可循環使用 500,000 -
116年5月前可循環使用 500,000 -
5,942,05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5,942,050 $ -

本公司於114年12月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為5,200,000仟元,依合約規定本公司動用額度之期限至117年12月,並於117年12月起償還第1期款項,嗣後以每年為1期,共分5期償還,並得依約定展延。除一般條款外,上述合約對本公司之營運作若干限制並要求本公司維持約定之財務比率。

長期借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聯合信用借款 2.24% -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 1.81%~1.90% -

十七、應付公司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國內無擔保公司債 $ 600,000 $ 2,50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1,899,655)
減:未攤銷公司債發行成本 ( 411) ( 842)
$ 599,589 $ 599,503

本公司於109年8月14日按面額發行無擔保公司債共25億元,分別為甲券面額19億元,發行期限5年、年利率為 0.75% ;以及乙券面額6億元,發行期限10年、年利率為 1% 。甲券及乙券皆自發行日起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本公司債債權之受託機構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 75,686 $ 60,181
應付薪資及獎金 35,352 28,789
應付業務開發費 28,000 -
應付休假給付 9,168 8,153
應付設備款 7,908 -
應付勞務費 5,332 12,030
應付利息 5,197 7,693
其 他 16,457 11,986
$ 183,100 $ 128,832

十九、負債準備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工程保固準備 $ 3,490 $ 14,126
碳費 700 -
$ 4,190 $ 14,126
非流動
除役負債 $ 3,561 $ -
  • 42 -

工程保固
準備 除役負債 合計
114年1月1日餘額 $ 14,126 $ - $ - $ 14,126
本期新增 50 3,561 700 4,311
本期使用 ( 1,674) - - ( 1,674)
本期迴轉 ( 9,012) - - ( 9,012)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490 $ 3,561 $ 700 $ 7,751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 $ - $ -
本期新增 14,183 - - 14,183
本期使用 ( 57) - - ( 57)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4,126 $ - $ - $ 14,126

本公司已達成114年度之指定目標,並預期於115年4月30日前提交114年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碳費負債準備係按優惠費率所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計算基礎。

二十、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之 6.5% 提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若年度終了前,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則於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 43 -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24,332 $ 203,898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27,324) ( 118,184)
提撥短絀 97,008 85,714
淨確定福利負債 $ 97,008 $ 85,714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208,209 | ($ 110,535) | $ 97,674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490 | - | 3,490 |
| 前期服務成本 | 50 | - | 50 |
| 利息費用(收入) | 2,585 | ( 1,402) | 1,183 |
| 認列於損益 | 6,125 | ( 1,402) | 4,723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9,670) | ( 9,670)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 7,030) | - | ( 7,030)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3,327 | - | 3,32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3,703) | ( 9,670) | ( 13,373) |
| 雇主提撥 | - | ( 3,310) | ( 3,310) |
| 福利支付 | ( 6,733) | 6,733 | - |
| | ( 6,733) | 3,423 | ( 3,310)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03,898 | ($ 118,184) | $ 85,714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03,898 | ($ 118,184) | $ 85,714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008 | - | 3,008 |
| 利息費用(收入) | 3,312 | ( 1,946) | 1,366 |
| 認列於損益 | 6,320 | ( 1,946) | 4,374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8,241) | ( 8,241)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4,761 | - | 4,761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14,273 | - | 14,273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9,034 | ( 8,241) | 10,793 |
| 公司帳上支付數 | ( 692) | - | ( 692) |
| 雇主提撥 | - | ( 3,181) | ( 3,181) |
| 福利支付 | ( 4,228) | 4,228 | - |
| | ( 4,920) | 1,047 | ( 3,873)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24,332 | ($ 127,324) | $ 97,008 |

  • 44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1,920 $ 2,602
營業費用 $ 2,454 $ 2,121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38% 1.63%
薪資預期增加率 3.25% 3.2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4,761) ($ 4,505)
減少0.25% $ 4,905 $ 4,6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4,737 $ 4,498
減少0.25% ($ 4,623) ($ 4,382)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45 -

確定福利義務之平均到期期間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3,266 $ 3,157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8.7年 9.1年

二一、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本公司與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及超過一年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後 合計
資產
合約資產 $ 599,542 $ - $ 599,542
負債
工程保固準備 $ - $ 3,490 $ 3,490
應付工程款 1,317,329 - 1,317,329
$ 1,317,329 $ 3,490 $ 1,320,819
113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後 合計
資產
合約資產 $ 392,969 $ 1,975,688 $ 2,368,657
負債
工程保固準備 $ - $ 14,126 $ 14,126
應付工程款 442,149 2,393,039 2,835,188
$ 442,149 $ 2,407,165 $ 2,849,314

二二、權益

(一)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000,000 1,000,000
額定股本 $10,000,000 $10,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30,282 730,282
已發行股本 $ 7,302,820 $ 7,302,82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 46 -

本公司於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於115年1月16日核准申報生效。

(二) 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2,589,425 $2,589,425
公司債轉換溢價 32,494 32,494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163,509 -
$2,785,428 $2,621,919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 70%為原則,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請參閱附註二四(六)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採平衡股利發放原則,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20%(含),餘以股票股利分派之。但若有新增重大投資計畫金額達3億元以上且無法取得其他資金支應者,得提報股東會降低現金股利發放比率為 0%~20%(不含),餘以股票股利發放之。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 47 -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會計準則)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114年5月29日及113年5月31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72,693 $ 126,02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8,182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360,134) ( 287,029)
現金股利 1,533,592 1,409,444
每股現金股利(元) 2.1 1.93

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係自以前年度依公司法自行提列金額迴轉。

本公司115年3月12日董事會擬議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4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212,96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5,504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352,839)
現金股利 1,759,980
每股現金股利(元) 2.41

有關11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5年5月29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二三、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銷貨收入
售電收入 $ 714,741 $ 688,957
售汽收入 335,261 288,766
其他 480 473
1,050,482 978,196
工程收入 3,122,345 4,876,360
顧問服務收入 42,837 36,916
$ 4,215,664 $ 5,891,472

(一)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1,033,421 $ 646,869 $ 147,316
合約資產
建造合約 $ 599,542 $ 2,368,657 $ 910,325

合約資產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合約資產將於開立帳單時轉列為應收帳款,其信用風險特性與同類合約產生之應收帳款相同,故本公司認為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率亦可適用於合約資產,本公司並未對合約資產提列備抵損失。

(二)本公司之官田汽電廠、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其收入分別主要為汽電廠收入、工程收入及顧問服務收入。

二四、淨利

(一)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股利收入 $ 10,000 $ 10,000
其他(附註三十) 18,223 64,293
$ 28,223 $ 74,293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24,205 $ 5,403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23,307) ( 5,418)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 586
租賃修改損失 - ( 47)
其 他 ( 240) ( 643)
$ 658 ($ 119)

(三)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37,669 $ -
公司債利息 15,268 20,891
商業本票利息 12,485 5,890
租賃負債之利息 520 178
其他財務成本 48 31
$ 65,990 $ 26,990

(四)折舊及攤銷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248 $ 32,591
使用權資產 19,059 16,949
電腦軟體成本 2,690 2,946
$ 56,997 $ 52,486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9,620 $ 26,050
營業費用 24,687 23,490
$ 54,307 $ 49,540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37 $ 137
營業費用 2,553 2,809
$ 2,690 $ 2,946

(五)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6,653 $ 4,674
確定福利計畫 4,374 4,723
11,027 9,397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284,322 254,441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295,349 $ 263,83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13,382 $ 113,930
營業費用 181,967 149,908
$ 295,349 $ 263,838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薪 資 $ 254,581 $ 224,635
勞 健 保 14,358 13,527
其 他 15,383 16,279
$ 284,322 $ 254,441

(六)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按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不低於 0.5% 及不高於 1% 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依 113 年 8 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本公司已於 114 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訂明將提撥之員工酬勞之 1% 分配予基層員工,剩餘部分再分配予全體員工。114 及 113 年度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 115 年 3 月 12 日及 114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酬勞-現金 $ 57,367 $ 45,567
董事酬勞 17,975 14,27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3 及 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13 及 11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51 -

二五、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 $ 14,774
以前年度之調整 ( 533) -
( 533) 14,774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7,559 2,706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7,026 $ 17,480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1,794,883 $1,367,118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358,977 $ 273,424
稅上不可申報之損益/虧損扣抵 ( 354,664) ( 258,000)
以前年度之調整 ( 533)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3,246 2,056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7,026 $ 17,480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159) $ 2,674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7,643 $ 826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 $ 13,712
  • 52 -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 43,539 ($ 5,873) $ - $ 37,666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4,161 99 2,159 16,419
負債準備 2,825 ( 1,666) - 1,159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92 ( 11) - 81
其他 113 ( 108) - 5
$ 60,730 ($ 7,559) $ 2,159 $ 55,330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 49,414 ($ 5,875) $ - $ 43,539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6,551 284 ( 2,674) 14,161
負債準備 - 2,825 - 2,825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60 32 - 92
其他 85 28 - 113
$ 66,110 ($ 2,706) ($ 2,674) $ 60,730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損失 $ 494,400 $ 494,168
遞延利息支出 293,986 277,986
$ 788,386 $ 772,154

(六)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12 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2.45 $ 1.85
稀釋每股盈餘 $ 2.44 $ 1.84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787,857 $ 1,349,638
股數 單位:仟股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0,282 730,282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1,620 1,26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1,902 731,551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部分現金交易

(一)本公司於114及113年度進行以下部分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支付部分現金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增加數 $ 31,528 $ 464
應付設備款淨變動 ( 7,908) 5,093
支付現金 $ 23,620 $ 5,557

(二)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

114年度

114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4年12月31日
新增租賃 利息費用
應付短期票券 $ 499,764 ($ 500,000) $ - $ 12,485 ($ 12,249)
存入保證金 11,982 ( 4,327) - - -
長期借款 - 5,942,050 - - 5,942,050
應付公司債 2,499,158 ( 1,900,000) - 15,268 ( 14,837)
租賃負債 7,121 ( 26,550) 34,676 520 14,332
$3,018,025 $3,511,173 $ 34,676 $ 28,273 ($ 12,754)

113年度

113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3年12月31日
新增租賃 利息費用
應付短期票券 $ 999,130 ($ 500,000) $ - $ 5,890 ($ 5,256)
存入保證金 13,025 ( 1,043) - - -
應付公司債 2,498,517 - - 20,891 ( 20,250)
租賃負債 32,800 ( 27,706) 2,226 178 ( 377)
$3,543,472 ($ 528,749) $ 2,226 $ 26,959 ($ 25,883)

二八、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本公司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整體策略於最近5年內並無重大變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歸屬於業主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及舉借或償還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九、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皆趨近其公允價值。

(二)公允價值之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 - $ 268,677 $ 268,677

11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股票 $____ - $____ - $268,557 $268,557
  1. 金融資產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年度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
| --- | --- |
| 年初餘額 | $268,55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20 |
| 年底餘額 | $268,677 |

113年度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
| --- | --- |
| 年初餘額 | $270,054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1,497 ) |
| 年底餘額 | $268,557 |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漢威巨蛋開發係採收益法,按現金流量折現之方式,計算預期可因持有此項投資而獲取收益之現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當長期收入成長率增加、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增加、加權資金成本率降低或流動性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 56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長期收入成長率 0.00%~1.99% -0.03%~2.31%
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 40.04%~45.67% 39.99%~45.08%
加權資金成本率 8.14% 7.58%
流動性折價 19.04% 16.11%

若為反映合理可能之替代假設而變動下列輸入值,在所有其他輸入值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權益投資公允價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長期收入成長率
增加 1% $ 30,000 $ 31,600
減少 1% ($ 28,200) ($ 29,600)
加權資金成本率
增加 0.5% ($ 12,200) ($ 13,200)
減少 0.5% $ 13,000 $ 14,400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係採市場法估算公允價值,其判定係參考同類型公司評價及被投資公司營運情形估算。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1) $1,480,756 $1,675,37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68,677 268,55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8,008,434 5,964,230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應付短期票券、應付帳款、應付工程款、應付工程款-關係人、應付帳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存入保證金及應付公司債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惟不包含應付短期員工福利。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本公司需遵循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1. 市場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重大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三。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歐元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說明當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升值及貶值 1%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時,將使稅前淨利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114年度 113年度
損益
美元 ($ 33) ($ 373)
日圓 38 54
  • 58 -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9,949 $ 150,880
-金融負債 629,688 3,006,043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432,775 544,720
-金融負債 5,942,050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及增加/減少 55,093 仟元及 5,447 仟元。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持有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價格暴險,該等投資係屬策略性投資,非持有供交易,本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行。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 1%,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分別將因公允價值變動之變動而增加/減少 2,687 仟元及 2,686 仟元。

  • 59 -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評估本公司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行合約義務所遭受之潛在影響,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為正數之金融工具為評估對象。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維持足夠銀行存款及銀行融資額度並持續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達到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的。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6,764,670仟元及4,772,000仟元,尚可支應公司之流動負債。

下表係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據本公司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之現金流量編製。

114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無附息負債 $1,466,795 $ - $ - $ - $1,466,795
租賃負債 26,713 3,695 - - 30,408
長期借款 - 4,064,000 328,000 1,558,000 5,950,000
應付公司債 6,000 12,000 609,721 - 627,721
$1,499,508 $4,079,695 $937,721 $1,558,000 $8,074,924

113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應付短期票券 $ 500,000 $ - $ - $ - $ 500,000
無附息負債 2,965,308 - - - 2,965,308
租賃負債 4,331 2,555 347 - 7,233
應付公司債 1,914,836 12,000 12,000 603,721 2,542,557
$5,384,475 $ 14,555 $ 12,347 $ 603,721 $6,015,098
  • 60 -

三十、關係人交易

除其他附註已揭露者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台電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星能公司 子公司
宜元公司 子公司(自113年6月起,非為關係人)
台汽電綠能公司 子公司
苗栗風力 子公司
哈瑪栗公司 子公司
清水地熱公司 孫公司(自113年6月起,非為關係人)
鑫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鑫光電能) 孫公司
星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寶電力) 孫公司
星曚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星曚綠能) 孫公司
大園汽電公司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關聯企業
星能電力 關聯企業
國光電力 關聯企業
星元電力 關聯企業

(二)營業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收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台電 $ 493,153 $ 489,474
子公司
其他 5,684 5,872
$ 498,837 $ 495,346
顧問服務收入 子公司
星能公司 $ 15,493 $ 11,487
其他 8,970 5,602
24,463 17,089
孫公司
其他 1,440 1,613
關聯企業
星能電力 9,090 9,237
星元電力 4,320 4,320
森霸電力 3,524 4,169
其他 - 488
16,934 18,214
$ 42,837 $ 36,916

(接次頁)


(承前頁)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成本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台電 $ 32,841 $ 18,551
工程成本 子公司
星能公司 $ 2,995,617 $ 4,427,703
營業費用 子公司
其他 $ 274 $ 531

本公司對關係人上述交易之條件係依照合約個別議定。

(三)非營業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收入 子公司
其他 $ 1,070 $ 1,113
孫公司
星寶電力 - 49,500
其他 185 52
185 49,552
關聯企業
大圓汽電公司 4,195 3,978
星元電力 3,200 1,148
國光電力 2,586 2,489
森霸電力 2,302 2,141
星能電力 2,207 2,707
14,490 12,463
$ 15,745 $ 63,128

本公司對關係人上述交易之條件係依照合約個別議定。


(四)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台電 $ 34,082 $ 44,919
子公司其他 4,479 1,933
關聯企業其他 2,727 3,501
$ 41,288 $ 50,353
子公司其他 $ 206 $ 454
關聯企業
大園汽電公司 1,632 1,147
星元電力 1,528 354
森霸電力 1,055 884
國光電力 800 524
星能電力 609 1,212
5,624 4,121
$ 5,830 $ 4,575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14及113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備抵損失。

(五)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台電 $ 5,743 $ 581
應付工程款-關係人 子公司
星能公司 $ 957,149 $ 2,532,671
其他應付款 子公司
哈瑪栗公司 $ 3,816 $ 3,816
其他 217 331
4,033 4,147
關聯企業
其他 - 156
$ 4,033 $ 4,303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六) 轉租協議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 子公司
星能公司 $ - $ 28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3,842 391
星元電力 2,980 254
星能電力 2,058 181
8,880 826
$ 8,880 $ 854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 323 $ -
星元電力 251 -
星能電力 173 -
$ 747 $ -

114及113年度應收融資租賃款並未提列備抵損失。有關轉租協議請參閱附註十。

(七) 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

本公司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37,039 $ 30,935
退職後福利 858 779
$ 37,897 $ 31,714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一、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已揭露者外,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之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一) 已承攬但尚未履約之工程合約金額約1,330,415仟元。
(二) 已簽約但尚未支出之工程及相關設備採購金額約454,520仟元。
(三) 依購煤合約,本公司尚應依約定價格購煤約4.8萬噸。

  • 64 -

(四) 台電以民營電廠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等規定,造成台電損害為由,於 104 年 9 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結案之行政訴訟及尚在進行中之民事訴訟如下:

台電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及國光電力分別請求 42.57 億元、24.89 億元、3.07 億元及 24.9 億元之損害賠償。臺北地方法院於 107 年 2 月 8 日駁回台電對星元電力之民事訴訟,台電復於 107 年 3 月 5 日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經審理後,於 111 年 12 月 28 日判決駁回台電之上訴與追加之訴,惟因台電又於 112 年 1 月 30 日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經審理後於 112 年 11 月 22 日宣判廢棄原判決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臺北地方法院於 107 年 6 月 19 日另駁回台電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國光電力之民事訴訟,台電復於 107 年 7 月 13 日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經審理後於 110 年 11 月 9 日判決駁回台電之上訴與追加之訴,然因台電又於 110 年 12 月 13 日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於 114 年 7 月 16 日宣判廢棄原判決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故上開案件現均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該等公司業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上述請求,是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須視法院審理之結果而定。

三二、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 115 年 1 月完成向荷蘭商東京電力國際公司分別購買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之 19.5%、19.5% 及 22.73% 股權,收購價款為 4,922,150 仟元。本公司收購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係為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政策,擴大對燃氣電廠之投資。

移轉對價

現金

$ 4,922,150


三三、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 幣 資 產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 692 31.43 $ 21,750
日 圓 18,906 0.2008 3,796
$ 25,546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 元 5,084 31.43 $ 159,792
外 幣 負 債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797 31.43 $ 25,063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 幣 資 產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 177 32.79 $ 5,812
日 圓 25,912 0.2099 5,439
$ 11,251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 元 5,010 32.79 $ 164,263
外 幣 負 債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1,314 32.79 $ 43,099

具重大影響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外幣兌換損益如下:

外 幣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功能性貨幣匯率 淨兌換(損)益 外幣兌功能性貨幣匯率 淨兌換(損)益
美 元 31.18(美元:新台幣) ($ 1,039) 32.122(美元:新台幣) ($ 648)
歐 元 35.18(歐元:新台幣) $ 25 34.74(歐元:新台幣) $ 678
  • 66 -

三四、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併權益部分):附表一。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相關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無。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3. 67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股票
漢威巨蛋開發 不適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0,000 $245,000 8% $245,000
聚歲能源(原眾意能源) 不適用 1,911 23,677 1.19% 23,677
  • 68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4年度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註四)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帳款之比率(註四)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台電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銷貨(註一) $ 493,153 11.70%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 34,082 3.30%
星能公司 台電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銷貨(註二) 1,598,673 26.89%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427,674 75.99%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母公司 銷貨(註三) 2,995,891 50.38%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217 0.04%
苗栗風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兄弟公司 銷貨(註一) 275,707 100.00%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95,537 100.00%

註一:係售電收入。
註二:係售電收入、工程收入暨運維及服務收入。
註三:係工程收入暨運維及服務收入。
註四:係佔各公司財務報表之比率。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次/年)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升備結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星能公司 | 台電 |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應收帳款 $ 427,674 | (註) | $ - | — | $ 250,363 | $ - |

註:收款方式係依合約規定,故週轉率之資訊不適用。

  • 70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度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末 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度 股數(仟) 比率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星能公司 台北市 承揽電力相關工程 $ 1,550,020 $ 1,550,020 142,709 100.00% $ 2,122,587 $ 392,190 $ 396,057(註一) 子公司
台汽電國際公司 British VirginIslands 國外投資及國際貿易業務 685,374 685,374 22,260 100.00% 159,792 ( 232) ( 232) 子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台北市 投資綠能發電 95,000 95,000 10,500 100.00% 150,697 36,368 36,368 子公司
大圍汽電公司 桃園市 汽電共生廠之經營、操作運轉管理及設備之維修 214,240 214,240 35,834 29.31% 588,446 228,700 67,034 母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森霸電力 台南市 發電事業 3,073,500 3,073,500 516,000 43.00% 6,877,226 1,811,013 778,736 母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國光電力 桃園市 發電事業 5,594,802 1,775,426 496,668 45.83% 5,676,006 623,736 198,158(註二) 母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星能電力 彰化縣 發電事業 1,272,500 1,272,500 121,500 40.50% 2,488,961 473,803 191,890 母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星元電力 台北市 發電事業 1,409,130 1,409,130 136,200 41.27% 2,416,801 334,002 137,852 母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苗栗風力 台北市 發電事業 673,608 673,608 51,400 100.00% 771,954 21,270 9,804(註三) 子公司
哈瑪奧公司 彰化縣 發電事業 103,130 103,130 10,000 100.00% ( 27,397) ( 17,370) ( 17,568) 子公司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彰化縣 發電事業 517,870 177,870 51,787 100.00% 573,965 19,434 19,434 孫公司
星輝綠能 台北市 發電事業 240,000 240,000 24,000 100.00% 229,572 14,133 14,133 孫公司
台汽電國際公司 Redondo PeninsulaEnergy, Inc. Philippines 發電事業 573,165 573,165 8,446 25.00% 48,435 ( 636) ( 159) 母公司之子公司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嘉光電能 台北市 發電事業 80,000 80,000 8,000 100.00% 87,371 4,032 4,032 孫公司

註一:係認列投資收益392,190仟元加已實現毛利3,867仟元。
註二:係認列投資收益218,81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20,652仟元。
註三:係認列投資收益21,27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11,466仟元。
註四:係認列投資損失(17,37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198仟元。


S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S

項目 編號 / 索引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應收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二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三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四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五
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二五
應付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六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附註十八
負債準備明細表 附註十九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明細表七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八
租賃負債明細表 明細表九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十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營業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財務成本明細表 附註二四
本年度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十三
  • 72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摘要 金額
現金
零用金 $ 740
銀行支票存款 2,327
銀行活期存款
新台幣 407,197
美元 692 仟美元,兌換率 31.43 21,750
歐元 0.9 仟歐元,兌換率 36.90 32
日圓 18,906 仟日圓,兌換率 0.2008 3,796
432,775
合計 $ 435,842
  • 73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戶名稱 金額
關係人
台電 $ 34,082
台汽電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399
其他(註) 3,807
41,288
非關係人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462,453
沃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44,503
其他(註) 85,177
992,133
合計 $1,033,421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百分之五。

  • 74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市價(註)
原物料 $ 6,123 $ 5,720

減:備抵跌價損失

$$
\left( \underline{\quad 403} \right)
$$

$ 5,720

註:存貨係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75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名稱 年 衍 餘額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評價調整 年底餘額 提供擔保或資押情形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國內非上市(種)股票
漢威巨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246,600 - - - - - ( 1,600) 20,000,000 245,000
鶯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911,000 21,957 - - - - - 1,720 1,911,000 23,677
合 計 $ 268,557 $ - $ - $ 120 $ 268,677
  • 76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A 年份 餘額 本年度增加(註一) 本年度減少(註二) 確定福利計畫之為無量數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采可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註三)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註四) 關顧企業間之(未)實現工程業務收入 認同投資收益(擴大) 國外營運機構附屬換算之減益額 本次 餘額 新增或超增(註五)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股數 %金 股數 %金
大圍汽電公司 35,855,827 $ 599,036 - $ - - ($ 71,668) $ 320 ($ 6,621) $ - $ 345 $ 67,034 $ - 35,853,827 29.31 $ 588,446 $ 1,644,773
森霸電力 516,000,000 6,556,837 - - - ( 464,400) 2,483 - ( 4,764) 8,334 778,736 - 516,000,000 43.00 6,877,226 6,978,992 (註六)
國光電力 114,730,000 1,795,179 381,937,600 3,982,885 - ( 298,353) ( 1,850) - - ( 13) 198,158 - 496,667,600 45.83 5,676,006 5,674,802 (註七)
星能電力 121,500,000 2,415,575 - - - ( 121,500) ( 2,436) - - 5,432 191,890 - 121,500,000 40.50 2,488,961 2,535,884 (註八)
星天電力 136,200,000 2,403,201 - - - ( 143,010) ( 371) - - 19,129 137,852 - 136,200,000 41.27 2,416,801 2,580,718 (註九)
星能公司 142,708,896 1,973,560 - - - ( 242,606) ( 563) - - ( 3,861) 396,057 - 142,708,896 100.00 2,122,587 2,122,610 (註十)
台汽電國際公司 22,260,000 164,263 - - - - - - - - ( 232) ( 4,239) 22,260,000 100.00 159,792 159,792
台汽電棟能公司 10,500,000 134,443 - - - ( 20,114) - - - - 36,368 - 10,500,000 100.00 150,697 150,697
深景威力 51,400,000 770,578 - - - ( 8,428) - - - - 9,804 - 51,400,000 100.00 771,954 546,605 (註十一)
哈瑪勇公司 10,000,000 ( 9,829) - - - - - - - - ( 17,568) - 10,000,000 100.00 ( 27,397) ( 30,768) (註十二)
合计 $ 16,802,843 $ 3,982,885 ($ 1,370,079) ($ 2,417) ($ 6,621) ($ 4,764) $ 29,366 $ 1,798,099 ($ 4,239) $ 21,223,073 $ 22,364,105

註一:本年度增加係參與國光電力增資及未接持股次認列產生之資本公積。
註二:本年度減少係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分割現金股列。
註三: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采可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係認列大圍汽電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大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之變動。
註四: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係認列森霸電力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大價值衡量趨除之趨除工具損益之變動。
註五:對大圍汽電公司之投資係依其114年12月31日之收盤價計算其市價,其他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則列示其股權淨值。
註六: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包括商譽2,087仟元及未實現工程及顧問服務毛利(103,853)仟元。
註七: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包括商譽19,304仟元。未繳銷投資溢價(18,078)仟元及未實現工程及顧問毛利(22)仟元。
註八: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係未實現工程及顧問服務毛利(66,923)仟元。
註九: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包括商譽20,314仟元及未繳銷投資溢價205,035仟元。
註十一: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包括未實現工程及顧問服務毛利(23)仟元。
註十二:帳面金額與股權淨值之差異包括未繳銷投資溢價3,371仟元。
註十三:上述採用權益法投資皆無提供趨於成資押價形。

  • 77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關係人
台電 $ 5,743
非關係人
頸原股份有限公司 38,189
全興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8,702
長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6,929
煜盛股份有限公司 4,841
其他(註) 18,628
77,289
$ 83,032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百分之五。

  • 78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受託機構 付息日期 年利率(%) 發行總額 已還數額 未償還餘額 未繳銷溢(折)債 年底餘額 償還辦法 擔保情形
國內 109 年度第 1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類 永豐國際商業銀行 109.08.14-119.08.14 每年 8.14 付息 每年 8.14 付息 1.00 $ 600,000 $ - $ 600,000 ($ 411) $ 599,589 到期一次償還
  • 79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債權人 期限及償還辦法 年利率(%) 金額 抵押或擔保 備註
一年內到期 一年後到期 合計
由臺灣銀行為主辦銀行之聯貸銀行團 聯合信用借款,依聯合信用借款合約規定本公司動用額度之期限至115年6月,並於117年12月起償還第1期款項,嗣後以每年為1期,共分5期償還。 2.24% $ - $ 2,042,050 $ 2,042,050 -
元大商業銀行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於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85% - 1,300,000 1,300,000 -
凱基商業銀行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於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90% - 1,000,000 1,000,000 -
臺灣銀行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於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81% - 500,000 500,000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於116年9月前可循環使用。 1.85% - 500,000 500,000 -
第一商業銀行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於116年3月前可循環使用。 1.85% - 600,000 600,000 -
$ - $ 5,942,050 $ 5,94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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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期 間 折現率(%) 年 底 餘 額
台北辦公室 114.02.01-116.01.31 1.86% $ 26,666
公務車 RFA-2721 112.06.02-117.06.01 1.66% 1,445
公務車 RFH-3965 113.02.19-117.02.18 1.83% 663
公務車 RFV-2101 114.05.01-117.04.30 1.86% 578
公務車 RFE-3739 113.01.10-116.01.09 1.83% 376
公務車 RDZ-3280 112.05.05-115.05.04 1.66% 259
公務車 RDW-8909 112.08.07-115.08.06 1.80% 112
租賃負債合計 $ 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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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數量 金額
銷貨收入
售電收入 197,568 仟度 $ 714,741
售汽收入 337 仟噸 335,261
其他 480
1,050,482
工程收入 3,122,345
顧問服務收入 42,837
合計 $ 4,215,664
  • 82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銷貨成本
燃料費 $ 441,070
變動間接費 133,326
人工成本 77,387
維修保養費 57,836
其他(註) 71,147
780,766
工程成本 3,108,235
顧問服務成本 35,479
合計 $ 3,924,480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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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薪資支出及退休金 $ 166,080
勞務費 52,260
折舊費用 24,687
其他(註) 48,852
合計 $ 291,879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百分之五。

  • 84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94,688 $ 137,928 $ 232,616 $ 93,964 $ 113,171 $ 207,135
勞健保費用 7,740 6,618 14,358 7,467 6,060 13,527
退休金費用 4,840 6,187 11,027 5,178 4,219 9,397
董事酬金 - 21,965 21,965 - 17,500 17,50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6,114 9,269 15,383 7,321 8,958 16,279
$ 113,382 $ 181,967 $ 295,349 $ 113,930 $ 149,908 $ 263,838
折舊費用 $ 29,620 $ 24,687 $ 54,307 $ 26,050 $ 23,490 $ 49,540
攤銷費用 $ 137 $ 2,553 $ 2,690 $ 137 $ 2,809 $ 2,946

附註:

  1. 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43 人及 141 人,其中未兼職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 12 人。
  2. 114 及 113 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 2,086 仟元及 1,910 仟元;114 及 113 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 1,775 仟元及 1,606 仟元,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114 年度較 113 年度增加 10.52%。
  3. 本公司由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4.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

(1) 董事

依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執行職務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公司章程規定提撥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

(2) 經理人及員工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明訂應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也會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此外,如當年度公司有獲利,依公司章程規定應提撥不低於 0.5% 為員工酬勞,另將提撥之員工酬勞之 1% 分配予基層員工,剩餘部分再分配予全體員工。並依「員工酬勞分配辦法」,考量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績效及政策,以及員工所擔任職務之職責、工作能力與績效表現進行發放,以確保競爭力及激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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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訂有「員工敘薪辦法」做為員工敘薪、各項加給、津貼之依據,且積極掌握市場薪資水準並定期檢視本公司之薪酬政策,並依「員工獎金核發辦法」明訂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工作獎金,以體恤及獎勵員工在工作上的努力付出,相關獎金亦視公司財務狀況、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績效核給。本公司在經營成果分享上除發放年終獎金與績效獎金外,並有相應之調薪機制,提供員工良好的薪酬福利條件,以達到獎勵員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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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陳招美

北市財證字第 1151375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虞成全

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94998251

事務所電話:(02)27259988

委託人統一編號:86685142

會員證書字號:(1)北市會證字第 2329 號

(2)北市會證字第 2645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代
(1) | 陳招美 | 存



(1)(1) | |
| --- | --- | --- | --- |
| 簽名代
(2) | 虞成全 | 存



(2)(1) | |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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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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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