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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11, 2026

52759_rns_2026-05-11_90ef92cf-eb74-44d8-b820-3a2a3db3c6d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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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926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6樓
電話:(02)87982000

  • 1 -

§目 錄§

財務報表
一、封 面 1 -
二、目 錄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8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9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12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4~15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6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18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3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1~3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2~73 六~三六
(七)關係人交易 74~77 三七
(八)質抵押之資產 77 三八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8 三九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9 四十
(十二)其 他 79~80 四一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80~81、84~86、88~89 四二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0、87 四二
3.大陸投資資訊 - 四二
(十四)部門資訊 81~83 四四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振勇

img-0.jpeg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汽電共生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情形,請詳附註三九(四);負債準備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五);有關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民營電廠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等規定而受到損害為由,對台灣汽電共生集團之關聯企業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前述關聯企業已委請律師就上述案件分析,認為並無造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損害,因此並未就相關案件提列負債準備,從而未影響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及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前述關聯企業並已委請律師協助民事訴訟相關事宜。由於前述訴訟尚在審理中,其求償金額相較於台灣汽電共生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係屬重大,且審理結果可能隨案件之後續發展而改變,而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因此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之或有事項評估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已取得前述案件相關之訴訟狀等資料;與台灣汽電共生集團之管理階層討論其與律師往來之相關資料暨評估上述未決訴訟之情形;向律師發函詢證並檢視其回函之說明及評估;並檢視上述未決訴訟截至查核報告日止之最新情況,以評估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是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適當處理及揭露。

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

建造合約之資訊,請詳附註二九;建造合約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六);有關建造合約損益評估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二)。

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承攬之中部大型離岸風力發電有關工程合約於民國 114 年度產生之建造合約收入為新台幣 3,000,403 仟元,佔台灣汽電共生集團合併營業收入之 39%。由於工程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有關之預期總合約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台灣汽電共生集團管理階層針對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

  • 5 -

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計算而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因此將該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已實地觀察該工程之工地;取得工程合約、工程進度計畫表、預計工程總成本表及工程驗收報告;抽核工程成本、核對合約等相關紀錄以評估管理階層估計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計算完工程度使用之方法及假設是否合理;重新計算以驗證完工百分比、建造合約收入、建造合約成本、工程損益暨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合理性,並評估負債準備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汽電共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汽電共生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6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汽電共生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汽電共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汽電共生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7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汽電共生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招美
陳招美

會計師 虞成全
虞成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附註四及六) $ 2,097,664 7 $ 1,843,366 7
1136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七、八及三八) 485,850 2 490,166 2
1140 合約資產(附註四、五、二七、二九及三七) 2,385,344 8 4,137,142 15
1172 應收帳款(附註四、九及二九) 1,208,840 4 694,963 2
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二九及三七) 462,425 1 177,520 1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附註四、十及三七) 9,177 - 852 -
1205 應收股利(附註四及十五) - - 320,940 1
1206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三一及三七) 68,688 - 53,302 -
1330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5,720 - 8,110 -
1429 預付工程款(附註二七) - - 159,210 1
1424 留抵營業稅額 57,961 - 72,624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42,624 - 59,811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6,824,293 22 8,018,006 29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十二及三六) 268,677 1 268,557 1
1535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七、八及三八) 6,604 - 6,50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五) 18,095,875 59 13,821,210 5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六及三八) 3,747,529 12 4,082,756 15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七) 375,947 1 391,463 2
1805 商譽(附註四及十八) 20,314 - 20,314 -
1821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九) 265,851 1 295,795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三一) 341,542 1 253,106 1
1915 預付設備款 716,238 2 15,787 -
194D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附註四、十及三七) 772 - - -
1920 存出保證金 113,674 1 91,58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二十) 17,365 - 18,423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3,970,388 78 19,265,496 71
1XXX 資產總計 $ 30,794,681 100 $ 27,283,502 100
負債 權益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二一) $ - - $ 499,764 2
2130 合約負債(附註四、五、二七、二九及三七) 76,673 - 244,752 1
2171 應付帳款 89,065 - 107,195 1
2172 應付工程款(附註二七) 3,767,654 12 4,384,713 1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七) 6,546 - 1,438 -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三及三七) 396,531 1 486,484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三一) 154,464 1 58,728 -
2250 負債準備(附註四、二五及二七) 1,068,389 4 624,339 2
2280 租賃負債(附註四、十七及三七) 50,825 - 28,659 -
2321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二二) - - 1,899,655 7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二一及三八) 227,723 1 221,829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9,442 - 7,124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5,847,312 19 8,564,680 3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二一及三八) 7,669,686 25 1,887,358 7
2527 合約負債(附註四及二九) 162,597 1 134,637 1
2580 租賃負債(附註四、十七及三七) 403,707 1 427,606 2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二二) 599,589 2 599,503 2
2550 負債準備(附註四及二五) 18,830 - 14,938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三一) 52,867 - 58,100 -
2640 淨權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121,230 - 109,112 -
2645 存入保證金 131,041 1 89,397 -
2670 其他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12,799 - 14,367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9,172,346 30 3,335,018 12
2XXX 負債總計 15,019,658 49 11,899,698 4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八)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7,302,820 24 7,302,820 27
3200 資本公積 2,785,428 9 2,621,919 9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27,679 7 1,954,986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806,380 6 2,148,332 8
3350 未分配盈餘 1,800,532 5 1,388,059 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734,591 18 5,491,377 20
3400 其他權益 ( 47,816 ) - ( 32,312 ) -
3XXX 權益總計 15,775,023 51 15,383,804 56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0,794,681 100 $ 27,283,502 100

董事長:王振君

懺王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

經理人:陳惠通

會計主管:周尚恆


台灣汽電

台灣汽電

台灣旅遊條約及子公司

13年1月3日及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附註四、五、二九及三七)
4100 銷貨收入 $ 1,768,279 23 $ 1,633,609 18
4500 工程收入 5,515,727 73 7,220,877 79
4600 運維及服務收入 327,513 4 277,748 3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7,611,519 100 9,132,234 100
營業成本(附註五、二六、三十及三七)
5110 銷貨成本 1,270,063 17 1,252,726 14
5500 工程成本 4,986,019 65 6,876,650 75
5600 運維及服務成本 271,395 4 222,169 2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6,527,477 86 8,351,545 91
5900 營業毛利 1,084,042 14 780,689 9
592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33,227 1 32,249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1,117,269 15 812,938 9
6000 營業費用(附註二六、三十及三七) 521,011 7 377,060 4
6900 營業淨利 596,258 8 435,878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32,543 1 27,004 1
7190 其他收入(附註三十及三七) 29,754 - 24,631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三十及三三) ( 5,386) - ( 78,613) (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三十及三七) ( 125,316) ( 2) ( 73,492) ( 1)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十五) 1,373,511 18 1,098,754 1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305,106 17 998,284 11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901,364 25 $ 1,434,162 16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三一) ( 113,507) ( 2) ( 80,186) ( 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 1,787,857 23 1,353,976 15
8100 停業單位損失(附註十三、二九、三十及三一) - - ( 7,200) -
8200 本年度淨利 1,787,857 23 1,346,776 15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二六) ( 11,497) - 14,537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三六) 120 - ( 1,497) -
832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854) - 5,531 -
832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未實現評價損益 ( 6,621) - ( 40,956)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三一) 2,300 - ( 2,907) -
( 17,552) - ( 25,292)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239) - 1,747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避險工具損益 ( 4,764) - 17,583 -
8360 ( 9,003) - 19,330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26,555) - ( 5,962)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761,302 23 $ 1,340,814 15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787,857 23 $ 1,349,638 15
8620 非控制權益 - - ( 2,862 ) -
8600 $ 1,787,857 23 $ 1,346,776 1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761,302 23 $ 1,343,676 15
8720 非控制權益 - - ( 2,862 ) -
8700 $ 1,761,302 23 $ 1,340,814 15
每股盈餘(附註三二)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及停業單位
9750 基 本 $ 2.45 $ 1.85
9850 稀 釋 $ 2.44 $ 1.84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2.45 $ 1.86
9810 稀 釋 $ 2.44 $ 1.8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振勇

經理人:陳意迪

會計主管:周尚恆


单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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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 國外普通機構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附務報表插算 附屬之金融資產 附屬之金融資產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7,302,820 $ 2,621,919 $ 1,828,961 $ 2,435,361 $ 1,269,700 ( $ 67,906 ) $ 65,071 ( $ 6,354 ) $ 138,094 $ 15,587,666
112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26,025 - ( 126,025 ) - - - - -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287,029 ) 287,029 -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1,409,444 ) - - - - ( 1,409,444 )
- - 126,025 ( 287,029 ) ( 1,248,440 ) - - - - ( 1,409,444 )
D1 113年度淨利(損) - - - - 1,349,638 - - - ( 2,862 ) 1,346,776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7,161 1,747 ( 42,453 ) 17,583 - ( 5,962 )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66,799 1,747 ( 42,453 ) 17,583 ( 2,862 ) 1,340,814
M1 處分子公司權益變動(附註四及三三) - - - - - - - - ( 135,232 ) ( 135,232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7,302,820 2,621,919 1,954,986 2,148,332 1,388,059 ( 66,159 ) 22,618 11,229 - 15,383,804
113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72,693 - ( 172,693 ) - -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18,182 ( 18,182 ) - - - - -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360,134 ) 360,134 -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1,533,592 ) - - - - ( 1,533,592 )
- - 172,693 ( 341,952 ) ( 1,364,333 ) - - - - ( 1,533,592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附註四及十五) - 163,509 - - - - - - - 163,509
D1 114年度淨利 - - - - 1,787,857 - - - - 1,787,857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1,051 ) ( 4,239 ) ( 6,501 ) ( 4,764 ) - ( 26,555 )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776,806 ( 4,239 ) ( 6,501 ) ( 4,764 ) - 1,761,302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7,302,820 $ 2,785,428 $ 2,127,679 $ 1,806,380 $ 1,800,532 ( $ 70,398 ) $ 16,117 $ 6,465 $ - $ 15,775,0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附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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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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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周尚恆


台灣汽電

民國114年度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901,364 $ 1,434,162
A00020 停業單位稅前損失 - ( 8,450 )
A10000 稅前淨利 1,901,364 1,425,712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23,739 423,770
A20200 攤銷費用 36,007 45,963
A20900 財務成本 125,316 76,301
A21200 利息收入 ( 32,543 ) ( 27,034 )
A21300 股利收入 ( 10,000 ) ( 10,000 )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1,373,511 ) ( 1,098,754 )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92 -
A29900 處分子公司利益 - ( 586 )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76,056
A23800 租賃修改(利益)損失 ( 158 ) 29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1,123 ) 1,354
A2400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 33,227 ) ( 32,249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1,751,798 ( 2,015,397 )
A31150 應收帳款 ( 513,877 ) 60,765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84,905 ) ( 93,970 )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4,434 ) ( 27,164 )
A31200 存 貨 2,390 ( 159 )
A31220 預付工程款 - ( 159,210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7,187 ( 22,801 )
A31240 留抵營業稅額 14,663 26,138
A32125 合約負債 ( 140,119 ) 156,809
A32150 應付帳款 ( 18,130 ) 1,951
A32990 應付工程款 ( 617,059 ) 1,427,518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5,108 109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11,950 62,861
A32200 負債準備 444,050 158,89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2,318 3,20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621 1,807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807,617 461,910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1,818 28,545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429,871 982,851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35,172) ($ 74,524)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19,367) ( 128,75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14,767 1,270,02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4,212 260,258
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 ( 3,819,376) -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附註三三) - 85,657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三四) ( 213,964) ( 352,204)
B038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2,089) ( 7,072)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5,005) ( 4,484)
B06100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少 9,339 9,941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556,196) ( 15,78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603,079) ( 23,69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減少 - ( 55,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500,000) ( 50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942,050 8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53,828) ( 142,721)
C01900 償還公司債 ( 1,900,000) -
C031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41,644 37,688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3,336) ( 55,56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533,592) ( 1,409,444)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842,938 ( 1,325,04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 328) ( 753)
EEEE 本年度現金淨增加(減少) 254,298 ( 79,456)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1,843,366 1,922,822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 2,097,664 $ 1,843,36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振勇

經理人:陳意通

會計主管:周尚恆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簡稱「合併公司」)係於 81 年 5 月 7 日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電)及若干本國公司共同設立,於 89 年 5 月 8 日上櫃,並於 92 年 8 月 25 日轉上市。母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包括:

(一) 從事下述各類計畫之工程規劃、設計、採購、機組安裝、施工、施工管理及財務規劃:A. 汽電共生系統及 B. 汽電共生之環境保護、燃料取得及相關業務。

(二) 從事或接受委託經營及管理汽電共生廠。

(三) 汽電共生相關業務之研究發展、技術服務及諮詢顧問業務。

(四) 從事汽電共生系統相關設備之製造、組合、銷售、租賃、安裝及維修業務。

(五) 汽電共生廠投資及相關設備進出口貿易業務。

(六) 非屬公用之發電業務。

(七) 電器承裝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於 115 年 3 月 12 日經母公司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適用修正後之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16 -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 2023 年 1 月 1 日 |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註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 2025 年之修正) 2027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合併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

  • 17 -


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IFRS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合併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合併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合併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 18 -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力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合併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建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包含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年度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 19 -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以及(2)前子公司之資產(含商譽)與負債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併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例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四及附表四。

(五) 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勞務取得當期列為費用。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

(六)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母公司及其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母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 20 -

(七) 存貨

存貨係原物料。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八)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不分攤至構成投資帳面金額組成部分之任何資產,包括商譽。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 21 -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表。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前測試該等資產能否正常運作時所生產之電力,其銷售價款及成本係認列於損益。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 商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位」)。

  • 22 -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當年度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一)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 23 -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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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及合約資產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及合約資產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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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合併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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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公課

政府依法徵收之各類款項(公課)係於應納公課之交易或活動發生時估列為其他負債。隨時經過而發生之給付義務係逐期認列其他負債,達到特定門檻始產生之給付義務係於達到門檻時認列其他負債。

(十五)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1. 豹損性合約

虧損性合約係當合併公司預期履行合約義務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可獲得之經濟效益時,認列因虧損性合約產生之現時義務為負債準備。評估合約是否係虧損性時,履行合約之成本包含履行合約之增額成本及與履行合約直接相關之其他成本之分攤。

  1. 工程保固準備

工程保固準備係依合併公司之保固責任按發生之可能性估列。

  1. 除役及復原義務

除役負債係合併公司之發電系統於未來電業執照屆滿除役時,具有法定除役之義務。合併公司每年度認列因時間經過折現而增加之除役負債金額,同時認列利息費用;並於每一年度結束日複核除役義務之變動,予以調整以反映最佳之估計。

另依租賃合約,合併公司應於租賃結束日將承租之辦公室復原至承租時之原始狀態。合併公司按其履行租賃合約之復原義務時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值之現值認列為負債準備。

  1. 碳費負債準備

碳費負債準備係依我國碳費收費辦法等相關法規認列之碳費負債準備,係根據清償當年度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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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收入認列

能源銷售收入,係就客戶耗用汽電共生系統產生之電力、蒸汽、熱水及冰水等,依約按月計算。

售電收入於電力傳輸至台電端之變電所時認列。

再生能源售電業務,係向他公司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並透過台電之電網,直接銷售予企業用戶,故合併公司為代理人,於滿足履約義務時,以向企業用戶取得之對價於支付購電成本後之淨額認列收入。

風力發電業務,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運維及服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認列。

於建造過程中之建造合約,合併公司係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由於建造所投入之成本與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直接相關,合併公司係以實際投入成本佔預期總成本比例衡量完成進度。合併公司於建造過程逐步認列合約資產,於開立帳單時將其轉列為應收帳款。若已收取之工程款超過認列收入之金額,差額係認列為合約負債。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合併公司完成所有合約義務,於合併公司履約完成前係認列為合約資產。

(十七) 租賃

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於轉租使用權資產時,係以使用權資產(而非標的資產)判斷轉租之分類。惟若主租賃係合併公司適用認列豁免之短期租賃時,該轉租分類為營業租賃。

融資租賃下,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租賃投資淨額係按應收租賃給付及未保證殘值兩者之現值總和加計原始直接成本衡量並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融資收益係分攤至各會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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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以反映合併公司未到期之租賃投資淨額於各期間可獲得之固定報酬率。

2.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外,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及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租賃協議中非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金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費用。

(十八)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損益。

  • 29 -

(十九)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年度服務成本及前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計畫修正或縮減時及清償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二十)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年度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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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合併公司於發展重大會計估計值時,將氣候變遷及相關政府政策及法規、通貨膨脹及市場利率波動暨金融、能源及外匯市場波動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相關重大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

(一) 關聯企業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之訴訟

有關台電以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規定,造成台電損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四)之說明。前述訴訟尚在審理中,審理結果可能隨案件之後續發展而改變。

(二)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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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衡量完成程度。合約約定之獎勵金、賠償款等變動對價,僅於相關不確定性後續消除時,將該等金額納入並認列之累積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合約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

六、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3,773 $ 3,603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2,093,891 1,839,763
$ 2,097,664 $ 1,843,366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0.00%~3.50% 0.00%~4.25%

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
定期存款 $ 485,523 $ 489,819
國外投資
菲律賓國庫券 327 347
$ 485,850 $ 490,166

非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
定期存款 $ 104 $ -
受限制銀行存款 6,500 6,500
$ 6,604 $ 6,5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相關信用風險管理及減損評估資訊,請參閱附註八。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八。

  • 32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投資菲律賓國庫券之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投資帳面金額 $ 327 $ 347
投資金額(仟菲幣) $ 612 $ 612
有效利率 5.750% 5.780%
持有期間 114年3月10日 113年3月6日
至115年3月4日 至114年2月5日

受限制銀行存款及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 0.705% 0.705%
銀行定期存款 1.630%~4.000% 1.530%~4.000%

八、債務工具投資之信用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492,454 $ 496,666
備抵損失 - -
攤銷後成本 $ 492,454 $ 496,666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投資於信用良好對象所發行之債務工具。合併公司持續追蹤所投資債務工具之信用風險變化,並同時檢視債務人重大訊息等其他資訊,以評估債務工具投資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

合併公司考量債務人之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以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評估所持有之債務工具投資無須提列預期信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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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總帳面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1,208,840 $ 694,963

合併公司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60 天。

合併公司採用 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依個別客戶評估,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 GDP 預測及產業展望。

由於個別評估客戶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顯示尚未逾期。應收帳款均可回收,合併公司並未對應收帳款提列備抵損失。

應收帳款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60天以下 $ 859,585 $ 694,963
61至90天 725 -
91至120天 348,530 -
121至180天 - -
181天以上 - -
合 計 $1,208,840 $ 694,963

十、應收融資租賃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未折現之租賃給付
第1年 $ 9,270 $ 852
第2年 772 -
第3年 - -
第4年 - -
第5年 - -
10,042 852
減:未賺得融資收益 ( 93) -
應收租賃給付 9,949 852
租賃投資淨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 9,949 $ 852
應收融資租賃款 $ 9,177 $ 852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 $ 7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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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將所承租之辦公室轉租他人,租賃期間 2~5 年,每月收取固定租賃給付。因主租約之剩餘租賃期間全數轉租,故分類為融資租賃,租賃期間之租約隱含利率於合約日決定後不再變動,其合約隱含利率為年利率 0.98%~1.86%。

合併公司於 114 年 2 月 1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公室續租,租賃期間 2 年,所承租之辦公室轉租他人,每月收取固定租賃給付。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應收融資租賃款之備抵損失。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止,並無逾期未收回之應收融資租賃款,且同時考量交易對手過去無違約紀錄、租賃標的相關產業之未來發展及擔保品價值,合併公司認為上述應收融資租賃款並無減損。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原物料 $ 5,720 $ 8,110

十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漢威巨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漢威巨蛋開發) $ 245,000 $ 246,600
聚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眾意能源) 23,677 21,957
$ 268,677 $ 268,557

合併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漢威巨蛋開發及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該等股票公允價值之決定,請參閱附註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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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停業單位

母公司於113年5月9日董事會通過處分母公司持有之宜元股份有限公司(宜元公司)51%股權之計畫,並於113年5月14日簽訂處分子公司宜元公司,含其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清水地熱公司)之出售合約。此項處分計畫於113年5月22日完成,並於該日將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移轉予收購者。

停業單位損益明細及現金流量資訊如下:

| | 113年1月1日
至5月22日 |
| --- | --- |
| 營業收入 | $ 18,187 |
| 營業成本 | ( 23,355) |
| 營業毛損 | ( 5,168) |
| 營業費用 | ( 1,109) |
| 營業淨損 | ( 6,277) |
| 利息收入 | 30 |
| 其他收入 | 26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6) |
| 財務成本 | ( 2,809) |
| 稅前淨損 | ( 9,036) |
| 所得稅利益 | 1,250 |
| 當期損失 | ( 7,786) |
| 處分利益(附註三三) | 586 |
| 停業單位損失 | ($ 7,200) |
| 停業單位損失歸屬於: | |
| 母公司業主 | ($ 4,338) |
| 非控制權益 | ( 2,862) |
| | ($ 7,200) |
| 現金流量 | |
| 營業活動 | $ 3,147 |
| 投資活動 | - |
| 籌資活動 | ( 18,933) |
| 淨現金流出 | ($ 15,786) |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於處分日之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係揭露於附註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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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子公司

以下子公司已列入合併財務報表。本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母公司 星能股份有限公司
(星能公司) 承攬電力相關工程 100% 100%
母公司 英屬維爾京群島商台汽電國際公司(台汽電國際公司) 國外投資及國際貿易業務 100% 100% (註)
母公司 台汽電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台汽電綠能公司) 投資綠能發電 100% 100%
母公司 苗栗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苗栗風力) 發電事業 100% 100%
母公司 哈瑪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瑪栗公司) 發電事業 100% 100%
台汽電綠能公司 鑫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鑫光電能) 發電事業 100% 100%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星寶電力) 發電事業 100% 100%
星能公司 星曚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星曚綠能) 發電事業 100% 100%

註:台汽電國際公司業已於菲律賓設立一分公司,主要從事當地工程業務之拓展。

上述子公司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四。

十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投資關聯企業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大園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大園汽電公司) $ 588,446 $ 599,036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森霸電力) 6,877,226 6,556,837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星能電力) 2,488,961 2,415,575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星元電力) 2,416,801 2,403,201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國光電力) 5,676,006 1,795,179
18,047,440 13,769,828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48,435 51,382
$ 18,095,875 $ 13,821,210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森霸電力 $ 778,736 $ 521,096
國光電力 198,158 173,412
星能電力 191,890 170,370
星元電力 137,852 150,837
大園汽電公司 67,034 83,193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159) ( 154)
$1,373,511 $1,098,754

(一)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公 司 名 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大園汽電公司 29.31% 29.31%
森霸電力 43.00% 43.00%
星能電力 40.05% 40.50%
星元電力 41.27% 41.27%
國光電力 45.83% 35.00%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四。

合併公司所持有大園汽電公司股票於資產負債表日依股票收盤價計算之市價資訊如下:

公 司 名 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大園汽電公司 $1,644,773 $1,718,232

以下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各關聯企業 IFRS 會計準則財務報表為基礎編製,並已反映採用權益法時所作之調整。

大園汽電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712,369 $ 931,619
非流動資產 4,411,751 4,002,787
流動負債 ( 1,006,981) ( 1,215,850)
非流動負債 ( 2,091,712) ( 1,655,820)
權 益 $ 2,025,427 $ 2,062,736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29.31% 29.31%
合併公司享有之權益 $ 593,668 $ 604,604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5,222) ( 5,568)
投資帳面金額 $ 588,446 $ 599,036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2,474,726 $ 2,518,464
本年度淨利 $ 228,700 $ 283,830
其他綜合損益 ( 22,590) ( 135,723)
綜合損益總額 $ 206,110 $ 148,107
收取之股利 $ 71,668 $ 75,251
森霸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10,744,391 $ 7,196,789
非流動資產 32,232,050 32,325,862
流動負債 ( 6,537,104) ( 8,978,393)
非流動負債 ( 20,209,123) ( 15,039,749)
權益 $ 16,230,214 $ 15,504,509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43.00% 43.00%
合併公司享有之權益 $ 6,978,992 $ 6,666,937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103,853) ( 112,187)
商譽 2,087 2,087
投資帳面金額 $ 6,877,226 $ 6,556,837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36,242,388 $ 25,402,965
本年度淨利 $ 1,811,013 $ 1,211,852
其他綜合損益 ( 5,308) 44,144
綜合損益總額 $ 1,805,705 $ 1,255,996
收取之股利 $ 464,400 $ 531,480
  • 39 -

星能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465,477 $ 3,622,117
非流動資產 4,405,739 4,070,466
流動負債 ( 1,376,470) ( 1,313,470)
非流動負債 ( 233,304) ( 285,460)
權益 $ 6,261,442 $ 6,093,653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40.50% 40.50%
合併公司享有之權益 $ 2,535,884 $ 2,467,929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46,923) ( 52,354)
投資帳面金額 $ 2,488,961 $ 2,415,575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153,124 $ 8,737,915
本年度淨利 $ 474,803 $ 420,667
其他綜合損益 ( 6,014) 3,887
綜合損益總額 $ 468,789 $ 424,554
收取之股利 $ 121,500 $ 182,250
星元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612,226 $ 2,450,604
非流動資產 6,550,817 7,184,378
流動負債 ( 1,288,503) ( 1,336,055)
非流動負債 ( 1,621,698) ( 2,032,688)
權益 $ 6,252,842 $ 6,266,239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41.27% 41.27%
合併公司享有之權益 $ 2,580,718 $ 2,586,247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163,917) ( 183,046)
投資帳面金額 $ 2,416,801 $ 2,403,201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803,915 $ 9,690,029
本年度淨利 $ 334,002 $ 365,464
其他綜合損益 ( 899) 2,238
綜合損益總額 $ 333,103 $ 367,702
收取之股利 $ 143,010 $ 183,870
  • 40 -

國光電力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638,746 $ 3,957,849
非流動資產 9,703,845 3,018,554
流動負債 ( 864,481) ( 1,747,989)
非流動負債 ( 83,418) ( 161,820)
權益 $12,394,692 $ 5,066,594
合併公司持股比例 45.83% 35.00%
合併公司享有之權益 $ 5,674,802 $ 1,773,308
商譽 19,304 19,304
順流交易之未實現利益 ( 22) ( 9)
投資溢折價 ( 18,078) 2,576
投資帳面金額 $ 5,676,006 $ 1,795,179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8,189,898 $ 8,839,267
本年度淨利 $ 623,736 $ 554,473
其他綜合損益 ( 4,036) 1,317
綜合損益總額 $ 619,700 $ 555,790
收取之股利 $ 619,293 $ -

合併公司於114年7月24日以3,819,376仟元參與國光電力之現金增資,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現金增資,致持股比例由 $35\%$ 上升至 $45.83\%$ ,使母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變動,應調整資本公積增加163,509仟元。

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國光電力已宣告之現金股利為916,972仟元,惟合併公司尚未依持股比率收取該等股利,帳列113年12月31日之應收股利為320,940仟元,該等股利已於114年3月28日收取。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於103年7月10日為第三度處分,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及國光電力分別處以4.89億元、3.92億元、1億元及3.71億元之罰緩;該等公司依訴願程序請求撤銷罰緩之處分,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103年12月中旬去函該等公司,表示本件訴願程序於最高行政法院針對該等公司有關聯合行為之判決確定前,停止訴願程序之審理。該等公司原依訴願法之規定,


先行足額繳納上述罰緩,並帳列其他應收款,惟最高行政法院已分別於111年6月至8月判決廢棄更二審判決,並駁回民營電廠(IPP)所提第一審之訴,考量上開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已為確定判決,故該等公司將已繳納之罰緩由其他應收款轉列減損損失,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亦因上開確定判決重啟原已停止之訴願程序,並於112年4月14日駁回IPP所提訴願,IPP旋即提起行政訴訟以為救濟,國光電力、森霸電力、星元電力與星能電力嗣後分別於114年6月2日及3日與公平會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調解成立,將裁罰金額變更為2.47億元、3.26億元、0.67億元及2.61億元。另公平會已於114年7月23日分別返還溢繳罰緩予國光電力124,000仟元、森霸電力163,000仟元、星元電力33,333仟元及星能電力130,667仟元,上述被投資公司已於114年上半年度認列減損迴轉利益。

合併公司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分別持有 43%、40.50%及41.27%之股權且為單一最大股東,惟因各該公司於公司章程內約定若干重大事項應經董事會一定席次以上之董事同意,故合併公司尚無法主導各該公司攸關活動因而不具控制。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對各該公司僅具有重大影響,故將其列為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二)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 159) ($ 154)
其他綜合損益 - -
綜合損益總額 ($ 159) ($ 154)

114及113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 42 -

十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上 坎 建 築 物 機 器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未 定 工 程 合 計
成 本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77,716 $ 1,385,057 $ 6,977,566 $ - $ 226,230 $ 41,163 $ 180,149 $ 9,087,881
增 洛 - - 27,067 - 10,618 - 62,802 100,487
進 分 - - ( 280) - ( 7,857) ( 21,052) - ( 29,189)
減 少 - - - - ( 5,454) - ( 79,381) ( 84,835)
量分額 (註) - 70,718 34,205 - - - ( 89,968) 14,955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277,716 1,455,775 7,038,558 - 223,537 20,111 73,602 9,089,299
累計折舊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39,424 4,701,493 - 123,379 40,829 - 5,005,125
折舊費用 - 60,315 268,609 - 36,386 332 - 365,642
進 分 - - ( 88) - ( 7,857) ( 21,052) - ( 38,997)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99,739 4,970,014 - 151,908 20,109 - 5,341,770
114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277,716 $ 1,256,036 $ 2,068,544 $ - $ 71,629 $ 2 $ 73,602 $ 3,747,529
成 本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77,716 $ 1,385,474 $ 6,977,566 $ 793 $ 234,510 $ 40,643 $ 17,304 $ 8,934,006
增 洛 - - - - 876 520 162,845 164,241
進 分 - - - - ( 7,942) - - ( 7,942)
進分子公司 (附註三) - ( 417) - ( 793) ( 1,214) - - ( 2,424)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277,716 1,385,057 6,977,566 - 226,230 41,163 180,149 9,087,881
累計折舊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80,914 4,437,199 142 91,940 36,846 - 4,647,041
折舊費用 - 58,554 264,294 37 40,058 3,983 - 366,926
進 分 - - - - ( 7,942) - - ( 7,942)
進分子公司 (附註三) - ( 44) - ( 179) ( 677) - - ( 900)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39,424 4,701,493 - 123,379 40,829 - 5,005,125
113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277,716 $ 1,245,633 $ 2,276,073 $ - $ 102,851 $ 334 $ 180,149 $ 4,082,756

註:係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114 及 113 年度並未認列減損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 築 物

辦公大樓

50 年

廠房及附屬設施

15 至 25 年

機器設備

主要發電設備

20 至 30 年

其 他

3 至 15 年

運輸設備

5 至 10 年

其他設備

2 至 8 年

租賃改良

2 至 5 年

114 及 113 年度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請詳附註三十。

合併公司設定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八。

  • 43 -

十七、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土地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376,974 $ 190,573 $ 27,608 $ 8,699 $ 603,854
增添 2,368 33,963 12,391 - 48,722
處分 ( 4,765) ( 76,242) ( 12,607) - ( 93,614)
114年12月31日餘額 374,577 148,294 27,392 8,699 558,962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87,564 107,070 16,017 1,740 212,391
折舊費用 15,643 33,431 9,391 435 58,900
處分 - ( 75,881) ( 12,395) - ( 88,276)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03,207 64,620 13,013 2,175 183,015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271,370 $ 83,674 $ 14,379 $ 6,524 $ 375,947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377,320 $ 207,471 $ 29,297 $ 9,424 $ 623,512
增添 257 25,405 4,451 - 30,113
處分 ( 603) ( 42,303) ( 6,140) ( 725) ( 49,77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376,974 190,573 27,608 8,699 603,854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72,137 117,136 11,999 2,006 203,278
折舊費用 15,427 31,939 10,013 459 57,838
處分 - ( 42,005) ( 5,995) ( 725) ( 48,725)
113年12月31日餘額 87,564 107,070 16,017 1,740 212,391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289,410 $ 83,503 $ 11,591 $ 6,959 $ 391,463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50,825 $ 28,659
非流動 $ 403,707 $ 427,606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均為 0.98%~2.83%。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合併公司所簽訂之部分太陽能光電設備使用屋頂之租賃合約,其租金係約定依合併公司與台電簽訂之購售電合約所產生之售電收入按議定比例計價。

合併公司向宜蘭縣政府取得地上權之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九。

  • 44 -

哈瑪栗公司於108年與彰化縣芳苑鄉之地主承租土地做為太陽能漁電共生開發計畫之用。契約期間包含開發興建期及發電機組商業運轉日起算屆滿20年之日終止。契約屆滿時,若哈瑪栗公司取得繼續營運之許可,得於租賃期間屆滿前半年向地主提出優先續租之要求,惟以每次續租5年、並以二次為限。

(四) 轉租

合併公司之轉租交易資訊,請詳附註十。

(五)其他租賃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11,896 $ 12,736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1,316 $ 928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中之變動租賃給付費用 $ 9,072 $ 8,763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92,027) ($ 85,443)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建築物及運輸設備暨符合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若干其他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八、商譽

114年度 113年度
成本
年初及年底餘額 $ 141,014 $ 141,014
累計減損
年初餘額 120,700 44,644
減損損失 - 76,056
年底餘額 120,700 120,700
年底淨額 $ 20,314 $ 20,314

合併公司之商譽主要係來自預期售電收入成長所帶來之效益。進行減損測試時,商譽僅與各單一現金產生單位有關,故商譽之減損係透過計算可回收金額與淨資產帳面金額評估是否須提列減損。

  • 45 -

經評估苗栗風力 113 年度之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故於 113 年度認列商譽減損損失 76,056 仟元,該減損損失已列入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十九、無形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電腦軟體成本 $ 5,733 $ 9,881
營業權 260,118 285,914
$ 265,851 $ 295,795

(一)無形資產變動情形如下:

營運特許權 電腦軟體成本 營業權 其他無形資產 合計
營運資產 使用權資產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 $ 28,289 $ 402,000 $ 12,000 $ 442,289
增加 - - 5,005 - - 5,005
處分 - - ( 5,111) - - ( 5,11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8,183 402,000 12,000 442,183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18,408 116,086 12,000 146,494
攤銷費用 - - 9,153 25,796 - 34,949
處分 - - ( 5,111) - - ( 5,11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2,450 141,882 12,000 176,332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 $ - $ 5,733 $ 260,118 $ - $ 265,851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633,253 $ 2,710 $ 25,585 $ 402,000 $ 12,000 $ 1,075,548
增加 1,122 - 3,362 - - 4,484
處分 - - ( 500) - - ( 500)
處分子公司(附註三三) ( 634,375) ( 2,710) ( 158) - - ( 637,243)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8,289 402,000 12,000 442,289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80,733 696 11,992 90,289 12,000 195,710
攤銷費用 11,981 54 7,074 25,797 - 44,906
處分 - - ( 500) - - ( 500)
處分子公司(附註三三) ( 92,714) ( 750) ( 158) - - ( 93,622)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18,408 116,086 12,000 146,494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 $ - $ 9,881 $ 285,914 $ - $ 295,795

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營運特許權
主要發電設備 20 年
輸送管線與其他設施 10 至 20 年
其他 5 至 20 年
電腦軟體成本 1 至 6 年
營業權 15 年

(二) 營運特許權

宜元公司於106年7月與宜蘭縣政府簽訂「宜蘭縣清水地熱發電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營運及移轉案」投資合約(清水地熱合約),該契約於宜元公司另成立之清水地熱公司營運(應承擔前述契約營運責任)發電機組商業運轉日起算屆滿20年之日終止。

營運資產係清水地熱公司建造並營運發電設備之公共建設。

使用權資產係宜元公司依清水地熱合約向宜蘭縣政府取得建造及營運發電設備廠址之地上權,於興建期租金為公告地價之 1%,營運期租金為公告地價之 3%。

母公司於113年5月22日出售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股權,並對上述營運特許權喪失控制,請參閱附註三三。

(三) 營業權

營業權係企業合併取得苗栗風力依電業法規定向經濟部取得苗栗縣竹南及後龍風場之發電業執照,按直線法攤銷至125年2月。

(四) 其他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係星能公司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因其每5年可以少許成本申請複查並換發新證且預期該登記證可持續產生淨現金流入,因是屬非確定耐用年限而不予攤銷,而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耐用年限是否仍屬非確定。

二十、其他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線路使用費 $ 17,365 $ 18,423

合併公司為營運太陽能電廠,與一公司簽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非用戶)借道用戶線路併接同意書」,依「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分攤費計算」規定,合併公司應負擔電力工程分攤費(線路使用費)。

  • 47 -

二一、借款

(一)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 $ 50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 236)
$ - $ 499,764

應付商業本票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0.70%

(二)長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聯合信用借款 $ 2,042,050 $ -
銀行質抵押借款:
自 115 年 8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9 年 2 月還清 800,000 800,000
自 110 年 8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1 年 2 月還清 233,240 268,520
自 111 年 7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0 年 5 月還清 230,680 248,200
自 110 年 12 月起,每季償還一次,
至 123 年 9 月還清 121,154 135,000
自 109 年 2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3 年 2 月還清 120,960 132,300
自 110 年 11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0 年 5 月還清 98,750 106,250
自 110 年 8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0 年 5 月還清 68,730 73,950
自 111 年 11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0 年 5 月還清 57,670 62,050
自 110 年 9 月起,每季償還一次,
至 123 年 9 月還清 26,587 29,625
自 111 年 8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1 年 2 月還清 26,000 30,000
自 110 年 5 月起,每半年償還一次,
至 120 年 5 月還清 18,170 19,550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信用借款:
自110年1月起,每月償還一次,
至124年12月還清 $ 68,000 $ 74,800
自109年4月起,每季償還一次,
至115年3月還清 46,893 52,129
自108年10月起,每季償還一次,
至115年3月還清 38,525 43,081
自107年10月起,每季償還一次,
至114年10月還清 - 33,732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
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300,000 -
116年12月前可循環使用 1,000,000 -
116年3月前可循環使用 600,000 -
116年9月前可循環使用 500,000 -
116年5月前可循環使用 500,000 -
7,897,409 2,109,187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227,723) ( 221,829)
$ 7,669,686 $ 1,887,358

長期借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聯合信用借款 2.24% -
銀行質抵押借款 2.17%~2.73% 2.22%~2.83%
銀行信用借款 2.23% 1.80%~2.23%
銀行循環信用借款 1.81%~1.90% -

合併公司於114年12月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為5,200,000仟元,依合約規定合併公司動用額度之期限至117年12月,並於117年12月起償還第1期款項,嗣後以每年為1期,共分5期償還,並得依約定展延。除一般條款外,上述合約對合併公司之營運作若干限制並要求合併公司維持約定之財務比率。

二二、應付公司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國內無擔保公司債 $ 600,000 $ 2,50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 1,899,655)
減:未攤銷公司債發行成本 ( 411) ( 842)
$ 599,589 $ 599,503

合併公司於109年8月14日按面額發行無擔保公司債共25億元,分別為甲券面額19億元,發行期限5年、年利率為 0.75% ;以及乙券面額6億元,發行期限10年、年利率為 1% 。甲券及乙券皆自發行日起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合併公司債債權之受託機構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 86,461 $ 67,867
應付薪資及獎金 65,203 63,661
應付代購電價款 59,883 47,583
應付賠償款 49,088 -
應付業務開發費 29,218 -
應付設備款 19,043 218,158
應付修繕費 16,471 23,963
應付休假給付 16,437 15,329
應付勞務費 7,731 14,414
應付利息 6,509 9,297
應付營業稅 - 3,138
其 他 40,487 23,074
$ 396,531 $ 486,484

二四、其他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負債
應付公課 $ 12,799 $ 14,367

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合併公司之太陽能光電設備應依裝置容量託為基礎計算模組回收費用,該模組回收費用分10年徵收,並於每年底繳納。

二五、負債準備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工程保固準備 $ 992,318 $ 549,918
虧損性合約 75,371 74,421
碳費 700 -
$1,068,389 $ 624,339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除役負債 $ 18,830 $ 14,938
工程保固
--- --- ---
準備 虧損性合約
114年1月1日餘額 $ 549,918 $ 74,421
本年度新增 634,100 33,857
本年度使用 ( 151,442) -
本年度迴轉 ( 40,258) ( 32,907)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992,318 $ 75,371
113年1月1日餘額 $ 465,448 $ -
本年度新增 367,577 120,000
本年度使用 ( 63,612) -
本年度迴轉 ( 219,495) ( 45,579)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549,918 $ 74,421

合併公司已達成114年度之指定目標並預期於115年4月30日前提交114年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破費負債準備係按優惠費率所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計算基礎。

二六、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除台汽電國際公司外,合併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台汽電國際公司因無正式編制員工,故尚未訂定員工退休辦法。

(二)確定福利計畫

母公司及星能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母公司及星能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之 6.5% 及 3% 提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若年度終了前,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則於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母公司及星能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 51 -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49,029 $ 228,42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27,799) ( 119,312)
提撥短絀 121,230 109,11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21,230 $ 109,112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235,875 | ($ 114,033) | $ 121,84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829 | - | 3,829 |
| 前期服務成本 | 50 | - | 50 |
| 利息費用(收入) | 2,931 | ( 1,448) | 1,483 |
| 認列於損益 | 6,810 | ( 1,448) | 5,362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9,970) | ( 9,970)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 7,926) | - | ( 7,926)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3,359 | - | 3,359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4,567) | ( 9,970) | ( 14,537) |
| 雇主提撥 | - | ( 3,555) | ( 3,555) |
| 福利支付 | ( 9,694) | 9,694 | - |
| | ( 9,694) | 6,139 | ( 3,555)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28,424 | ($ 119,312) | $ 109,112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28,424 | ($ 119,312) | $ 109,112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437 | - | 3,437 |
| 利息費用(收入) | 3,711 | ( 1,967) | 1,744 |
| 認列於損益 | 7,148 | ( 1,967) | 5,181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8,432) | ( 8,432)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5,369 | - | 5,369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14,560 | - | 14,560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9,929 | ( 8,432) | 11,497 |
| 公司帳上支付數 | ( 692) | - | ( 692) |
| 雇主提撥 | - | ( 3,868) | ( 3,868) |
| 福利支付 | ( 5,780) | 5,780 | - |
| | ( 6,472) | 1,912 | ( 4,560)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49,029 | ($ 127,799) | $ 121,230 |

  • 52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2,566 $ 3,117
營業費用 $ 2,615 $ 2,245

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38% 1.63%
薪資預期增加率 3.25% 3.2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5,369) ($ 5,072)
減少0.25% $ 5,539 $ 5,241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5,350 $ 5,071
減少0.25% ($ 5,214) ($ 4,935)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53 -

確定福利義務之平均到期期間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3,578 $ 3,458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9.25年 9.79年

二七、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合併公司與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及超過一年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後 合計
資產
合約資產 $ 1,761,548 $ 85,946 $ 1,847,494
負債
合約負債 $ 36,305 $ 40,353 $ 76,658
工程保固準備 38,138 954,180 992,318
虧損性合約 - 75,371 75,371
應付工程款 2,937,080 486,881 3,423,961
$ 3,011,523 $ 1,556,785 $ 4,568,308
113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後 合計
資產
合約資產 $ 1,725,040 $ 1,981,383 $ 3,706,423
預付工程款 159,210 - 159,210
$ 1,884,250 $ 1,981,383 $ 3,865,633
負債
合約負債 $ 114 $ 244,597 $ 244,711
工程保固準備 33,113 516,805 549,918
虧損性合約 - 74,421 74,421
應付工程款 1,689,047 2,319,035 4,008,082
$ 1,722,274 $ 3,154,858 $ 4,877,132
  • 54 -

二八、權益

(一)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000,000 1,000,000
額定股本 $10,000,000 $10,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30,282 730,282
已發行股本 $ 7,302,820 $ 7,302,82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母公司於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於115年1月16日核准申報生效。

(二)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2,589,425 $2,589,425
公司債轉換溢價 32,494 32,494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係企業之變動數 163,509 -
$2,785,428 $2,621,919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現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母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 70%為原則,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現行章程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請參閱附註三十(六)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55 -

母公司採平衡股利發放原則,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20%(含),餘以股票股利分派之。但若有新增重大投資計畫金額達3億元以上且無法取得其他資金支應者,得提報股東會降低現金股利發放比率為 0%~20%(不含),餘以股票股利發放之。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母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會計準則)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母公司於114年5月29日及113年5月31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172,693 $ 126,02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8,182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360,134) ( 287,029)
現金股利 1,533,592 1,409,444
每股現金股利(元) 2.1 1.93

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係自以前年度依公司法自行提列金額迴轉。

母公司115年3月12日董事會擬議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4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212,96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5,504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352,839)
現金股利 1,759,980
每股現金股利(元) 2.41

有關11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5年5月29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 56 -

二九、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之客戶合約收入
銷貨收入
售電收入 $1,432,537 $1,344,370
售汽收入 335,261 288,766
其他 481 473
1,768,279 1,633,609
工程收入 5,515,727 7,220,877
運維及服務收入 327,513 277,748
7,611,519 9,132,234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之客戶合約收入(附註十三)
銷貨收入
營運特許權收入 - 18,187
$7,611,519 $9,150,421

(一)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671,265 $872,483 $846,178
合約資產
建造合約 $1,847,494 $3,706,423 $1,765,727
勞務服務 537,850 430,719 356,018
$2,385,344 $4,137,142 $2,121,745
合約負債
建造合約 $76,658 $244,711 $113,264
購售電合約 162,597 134,637 168,845
勞務服務 15 41 -
$239,270 $379,389 $282,109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合約資產將於開立帳單時轉列為應收帳款,其信用風險特性與同類合約產生之應收帳款相同,故合併公司認為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率亦可適用於合約資產,合併公司並未對合約資產提列備抵損失。

  • 57 -

(二)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資訊,請參閱附註四三。

三十、淨利

(一)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股利收入 $ 10,000 $ 10,000
其他 19,754 14,631
29,754 24,631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其他 - 26
$ 29,754 $ 24,657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30,576 $ 19,723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85,702) ( 21,607)
租賃修改利益(損失) 158 ( 29)
賠償損失 ( 49,08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92) -
減損損失 - ( 76,056)
其他 ( 1,138) ( 644)
( 5,386) ( 78,613)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其他 - ( 6)
($ 5,386) ($ 78,619)

(三)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銀行借款利息 $ 87,249 $ 36,983
公司債利息 15,268 20,891
商業本票利息 12,485 5,890
租賃負債之利息 9,688 9,133
其他 626 595
125,316 73,492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銀行借款利息 $ - $ 2,798
租賃負債之利息 - 8
其他 - 3
- 2,809
$ 125,316 $ 76,301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418 $ 865
利息資本化利率 2.17% 2.34%

(四)折舊及攤銷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65,642 $ 366,782
使用權資產 58,097 56,844
無形資產 34,949 32,871
預付線路使用費 1,058 1,057
459,746 457,554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4
無形資產 - 12,035
- 12,179
$ 459,746 $ 469,733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345,712 $ 342,918
營業費用 78,027 80,708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 144
$ 423,739 $ 423,770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194 $ 1,193
營業費用 34,813 32,735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 12,035
$ 36,007 $ 45,963
(五)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17,663 $ 15,835
確定福利計畫 5,181 5,362
22,844 21,197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561,166 541,966
584,010 563,163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197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 4,474
- 4,671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584,010 $ 567,83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337,973 $ 348,475
營業費用 246,037 214,688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 4,671
$ 584,010 $ 567,834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 $ 490,578 $ 471,584
勞健保 33,452 33,545
其他 37,136 36,837
561,166 541,966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短期員工福利費用
薪 資 $ - $ 3,890
勞 健 保 - 394
其 他 - 190
- 4,474
$ 561,166 $ 546,440

(六)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母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不低於 0.5% 及不高於 1% 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依 113 年 8 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母公司已於 114 年 3 月 13 日董事會通過,並於 114 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訂明將提撥員工酬勞之 1% 分配予基層員工,剩餘部分再分配予全體員工。114 及 113 年度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 115 年 3 月 12 日及 114 年 3 月 13 日經母公司董事會決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酬勞-現金 $ 57,367 $ 45,567
董事酬勞-現金 17,975 14,27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3 及 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13 及 112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認列之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母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一、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帳列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04,363 $ 112,521
未分配盈餘加徵 1,106 1,142
以前年度之調整 ( 593) 41
204,876 113,704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91,369) ( 33,518)
113,507 80,186
帳列停業單位損益(附註十三)
遞延所得稅
本期產生者 $ - ($ 1,250)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13,507 $ 78,936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901,364 $1,434,162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380,273 $ 286,831
稅上不可申報之損益/虧損扣抵 ( 270,525) ( 209,888)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3,246 2,060
未分配盈餘加徵 1,106 1,142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593) 4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13,507 $ 80,186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300) $ 2,907
  • 62 -

(三)本期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資產
應收退稅款
(帳列其他應收款) $ 10,227 $ 7,834
本期所得税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54,464 $ 58,728

(四)遞延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税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遞延所得税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虧損扣抵 $ 25,790 $ 4,333 $ - $ 30,123
暫時性差異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55,929 ( 6,574 ) - 49,355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5,004 123 2,300 17,42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財稅差異 24,687 ( 1,056 ) - 23,631
工程保固 109,983 88,481 - 198,464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92 ( 11 ) - 81
虧損性合約 14,884 190 - 15,074
其他 6,737 650 - 7,387
$ 253,106 $ 86,136 $ 2,300 $ 341,542
遞延所得税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 24 ($ 24) $ - $ -
營業權 57,184 ( 5,160 ) - 52,024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財稅差異 892 ( 49 ) - 843
$ 58,100 ($ 5,233 ) $ - $ 52,867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税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處分子公司 年底餘額
綜合損益 %
虧損扣抵 $ 26,228 $ 5,437 $ - ($ 5,875) $ 25,790
暫時性差異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62,526 ( 6,597) - - 55,929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7,548 363 ( 2,907) - 15,00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財稅差異 25,745 ( 1,058) - - 24,687

(接次頁)


(承前頁)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處分子公司 年底餘額
工程保固 $ 93,089 $ 16,894 $ - $ - $ 109,983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60 32 - - 92
虧損性合約 - 14,884 - - 14,884
其他 7,108 (371) - - 6,737
$ 232,304 $ 29,584 ($ 2,907) ($ 5,875) $ 253,106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 - $ 24 $ - $ - $ 24
營業權 62,343 (5,159) - - 57,184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財稅差異 941 (49) - - 892
$ 63,284 ($ 5,184) $ - $ - $ 58,100

(五)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損失 $ 494,400 $ 494,168
遞延利息支出 293,986 277,986
其 他 12,000 12,000
$ 800,386 $ 784,154

(六) 未使用之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尚未扣抵餘額
哈瑪栗公司
118 年到期 $ 26,854
119 年到期 24,466
120 年到期 17,805
121 年到期 21,183
122 年到期 17,691
123 年到期 20,963
124 年到期 21,667
$ 150,629

(七) 所得稅核定情形

母公司、星能公司、星寶電力、星睇綠能、台汽電綠能公司、鑫光電能、苗栗風力及哈瑪栗公司截至 112 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台汽電國際公司依法免納所得稅。

三二、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 2.45 $ 1.86
來自停業單位 - ( 0.01 )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2.45 $ 1.85
稀釋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 2.44 $ 1.85
來自停業單位 - ( 0.01 )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2.44 $ 1.84

用以計算繼續營業單位每股盈餘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14年度 113年度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1,787,857 $1,349,638
減:用以計算停業單位基本每股盈餘之停業單位淨損失 - ( 7,200 )
用以計算繼續營業單位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1,787,857 $1,356,838

股數

單位:仟股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0,282 730,282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母公司員工酬勞 1,620 1,26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31,902 731,551
  • 65 -

若母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三、處分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113年5月14日簽訂處分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之協議。合併公司於113年5月22日完成處分,並對該等子公司喪失控制。

(一)收取之對價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141,337

(二)對喪失控制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5,6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6,900
其他應收款 2,904
留抵營業稅額 19,935
其他流動資產 1,468
非流動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0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24
無形資產 543,621
遞延所得稅資產 5,875
存出保證金 77
流動負債
應付工程款 ( 2,066)
其他應付款 ( 6,229)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300,000)
租賃負債 ( 192)
其他流動負債 ( 95)

(接次頁)


(承前頁)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
非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 ($ 59,529)
租賃負債 ( 1,867)
存入保證金 ( 2,023)
處分之淨資產 $ 275,983

(三)處分子公司之利益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
收取之對價 $ 141,337
處分之淨資產 ( 275,983)
非控制權益 135,232
處分利益 $ 586

處分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之利益分別包含於停業單位利益與其他利益及損失。

(四)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宜元公司(含清水地熱公司)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對價 $ 141,337
減: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5,680)
$ 85,657

三四、部分現金交易

(一)合併公司於114及113年度進行以下部分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支付部分現金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增加數 $ 100,487 $ 164,241
應付設備款淨變動 114,280 188,957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803) ( 994)
支付現金 $ 213,964 $ 352,204

(二)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

114年度

114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4年12月31日
新增租賃 利息費用
應付短期票券 $ 499,764 ($ 500,000) $ - $ 12,485 ($ 12,249)
長期借款 2,109,187 5,788,222 - - -
存入保證金 89,397 41,644 - - -
應付公司債 2,499,158 ( 1,900,000) - 15,268 ( 14,837)
租賃負債 456,265 ( 53,336) 48,722 9,688 ( 6,807)
$ 5,653,771 $ 3,376,530 $ 48,722 $ 37,441 ($ 33,893)

113年度

113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3年12月31日
新增租賃 處分子公司
短期借款 $ 55,000 ($ 55,000)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999,130 ( 500,000) - - 5,890
長期借款 1,751,908 657,279 - ( 300,000) -
存入保證金 53,732 37,688 - ( 2,023) -
應付公司債 2,498,517 - - - 20,891
租賃負債 483,071 ( 55,563) 30,113 ( 2,059) 9,141
$5,841,358 $ 84,404 $ 30,113 ($ 304,082) $ 35,922

三五、資本風險管理

母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母公司之整體策略於最近5年內並無重大變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母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母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及舉借或償還借款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三六、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皆趨近其公允價值。

  • 68 -

(二) 公允價值之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____- $____- $268,677 $268,677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____- $____- $268,557 $268,557
  1. 金融資產以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 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年初餘額 $ 268,55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20
年底餘額 $ 268,677

113 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年初餘額 $ 270,054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497 )
年底餘額 $ 268,557
  1. 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漢威巨蛋開發條採收益法,按現金流量折現之方式,計算預期可因持有此項投資而獲取收益之現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當長期收入成長率增加、

  • 69 -

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增加、加權資金成本率降低或流動性折價減少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長期收入成長率 0.00%~1.99% -0.03%~2.31%
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 40.04%~45.67% 39.99%~45.08%
加權資金成本率 8.14% 7.58%
流動性折價 19.04% 16.11%

若為反映合理可能之替代假設而變動下列輸入值,在所有其他輸入值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權益投資公允價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長期收入成長率
增加 1% $ 30,000 $ 31,600
減少 1% ($ 28,200) ($ 29,600)
加權資金成本率
增加 0.5% ($ 12,200) ($ 13,200)
減少 0.5% $ 13,000 $ 14,400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係採市場法估算公允價值,其判定係參考同類型公司評價及被投資公司營運情形估算。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1) $ 4,433,518 $ 3,670,5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68,677 268,55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12,708,817 10,016,259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應收股利、部分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70 -

註 2: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應付工程款、其他應付款、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存入保證金、應付公司債及長期借款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惟不包含應付短期員工福利及應付營業稅。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合併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合併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需遵循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1. 市場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重大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請參閱附註四一。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及歐元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說明當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升值及貶值 1%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 時,將使稅前淨利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 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114年度 113年度
損益
美元 $ 993 $ 666
歐元 2,048 ( 99)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495,903 $ 491,018
-金融負債 1,054,121 3,455,187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098,051 1,844,515
-金融負債 7,897,409 2,109,187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 57,994 仟元及 2,647 仟元。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價格暴險,該等投資係屬策略性投資,非持有供交易,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行。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 1%,合併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分別將因公允價值變動之變動而增加/減少 2,687 仟元及 2,686 仟元。

  • 72 -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評估合併公司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行合約義務所遭受之潛在影響,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為正數之金融工具為評估對象。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透過維持足夠銀行存款及銀行融資額度並持續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達到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的。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尚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11,571,619 仟元及 11,129,876 仟元,尚可支應公司之流動負債。

下表係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據合併公司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之現金流量編製。

1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於 1 年 2 至 3 年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計
無附息負債 $ 4,211,819 $ - $ - $ - $ 4,211,819
租賃負債 59,423 60,634 50,986 383,580 554,623
長期借款 227,723 4,380,610 660,609 2,628,467 7,897,409
應付公司債 6,000 12,000 609,721 - 627,721
$ 4,504,965 $ 4,453,244 $ 1,321,316 $ 3,012,047 $ 13,291,572

1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於 1 年 2 至 3 年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計
應付短期票券 $ 500,000 $ - $ - $ - $ 500,000
無附息負債 4,908,150 - - - 4,908,150
租賃負債 36,758 69,811 50,661 408,786 566,016
長期借款 221,829 486,707 300,329 1,100,322 2,109,187
應付公司債 1,914,836 12,000 12,000 603,721 2,542,557
$ 7,581,573 $ 568,518 $ 362,990 $ 2,112,829 $ 10,625,910
  • 73 -

三七、關係人交易

除其他附註已揭露者外,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台電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大園汽電公司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關聯企業
星能電力 關聯企業
國光電力 關聯企業
星元電力 關聯企業

(二)營業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收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689,342 $ 689,453
工程收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1,180,215 $ 235,887
運維及服務收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235,200 $ 205,433
關聯企業
其他 17,576 18,749
$ 252,776 $ 224,182
銷貨成本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39,078 $ 23,914
關聯企業
其他 129 126
$ 39,207 $ 24,040
運維及服務成本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15 $ 18
營業費用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162 $ -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上述交易之條件係依照合約個別議定。

  • 74 -

(三)非營業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收入 關聯企業
大園汽電公司 $ 4,195 $ 3,978
星元電力 3,200 1,148
國光電力 2,586 2,489
森霸電力 2,302 2,141
星能電力 2,207 2,707
$ 14,490 $ 12,463
利息費用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77 $ 81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上述交易之條件係依照合約個別議定。

(四)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459,698 $ 173,717
關聯企業
其他 2,727 3,803
$ 462,425 $ 177,520
其他應收款 關聯企業
大園汽電公司 $ 1,632 $ 1,147
星元電力 1,528 354
森霸電力 1,055 884
國光電力 800 524
星能電力 609 1,212
$ 5,624 $ 4,121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14及113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備抵損失。

(五)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6,440 $ 1,438
關聯企業
其他 106 -
$ 6,546 $ 1,438

(接次頁)


(承前頁)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4,905 $ 3,200
關聯企業
其他 - 156
$ 4,905 $ 3,356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六) 合約資產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709,984 $ 608,824
關聯企業
其他 287 43,250
$ 710,271 $ 652,074

(七) 合約負債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36,193 $ 244,597
關聯企業
其他 - 41
$ 36,193 $ 244,638

(八) 承租協議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流動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370 $ 524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台電 $ 6,661 $ 7,031
  • 76 -

(九)轉租協議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 3,842 $ 391
星元電力 2,980 254
星能電力 2,058 181
$ 8,880 $ 826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 關聯企業
森霸電力 $ 323 $ -
星元電力 251 -
星能電力 173 -
$ 747 $ -

114及113年度應收融資租賃款並未提列備抵損失。有關轉租協議請參閱附註十。

(九)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

合併公司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57,013 $ 49,493
退職後福利 1,020 944
$ 58,033 $ 50,437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八、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已質押或抵押作為借款、履約保證及分公司設立之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機器設備-淨額 $1,524,090 $1,601,174
房屋及建築 1,178,187 1,234,837
土地 63,214 63,214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500 6,500
銀行定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 -
菲律賓國庫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27 347
$2,772,422 $2,906,072

三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已揭露者外,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之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一) 已承攬但尚未履約之工程合約金額約 8,977,430 仟元。

(二) 已簽約但尚未支出之工程及相關設備採購金額約 10,430,084 仟元。

(三) 依購煤合約,合併公司尚應依約定價格購煤約 4.8 萬噸。

(四) 台電以民營電廠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等規定,造成台電損害為由,於 104 年 9 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結案之行政訴訟及尚在進行中之民事訴訟如下:

台電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及國光電力分別請求 42.57 億元、24.89 億元、3.07 億元及 24.9 億元之損害賠償。臺北地方法院於 107 年 2 月 8 日駁回台電對星元電力之民事訴訟,台電復於 107 年 3 月 5 日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經審理後,於 111 年 12 月 28 日判決駁回台電之上訴與追加之訴,惟因台電又於 112 年 1 月 30 日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經審理後於 112 年 11 月 22 日宣判廢棄原判決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臺北地方法院於 107 年 6 月 19 日另駁回台電對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國光電力之民事訴訟,台電復於 107 年 7 月 13 日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經審理後於 110 年 11 月 9 日判決駁回台電之上訴與追加之訴,然因台電又於 110 年 12 月 13 日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於 114 年 7 月 16 日宣判廢棄原判決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故上開案件現均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該等公司業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上述請求,是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須視法院審理之結果而定。

  • 78 -

四十、重大之期後事項

合併公司 115 年 1 月完成向荷蘭商東京電力國際公司分別購買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之 19.5%、19.5% 及 22.73% 股權,收購價款為 4,922,150 仟元。合併公司收購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係為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政策,擴大對燃氣電廠之投資。

移轉對價

現金

$4,922,150

合併公司收購森霸電力、星能電力及星元電力產生之收購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因企業合併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衡量尚未完成,故於期後收購日係以暫定金額認列,而於後續衡量期間進行追溯調整或認列額外因收購產生之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以反映所取得有關收購日已存在事實與情況之新資訊。

四一、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 年 12 月 31 日

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 3,957 31.43 $ 124,356
5,978 36.90 $ 220,595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89,402 0.5417 $ 48,435
貨幣性項目
797 31.43 $ 25,063
427 36.90 $ 15,746
  • 79 -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 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 3,344 32.79 $ 109,653
歐元 138 34.14 $ 4,718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披索 90,907 0.5652 $ 51,382
外幣 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 1,314 32.79 $ 43,099
歐元 427 34.14 $ 14,569

具重大影響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外幣兌換損益如下:

外幣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功能性貨幣匯率 淨兌換(損)益 外幣兌功能性貨幣匯率 淨兌換益(損)
美元 31.18(美元:新台幣) ($ 2,289) 32.112(美元:新台幣) $ 5,293
歐元 35.18(歐元:新台幣) $ 47,500 34.74(歐元:新台幣) ($ 7,124)

四二、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二。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三。
  6.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五。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相關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無。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三、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依 IFRS 8「營運部門」之規定,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1. 官田汽電廠
  2. 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

本期計有宜元公司及清水地熱公司停業。以下所報導之部門資訊不包含任何該等停業單位之金額,停業單位之詳細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三。

  • 81 -

(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14年度
官田汽電廠 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 合計
客戶收入 $ 1,050,482 $ 6,561,037 $ 7,611,519
部門利益 $ 248,706 $ 550,787 $ 799,493
未分配營業費用 ( 207,872)
利息收入 25,441
利息費用 ( 113,20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1,373,511
其他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3,992
稅前淨利 $ 1,901,364
折舊費用 $ 29,619 $ 257,785
攤銷費用 $ 137 $ 7,520
113年度
官田汽電廠 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 合計
客戶收入 $ 978,196 $ 8,154,038 $ 9,132,234
部門利益 $ 162,546 $ 369,867 $ 532,413
未分配營業費用 ( 105,210)
利息收入 21,956
利息費用 ( 58,50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1,098,754
其他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55,248)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434,162
折舊費用 $ 26,050 $ 258,554
攤銷費用 $ 137 $ 17,221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部門(損失)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部分營業費用、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部分利息收入、部分利息費用暨部分其他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 82 -

(二)部門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部門資產
繼續營業部門
宮田汽電廠 $ 467,692 $ 490,623
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 9,176,575 9,931,696
部門資產總額 9,644,267 10,422,319
未分配之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8,095,875 13,821,210
其 他 3,054,539 3,039,973
資產總額 $30,794,681 $27,283,502
部門負債
繼續營業部門
宮田汽電廠 $ 89,259 $ 91,183
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 7,799,127 8,375,155
部門負債總額 7,888,386 8,466,338
未分配之負債 7,131,272 3,433,360
負債總額 $15,019,658 $11,899,698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於114及113年度之收入均來自本國,因是無地區別資訊。

(四)重要客戶資訊

占合併營業收入 10%以上之主要客戶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宮田汽電廠暨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台電 $2,104,757 $1,130,773
來自工程及顧問服務部門-甲公司 3,000,403 4,457,933
  • 83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股票
漢威巨蛋開發 不適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0,000 $ 245,000 8% $ 245,000
聚崴能源(原眾意能源) 不適用 1,911 23,677 1.19% 23,677
  • 84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註四)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帳款之比率(註四)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台電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銷貨(註一) $ 493,153 11.70%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 - $ 34,082 3.30%
星能公司 台電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銷貨(註二) 1,598,673 26.89%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 - 427,674 75.99%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母公司 銷貨(註三) 2,995,891 50.38%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 - 217(註五) 0.04%
苗栗風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兄弟公司 銷貨(註一) 275,707 100.00% 依約於請款後30日內收取價款。 - - 95,537(註五) 100.00%

註一:係售電收入。
註二:係售電收入、工程收入暨運維及服務收入。
註三:係工程收入暨運維及服務收入。
註四:係佔各公司財務報表之比率。
註五: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次/年)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交列備抵
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 星能公司 | 台電 | 母公司之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應收帳款 $ 427,674 | 註 | $ | - | - | $ 250,363 | $ - |

註:係應收建造工程合約款,收款方式係依合約規定,故週轉率之資訊不適用。

  • 86 -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收益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 比率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星能公司 台北市 承攬電力相關工程 $ 1,550,020 $ 1,550,020 142,709 100.00% $ 2,122,587 $ 392,190 $ 396,057(註一)
台汽電國際公司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國外投資及國際貿易業務 685,374 685,374 22,260 100.00% 159,792 ( 232) ( 232)
台汽電綠能公司 台北市 投資綠能發電 95,000 95,000 10,500 100.00% 150,697 36,368 36,368
大園汽電公司 桃園市 汽電共生廠之經營、操作運轉管理及設備之維修 214,240 214,240 35,834 29.31% 588,446 228,700 67,034
森霸電力 台南市 發電事業 3,073,500 3,073,500 516,000 43.00% 6,877,226 1,811,013 778,736
國光電力 桃園市 發電事業 5,594,802 1,775,426 496,668 45.83% 5,676,006 623,736 198,158(註二)
星能電力 彰化縣 發電事業 1,272,500 1,272,500 121,500 40.50% 2,488,961 474,803 191,890
星元電力 台北市 發電事業 1,409,130 1,409,130 136,200 41.27% 2,416,801 334,002 137,852
苗栗風力 台北市 發電事業 673,608 673,608 51,400 100.00% 771,954 21,270 9,804(註三)
哈瑪奧公司 彰化縣 發電事業 103,130 103,130 10,000 100.00% ( 27,397) ( 17,370) ( 17,568)(註四)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彰化縣 發電事業 517,870 517,870 51,787 100.00% 573,765 19,434 19,434
星曚綠能 台北市 發電事業 240,000 240,000 24,000 100.00% 229,572 14,133 14,133
台汽電國際公司 Redondo Peninsula Energy, Inc. Philippines 發電事業 573,165 573,165 8,446 25.00% 48,435 ( 636) ( 159)
台汽電綠能公司 嘉光電能 台北市 發電事業 80,000 80,000 8,000 100.00% 87,371 4,032 4,032

註一:係認列投資收益392,190仟元加已實現毛利3,867仟元。
註二:係認列投資收益218,81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20,652仟元。
註三:係認列投資收益21,27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11,466仟元。
註四:係認列投資損失(17,370)仟元減投資溢價攤銷198仟元。
註五: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 (註一) 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二)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 金 (註四) 交易條件 (註五)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星能公司 1 運維及服務收入 $ 15,493 按一般條件辦理 -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1 銷貨收入 5,684 按一般條件辦理 -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1 運維及服務收入 5,880 按一般條件辦理 -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3,399 按一般條件辦理 -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苗栗風力 1 運維及服務收入 3,030 按一般條件辦理 -
0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鑫光電能 1 運維及服務收入 1,320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台汽電共生公司 2 工程收入 2,994,630 按一般條件辦理 39%
1 星能公司 台汽電共生公司 2 運維及服務收入 1,261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台汽電共生公司 2 合約資產 957,149 按一般條件辦理 3%
1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3 工程收入 6,951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3 運維及服務收入 14,863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3 合約資產 15,336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星寶電力 3 合約負債 216,182 按一般條件辦理 1%
1 星能公司 星輝綠能 3 運維及服務收入 32,188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星輝綠能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17,316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星輝綠能 3 合約資產 3,843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苗栗風力 3 運維及服務收入 5,322 按一般條件辦理 -
1 星能公司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運維及服務收入 4,975 按一般條件辦理 -
2 苗栗風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銷貨收入 275,707 按一般條件辦理 4%
2 苗栗風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95,537 按一般條件辦理 -
3 星寶電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銷貨收入 83,838 按一般條件辦理 1%
3 星寶電力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9,980 按一般條件辦理 -
4 鑫光電能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銷貨收入 28,464 按一般條件辦理 -
4 鑫光電能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819 按一般條件辦理 -
5 星輝綠能 星能公司 3 運維及服務收入 24,040 按一般條件辦理 -
5 星輝綠能 星能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23,949 按一般條件辦理 -
5 星輝綠能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銷貨收入 90,528 按一般條件辦理 1%
5 星輝綠能 台汽電綠能公司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22,483 按一般條件辦理 -
6 哈瑪栗公司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 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816 按一般條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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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占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占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當期累積金額占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五:交易條件係分別議定。

註六:本表之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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