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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B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Dec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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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834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BUSINESS  BANK

公開說明書

(九十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折價發行】)

一、公司名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一)新股來源:現金增資

(二)新股種類: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股數:拾億股

(四)金額:新台幣壹佰億元整

(五)發行條件:每股新台幣9.65元發行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拾億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150,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2.另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10%,計10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3.其餘75%即75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六)公開承銷比例: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10%,計10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另原股東財政部依本次增資可認購之股數將全數放棄認購,併同對外公開承銷。

(七)承銷及配售方式:採公開申購配售。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97頁

四、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五、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六、投資人應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公司之風險事項。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8頁

七、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http://mops.tse.com.tw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七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資本結構 金額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設立資本 250,000.00 0.00%
現金增資 28,021,000,000.00 97.51%
盈餘轉增資 4,560,742,660.00 15.87%
資本公積轉增資 2,950,416,339.53 10.27%
法定公積轉增資 36,273,999.92 0.13%
特別公積轉增資 7,426,074,660.55 25.84%
員工紅利轉增資 314,312,340.00 1.09%
庫藏股減資 (451,850,000.00) (1.57%)
減少資本 (14,121,240,000) (49.14%)
合  計 28,735,980,000.00 100.00%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一)陳列處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二)分送方式:郵寄或洽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索取方式:請親赴上述陳列處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索取。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pscnet.com.tw

地址:臺北市東興路8號2樓 電話:(02)2747-8266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六、股票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採無實體登錄)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7-7000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aiwanratings.com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49樓 電話:(02)8722-5800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http://www.kpmg.com.tw

姓名:楊柳鋒、丁玉山 電話:(02)2715-9999

地址: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事務所名稱: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律師名稱:邱雅文 網址:[email protected]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76號4樓 電話:(02)2392-8811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李俊昇 職稱: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林武田 職稱:行政管理處處長

電話:(02)2559-717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公司網址:http://www.tbb.com.tw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28,735,980仟元 公司地址:臺北市塔城街30號 電話:(02)2559-7171
設立日期:民國39年9月23日 網址:http://www.tbb.com.tw
上市日期:87.1.3 上櫃日期:- 公開發行日期:71.5.26 管理股票日期:-
負責人:董事長 蘇金豐 總經理 羅澤成 發 言 人:李俊昇 代理發言人:林武田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07-7000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股票承銷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47-8266 網址:http://www.pscnet.com.tw
地址:臺北市東興路8號2樓
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延平分行 電話:(02)2555-4111 網址:http://www.tcb-bank.com.tw
地址:台北市南京西路301號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2)2715-9999 網址:http://www.kpmg.com.tw
楊柳鋒、丁玉山會計師 地址: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複核律師: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92-8811 網址:[email protected]
邱雅文律師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76號4樓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公司 電話:(02)8722-5800 網址:http://www.taiwanratings.com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49樓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95年2月17日 評等標的:長期/短期/展望 評等結果:twA/twA-2/穩定
董事選任日期:95年6月9日 任期3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95年6月9日 任期3年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41.38% (95年10月5日)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38.45% (95年10月5日)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前二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95年10月5日):詳見次頁
主要營業項目:存款、放款、外匯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銀行業務
風險事項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8 頁
營 業 概 況 94年度 去(93)年度 參閱本文之頁次
買匯、貼現及放款數額(千元) 717,455,093 698,304,747 第175頁
存款、匯款及金融債券數額(千元) 909,893,138 907,734,739 第175頁
營業收入(千元) 28,869,907 28,695,821 第176頁
稅前淨損(千元) (14,388,313) (6,958,286) 第176頁
每股盈餘(元)(稅前) (3.58) (1.98) 第176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 種類及金額 種類:記名式普通股 新台幣96.5億元整
發行條件 詳如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 計產生效益概述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97頁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95年10月27日 刊印目的: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詳目錄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前二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比率

  1. 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一)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明細︰

基準日:95年10月5日

職稱 姓名 現在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財政部代表:蘇金豐 95,605,721 3.33
常務董事 兼總經理 財政部代表:羅澤成 (95,605,721) (3.33)
常務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郭建中 595,414,552 20.72
常務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陳雪玉 (595,414,552) (20.72)
常務董事 兆豐金控代表︰曾垂紀 413,205,140 14.38
董事兼 副總經理 財政部代表:李俊昇 (95,605,721) (3.33)
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黃慶堂 (595,414,552) (20.72)
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周昭雄 (595,414,552) (20.72)
董事 臺灣土地銀行代表:陳順天 83,493,469 2.91
董事 財政部代表:葉坤益 (95,605,721) (3.33)
董事 財政部代表:王光祥 (95,605,721) (3.33)
董事 兆豐金控代表︰林瑞雲 (413,205,140) (14.38)
董事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李鴻炎 602,079 0.02
董事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呂正隆 (602,079) (0.02)
董事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代表:高中直 670,510 0.02
合計 1,188,991,471 41.38

(二)全體監察人持有股數明細︰

基準日:95年10月5日

職稱 姓名 現在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率(%)
常駐監察人 財政部代表:王南華 95,605,721 3.33
監察人 臺灣銀行代表:洪憲明 595,414,552 20.72
監察人 臺灣銀行代表︰吳癸森 (595,414,552 ) (20.72)
監察人 兆豐金控代表︰陳永明 413,205,140 14.38
監察人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韓仕賢 602,079 0.02
合計 1,104,827,492 38.45

備註:本屆(第11屆)任期自95.06.15至98.06.14 。

二、持股前二十名股東

基準日:95年10月5日

編號 戶名 股數 持股比率
1 臺灣銀行 595,414,552 20.720%
2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13,205,140 14.379%
3 彰化商業銀行 97,127,620 3.380%
4 財政部 95,605,721 3.327%
5 臺灣土地銀行 83,493,469 2.906%
6 第一商業銀行 73,441,766 2.556%
7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3,990,121 2.227%
8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 27,657,888 0.962%
9 中國人造鑯維股份有限公司 25,240,884 0.878%
10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25,884 0.606%
11 永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7,404,385 0.606%
12 施純津 17,300,749 0.602%
13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947,008 0.520%
14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2,374,932 0.431%
15 美商花旗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基金 12,090,912 0.421%
16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76,167 0.410%
17 福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413,960 0.328%
18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178,210 0.285%
19 美商大通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7,222,733 0.251%
20 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6,705,100 0.233%
合計 1,610,017,201 56.028%

註:以本公司股務代理電腦帳載持股數為準(未含集保股數變動)。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錄

頁 次

壹、公司概況 1

一、公司簡介 1

(一)設立日期 1

(二)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1

(三)公司沿革 4

二、風險事項 8

(一)風險因素 8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23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25

(四)其他重要事項 25

三、公司組織 26

(一)組織系統 26

(二)關係企業圖 28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29

(四)董事及監察人 45

(五)發起人 52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酬金 53

四、資本及股份 57

(一)股份種類 57

(二)股本形成經過 57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58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66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66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67

(七)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67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67

五、金融債券(含海外金融債券)發行情形 67

六、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70

七、特別股辦理情形 70

八、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 70

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 70

十、併購辦理情形 70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70

貳、營運概況 71

一、公司之經營 71

(一)業務內容 71

(二)市場及業務概況 76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84

(四)勞資關係 85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86

(一)自有資產 86

(二)租賃資產 89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89

三、轉投資事業 90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90

(二)綜合持股比例 91

(三)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92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185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 92

(五)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應敘明是否經股東會決議或章程另有規定 92

(六)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與改善情形 92

四、重要契約 93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94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94

二、本次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97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108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 108

肆、財務概況 109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109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09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112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12

(四)財務分析 114

(五)適法性分析 117

(六)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119

二、財務報表 120

(一)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120

(二)最近一年度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120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120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120

(一)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120

(二)匯率變動對公司收益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120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185條情事者,應揭露之相關資訊 120

(四)期後事項 120

(五)其他 120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121

(一)財務狀況 121

(二)經營結果 122

(三)現金流量 123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24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24

(六)其他重要事項 124

伍、特別記載事項 278

一、特別記載事項 ---------------------------------------------------------------------------278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278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報告 278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279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279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279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279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279

(八)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279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279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 ------279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279

(十二)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 280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280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280

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81

(一)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並說明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281

(二)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282

(三)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282

陸、重要決議 286

附件一 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304

附件二 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現金增資之承諾書----------------------------------------309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民國65年7月1日奉准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總行、分行地址及電話:

名稱 住址 電話
總行 臺北市塔城街30號 (02)25597171
營業部 臺北市塔城街30號 (02)25597171
信託部 臺北市塔城街30號十五樓 (02)25597171
證券部 臺北市塔城街30號四樓 (02)25597171
國際部 臺北市塔城街30號三樓 (02)25597171
吉林分行 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46號 (02)25417171
中和分行 臺北縣中和市景平路634之10號 (02)22427171
博愛分行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419號 (07)5567171
北桃園分行 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985號 (03)3567171
南崁分行 桃園縣蘆竹鄉中正路381號 (03)3227171
西屯分行 台中市台中港路三段107號 (04)23587171
忠明分行 台中市忠明南路301號 (04)23057171
大雅分行 台中縣大雅鄉大雅路161號 (04)25687171
仁大分行 高雄市楠梓區鳳楠路183號 (07)3537171
仁愛分行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357號 (02)27217171
松山分行 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47號 (02)27167171
建成分行 臺北市南京西路76號 (02)25507171
士林分行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601號 (02)28117171
永和分行 臺北縣永和市竹林路168號一樓 (02)29277171
新店分行 臺北縣新店市中興路二段192號一樓 (02)29117171
新莊分行 臺北縣新莊市中華路一段16號一、二樓 (02)29907171
化成分行 臺北縣新莊市化成路370號 (02)29977171
松江分行 臺北市松江路158號 (02)25377171
臺北分行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72號 (02)23717171
萬華分行 臺北市廣州街146號 (02)23387171
南臺北分行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3號 (02)23697171
復興分行 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 (02)27057171
中山分行 臺北市長春路17號 (02)25517171
建國分行 臺北市民權東路三段4號 (02)25097171
內湖分行 臺北市內湖路一段360巷15號 (02)27997171
南京東路分行 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11號 (02)27127171
忠孝分行 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42號 (02)27727171
東臺北分行 臺北市八德路四段135號一樓 (02)87877171
世貿分行 臺北市光復南路547號 (02)23457171
永春分行 臺北市忠孝東路五段552號 (02)23467171
南港分行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2號一樓 (02)26553771
松南分行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61號 (02)27647171
東湖分行 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52號ㄧ樓 (02)87929771
大安分行 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2號 (02)27007171
雙和分行 臺北縣中和市中和路356號 (02)22327171
錦和分行 臺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二段403號 (02)22287171
五股分行 臺北縣新莊市五股工業區五工路95號 (02)22987171
林口分行 臺北縣林口鄉中山路188號一樓之二 (02)26037171
板橋分行 臺北縣板橋市明德街2之1號 (02)29687171
樹林分行 臺北縣樹林市中山路一段217號 (02)26757171
土城分行 臺北縣土城市中央路二段126號 (02)22737171
迴龍分行 臺北縣新莊市中正路933號 (02)82097171
汐止分行 臺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 (02)26987171
基隆分行 基隆市愛三路9號 (02)24237171
埔墘分行 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二段62之1號 (02)29547171
北三重分行 臺北縣三重市三和路四段137號 (02)22867171
南三重分行 臺北縣三重市自強路一段232號 (02)29827171
蘆洲分行 臺北縣蘆洲市永樂街42號 (02)28477171
宜蘭分行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305號 (03)9367171
羅東分行 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5號 (03)9567171
蘇澳分行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一段96之1號 (03)9965051
楊梅分行 桃園縣楊梅鎮大成路146號 (03)4786111
湖口分行 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一段76號 (03)5997171
桃園分行 桃園市中華路99號 (03)3317171
大園分行 桃園縣大園鄉中山南路80號 (03)3857171
大溪分行 桃園縣大溪鎮復興路80號 (03)3887171
中壢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中山路157號 (03)4277171
內壢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忠孝路74號 (03)4557171
新明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282號 (03)4027171
東桃園分行 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二段1223號 (03)3297171
新屋簡易型 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路257號一樓 (03)4777171
新竹分行 新竹市東門街154號 (03)5277171
竹北分行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8號 (03)5517171
竹科分行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489號 (03)5637171
八德分行 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一段789號 (03)3767171
龍潭分行 桃園縣龍潭鄉龍元路64號 (03)4807171
竹東分行 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6號 (03)5947171
竹南分行 苗栗縣竹南鎮博愛街29號 (037)467171
頭份分行 苗栗縣頭份鎮信義路90號 (037)687171
苗栗分行 苗栗市中正路606號 (037)327171
豐原分行 台中縣豐原市三豐路1號 (04)25267171
太平分行 台中縣太平市中興東路27號 (04)22707171
大甲分行 台中縣大甲鎮鎮政路14號 (04)26867171
沙鹿分行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355號 (04)26657171
烏日分行 台中縣烏日鄉中華路616號 (04)23387171
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正路224號 (04)22297171
民權分行 台中市民權路84號 (04)22267171
興中分行 台中市台中路136號 (04)22877171
北屯分行 台中市進化北路53號 (04)22307171
南投分行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139號 (049)2237171
草屯分行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604號 (049)2357171
埔里分行 南投縣埔里鎮中正路434號 (049)2997171
潭子分行 台中縣潭子鄉中山路二段135號 (04)25317171
竹山分行 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三段919號 (049)2644211
彰化分行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61號 (04)7257171
和美分行 彰化縣和美鎮和安街8號 (04)7558131
員林分行 彰化縣員林鎮民權街16號 (04)8377171
北斗分行 彰化縣北斗鎮宮前街62號 (04)8877171
二林分行 彰化縣二林鎮中正路2號 (04)8957171
斗六分行 雲林縣斗六市大同路109號 (05)5347171
北港分行 雲林縣北港鎮文化路65號 (05)7827171
虎尾分行 雲林縣虎尾鎮和平路45號 (05)6337171
嘉義分行 嘉義市光華路132號 (05)2287171
民雄分行 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三段83號 (05)2207171
南嘉義分行 嘉義市新民路766號 (05)2867171
新營分行 台南縣新營市中山路216號 (06)6357171
開元分行 台南縣永康市中華路12號 (06)3117171
永康分行 台南縣永康市中正南路79號 (06)2518718
學甲分行 台南縣學甲鎮中山路87號 (06)7837171
善化分行 台南縣善化鎮中山路352號 (06)5816111
永大分行 台南縣永康市永大路二段1532號 (06)2337171
台南分行 台南市中正路185號 (06)2247171
仁德分行 台南縣仁德鄉中山路339號 (06)2797171
正義簡易型 台南市健康路三段308號一樓 (06)2997171
成功分行 台南市公園路25號 (06)2217171
東台南分行 台南市中華東路二段75號 (06)2687171
安平分行 台南市中華西路一段67號 (06)2657171
花蓮分行 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247號 (03)8357171
台東分行 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一段335號 (089)327171
東高雄分行 高雄市中正一路249號 (07)7167171
岡山分行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412號 (07)6227171
北鳳山分行 高雄縣鳳山市建國路三段24號 (07)7767171
苓雅分行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31號 (07)5377171
高雄分行 高雄市五福三路79號 (07)2717171
北高雄分行 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90號 (07)2387171
大昌分行 高雄市大昌二路116號 (07)3827171
前鎮分行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78之3號 (07)5355171
九如分行 高雄市九如二路255號 (07)3137171
三民分行 高雄市中山一路153號 (07)2867171
鳳山分行 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路157號 (07)7107171
大發分行 高雄縣大寮鄉大發工業區華中路1號 (07)7872851
屏東分行 屏東縣屏東市漢口街7號 (08)7327171
東港分行 屏東縣東港鎮光復路三段130號 (08)8337171
潮州分行 屏東縣潮州鎮新生路100號 (08)7807171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臺北市塔城街30號三樓 (02)25597171
洛杉磯分行 633, West 5TH St. Suite 2280 LA CA 90071 U.S.A. 213-8921260
香港分行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8號中匯大廈26樓2601室 Suite 2601, 26/F, Central Tower,28 Queen’s Road, Central, H.K. 852-29710111
雪梨分行 Suite3,Level24,363 George Street Sydney, N.S.W.2000 Australia 612-92623356

(三)公司沿革

本公司前身係民國4年6月於台北市設立「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民國4年7月於台南市設立「大正無盡株式會社」之民間合會儲蓄組織,前者於民國9年為「臺灣勸業無盡株式會社」購併,後者於民國15年改組增募新股更名為「台灣南部無盡株式會社」。

民國34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前兩者與「東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臺灣住宅無盡株式會社」等四家合會儲蓄機構,均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於民國35年9月1日合併改組為「臺灣無盡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36年5月31日,復與奉准接收之「常盤土地株式會社」合併清算,資本額合計為舊台幣1千萬元,民國36年6月1日因以「無盡業」一詞係日制名稱,更名為「臺灣省人民貯金互濟股份有限公司」。又因業務與民間合會性質相近,民國37年1月再更名為「臺灣合會儲蓄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為促進台灣經濟發展並協助中小企業成長,於民國64年修正銀行法增列中小企業專業銀行乙節,本公司為配合政府政策,於民國65年7月1日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肩負中小企業融資與輔導的專責金融機構,並在中小企業之金融服務領域,耕耘近30年。

為順應自由化與國際化之金融環境,並配合政府推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之願景,本公司於民國87年1月22日轉型為民營銀行,正式邁入另一嶄新之里程。民國65年本公司改制時,資本額僅新台幣5億元,分行50家,辦事處58家,為充裕營運資金及增強經營基礎,經不斷增資,目前資本額已達新台幣新台幣287億3,598萬元。

1.辦理公司併購之情形:無。

2.重要不動產購置:請參閱第86頁自有資產部分。

3.金融新商品之推出

年 度 項 目
90年 1.開辦「SSL/SET網路銀行」業務。 2.開辦客戶申請查詢全行託收票據明細資料業務。 3.開辦「整批代繳代發轉帳」業務授權約定建檔及二次扣款作業。 4.開辦電話銀行預約轉帳/外匯轉帳業務。 5.開辦媒體整批匯款當日上傳業務。 6.開辦虛擬帳號收款業務。 7.開辦行動銀行業務。 8.與康健人壽合作開辦「永保安康溫馨送禮」存款活動。 9. 中小企業全方位貸款 10.外匯綜合存款業務 11.出口遠期信用狀無追索權賣斷業務 12.國金行開辦兩岸金融業務
91年 1.開辦「整存零付儲蓄存款」業務。 2.開辦「主人翁理財計劃」業務。 3.開辦綜合存款無存單存款帳戶設質作為授信之擔保業務。 4.開辦中華電信emome理財卡業務。 5.開辦外籍人士及大陸人士整批開戶業務。 6.開辦綜合存款之無存單定期存款質借功能多重選擇服務。 7.開發吳鳳技術學院代收學雜費媒體扣帳業務。 8.指數型房貸。 9.中小企業小額簡便貸款。 10.外幣連動式債券。 11.全權委託投資之保管業務。 12.「T-Link三全齊美連結型信託保險投資計畫」。 13.金來轉現金卡。 14.卡友樂透貸。 15.次順位抵押貸款。 16.育才就學貸款。 17.證券網路下單。 18.證券語音下單。
92年 1.辦理「以中央登錄債券做為法院提存標的」業務。 2.開辦新台幣一般存單及綜合存款無存單存戶之到期存款,寄發通知書暨自動轉期作業。 3.開辦多功能整合型智慧理財帳戶--『輕鬆理財』帳戶業務。 4.開辦「網路銀行」預約轉帳、外匯轉帳、線上繳費、託收票據明細查詢、支存當日待補票據明細查詢及信用卡申請等三十餘項業務。 5.開發加值型電子銀行(臺企網)客戶入帳通知、進帳預告通知及預約交易到期扣帳通知等傳真及電子郵遞業務。 6.開辦「晶片金融卡」業務。 7.開辦「媒體交換自動轉帳(ACH)業務」。 8.建置以FXML為訊息標準之企業網路銀行。 9.開辦行動銀行即時轉入非約定帳戶業務。 10.國內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11.國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12.應收帳款線上融資。 13.抵利型房貸。 14.代墊標購法拍屋貸款。 15.微型企業創業貸款。 16.協助企業併購專案貸款。 17.外幣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18.信用卡申購定時定額基金業務。 19.不動產信託。 20.生前契約預收費用金錢信託。 21.VISA白金卡。 22.信用卡24小時客服中心。 23.政府實體及網路政府採購卡。 24.DBU開辦兩岸金融業務。 25.純外匯匯率選擇權業務。 26.新台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93年 1.開辦晶片金融卡即時發卡業務。 2.開辦活期性存款戶定期扣款代繳台北市監理處汽車燃料使用費業務。 3.開辦「票券類匯款」業務。 4.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解鎖及約定附屬帳號、轉入帳號等功能。 5.成立金融XML憑證認證註冊中心。 6.網際網路銀行啟用電子憑證載具(I-key)。 7.開辦企業網路銀行業務。 8.訂定電子銀行行銷推動作業計畫。 9.電子票據作業系統上線。 10.申請參加「九十三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金融憑證網路報稅業務」。
94年 1.新推出89檔精選優質基金、18檔連動式債券,以及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信託(包括預收費用信託、不動產交易資金信託、保險金信託、安養信託、其他一般金錢信託等。)等新種基金及信託業務;開辦「基金語音下單」、「外幣信託資金定期定額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等業務。 2.推出「精選國內外基金+優惠定期存款加碼」之鴻運得利系列理財組合商品,以及「新春紅包系列專案」與申購基金滿額送等促銷活動。 3.推出衍生性外匯組合產品(組合式存款或組合式產品)、以本公司自有資金配合推展保管銀行業務、提升外幣期差部位及外幣與新台幣換匯交易部位操作,增益本公司營收。 4.配合各項業務之推展,辦理網路安全設備提升作業,建置自動櫃員機連線管理監控暨軟體派送電腦作業、空白表單下載系統及網路ATM系統。 5.提升FXML金流交易平台,提供外幣自行、跨行及跨國等轉帳付款功能,除提供一般金額轉帳外,亦提供等值新台幣50萬元以上之大額付款及國外信用狀開狀申請功能。 6.提升客戶端服務軟體(四合一軟體)版本功能,並將該軟體安裝程式置於本公司入口網站中,提供客戶自行下載安裝,方便客戶取得軟體暨簡化軟體安裝作業。
95年 1.含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之不動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公寓大廈公共管理基金信託。 2.為加強拓展房貸業務,推出「好家園購屋專案」優惠措施,提高本行房貸競爭力;另為配合政府照顧農、漁業者及拓展本行消金業務,推出「寶島農家小額貸款」。 3.為加強客戶服務,以個人金融、企業金融、財富管理及理財投資等全新風格,提供新版網站系統供客戶使用。 4.配合台北縣政府規劃路邊停車費代收作業,規劃提供網路銀行、網路ATM、臨櫃等途徑,提供客戶登錄車籍資料及扣帳帳號,當客戶於台北縣路邊停車時,可自客戶帳戶自動扣繳停車費用。

4.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轉或更換: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股權移轉情形:

董事、監察人或其所代表之法人股東名稱 94年度移轉股數 備註
臺灣土地銀行 賣出10,900,000股
第一商業銀行 賣出103,532,000股 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所代表之董事當然解任。
華南商業銀行 賣出78,481,000股 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所代表之董事當然解任。
彰化商業銀行 賣出184,855,000股 依公司法第197條及第227條規定,所代表之董事、監察人當然解任。

5.經營權之改變:

(1)本公司原任董監事任期於95年6月14日屆滿,因此本公司於95年6月9日召開股東會決議全面改選,改選後之董事共計變動五席,雖達三分之一,惟僅增加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擔任一席董事及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擔任二席董事,共三席董事為新任,其餘均為原法人股東指(改)派代表人擔任,因此,本次董事發生變動,對本公司經營權並無重大影響。

(2)本公司95年減、增資後公股持股比例仍維持20%以上,經營權仍未變動。

6.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

1.外在環境風險因素:

(1)國內外政府重要政策及法律暨財務會計準則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由於近年來國內外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加以政府積極推動金融自由化、國際化,放款利率亦不斷調降,金融業務競爭日趨激烈,本公司為因應未來各項金融業務之拓展,有必要強化其財務結構以維持競爭力。另配合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改革之措施,加速處理不良資產及致力降低逾期放款比率,並因應未來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對風險權數之改變,及國際間提高對資本適足率之要求,擬適度提高資本額以達國際水準,而透過本次現金增資,不僅可提高自有資本、改善財務結構、強化經營體質,且可增加長期資金以支應拓展業務之所需。為配合政府「258」金融改革目標及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本公司94年度為改善授信資產品質,除積極清理並加速轉銷呆帳,使本公司之逾放比率由93年底之4.73%降至94年底之2.35%,本公司覆蓋率由93年底21.08%提升至94年底40.52%。

(2)國內外經濟金融及經營環境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在雙率方面,就利率而言,由於我國基準利率水準仍低,對企業投資所造成資金負擔甚低。就利率未來走勢而言,國內貨幣供給及美國未來升息動向仍是觀察重點。基於目前國內物價隨著油價上升而蠢蠢欲動,雖然美國聯準會未來升息的動向並不明確,研判短期內我國利率將可能小幅度向上調整。

在國際原物料價格處於相對高檔水準、利率回升等情況下,一向以出口為主要成長動能的我國免不了受到波及,但受歐、美、日等經濟穩定擴張影響,帶動工業生產,我國2006年輸出可望穩健擴張。展望2006年,台經院最新預測國內實質GDP成長率將為3.91%,略低於去(94)年之4.09%。就成長內容來觀察,民間投資在2004年高峰期已過,在尚無高科技產業大型投資計劃投入的前題下,將難以進一步強勁擴增,預期成長率將達2.35%。

民間消費在目前就業市場持續改善以及物價穩定下,可望維持2005年的成長力道,但是受到卡債問題及油價上漲可能帶動其他物價上漲的影響,加上利率回升、銀行在消費金融的緊縮預期將對今年民間消費的成長有負面的衝擊。預估今年民間消費成長率將達2.82%,略低於2005年的3.00%。

另外,對外貿易在預期國際景氣將維持穩定擴張的影響下,2006年我國對外貿易將維持常態成長,預期進、出口成長率將分別為3.5%與8.7%,2006年全年貿易出超總額也將由2005年之158億美元大幅成長至264億美元。

展望2006年全球生產力增長、低通膨和低利率的有利因素下,全球經濟可望穩定成長。依環球透視機構(Global Insight Inc.)2006年預測,2005年經濟成長率為3.6%,2006年至3.7%,其中美國因房市可能趨緩等因素,經濟擴張速度可能放緩,日本景氣將穩定復甦,歐盟國家可望平穩擴張,亞洲經濟則維持較高成長態勢。而隨著全球經濟可望持續穩定成長,將有利於國內生產與出口表現,加以政府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國內經濟可望持續擴張,國內主要機構預估我國2006年成長率為3.91%至4.31%,而國外各大機構則從3.6%至4.3%。就成長內容來觀察,雖然大型高科技產業領導廠商新建投資計畫陸續宣布,惟部分二線廠商投資則呈縮減,加上民航機進口高峰甫過,且六輕四期與高速鐵路等重大工程接近完工,今年民間投資成長幅度仍緩。民間消費方面,雖銀行緊縮消費金融對民眾支出或有衝擊,惟在就業情勢改善及所得提高等因素交互影響下,民間消費成長將續呈平穩。另外,對外貿易在預期國際景氣將維持穩定擴張的影響下,2006年對外貿易將維持常態成長。金融方面,由於美國Fed以循序漸進的步伐繼續調升利率15次,達4.75% (2006/03/28),為避免台、美間之利差愈拉愈大,並改善國內實質利率偏低的現象,預期央行還是會採取升息的動作。至於匯率,我國央行緊守的新台幣動態穩定之匯率政策預估不會有太大的改變。由於國際資金可能相對看好2006年經濟成長,進而增加對亞洲主要國家貨幣的需求,預期新台幣還是會面臨升值壓力。

(3)國內外市場競爭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A.雖然受到雙卡卡債效應衝擊銀行消金獲利,及各銀行大幅打銷呆帳侵蝕盈餘的影響,導致94年度全體本國銀行經營績效遜於93年度,但繼續擴大非利息收入佔總營收比重,仍將是未來銀行業務發展重點,因此非利息收入業務領域競爭壓力將更勝以往。為擴展財富管理業務,本公司於94年8月成立財富管理中心,專責財富業務之規劃與執行、理財業務人員之管理及其他財富管理業務相關事宜,並於94年11月改制為財富管理部,負責商品及通路之整合及客戶關係維護,積極推廣國內外共同基金、國外有價證券及代理保險商品之銷售,進而有效增進客戶之資產規模,並提高手續費收入。

B.隨著自由化、國際化潮流的方興未艾,政府主管機關陸續鬆綁各項財金法規,銀行業務日趨多元,發展空間亦明顯擴大,但也相對提供非金融產業跨足金融業務領域的商機(例如百貨公司可從事外幣兌換),深化金融競爭壓力。為提供客戶更便捷之交易管道,提高客戶使用電子交易之頻率,重新規劃本公司網站,加強網路銀行功能,以提供客戶安全、可靠、便捷的金流服務。

C.直接金融日益盛行,企業可透過國內外資本市場取得低廉資金,對銀行融資依賴程度降低;各種投資理財工具日新月異,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亦較銀行存款為高。為了解並貼近客戶需求,本公司依個人、法人及理財等業務特性,區分為企業金融、個人金融、財富管理及財務運籌四大事業群,並積極進行業務轉型及產品轉型,發揮中小企業專業銀行之功能。

(4)不動產市場景氣變化對抵押擔保品價值及授信資產品質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A.不動產市場景氣變化對抵押擔保品價值及授信資產品質之影響:

我國金融機構向來以承作傳統放款業務為主,其評估授信時相當注重擔保品之有無,一般多偏好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擔保放款,根據中央銀行統計資料,94年底本國銀行不動產放款餘額佔總放款餘額之比例高達36%以上,因此在金融機構的中長期放款中,利用不動產作為抵押擔保品的比例相當高。

惟一旦遇到國內經濟不景氣,民眾所得下降,企業經營不易或是房地產市場急遽變化,將會產生大量逾放不動產,而一般金融機構在逾放不動產的處理上,主要以法院拍賣、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或承受後再於市場出售為主,其擔保放款回收金額與不動產市場價格息息相關,故不動產市場景氣轉差時,一般大眾承購不動產意願降低,不動產市場價格低迷,對抵押擔保品的市場價格有不利的影響,並降低其流動性,金融機構將面臨抵押擔保品價值大幅縮水,甚至處分抵押擔保品回收金額無法涵蓋授信放款金額之情形,因此銀行授信抵押擔保品價值實與不動產市場景氣之榮枯息息相關。

B.因應措施

a.不以擔保品之有無及價格為唯一核貸標準,應確實參酌借戶實力、現金流量、償還來源等因素,審慎核定貸放成數,以確保債權。

b.對高風險之擔保品,如屋齡老舊、路沖及鄰近有嫌惡建物設施等,適度核減貸放成數。

c.不動產債權損失率及流動性因不動產種類、地區而異,當不動產市場景氣轉差時,應靈活訂定因應策略,減少承作損失率較高及流動性偏低之不動產為擔保品的授信案。

d.因應不動產市場景氣變化,定期重新核估不動產抵押擔保品之市場價值,並依時價、房地產市場狀況覈實決定擔保放款值,以維債權。

e.惟隨著國內經濟逐漸好轉、政府政策持續作多及利率環境仍屬低檔,國內不動產市場景氣整體來看仍可維持穩定成長之狀況,反映在不動產擔保品方面,對於抵押擔保品價值及授信資產品質呈現正面影響。

由於2006年總體經濟將維持成長趨勢,加上不動產證券化、都市更新、優惠房貸等政策亦持續實施,以及房市尚存在投資保值需求、重大交通建設陸續通車或完成規劃等題材,且外資短期內伺機投資我國商用不動產的情勢仍未改變,此皆有利於區域房市行情,因此2006年我國不動產景氣尚不至於出現衰退的趨勢;惟利率持續調升、購屋負擔趨增恐使首購族群或民眾轉租為買的意願降低,未來房市需求推升力道將呈減緩,且整體房市供給亦將持續釋出,因此預期2006年國內房市將僅呈現持平之情況。

(5)國內外法令差異對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影響

本公司隨時注意國內外法令變動及差異,並評估其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對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有重大影響。

2.營運風險因素:

(1)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A.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風險管理中心

風險管理委員會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授信審議委員會

逾期放款清理委員會

a.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指派,副主任委員及委員授權主任委員指定相關人員擔任之。本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其職掌如下:

國、內外經濟、金融及產業發生重大變化且與風險管理有關時,分析與因應方案之審議。

各項風險暴險之分析與衡量方法之核定。

本公司各項風險暴險之監督、與逾越管理指標時,因應方法之核定。

本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之管理。

風險管理小組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幕僚單位,執行會議議程準備、會議紀錄整理及決議事項追蹤管理事宜,定期將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重要決議事項及各項風險暴險呈報董事會(常董會),並執行各項風險暴險之辨識、分析與衡量工作。風險管理委員會設立為執行全行風險管理與監控,以謀求本公司盈餘及公司價值穩定成長為其目標。

b.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委員由副總經理,掌管存款、放款、金融交易、資金調度及風險管理等部門主管所組成,負責銀行簿利率風險及資金流動性風險之監督管理,定期召開會議,核定資金流動性風險與銀行簿利率風險暴險之分析與衡量方法,審議資金流動性風險與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政策及其相關限額及管理指標,聽取利率風險及資金流動性風險暴險報告,調整本公司資產負債利率期間結構及資金到期結構等。

c.授信審議委員會

本公司授信審議委員會由督導風險管理中心之副總經理擔任召集人,並設置執行秘書由授信管理部經理兼任。本委員會原則上每星期召開一次,審理本公司大額放款、外匯及保證等授信案件。

d.逾期放款清理委員會

本公司逾期放款清理委員會由督導風險管理中心之副總經理擔任召集人,並設置執行秘書由債權管理部經理兼任。本委員會由召集人依業務需要隨時邀集委員召開會議,以清理本公司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債權並提高本公司授信資產品質。

B.風險管理政策

衡量本公司實際風險管理情形,融合本公司各項業務規章中提及之風險管理概念,訂定風險管理政策,其範圍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銀行簿利率風險與資金流動性風險,並規範各項風險管理應涵蓋範圍與評估項目,以及公開資訊揭露的內容。另為落實執行風險管理政策,延續控制總風險性資產之政策精神,依據風險管理政策揭櫫之原則,分別訂定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管理準則,以為各項風險管理之重要準據,並擬訂目標為在本公司合格資本不變,控制總風險性資產,維持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不低於8%條件下,達到風險與報酬之合理化。

(2)衡量與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A.一般定性揭露:

a.信用風險:除事前詳加徵信、審查、建立內部信用評等及事後覆審追蹤管理外,並就主要信用風險發生來源,訂定風險承擔標準,以求分散及控管整體信用風險。而對於大額授信戶則運用外部資料庫,提供徵授信作業資訊,以有效掌握授信戶之財務風險,並及時收回債權或採取必要措施以減少損失。另以集中徵審與集中催理之方式,以提升徵審品質與效率以及貸後管理能力。

b.市場風險:有關各項金融交易投資之總額及損失額,本公司訂有相關要點與處理程序予以規範,並定期編制報表控管之。此外為強化風險管理機制,特別針對衍生性商品業務之風險控管訂定要點規範,由獨立於交易部門以外之風險管理權責單位負責辦理監控,除定期向高階管理階層報告部位風險及評價損益,並定期提報董事(常董)會。

c.作業風險:為健全作業風險衡量與管理,除落實遵循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公佈之作業風險管理與監督健全實務準則(Sound Practic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Operational Risk)外,另依主管機關規範之適用標準,擘劃有關採行標準法計提作業風險資本之各項事宜,俾提升本公司衡量作業風險之精確性及風險敏感度。

d.利率風險:非交易部位之利率風險來源,主要係來自存款、放款及短期投資等項目,本公司係以重訂價模型衡量暴險,編製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並定期向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報告本公司暴險情形。

e.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價格取得資金以支應資產增加或償付到期負債,進而造成盈餘或淨值損失之風險。為應付流動性需求,本公司力求多樣化的資金來源,並考量其穩定性;資金用途則避免過於集中。對短期性之流動性風險監控,定期編製新台幣現金流量缺口分析表,確保本公司有足夠流動性,支應短期間之資金需求;對流動性風險之中長期趨勢,則定期編製到期期限結構分析表,分析各天期之資金缺口,做為流動性預警指標,並向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報告。

B.信用風險

表內項目—信用風險風險性資產額

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適用之風險權數 風險性資產額
對本國中央政府及中央銀行之債權或經其保證之債權 0% 0
對本國中央政府以外各級政府之債權或經其保證之債權 10% 2,515,347
經本國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關保證之債權 20% 23,066,480
住宅用不動產擔保放款 50% 101,234,746
上列以外之債權及其他資產 100% 368,894,867
合計 495,711,440

表外項目—信用風險風險性資產額

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風險性資產額
一般表外交易 13,787,373
衍生性金融商品 77,493
票債券附買回約定負債(RP) 143,222
附賣回約定票債券投資(RS) 500
合計 14,008,588

本公司從事資產證券化情形:無。

C.市場風險資本計提及風險性資產額

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風險別 應計提資本 風險性資產額(註)
利率風險 825,855 10,323,188
權益證券風險 472,878 5,910,975
外匯風險 37,712 471,400
商品風險 0 0
選擇權採簡易法處理 0 0
合計 1,336,445 16,705,563

註:係應計提資本乘以12.5倍。

(3)資產品質:列明最近二年度逾期授信金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授信風險集中情形、資產及負債到期分析與市場風險敏感性等資訊

A.授信資產品質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金 額 各類逾期放款占放款之比率 金 額 各類逾期放款占放款之比率
甲類逾期放款 34,809,754 4.73% 15,718,784 2.14%
乙類逾期放款 5,356,050 0.73% 1,538,269 0.21%
逾期放款總額 40,165,804 5.46% 17,257,053 2.35%

註1: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註2:甲類逾期放款及乙類逾期放款之金額應依94年4月19日銀局(一)字第0941000251號規定填列。

註3:逾放比率=逾期放款÷放款總額

B.利害關係人授信及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93.12.31 94.12.31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2,326,943 10,940,182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64% 1.49%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0.04% 0.06%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行業別 比率% 行業別 比率%
農林漁牧業 0.03 農林漁牧業 0.03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0.07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0.07
製造業 29.76 製造業 26.76
水電燃氣業 4.47 水電燃氣業 5.68
營造業 4.13 營造業 3.73
批發零售餐飲業 7.55 批發零售餐飲業 8.43
運輸倉儲通信業 3.83 運輸倉儲通信業 4.36
金融保險不動產業 2.24 金融保險不動產業 1.83
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 1.80 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 1.83
其他 46.12 其他 47.28

註1: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註2: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3: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C.資產及負債到期分析與市場風險敏感性

a.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

9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一年 一年以上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954,369 200,877 61,138 122,713 86,770 482,871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963,685 141,040 110,582 96,065 181,461 434,537
期距缺口 -9,316 59,837 -49,444 26,648 -94,691 48,334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臺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1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953,458 181,718 87,471 115,779 103,054 465,436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211.510 191,267 135,531 122,978 290,340 471,394
期距缺口 -258,052 -9,549 -48,060 -7,199 -187,186 -5,958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b.美金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

93年12月31日

單位:美金千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1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3,022,852 1,382,818 1,080,040 103,755 41,610 414,629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2,891,354 2,143,543 487,244 161,671 98,481 415
期距缺口 131,498 -760,725 592,796 -57,916 -56,871 414,214

註1:本表係填報總行、國內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合計美金之金額。

註2:本表不計入約定融資額度。

94年12月31日

單位:美金千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1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2,368,104 935,565 587,388 337,250 24,615 483,286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2,223,537 936,637 354,123 94,206 149,296 689,275
期距缺口 144,567 -1,072 233,265 243,044 -124,681 -205,989

註1:本表係填報總行、國內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合計美金之金額。

註2:本表不計入約定融資額度。

95年6月30日

單位:美金千元

合計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1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2,583,339 1,018,606 669,802 391,631 142,003 361,297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2,555,441 1,226,562 500,543 242,986 285,515 299,835
期距缺口 27,898 -207,956 169,259 148,645 -143,512 61,462

註1:本表係填報總行、國內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合計美金之金額。

註2:本表不計入約定融資額度。

c.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9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584,882 88,696 28,020 106,077 807,675
利率敏感性負債 355,399 355,797 76,589 55,351 843,136
利率敏感性缺口 229,483 -267,101 -48,569 50,726 -35,461
淨值 37,383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96%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94%

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582,241 86,431 55,680 105,771 830,123
利率敏感性負債 384,052 347,019 60,494 45,127 836,692
利率敏感性缺口 198,189 -260,588 -4,814 60,644 -6,569
淨值 28,747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99%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2%

95年0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573,209 59,099 37,067 122,603 791,979
利率敏感性負債 378,107 355,505 58,351 26,196 818,160
利率敏感性缺口 195,102 -296,405 -21,284 96,406 -26,181
淨值 29,325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96.80%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89.28%

註1:本表係填寫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註2: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註3: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4: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d.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金)

95年06月30日

單位:美金千元,%

項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1,669,204 413,034 91,384 261,266 2,434,888
利率敏感性負債 1,524,115 840,344 128,957 1 2,493,417
利率敏感性缺口 145,089 -427,310 -37,573 261,265 -58,529
淨值 903,425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97.65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6.48

註1:本表係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合計美金之金額。

註2: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註3: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4: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美金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4)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a.為增進作業效率,將徵授信流程(包含授信申請、徵信報告、擔保品鑑估、授信審核、逾期催收管理等作業)電腦化。並藉由全行徵授信資料集中處理,建置徵授信資料庫,以利未來授信資料之分析、查詢及風險控管等作業。

b.預計於95年度完成財富管理電腦系統之第三階段建置工作,以提升理財服務品質。

c.為簡化作業流程,節省會計人員結帳時間,規劃營業單位於結帳時明細分類帳改由電腦直接鍵機列印。

(5)公司投資活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投資決策,均依照「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制辦法」規定辦理,評估投資限額及風險管理,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對業務財務有重大影響。

(6)擴充營業據點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並無擴充營業據點之計畫。

(7)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A.存款業務

本公司2006年6月新台幣存款實際數約為7,850億元,其中活期性存款約為3,216億元,定期性存款則約為4,634億元,以對象別分析:活期性存款類別主要以私人為主約佔60%,其次為民營企業約佔30%,另定期性存款中主要以私人為主約佔60%,其次為非營利團體約佔20%;以額度別分析:1億元以上存款約占28%,其次則為1百萬元以下約佔31%;以期別分析:滿1年~未滿2年之存款約佔70%,其次為滿3年及3年以上之存款約佔7%,由此可見,依據對象別、額度別及期別進行分析,本公司存款業務皆有效分散,並未有明顯集中之情形,同時本公司建立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之合理區間,隨時監控,以落實風險管理。

B.成立國內作業中心

為提高競爭力,並朝前、後台分工之目標前進,本公司規劃成立國內作業中心,專責集中處理國內匯出匯款、託收票據、臨櫃次交票據、提回票據及其他具集中需要之作業,並配合票據交換所之區域劃分(台北總所、台中分所、高雄分所),設置北、中、南三區作業中心,集中處理託收票據及匯出匯款交易,營業單位臨櫃收受之匯款及託收票據交易交由作業中心處理後,並再經系統連線檢核臨櫃端資料,可有效加強風險控管及降低作業風險。

(8)預期未來主要業務(含業務類別、交易量及收益情形)可能產生重大變化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期未來主要業務並無重大變化。

(9)經營權改變及股權集中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A.本公司原任董監事任期於95年6月14日屆滿,因此本公司於95年6月9日召開股東會決議全面改選,改選後之董事共計變動五席,雖達三分之一,惟僅增加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擔任一席董事及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擔任二席董事,共三席董事為新任,其餘均為原法人股東指(改)派代表人擔任,因此,本次董事發生變動,對本公司經營權並無重大影響。

B.本公司95年減、增資後公股持股比例仍維持20%以上,經營權仍未變動。

(10)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並無購併計劃。

(11)員工舞弊或疏失可能造成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A.員工舞弊或疏失可能造成財務業務之影響:

a.太平分行因自動櫃員機密碼安控未確實、行員未依規定辦理自動櫃員機裝補鈔作業、行舍保全輪值制度未落實且監視錄影系統未發揮功能,致行員得侵占自動櫃員機款項達1,646.7萬元。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本公司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台幣200萬元,併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解除太平分行行員王志生職務。

b.蘆洲分行行員施義煜利用職務盜開存款帳戶、擅自變更開戶資料、盜領存款達1,077萬元,該員已免職,相關疏失人員亦依疏失責任予以行政處分,案經主管機關於95年7月13日以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61條之1及第129條第7款規定,處以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B.因應措施:

a.全面清查本公司錄影監視設備,儘速汰換提升。

b.規劃ATM 監控系統之建置及委外辦理。

c.加強行員紀律、法治觀念之教育。

d.加強自動櫃員機作業安全控管。

e.組織改造後落實各項安控。

f自行查核、內部控制、金庫安全及遵守法令主管等作業。

g.重申行舍保全系統設定、解除及輪值等規範。

h.新開戶、變更客戶中文戶名、支票特定票號扣款等均需經主管於線上覆核。

i.投保銀行業綜合保險項下之相關險種

每一事故理賠 保期內最高理賠 每一事故自負額 保費
員工不忠實行為 1,500萬元 4,000萬 損失之10% 最低100萬元 6,213,900元
票據及有價證券之偽造或變造 300萬元 600萬元 30萬元 15萬元
偽造通貨 (偽鈔損失) 300萬元 300萬元 損失之10% 198萬元
疏忽短鈔 10萬元 200萬元 損失之10% 最低5仟元 90萬元
出納基金共支付95年度保費計 9,243,900元

(12)資訊系統損害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採用大型主機系統為主要資訊建置基礎,並與其他相關重要資訊設備設置於林口機房,作為主要之IT營運中心。為考量永續經營,並可因應火災、水災及地震等重大災害,本公司亦建置第二備援主機及相關設施(台北備援機房),其間並以光纖通道與營運中心主機進行連線,使交易資料得以同步更新,若營運中心發生重大災害,備援中心可繼續提供本公司主要業務之營運。另為落實備援作業,訂有定期異地備援測試計畫,每年2次定期辦理測試作業。營業單位每年亦排定端末主機及數據線路備援演練作業,以強化本公司備援能力。

為加強本公司提供各項服務之品質,本公司亦將規劃建置開放式平台異地備援機制,未來除中心主機系統具備異地備援能力外,各項開放式平台之異地備援機制亦將納入。

目前各項資訊系統因應措施,說明如后:

A.營運中心主機房設備

本公司IT營運中心除主機之主要元件(如CPU、RAM、硬碟、電源等)具備二套互為備援外,主機房備有二套不斷電設備UPS(每套160 KVA配備電池一串),另發電機二台(每台600 KVA)。其他重要性之資訊設備亦皆建置有同地備援處理機制。

B.異地備援機房設備

本公司備援機房已建置於台北重慶南路大樓,與林口機房之主中心二者互相採熱備援方式備援,營業時間內一旦災害發生於主中心時,備援中心約四小時可恢復關鍵性系統(如存、放款等帳務性系統)業務,以維持基本之服務。

C.營業單位備援

營業單位建有工作站主機可作為營業單位主機之備援。若營業單位遇有事故無法作業時,可攜帶相關作業磁片、傳票至鄰近分行鍵機,資訊部亦備有適量之設備,可隨時進行支援。

D.建立防駭及防毒措施

本公司已設置防火牆及相關系統以辦理防駭,並建立各系統所需要之防毒機制,將各項可能危害一般作業之危險性降至最低。

E.資訊管理人員訓練課程

每年開辦營業單位資訊管理人員訓練課程,提昇資訊作業運作正常與安全。

F.管理程序

本公司訂定有各項程序,含括中心災害復原處理、營業單位災害復原處理、天然災害、停電或疫情隔離應變措施、個人電腦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供同仁處理相關業務時遵循。

(13)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經營對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其他風險因素:

(1)信用評等現況及過去二年度之變化

公佈日期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展望
長期 短期
2004/02/04 twA twA-2 負向
2004/12/22 twA twA-2 穩定
2005/12/20 twA twA-2 穩定
2006/02/17 twA twA-2 穩定

(2)企業形象有損害時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於參加公益活動不遺餘力,其中於90週年行慶時舉辦「臺企90,熱血滿分」捐血活動,全體同仁反應熱烈,以實際行動,慷慨捐血,發揮愛心,關懷社會。此外,一旦本公司企業形象有損害時,會立即發出新聞稿或召開記者會澄清,並依法令規定列入重大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3)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1.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1)本公司世貿分行(原永吉分行)於民國85年4月間辦理客戶智森實業有限公司信用狀項下出口託收案,疑因該公司持偽造單據並未實際出貨致進口商薩伊共和國薩伊國際商務暨投資公司(簡稱I.C.C.I.公司)受有損害。進口商I.C.C.I.公司於87年11月向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起訴請求開狀行(布魯塞爾藍伯銀行,即BBL銀行,已被ING合併)及本公司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另加計利息、損失及費用,本案本公司已委託當地律師代為訴訟。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於94年8月31日宣判本公司應賠償原告I.C.C.I.公司美金7,674,000元,至於開狀銀行ING則毋庸負任何損賠責任,因該判決完全忽略開狀行應就單據之審核負最終責任,爰本公司已委請當地律師提起上訴,惟基於保守穩健原則本公司並已於94年度估列賠償損失美金767.4萬元。

(2)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華工程)於民國83年4月26日承攬本公司「總行大樓新建工程」,施作工程於87年9月15日完工,經本公司委聘監造工程之建築師依合約及變更設計展延工期等規定認定中華工程逾期完工,逾期天數82天,依合約規定計罰新台幣50,725,200元,並由本公司於支付之工程尾款扣除在案。惟中華工程對上揭逾期罰款有意見,經多次協商未果,中華工程乃於94年3月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返還逾期罰款違約金新台幣50,725,200元及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本案本公司已委請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該訴訟並經台北地方法院移轉士林地方法院管轄,目前尚於士林地院審理中。

(3)本公司太平分行支存戶晉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3年10月以其公司會計江麗玲自87年7月至93年4月間以偽造之公司印章開立支票,盜領款項共計新台幣61,751,308元,主張分行就印鑑之核對有過失,而向台中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分行給付前揭金額之損害賠償。本案分行已延聘吳光陸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台中地方法院於95年5月12日以93年度重訴字第430號判決本公司勝訴,茲因晉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目前該案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4)本公司北斗分行於86年11月間與授信戶維力食品工業(股)公司(以下稱維力公司)之其他28家債權銀行簽訂協議書,約定將該公司於85年所增設予本公司之不動產抵押權於本公司拍賣所受分配款項依簽協議書債權銀行債權比例分配。維力公司之債權人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嗣於94年9月21日以其係維力公司重整案之無擔及有擔債權人身分,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依民法第311條、第312條之規定申請代償本公司全數之重整債權,茲因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其清償,且本公司受領該公司之代償與協議書所定係因不動產拍定而受分配款之情形不同,爰本公司收受清償款項後依民法第312條之規定將本公司對維力公司之債權暨擔保及其他從屬權利移轉予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康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正公司)於94年3月起陸續受讓立協議書之若干銀行對維力公司之重整債權暨協議書之權利,康正公司因認本公司受領自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之代償款項亦應依協議書之精神分配,爰於95年4月14日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應給付該公司依其債權比例應受之分配額新台幣75,402,993元,(第一次開庭已縮減為65,398,735.12元)。本案本公司已延聘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目前尚於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5)本公司斗六分行逾期戶宏盛電線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宏盛公司)於民國90年間與本公司簽訂美金1000萬元額度之進口物資融資契約,於91年7月1日及91年7月13日計有4筆外幣墊款到期未依約償還。斗六分行因據悉宏盛公司購貨廠商以劣質銅交貨,導致該公司生產不順,恐引起財務困境,為確保債權遂於91年8月12日發函該公司及負責人蔡政郎(亦為連帶保證人)通知終止渠等之支票存款契約,宏盛公司嗣於91年8月30日拒絕往來。頃於95年9月21日本公司收受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送宏盛公司及其負責人蔡政郎訴請本公司損害賠償訴訟之起訴狀繕本,宏盛公司及其負責人蔡政郎以本公司無故終止支存之委任契約,使其信用破產、商譽名譽受損,公司業務無法推動而停工,爰共同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應賠償宏盛公司4億元及蔡政郎2億元之損害賠償。本案本公司已延聘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進行訴訟,以維本行權益。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

年度 內部人名稱 來文日期 行使金額(元) 本公司入帳日期 本公司入帳金額(元)
94 陳前經理國賢之子陳俊翔 94/6/23 88,564 94/7/19 91,694
94 方前經理天財之配偶劉景芬 94/6/23 3,592 94/7/13 3,761
94 廖經理元堂暨配偶洪秀鸞 94/6/23 24,376 94/7/11 25,171
94 林經理滄江 94/6/23 4,495 94/7/6 4,639
94 江經理貴鄉之配偶尤真福 94/6/23 9,479 94/7/6 9,779
94 翁經理森亮 94/12/8 1,155 94/12/20 1,187
95 陳前經理美玉 95/7/14 5,373 95/7/21 5,596
95 廖經理宏政 95/7/14 5,636 95/7/21 5,895
95 蔡經理振文 本行主動行使 14,995 95/9/18 15,034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三、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1)企業金融事業群

掌理本公司對企業法人之金融服務包括授信商品、外匯商品、企業理財商品之業務計畫、推展及改進事宜,瞭解客戶需求並主動行銷,負責開發與服務本事業群之商品與客戶,維護本公司資產品質、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2)個人金融事業群

掌理本公司對個人之授信商品及客戶之理財與銷售服務等相關業務之業務計畫、推展及改進事宜,瞭解客戶的需求並主動行銷,負責開發與服務本事業群之商品與客戶,維護本公司資產品質、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3)財務運籌事業群

掌理本公司財務金融相關業務之計畫、推展及改進事宜,負責開發與服務本事業群之商品與客戶,維護本公司資產品質、營收與利潤之提升。

(4)風險管理中心

掌理風險控管,維護本公司授信資產品質,授信案與商品之徵估審相關事項,經濟金融之研究與產業調查,逾催案件之催理相關事項。

(5)營運管理中心

掌理全行績效分析、作業管理與資訊作業之管理與規劃,提供業務發展充分而必要之支援,規劃作業流程簡化,以達作業集中,提升作業效率之目標及全行經營策略之擬定。

(6)行政管理中心

掌理文書行政、機要事務、法律事務、公共關係、人力資源、會計制度之規劃與執行及不歸屬其他單位之事務。

2.組織系統圖

(二)關係企業圖

1.關係企業圖

臺灣中小企業

銀行(股)公司

持股比例10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2.關係企業資料

95年9月30日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公司名稱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關係企業股份 關係企業持有本公司股份
持股 比例 股份 投資 金額 持股 比例 股份 投資 金額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子公司 100% 500 2,000 - - -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95年10月5日

單位:股;%

職 稱 姓名 就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數 學歷 主要經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羅澤成 0941205 0 0 0 0 0 0 文化大學經濟碩士 臺灣人壽董事、臺灣銀行董事會主任秘書、臺灣企銀監察人、臺灣銀行副總經理 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副總經理 李俊昇 0900829 466,411 0 70,487 0 0 0 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臺灣企銀副理、經理、專門委員、主任、主任秘書、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常務董事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開發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副總經理 黃新吉 0900829 79,816 0 0 0 0 0 美國德州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副理、經理、研究員、主任、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監察人、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董事、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常務董事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臺灣聯合銀行董事 0 0 0 0
副總經理 黃添昌 0941101 25,242 0 0 0 0 0 政治大學財政碩士 臺灣企銀副理、研究員、經理、主任、華僑銀行副總經理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0 0 0 0
總稽核 廖燦昌 0940905 40,598 0 0 0 0 0 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副理、經理、主任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0 0 0 0
董事會稽核處副總稽核 陳秋燕 0950125 28,690 0 0 0 0 0 政治大學統計 臺灣企銀助理稽核、副理、副主任 0
行政管理處處長 林武田 0930830 78,782 0 0 0 0 0 逢甲學院統計 臺灣企銀副主任、經理、主任 0 0 0 0 0
業務管理部經理 黃滄校 0941101 8,342 0 0 0 0 0 臺灣大學商學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授信管理部經理 涂建樺 0951004 83,656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助理稽核、副理、經理、主任 0 0 0 0
債權管理部經理 曾俊升 0940905 46,778 0 0 0 0 0 政治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個人金融部經理 石琬如 0950324 24,737 0 0 0 0 0 東吳大學經濟碩士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經理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證券部經理 許慶樺 0920731 45,783 0 0 0 0 0 東吳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國際部經理 王雙宣 0940516 25,308 0 0 0 0 0 臺北商專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秘書、經理 臺灣聯合銀行董事
信託部經理 王亦允 0950324 44,187 0 0 0 0 0 美國康乃狄克州立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經理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徵信部經理 陳長義 0950324 167,627 0 4,350 0 0 0 臺灣大學商學 臺灣企銀襄理、秘書、研究員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常務監察人 0 0 0 0
總務處處長 李壽田 0941101 167,627 0 0 0 0 0 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經理、主任秘書、主任 0 0 0 0 0
會計處處長 蔡清山 0910102 49,617 0 0 0 0 0 淡江大學工商管理 臺灣企銀副理、研究員、經理、主任、 0 0 0 0 0
財富管理部經理 李炎燦 0940708 37,786 0 0 0 0 0 中興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經理、主任 0 0 0 0 0
財務管理部經理 程燕翼 0940614 20,555 0 0 0 0 0 淡江大學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經理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金融交易部經理 王平 0941207 36,207 0 0 0 0 0 美國喬治亞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代表處主任、副理兼籌備處主任 0 0 0 0 0
信用卡部經理 童碧雲 0940902 6,034 0 0 0 0 0 淡水工商專校商業文書 大安銀行信用卡部經理、日盛銀行信用卡部經理 0 0 0 0 0
人力資源處處長 吳美葉 0930830 148,182 0 0 0 0 0 輔仁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科長、副主任、主任 0
企業金融部經理 張肇嘉 0950321 10,777 0 0 0 0 0 政治大學統計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經理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0 0 0 0
資訊部經理 詹書寬 0900815 34,898 0 0 0 0 0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主任 財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0 0 0 0
風險管理小組主任 葛秀東 0941229 0 0 0 0 0 0 淡江大學銀行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北一風管中心主任 陳坤山 0951004 30,805 0 422 0 0 0 中興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北一風管中心主任 李高翔 0950125 77,317 0 0 0 0 0 成功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組長、科長、副理 0 0 0 0 0
北二風管中心主任 徐添樑 0951004 7,107 0 12,739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北二風管中心主任 林江樹 0950125 1,811 0 0 0 0 0 萬能工專紡織工程 臺灣企銀副科長、科長、副理 0 0 0 0 0
北三風管中心主任 洪忠山 0951004 24,071 0 0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科長、副理、經理 0 0 0 0 0
北三風管中心主任 鍾兆純 0950125 62,539 0 0 0 0 0 輔仁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組長
中區風管中心主任 林修 0950215 648 0 0 0 0 0 政治大學銀行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中區風管中心主任 張祚泊 0950125 0 0 0 0 0 0 豐原高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南一區風管中心主任 許富銘 0950203 147,512 0 0 0 0 0 逢甲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南一區風管中心主任 林森郎 0950125 189,256 0 0 0 0 0 政治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南二區風管中心主任 黃光永 0950214 100,183 0 0 0 0 0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南二區風管中心主任 李清池 0950630 0 0 0 0 0 0 臺南師專國校師資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經理、研究員 0 0 0 0 0
國內作業中心主任 洪惠娜 0950519 14,807 0 0 0 0 0 輔仁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研究員 0 0 0 0 0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理 蔡天航 0950825 33,525 0 0 0 0 0 美國國際大學管理科學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助理稽核、科長、副理
營業部經理 張永寶 0951004 49,604 0 0 0 0 0 逢甲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襄理、科長、副理、主任 臺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松江分行 經理 曹銘哲 0940225 7,728 0 0 0 0 0 台北商專附設商職補校普通商科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研究員 0 0 0 0 0
仁愛分行 經理 黃榮彬 0940823 69,678 0 218 0 0 0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台北分行 經理 劉東杰 0930830 43,853 0 2,675 0 0 0 美國孟加多大學文學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萬華分行 經理 林奕丞 0931223 15,427 0 0 0 0 0 中興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南台北分行經理 陳美惠 0940519 27,006 0 45,859 0 0 0 臺北商專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士林分行 經理 江貴鄉 0930830 102,434 0 0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東湖分行 經理 盧坤發 0950203 0 0 0 0 0 0 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碩士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研究員 0 0 0 0 0
建成分行 經理 李慶彌 0940519 39,802 0 250 0 0 0 美國國際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中山分行 經理 林繼鎮 0950403 82,612 0 0 0 0 0 東吳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吉林分行 經理 曾瑩琤 0940225 2,803 0 0 0 0 0 政治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內湖分行 經理 張芳源 0941222 671 0 149 0 0 0 文化大學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建國分行 經理 李中南 0930830 67,734 0 0 0 0 0 中興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南京東路分行經理 江彥忠 0941222 15,929 0 34 0 0 0 世界新專公共關係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松山分行 經理 林振夢 0940225 33,870 0 0 0 0 0 淡江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松南分行 經理 劉漢釧 0951004 13 0 0 0 0 0 逢甲大學統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副主任 0 0 0 0 0
東台北分行經理 王金康 0950324 157 0 0 0 0 0 淡江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副襄理、科長、副理 0 0 0 0 0
忠孝分行 經理 蔡順正 0940408 86,432 0 0 0 0 0 文化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助理稽核、副理 0 0 0 0 0
世貿分行 經理 賴兆鈞 0950403 13,410 0 0 0 0 0 文化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科長、副理、秘書 0 0 0 0 0
大安分行 經理 鄧炳志 0941101 162,598 0 3,352 0 0 0 中興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經理 0 0 0 0 0
復興分行 經理 徐榮平 0940225 275,012 0 17,069 0 0 0 文化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襄理、助理稽核、副理 0 0 0 0 0
永春分行經理 熊臺勇 0941207 56,567 0 0 0 0 0 中興大學合作經濟 臺灣企銀襄理、秘書、副理 0 0 0 0 0
南港分行 經理 張國台 0940225 64,845 0 0 0 0 0 中興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新店分行 經理 吳隆俊 0940225 37,457 0 0 0 0 0 中興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永和分行 經理 鄭德財 0941101 69,719 0 1,457 0 0 0 美國西堤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助理稽核、副理、經理 0 0 0 0 0
中和分行 經理 周肇煌 0940408 35,422 0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錦和分行 經理 孫台 0931223 46,714 0 0 0 0 0 銘傳商專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雙和分行 經理 姜仁福 0940408 55,972 0 1,269 0 0 0 中興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研究員 0 0 0 0 0
北三重分行經理 林青瑞 0940225 47,539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南三重分行經理 陳英彥 0941101 108,640 0 0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蘆洲分行 經理 陳秀琴 0950403 52,180 0 0 0 0 0 臺北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化成分行 經理 黃天瑞 0950630 0 0 0 0 0 0 中興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科長、副理、副主任、經理 0 0 0 0 0
新莊分行 經理 邱松歲 0950203 211 0 5,364 0 0 0 臺灣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助理稽核、副理 0 0 0 0 0
五股分行 經理 張志堅 0951004 23,761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板橋分行 經理 宋永裕 0940225 139,795 0 27,832 0 0 0 逢甲大學土木工程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埔墘分行 經理 沈茂森 0940225 161,197 0 3,352 0 0 0 淡水工商專校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樹林分行 經理 王杉谷 0930830 22,919 0 0 0 0 0 新營高中人事行政 臺灣企銀助理稽核、襄理、副理 0 0 0 0 0
土城分行 經理 李奕勤 0940408 40,695 0 0 0 0 0 臺北商專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迴龍分行 經理 管康中 0941101 23,627 0 518 0 0 0 逢甲大學合作經濟 臺灣企銀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林口分行 經理 林進祥 0951004 926 0 0 0 0 0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科長、副理、主任 0 0 0 0 0
汐止分行經理 陳麴州 0950324 0 0 0 0 0 0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襄理、科長、副理 0 0 0 0 0
基隆分行 經理 林俊傑 0941101 38,325 0 573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助理稽核、襄理、副理 0 0 0 0 0
桃園分行 經理 詹幸堂 0951004 45,496 0 0 0 0 0 輔仁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主任 0 0 0 0 0
北桃園分行經理 康秀珍 0940225 8,716 0 199 0 0 0 臺灣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南崁分行 經理 楊金福 0930324 81,151 0 0 0 0 0 文化大學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大園分行 經理 徐明滄 0920120 139,246 0 0 0 0 0 私立育達高商綜合商科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八德分行 經理 蕭茂德 0931223 20,303 0 0 0 0 0 致理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龍潭分行 經理 戴美蓉 0930830 26,174 0 0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大溪分行 經理 張火木 0950203 83 0 0 0 0 0 政治大學外交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副理 0 0 0 0 0
中壢分行 經理 劉禎祥 0940225 1,341 0 31,796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新明分行 經理 莫深隆 0940225 72,713 0 0 0 0 0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內壢分行 經理 莊育增 0930224 27,963 0 0 0 0 0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副主任 0 0 0 0 0
楊梅分行 經理 柯清福 0940225 68,612 0 0 0 0 0 新竹高商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東桃園分行經理 吳銘峰 0940225 43,522 0 0 0 0 0 文化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新屋簡易型分行經理 邱貴金 0940408 20,981 0 272 0 0 0 崇右企專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新竹分行 經理 林梅君 0950203 81,607 0 0 0 0 0 成功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竹科分行 經理 林增壽 0941101 166,160 0 26,957 0 0 0 輔仁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主任、副理 0 0 0 0 0
湖口分行 經理 廖勝焜 0940519 34,619 0 0 0 0 0 空中大學商學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竹北分行 經理 高義宗 0940225 60,203 0 0 0 0 0 逢甲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竹東分行 經理 何明允 0930830 85,094 0 7,969 0 0 0 逢甲學院統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苗栗分行 經理 羅文亮 0940225 20,368 0 0 0 0 0 淡江大學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頭份分行 經理 方碧蓮 0930830 285,529 0 0 0 0 0 成功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竹南分行 經理 林昌育 0940225 31,044 0 0 0 0 0 輔仁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台中分行 經理 李健青 0940519 192,797 0 0 0 0 0 臺中商專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民權分行經理 林錦年 0940408 186,806 0 0 0 0 0 嶺東商專會計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副主任 0 0 0 0 0
興中分行 經理 林建成 0930224 42,191 0 31,374 0 0 0 逢甲學院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副主任 0 0 0 0 0
北屯分行 經理 楊錦松 0920731 164,673 0 68,566 0 0 0 嶺東商專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西屯分行 經理 林清秀 0940408 80,709 0 292 0 0 0 嶺東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 0 0 0 0 0
忠明分行 經理 洪玉娥 0940225 209,223 0 0 0 0 0 嶺東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豐原分行 經理 林清堅 0940225 81,785 0 17,437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潭子分行 經理 何東城 0941101 37,136 0 0 0 0 0 臺中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大雅分行 經理 楊和文 0941101 13,253 0 9,634 0 0 0 逢甲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太平分行 經理 鍾慶堂 0940210 2,751 0 0 0 0 0 美國西太平洋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 0 0 0 0 0
沙鹿分行 經理 林恩賢 0940225 33,520 0 1,983 0 0 0 彰化高商普通科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大甲分行 經理 蔡再坤 0941101 216,629 0 126,097 0 0 0 中華大學財務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烏日分行 經理 楊禮模 0940519 60,927 0 0 0 0 0 輔仁大學統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南投分行 經理 蕭國濱 0940225 45,160 0 0 0 0 0 中興大學法律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草屯分行 經理 林明道 0940519 127,545 0 80 0 0 0 空中大學商學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埔里分行 經理 楊宜曲 0950203 2,906 0 4,077 0 0 0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竹山分行 經理 溫士佶 0920731 72,148 0 2,011 0 0 0 逢甲大學保險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0 0 0 0
彰化分行 經理 劉德才 0950210 93,060 0 31,880 0 0 0 中原理工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和美分行 經理 李勝 0941101 62,739 0 0 0 0 0 僑光商專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員林分行 經理 廖燿焜 0940408 36,264 0 32,732 0 0 0 逢甲學院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二林分行 經理 李金錫 0930224 184,820 0 0 0 0 0 逢甲學院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北斗分行 經理 賴傳賢 0950210 43,205 0 0 0 0 0 逢甲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斗六分行 經理 周宗文 0940225 54,981 0 0 0 0 0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北港分行 經理 馬樹森 0940225 71,169 0 0 0 0 0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虎尾分行 經理 廖順增 0931223 55,813 0 0 0 0 0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嘉義分行 經理 廖宏政 0931223 80,354 0 13,629 0 0 0 成功大學附設空專補校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南嘉義分行經理 楊炯菘 0931223 119,112 0 102 0 0 0 逢甲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民雄分行 經理 何崑賓 0930224 181,037 0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台南分行 經理 陳榮春 0940225 33,891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正義簡易型分行經理 陳文嘉 0940722 67,555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銀行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成功分行 經理 鄭中平 0930224 105,861 0 0 0 0 0 淡水工商專校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研究員 0 0 0 0 0
東台南分行經理 王培德 0940722 26,820 0 4,615 0 0 0 南台技術學院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安平分行 經理 吳國雄 0910924 89,981 0 0 0 0 0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新營分行 經理 白國村 0931223 22,006 0 0 0 0 0 臺中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學甲分行 經理 蔡沛佑 0940617 25,629 0 0 0 0 0 逢甲學院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善化分行 經理 廖元堂 0930830 53,640 0 0 0 0 0 臺中健康暨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永大分行 經理 林滄江 0950203 46,538 0 0 0 0 0 淡江大學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永康分行 經理 黃憲文 0910924 92,250 0 119,929 0 0 0 文化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開元分行 經理 陳俊輝 0941101 1,341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仁德分行 經理 蔡登瑞 0920731 107,281 0 0 0 0 0 逢甲學院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高雄分行經理 周燦煌 0941101 147,489 0 0 0 0 0 中國文化學院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九如分行 經理 吳一良 0940722 121,613 0 81,593 0 0 0 輔仁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三民分行 經理 包全成 0940225 18,642 0 0 0 0 0 中興大學財稅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東高雄分行經理 蘇錦泉 0940225 71,428 0 0 0 0 0 中興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北高雄分行經理 林添壽 0940722 48,983 0 0 0 0 0 逢甲學院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苓雅分行 經理 應圓圓 0911022 29,529 0 0 0 0 0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財務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前鎮分行 經理 蔡振文 0940722 60,502 0 13,410 0 0 0 國際商專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主任 0 0 0 0 0
大昌分行 經理 蘇雅華 0940823 34,196 0 0 0 0 0 政治大學銀行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博愛分行 經理 翁森亮 0911022 25,479 0 0 0 0 0 淡江文理學院國際貿易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仁大分行 經理 李欽學 0930830 76,237 0 0 0 0 0 成功大學附設空專補校會統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岡山分行 經理 蘇獻堂 0930830 33,742 0 2,714 0 0 0 私立三信家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鳳山分行 經理 陳雪霞 0950203 32,380 0 2,682 0 0 0 海洋學院航運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北鳳山分行經理 劉文和 0940225 101,522 0 8,446 0 0 0 義守大學管理碩士 臺灣企銀襄理、副理 0 0 0 0 0
大發分行 經理 盧勝富 0920731 63,331 0 50,149 0 0 0 淡水工商專校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屏東分行 經理 徐志昌 0910130 345 0 0 0 0 0 輔仁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東港分行 經理 薛碧葉 0940519 33,827 0 337 0 0 0 政大附設空中行專補校行政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潮州分行 經理 王瑞榮 0940722 20,070 0 0 0 0 0 淡江大學東方語文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台東分行 經理 黃文修 0940823 93,428 0 670 0 0 0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花蓮分行 經理 何傳儀 0920305 205,678 0 44,015 0 0 0 臺北商專附設空專補校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宜蘭分行 經理 游伯方 0931223 52,416 0 17,657 0 0 0 逢甲學院銀行保險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羅東分行 經理 林兆煜 0920120 52,740 0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副理 0 0 0 0 0
蘇澳分行 經理 鄭慶隆 0940722 67,051 0 8,046 0 0 0 海洋學院水產製造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洛杉磯分行經理 周斌 0940812 553 0 0 0 0 0 逢甲大學交通管理 臺灣企銀專員、科長、襄理、副理 0 0 0 0 0
香港分行 經理 蕭杏林 0940425 59,698 0 0 0 0 0 輔仁大學經濟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代表處副主任、副理 0 0 0 0 0
雪梨分行 經理 吳志遠 0920910 43,710 0 2,645 0 0 0 淡江大學英文 臺灣企銀專員、襄理、代表處副主任、副理 0 0 0 0 0

(四)董事及監察人

1.董事及監察人

基準日:95年10月5日

職稱 姓名 初次選任日期 選任日期 任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註三)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人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財政部代表) 蘇金豐 95/5/12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美國紐約理工學院企管碩士 經歷:臺灣土地銀行經理、副總經理、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台灣聯合銀行董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會董事、全國銀行公會副秘書長、顧問、中興票券金融(股)公司監察人、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董事、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監察人、臺灣中小企銀總經理、合作金庫總經理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監察人 - - -
常務董事 兼總經理 (財政部代表) 羅澤成 94/11/30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文化大學經濟碩士 經歷:臺灣銀行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室主任秘書、消費金融部經理、逾放中心主任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董事 - - -
常務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 陳雪玉 95/6/15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經歷:臺灣銀行敦化分行、松江分行經理 臺灣銀行審查部專門委員 - - -
常務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 郭建中 95/1/13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英國蘇塞克斯大學政治經濟學博士 經歷: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國際文經協會執行副秘書長、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淡江大學副教授 臺灣智庫執行長 - - -
常務董事 (兆豐金控代表) 曾垂紀 95/6/15 95/6/15 三年 529,385,000 12.352 413,205,140 14.379 0 0 0 0 學歷: Drexel U.會計博士 經歷: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副總經理、兆豐國際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兆豐資產管理(股)公司監察人、兆豐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董事、國際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私立景文技術學院公益董事、中華策略管理會計協會理事、中聯信託投資(股)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商鼎財經顧問(股)公司董事長、菲律賓聯合銀行董事、眾信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日商大和證券集團台灣區副代表兼主任經濟學家、立法院BOT立法促進會財務顧問、台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副教授、交通部高鐵局財務總顧問、美國Pace U. 會計副教授、美國CUNY-Baruch College會計助理教授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副總經理 - - -
董事兼 副總經理 (財政部代表) 李俊昇 92/6/15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經歷:臺灣企銀分行經理、逾放中心主任、稽核室主任、主任秘書、倍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董事、臺灣企銀副總經理 臺灣企銀保險代理人(股)公司董事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 黃慶堂 95/2/8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美國密西西比大學財務博士 經歷: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經濟部投審會副執行秘書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 - - -
董事 (財政部代表) 葉坤益 93/8/16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埔里高職 經歷:臺灣企銀行員、臺灣企銀產業工會理事(第一 、二、 三屆) 臺灣企銀行員 - - -
董事 (臺灣銀行代表) 周昭雄 92/6/15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 經歷:臺灣銀行科長、資訊室業務規劃師、副主任、主任 臺灣銀行電子金融部經理 - - -
董事 (臺灣土地銀行代表) 陳順天 94/10/27 95/6/15 三年 124,522,333 2.906 83,493,469 2.906 0 0 0 0 學歷:成功大學會計統計系 經歷:土地銀行副總經理、董事會主任秘書、信託部經理、授信審查部經理、秘書室主任 臺灣土地銀行副總經理 - - -
董事 (財政部代表) 王光祥 95/6/15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臺灣大學行政領導碩士班 經歷:財政部總務司司長、台北市稅捐處股長、審核員、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視察、主任、科長、專門委員、主任秘書、行政院主計處總務司司長、台北捷運公司監察人、新台幣發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中國農民銀行監察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常務監察人 財政部總務司司長 - - -
董事 (兆豐金控代表) 林瑞雲 95/6/15 95/6/15 三年 529,385,000 12.352 413,205,140 14.379 0 0 0 0 學歷: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 經歷: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副總經理、財務控管部協理、交通銀行會計處副處長、處長、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稽核、科長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副總經理 - - -
董事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 李鴻炎 92/6/15 95/6/15 三年 897,943 0.021 602,079 0.021 0 0 0 0 學歷:育達商職、空中商專 經歷:臺灣企銀行員、臺灣企銀產業工會常務理事、臺灣企銀產業工會(第一、二屆)理事長 臺灣企銀行員 - - -
董事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 呂正隆 95/6/15 95/6/15 三年 897,943 0.021 602,079 0.021 0 0 0 0 學歷:義民高商 經歷:臺灣企銀產業工會第三、四屆常務理事、新竹市銀行行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 臺灣企銀行員 - - -
董事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代表) 高中直 95/6/15 95/6/15 三年 1000,000 0.023 670,510 0.023 0 0 0 0 學歷:中興大學公共行政系 經歷:中國人造纖維公司常務董事、磐亞公司董事、南中石化董事、台中商銀常務董事、嘉鴻投資公司董事長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常駐監察人 (財政部代表) 王南華 92/6/15 95/6/15 三年 142,586,571 3.327 95,605,721 3.327 0 0 0 0 學歷:政治大學企管碩士 經歷:中央銀行金檢處主任、科長、稽核、中央存保副總經理 中央存保副總經理 - - -
監察人 (臺灣銀行代表) 吳癸森 93/2/17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淡江大學企管系 經歷:中央銀行會計處主任、稽核、會計處副處長、中央銀行監事會秘書 中央銀行會計處副處長 - - -
監察人 (臺灣銀行代表) 洪憲明 94/7/20 95/6/15 三年 888,002,495 27.917 595,414,552 20.72 0 0 0 0 學歷:國立空中大學商學系 經歷:臺灣銀行董事會稽核室副主任、稽核 臺灣銀行秘書室主任秘書 - - -
監察人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 韓仕賢 95/8/14 95/6/15 三年 897,943 0.021 602,079 0.021 0 0 0 0 學歷: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 經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勞工權益基金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幹事、台灣勞工陣線組織工作者、台灣立報記者、中華電信工會副總幹事、彰化銀行產業工會總幹事 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監察人 (兆豐金控代表) 陳永明 95/9/20 95/6/15 三年 529,385,000 12.352 413,205,140 14.379 0 0 0 0 學歷:國立台中商專貿易科 經歷:兆豐金控總稽核、協理、交通銀行信託部經理、南京東路分行經理、南港分行經理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總稽核 - - -

註1: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2.法人股東名稱及法人之股東股權比例超過10%或股權比例佔前十名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95年10月5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財政部 屬政府機關
臺灣銀行 財政部
臺灣土地銀行 財政部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政部、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高中直、林梅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 屬社團法人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代表者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財政部 屬政府機關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辜濂松

3.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條件 姓名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非為公司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非為前二類之人之配偶或其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 非與公司有財務、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備 註
蘇金豐
羅澤成
郭建中
陳雪玉
曾垂紀
李俊昇
黃慶堂
王光祥
葉坤益
周昭雄
陳順天
林瑞雲
李鴻炎
呂正隆
高中直
王南華
吳癸森
洪憲明
陳永明
韓仕賢

註:各董事、監察人符合下述各條件者,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五)發起人:不適用。

(六)94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酬金

1.董事之酬金

職稱 姓名 車馬費 報酬 盈餘分配之 董事酬勞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前四項總額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 其他報酬(註三)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行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股數 市價 金額 股數 市價 金額
董事長 鍾甦生(註) (財政部代表) 111,600 12,217,310 12,328,910 60,000(房屋津貼) 779,000(車租)
董事長 張兆順 (財政部代表)
常務董事 黃秀男(註) (財政部代表)
常務董事 羅澤成 (財政部代表)
常務董事 張金火(註) (臺灣銀行代表)
常務董事 何隆光 (臺灣銀行代表)
常務董事 許松根(註) (臺灣銀行代表)
常務董事 郭建中 (第一銀行代表)
董事 李俊昇 (財政部代表)
董事 周阿定 (臺灣銀行代表)
董事 葉坤益 (財政部代表)
董事 周昭雄 (臺灣銀行代表)
董事 蕭志輝(註) (臺灣土地銀行代表)
董事 陳順天 (臺灣土地銀行代表)
董事 龔金源(註) (華南銀行代表)
董事 高柔哲 (華南銀行代表)
董事 吳清雲 (第一銀行代表)
董事 湯潮和 (彰化銀行代表)
董事 李鴻炎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
法人股東 財政部
法人股東 臺灣銀行
法人股東 第一銀行
法人股東 臺灣土地銀行
法人股東 華南銀行
法人股東 彰化銀行
法人股東 臺企銀產業工會

註:ㄧ、94/2/22臺灣銀行改派代表人由張金火改為何隆光、94/7/11華南銀行改派代表人由龔金源改為高柔哲、94/9/22財政部改派代表人由鍾甦生改為張兆順、94/9/22臺灣銀行代表人許松根請辭、94年10月27日臺灣土地銀行改派代表人由蕭志輝改為陳順天、94/11/30財政部改派代表人由黃秀男改為羅澤成。

二、依據彰化銀行、第一銀行及華南銀行95年1月申報94年12月之「內部人向公司申報持股變動情形申報書」,已轉讓持股逾選任時持股1/2,符合公司法第197條及227條規定董事、監察人當然解任。

三、董事長未住居行方之房舍,支房屋津貼每月5仟元;車租係提供董事長專屬個人座車之租金。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人數
94年度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23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3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1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50,000,000元以上
總計 26

2.監察人之酬金

職稱 姓名 車馬費 報酬 盈餘分配之 監察人酬勞 前三項總額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其他報酬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常駐監察人 吳烔炘 (彰化銀行代表) 105,000 3,384,340 3,489,340
監察人 王南華 (財政部代表)
監察人 吳癸森 (臺灣銀行代表)
監察人 羅澤成(註) (臺灣銀行代表)
監察人 陳明章(註) (臺灣銀行代表)
監察人 洪憲明 (臺灣銀行代表)
法人股東 財政部
法人股東 臺灣銀行

註:94年7月20日臺灣銀行改派代表人由陳明章改為洪憲明、94年11月30日羅澤成由臺灣銀行之監察人代表改為財政部之董事代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人數
94年度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8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1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50,000,000元以上
總計 8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職稱 姓名 薪資 獎金及 特支費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前三項總額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 其他報酬
本 公 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公 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公 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公 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 公 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股數 市價 金額 股數 市價 金額
總經理 黃秀男 11,313,861 3,681,499 14,995,360 56,000(房屋津貼)779,709(車租)
總經理 羅澤成
總經理 蘇金豐
副總經理 李俊昇
副總經理 廖錫勳
副總經理 黃新吉
副總經理 黃添昌
總稽核 廖燦昌
總稽核 汪濟生

註:財政部原派本公司股權代表董事黃秀男,改派羅澤成為本公司代表公股董事,並於94年12月5日到職;黃添昌副總經理於94年11月1日到職;汪濟生總稽核於94年8月9日退休後,由廖燦昌總稽核接任。蘇金豐於93年7月15日卸任。

總經理未住居行方之房舍,支房屋津貼每月5仟元;車租係提供總經理專屬個人座車之租金。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人數
94年度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4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5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1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50,000,000元以上
總計 9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及協理姓名及配發情形:無。

5.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1)本公司持有股權超過5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因金額不具重大性,故未予編製合併報表。

(2)本公司章程第41條規定,每年決算有盈餘時,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3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分派員工紅利1%至8%及董事、監察人酬勞1%,本公司93及94年為稅後虧損,並無分派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3)本公司董監事月支報酬標準、經理人薪資待遇等,係參考三商銀及同業水準訂定,其依據為:

A.本公司董監事月支報酬依據87年10月23日第8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省府87年11月18日87府人四字第173215號函、本公司87年12月19日第23次股東會、88年2月24日第8屆第6次董事會通過之董監事月支報酬案。

B.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勞金依91年4月16日第9屆第65次常務董事會通過之「臺灣企銀員工薪資支給要點」及94年6月14日第10屆第12次董事會通過之「臺灣企銀獎金核發要點」核發。

C.本公司93及94年為稅後虧損,董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佔稅後純益比率為0。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95年10月5日

單位:股

股份種類 核 定 股 本 備註
已發行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 計
普通股 2,873,598,000 1,000,000,000 3,873,598,000
特別股
合 計 2,873,598,000 1,000,000,000 3,873,598,000

(二)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股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 他
90.01 10.00 2,948,631,234 29,486,312,340 2,948,631,234 29,486,312,340 實收資本額為9,486,312,340仟元
90..9 10.00 3,180,907,000 31,809,070,000 3,180,907,000 31,809,070,000 資本公積轉增資2,322,757,660元(註1)
92.11 10.00 3,135,722,000 31,357,220,000 3,135,722,000 31,357,220,000 庫藏股減資451,850,000元(註2)
93.07 10.00 3,685,722,000 36,857,220,000 3,685,722,000 36,857,220,000 現金增資5,500,000,000元(註3)
94.06 10.00 4,285,722,000 42,857,220,000 4,285,722,000 42,857,220,000 現金增資6,000,000,000元(註4)
95.08 - 3,873,598,000 38,735,980,000 2,873,598,000 28,735,980,000 減少資本(註5)

註1:奉90.6臺財融第9022900號函核准

註2:奉92.11.10臺財融第0920050066號函核准

註3:奉93.07.02經授商字第093011111210號函核准

註4:奉94.6.30經授商字第09401118120號函核准

註5:奉95.8.22經授商字第09501187220號函核准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1)普通股股東結構

95年10月5 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人 外國機構 及外人 合計
人 數 (人) 6 4 170 79,324 55 79,559
持有股數(股) 123,531,048 849,477,407 243,872,314 1,607,016,373 49,700,858 2,873,598,000
持股比例(%) 4.3 29.56 8.49 55.92 1.73 100

(2)特別股股東結構:無。

2.股權分散情形

(1)普通股股權分散情形

95年10月5日

單位:股;人;%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至 999 19,360 8,884,243 0.309
1,000至 10,000 41,862 161,767,369 5.629
10,001至 20,000 7,738 104,398,024 3633
20,001至 30,000 3,542 82,045,196 2.854
30,001至 50,000 2,833 106,240,184 3.696
50,001至 100,000 2,328 158,315,963 5.508
100,001至 200,000 1,035 136,985,013 4.767
200,001至 400,000 488 133,238,093 4.637
400,001至 600,000 126 59,908,428 2.085
600,001至 800,000 78 52,942,822 1.842
800,001至1,000,000 31 26,777,059 0.932
1,000,001至1,200,000 31 33,564,207 1.168
1,200,001至1,400,000 20 25,838,119 0.90
1,400,001至1,600,000 11 16,604,345 0.58
1,600,001至1,800,000 11 18,332,470 0.64
1,800,001至2,000,000 8 14,945,425 0.52
2,000,001以上 57 1,732,811,040 60.30
合 計 79,559 2,873,598,000 100

(2)特別股股權分散情形:無。

3.主要股東名單(持股1%以上股東)

95年10月5日

編號 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1 臺灣銀行 595,414,552 20.720%
2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13,205,140 14.379%
3 彰化商業銀行 97,127,620 3.380%
5 財政部 95,605,721 3.327%
6 臺灣土地銀行 83,493,469 2.906%
4 第一商業銀行 73,441,766 2.556%
7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3,990,121 2.227%

單位:股

註:以本公司股務代理電腦帳載持股數為準(未含集保股數變動)。

95年10月5日

單位:股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主要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

職稱 股東名稱 93年 94年 95年(註1)
可認股數 實認股數 可認股數 實認股數 可認股數 實認股數
董事、監察人(主要股東) 臺灣銀行 124,320,349 0 108,336,304 0 - -
董事、監察人(主要股東)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主要股東 彰化商業銀行 40,559,586 0 35,344,782 0 - -
董事、監察人(主要股東) 財政部 19,962,119 0 17,395,561 0 - -
董事、監察人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 112,042 0 97,637 97,637 - -
董事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董事(主要股東) 臺灣土地銀行 22,501,104 0 16,958,162 0 - -
主要股東 第一商業銀行 28,988,848 0 25,261,710 0 - -
主要股東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註1:95年度現金增資尚在辦理中,主要股東係指持股1%以上股東。

註2:放棄現金增資認股所洽特定人皆非關係人。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職稱 姓名 93年度 94年度 95年截至10月5日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董事長 蘇金豐 - - - - (165) -
常務董事兼總經理 羅澤成 - - - - - -
常務董事 陳雪玉 - - - -
常務董事 郭建中 - - - - - -
常務董事 曾垂紀 - - - -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李俊昇 99,932 - 54,351 - (229,196) -
董事 黃慶堂 - - - - - -
董事 王光祥 - - - - - -
董事 葉坤益 34,355 - 21,000 - (18,281) -
董事 陳順天 - - - - - -
董事 周昭雄 - - - - - -
董事 林瑞雲 - - - - - -
董事 呂正隆 - - - - - -
董事 李鴻炎 (139,623) - (18,000) - (49,970) -
董事 高中直 - - - - - -
常駐監察人 王南華 - - - - - -
監察人 吳癸森 - - - - - -
監察人 洪憲明 - - - - - -
監察人 陳永明 - - - - - -
監察人 韓仕賢 - - - - - -
經理人 黃新吉 17,747 - 28,800 - (39,223) -
經理人 黃添昌 - - - - (12,405) -
經理人 廖燦昌 15,012 - 38,580 - (19,951) -
經理人 陳秋燕 - - - - (14,099) -
經理人 林武田 42,051 20,000 - - (38,714) -
經理人 黃滄校 - - 36,103 - (49,100) -
經理人 涂建樺 - - - - (41,110) -
經理人 曾俊升 36,325 - 14,100 - (30,988) -
經理人 石琬如 - - - - (12,156) -
經理人 許慶樺 (95,312) - 9,378 - (22,498) -
經理人 王雙宣 37,581 - (6,146) - (12,437) -
經理人 王亦允 (7,187) - 11,622 - (21,715) -
經理人 陳長義 58,883 - 12,220 - (82,373) -
經理人 李壽田 56,264 - 41,403 - (82,373) -
經理人 蔡清山 45,652 - (84,900) - (24,383) -
經理人 李炎燦 - - (2,008) - (18,569) -
經理人 程燕翼 - - - - (10,102) -
經理人 王平 12,051 - 32,003 - (17,793) -
經理人 童碧雲 - - - - (2,966) -
經理人 吳美葉 48,435 - 34,000 - (72,818) -
經理人 張肇嘉 (4,378) - - - (5,297) -
經理人 詹書寬 2,338 - (11,721) - (17,150) -
經理人 葛秀東 - - - - 0 -
經理人 陳坤山 12,051 - 10,000 - (15,139) -
經理人 李高翔 - - - - (37,994) -
經理人 徐添樑 30,624 - (34,072) - (21,493) -
經理人 林江樹 - - - - (890) -
經理人 洪忠山 (80,000) - 35,900 - (11,829) -
經理人 鍾兆純 - - - - (30,732) -
經理人 林修 - - - - (319) -
經理人 張祚泊 - - - - - -
經理人 許富銘 - - - - (72,488) -
經理人 林森郎 - - - - (93,002) -
經理人 黃光永 - - - - (49,231) -
經理人 李清池 - - - - 0 -
經理人 洪惠娜 - - - - (7,277) -
經理人 蔡天航 - - - - (16,475) -
經理人 張永寶 33,815 - 40,040 - (24,376) -
經理人 曹銘哲 584 - 10,611 - (3,799) -
經理人 黃榮彬 34,253 - 38,126 - (34,240) -
經理人 劉東杰 20,284 - 16,648 - (21,550) -
經理人 林奕丞 (47,165) - 7,047 - (7,582) -
經理人 陳美惠 - - 29,958 - (13,271) -
經理人 江貴鄉 11,649 - 46,468 - (50,337) -
經理人 盧坤發 - - - - 0 -
經理人 李慶彌 27,751 - 31,588 - (19,559) -
經理人 林繼鎮 46,801 - 3,100 - (40,597) -
經理人 曾瑩琤 (12,000) - 4,000 - (1,378) -
經理人 張芳源 - - 0 - (330) -
經理人 李中南 20,051 - 24,500 - (33,285) -
經理人 江彥忠 6,851 - 6,237 - (7,828) -
經理人 林振夢 700 - 2,016 - (16,644) -
經理人 劉漢釧 - - - - (7) -
經理人 王金康 - - - - (78) -
經理人 蔡順正 (2,940) - 18,116 - (42,473) -
經理人 賴兆鈞 - - - - (6,590) -
經理人 鄧炳志 38,058 - 32,500 - (79,902) -
經理人 徐榮平 70,645 - 74,455 - (135,142) -
經理人 熊臺勇 - - - - (27,798) -
經理人 張國台 3,572 - 38,679 - (31,866) -
經理人 吳隆俊 28,377 - 12,600 - (18,407) -
經理人 鄭德財 - - 34,033 - (34,261) -
經理人 周肇煌 (6,949) - 20,700 - (17,407) -
經理人 孫台 (10,949) - 31,100 - (22,956) -
經理人 姜仁福 26,251 - 7,000 - (27,505) -
經理人 林青瑞 32,370 - 28,880 - (23,361) -
經理人 陳英彥 751 - 15,389 - (53,386) -
經理人 陳秀琴 - - - - (25,642) -
經理人 黃天瑞 - - - - 0 -
經理人 邱松歲 - - - - (104) -
經理人 張志堅 51 - 29,432 - (11,677) -
經理人 宋永裕 47,081 - 51,388 - (68,696) -
經理人 沈茂森 52,606 - 31,600 - (79,214) -
經理人 王杉谷 (57,449) - 6,000 - (11,263) -
經理人 李奕勤 - - 32,500 - (19,998) -
經理人 管康中 2,051 - 20,555 - (11,611) -
經理人 林進祥 - - - - (456) -
經理人 陳麴州 - - - - 0 -
經理人 林俊傑 (14,167) - 46,678 - (18,834) -
經理人 詹幸堂 - - - - (22,358) -
經理人 康秀珍 (2,949) - 1,743 - (4,284) -
經理人 楊金福 38,188 - 41,769 - (39,879) -
經理人 徐明滄 39,238 - (3,000) - (68,426) -
經理人 蕭茂德 (4,202) - 29,763 - (9,978) -
經理人 戴美蓉 20,518 - 15,436 - (12,863) -
經理人 張火木 - - - - (41) -
經理人 劉禎祥 (11,163) - 3,742 - (36,659) -
經理人 莫深隆 10,297 - 30,000 - (35,732) -
經理人 莊育增 3,837 - 33,590 - (13,742) -
經理人 柯清福 22,051 - 40,984 - (33,717) -
經理人 吳銘峰 27,051 - 32,500 - (21,387) -
經理人 邱貴金 - - 28,179 - (10,311) -
經理人 林梅君 12,051 - 15,000 - (40,102) -
經理人 林增壽 7,515 - 35,900 - (81,652) -
經理人 廖勝焜 - - 33,332 - (17,013) -
經理人 高義宗 11,000 - 600 - (29,584) -
經理人 何明允 29,451 - 31,600 - (41,816) -
經理人 羅文亮 607 - 29,700 - (10,009) -
經理人 方碧蓮 70,134 - 74,021 - (140,311) -
經理人 林昌育 (31,826) - 46,300 - (15,256) -
經理人 李健青 27,375 - 29,037 - (94,741) -
經理人 林錦年 55,246 - 60,151 - (91,797) -
經理人 林建成 10,439 - 2,474 - (20,733) -
經理人 楊錦松 55,466 - 33,500 - (80,922) -
經理人 林清秀 9,078 - 10,860 - (39,662) -
經理人 洪玉娥 (58,531) - 63,340 - (102,813) -
經理人 林清堅 35,153 - 32,425 - (40,190) -
經理人 何東城 10,645 - 2,546 - (18,250) -
經理人 楊和文 - - (76,400) - (51,513) -
經理人 鍾慶堂 (19,706) - (6,595) - (1,353) -
經理人 林恩賢 (20,949) - (20,857) - (16,473) -
經理人 蔡再坤 69,435 - 54,096 - (106,453) -
經理人 楊禮模 - - 52,482 - (29,940) -
經理人 蕭國濱 1,876 - 35,487 - (22,192) -
經理人 林明道 40,851 - 24,500 - (62,676) -
經理人 楊宜曲 - - 0 - (1,429) -
經理人 溫士佶 9,080 - 38,081 - (35,455) -
經理人 劉德才 39,298 - 41,918 - (45,730) -
經理人 李勝 21,051 - (967) - (30,831) -
經理人 廖燿焜 - - 31,460 - (17,821) -
經理人 李金錫 21,051 - 32,500 - (90,821) -
經理人 賴傳賢 - - 0 - (21,232) -
經理人 周宗文 (265) - 12,000 - (27,019) -
經理人 馬樹森 12,051 - 40,507 - (34,974) -
經理人 廖順增 3,051 - 27,747 - (27,427) -
經理人 廖宏政 41,945 - 17,845 - (39,487) -
經理人 楊炯菘 (11,328) - 46,588 - (58,533) -
經理人 何崑賓 44,160 - 57,000 - (88,963) -
經理人 陳榮春 14,157 - 31,966 - (16,655) -
經理人 陳文嘉 - - 0 - (33,198) -
經理人 鄭中平 11,051 - (29,172) - (88,021) -
經理人 王培德 (4,842) - 28,695 - (13,180) -
經理人 吳國雄 37,707 - 41,826 - (44,218) -
經理人 白國村 (7,949) - 30,039 - (10,815) -
經理人 蔡沛佑 - - (91) - (12,595) -
經理人 廖元堂 34,087 - 33,828 - (26,360) -
經理人 林滄江 - - 0 - (22,870) -
經理人 黃憲文 (11,949) - 22,600 - (45,332) -
經理人 陳俊輝 (54,177) - 32,415 - (659) -
經理人 蔡登瑞 37,991 - 39,058 - (52,719) -
經理人 周燦煌 - - 51,000 - (72,477) -
經理人 吳一良 35,431 - 46,994 - (59,762) -
經理人 包全成 (142) - 27,800 - (9,161) -
經理人 蘇錦泉 30,308 - 30,000 - (35,100) -
經理人 林添壽 30,292 - 5,661 - (24,071) -
經理人 應圓圓 42,020 - (80,000) - (14,511) -
經理人 蔡振文 - - 0 - (29,731) -
經理人 蘇雅華 - - 0 - (16,804) -
經理人 翁森亮 12,051 - 21,248 - (12,521) -
經理人 李欽學 2,051 - 31,614 - (37,464) -
經理人 蘇獻堂 24,229 - (28,842) - (16,581) -
經理人 陳雪霞 - - - - (15,912) -
經理人 劉文和 14,638 - (33,804) - (49,889) -
經理人 盧勝富 35,111 - 32,100 - (31,121) -
經理人 徐志昌 2,051 - (3,900) - (171) -
經理人 薛碧葉 - - 30,000 - (16,624) -
經理人 王瑞榮 - - - - (9,863) -
經理人 黃文修 - - - - (45,912) -
經理人 何傳儀 454,675 - (337,125) - (101,071) -
經理人 游伯方 30,043 - 33,277 - (25,758) -
經理人 林兆煜 (43,957) - 24,862 - (25,917) -
經理人 鄭慶隆 - - - - (78) -
經理人 周斌 29,675 - (29,400) - (272) -
經理人 蕭杏林 18,253 - 13,100 - (29,336) -
經理人 吳志遠 12,051 - 36,054 - (21,480) -
主要股東(註) 臺灣銀行 - - - - (292,587,943) -
主要股東(註)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413,205,140 -
主要股東(註) 彰化商業銀行 (40,000,000) - (144,855,000) - (47,728,714) -
主要股東(註) 財政部 - - - - (46,980,850) -
主要股東(註) 臺灣土地銀行 (17,499,736) - (10,900,000) - (48,828,969) -
主要股東(註) 第一商業銀行 - - (103,532,000) - (31,444,879) -
主要股東(註) 台中商業銀行 - - - - 63,990,121 -

註:「主要股東」為持有本公司股份逾1%以上之股東。

(2)股權移轉資訊

以上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3)股權質押資訊

以上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元

年 項 度 目 93年度 94年度 95年截至6月30日財簽數
每股 市價 最 高 16.10 13.30 8.38
最 低 8.30 7.52 6.70
平 均 11.37 10.27 7.00
每股淨值 分 配 前 10.14 6.71 6.86
分 配 後 10.14 6.71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3,516,980千股 4,017,777千股 4,285,722千股
每 股 盈 餘 (2.22) (3.74) 0.11
每股 股利 現 金 股 利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資本公積配股
累積未付股利
投資報酬分析 本益比 (5.12) (2.75) 63.64
本利比
現金股利殖利率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每年決算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應就其餘額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1)股東股息紅利,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2)員工紅利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

(3)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以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各半為原則,倘分配後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比率加一個百分點者,現金股利每股以不超過五角為原則,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員工紅利之分派,得由董事會議定發給新股或現金。

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前述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2.股利分配情形

本公司94年度為累積虧損,故94年度未分配股利。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本年度並無配股情形,故不適用。

(七)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章程第41條規定,每年決算有盈餘時,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3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分派員工紅利1%至8%及董事、監察人酬勞1%。

本公司94年度為稅後虧損,故無分派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無申請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五、金融債券(含海外金融債券)發行情形

金 融 債 券 種 類 第90-1期甲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戊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2期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3期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4期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3-1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日期文號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 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0.11.7 台財融(四)字第0900007597號函 93.2.13台財融(四)字第0930003418號函及93.10.4金管銀第0930028336號(二)字函
發 行 日 期 90.11.20 90.11.20 90.11.20 90.11.20 90.12.24 91.01.10 91.08.21 93.10.20
面 額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 新台幣1,000萬元 新台幣1億元 新台幣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
發行地 本國 本國 本國 本國 本國 本國 本國 本國
幣別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新台幣
發 行 價 格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按面額十足發行
總 額 新台幣39.39億元 新台幣5億元 新台幣12.04億元 新台幣68.02億元 新台幣30億元 新台幣2億元 新台幣20億元 新台幣120億元
利 率 固定年利率3.75% 固定年利率3.7% 固定年利率3.8% 固定年利率3.7% 機動年利率3.9% 固定年利率3.95% 機動年利率2.85% 發行後前五年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一‧五七五%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二‧五七五%機動計息。
期 限 10年期 到期日:100年11月20日 10年期 到期日:100年11月20日 10年期 到期日:100年11月20日 7年期 到期日:97年11月20日 7年期 到期日:97年12月24日 7年期 到期日:98年1月10日 5年期 到期日:96年8月21日 無到期日
保 證 機 構
受 託 人
承 銷 機 構
簽 證 律 師
簽證會計師
簽證金融機構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華南銀行信託部 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 融 債 券 種 類 第90-1期甲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1期戊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2期乙券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3期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0-4期長期次順位債券 第93-1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償 還 方 法 滿五年後有贖回權,第六年起每年還本五分之一 第六年起每年還本五分之一 滿五年後有贖回權,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發行滿五年後經主管機關同意得提前贖回。
未償還餘額 新台幣39.39億元 新台幣5億元 新台幣12.04億元 新台幣68.02億元 新台幣30億元 新台幣2億元 新台幣20億元 新台幣120億元
前一年度實收資本額 294.86億元 294.86億元 294.86億元 294.86億元 294.86億元 318.09億元 318.09億元 313.57億元
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535.03億元 535.03億元 535.03億元 535.03億元 535.03億元 400.14億元 400.14億元 390.99億元
有無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情事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贖回或提前 清償之條款 滿五年後有贖回權 滿五年後有贖回權 發行滿五年後經主管機關同意得提前贖回。
限 制 條 款
資金運用計畫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中長期放款
申報發行金額加計前已發行流通在外之餘額占發行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之比率(%) 74.76% 74.76% 74.76% 74.76% 74.76% 74.76% 74.76% 75.82%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及其評等等級 中華信評;93.10.06;twBBB+

六、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七、特別股發行情形:無。

八、參與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十、併購辦理情形:無。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企業金融業務

A.放款業務

辦理各種企業放款、聯貸業務、票據貼現、簽發國內信用狀、國內保證業務及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B.外匯業務

辦理進口、出口、存匯、外幣放款業務、國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Factoring)、遠期信用狀項下無追索權賣斷業務(Forfaiting)、兩岸三地金融業務

(2)個人金融業務

辦理信用卡、房貸及消費金融等業務。

(3)財富管理業務

A.信託業務

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業務

保管公司業務及有價證券簽證業務。

辦理新種信託商品業務:金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及有價證券簽證等業務。

B.證券業務

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證券融資融券業務及期貨交易輔助人等業務。

C.保險代理業務

辦理保險商品代理銷售業務。

(4)財務運籌業務

辦理台外幣資金調度、外匯交易、有價證券買賣、長期股權投資及金融商品行銷等業務。

(5)存款業務

辦理存摺存款、支票存款、存單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等業務、代收稅款、代理國庫及匯款。

2.產業概況

(1)金融業之發展與現況

台灣地區金融機構之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下列幾個階段:

A.民國34年至38年:接收改組日據時期之金融機構。

B.民國39年至48年:除中央信託局外,中央政府所屬金融機構均未復業。

C.民國49年至79年:大陸遷台金融機構相繼復業,並開放民營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等設立。

D.民國80年至89年:財政部發佈「商業公司設立標準」,陸續核准16家商業公司設立,7家經營良好之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輔導16家信用合作社將資產負債概括讓與商業銀行,2家信託投資公司分別改制為商業銀行,核准台灣工業銀行營業。

E.民國90年以後: 「金融控股公司法」於90年11月1日生效,財政部隨即受理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案並採分別核准,於90年12月19日至92年1月2日之間,先後成立華南金控等14家金融控股公司。之後著眼於我國銀行規模仍未達國際水準,且家數過多,為提升我國金融業之國際競爭力,政府遂將金融機構整併列為金融改革重點,並在總統宣布金融機構整併四大目標(94年底前至少3家金控市佔率超過10%; 94年底前公股金融機構的家數由12家減為6家;95年底前金控家數減半成為七家; 95年底前至少一家金控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後,於94年主導如下的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案:

a.華僑銀行於93年12月完成資本重建計畫,辦理減、增資。於94年由泛寶來集團加入並負責經營,公股退出主導。

b.臺開銀行於94年1月將信託部門讓售予日盛金控公司,並於94年8月完成交割,臺開公司已不再是金融機構。

c.彰化銀行辦理國內現金增資以私募方式發行14億股特別股,於94年7月由與彰銀具有互補效果之台新金控以高於底價及當日收盤價許多之溢價得標,且藉由台新金經營團隊之加入有助強化該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體質,並提升其競爭力。

d.中央信託局原預計以切割公司及壽險業務公開標售之方式辦理民營化,惟未獲立法院同意,另於94年11月17日報奉行政院同意與臺灣銀行合併,估計合併作業所需合理期間約需18個月。

e.合作金庫與農民銀行於94年11月8日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宣布合併,且已於95年5月1日完成合併,以合作金庫銀行為存續公司,中國農民銀行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名稱變更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f. 兆豐金召開董事會通過以1年時間、每股9元收購臺企銀26%股權。

另有鑑於國內金融集團跨行合併或與異業結盟者日漸增多,為避免保險、證券、金融等多元監理制度所可能產生疊床架屋的管理問題,政府已於93年7月1日起新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以實踐金融監理一元化目標。

依據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統計資料,截至民國94年底止,國內計有本國銀行46家,分支機構3,239家;外國銀行在台分行36家,分支機構68家。就本國銀行而觀,94年由於遭逢若干逾放新制推行與消金逾放提升,彰銀、臺企銀、國泰世華銀與台新銀等銀行第4季均有較大幅打銷呆帳的動作,以致本國公司獲利大幅受損。據金管會銀行局統計,2005年因本國銀行提列的備抵呆帳準備高達2,430億元(2004年為1,649億元),稅前盈餘從2004年的1,553億元降至786億元,但其中不乏有增提95年上半年新增逾放所需。94年本國銀行虧損家數多達13家,包括彰銀、臺企銀、華僑銀、台中銀、花企、南企、東企、新光銀、第七商銀、聯邦銀、中華銀、寶華銀與日盛銀;94年所增提781億元中,信用卡共轉銷近391.5億元,現金卡則轉銷227.2億元,可見雙卡逾放對銀行獲利的影響。

由於信用卡與現金卡等高風險放款僅佔全體放款5%,且消金問題在本國銀行94年12月底加強打銷下,年底平均逾放比由7月逾放高峰的2.87%續降至2.24%,已降至原政府所期望的中期逾期逾放標準(廣義逾放比2.5%,呆帳提存率40%),除近幾年衝刺雙卡規模的小型金融機構外,呆帳損失的提列不致造成金融業全面性系統風險。所以,市場原預計雙卡逾放高峰可能於95年第2季逐漸趨緩,但因民意機構與政府當局陸續推出解救卡奴的作法,已導致原有繳款能力的債務人還款開始觀望,未來一旦協商降息條件逐漸放寬或債務清理法訂定完成,申請協商降息與債務清理者將因此大幅增加,而致95年下半年雙卡轉銷金額可能續創新高。

3.金融商品研究與業務發展概況

(1)主要金融商品及增設之業務部門,其規模及損益情形

本公司於此次組織改造,將組織架構調整成三大事業群即企金、個金(含理財)及財務運籌事業群;並於94年8月成立專責之財富管理中心及信用卡中心,並於94年11月改制為財富管理部及信用卡部;94年12月於資訊部成立電子金融科,專責電子金融服務。茲將本公司之主要商品之規模及損益情形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美元

項目 94年 93年
交易金額/ 承做量 收益 交易金額/ 承做量 收益
企業金融業務
企金放款營運量 460,916,963 6,841,818 - -
個人金融業務
消費金融業務(小額信貸及一般類消貸)累計平均餘額 15,409,232 920,268 13,826,611 802,748
信用卡交易量 11,310,069 446,872 10,341,502 430,767
財富管理業務
受託信託資產餘額 31,005,454 276,416 30,578,147 204,823
證券經紀 178,002,244 171,611 254,247,859 252,386
財務運籌業務
匯率選擇權 USD525,336 5,137 USD272,559 6,678
電子交易服務
電話銀行 450,509,512 7,106 452,637,246 4,847
行動銀行 226,508 297,652
加值電子銀行 36,900,098 32,793,623
網路銀行 22,675,223 10,685,097

(2)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成果

A.本公司印鑑連線比對系統業已完成設備交貨、安裝並進行測試中,營業單位可藉由該系統查詢客戶印鑑,免除人工核對印鑑卡及存摺內頁留存客戶印鑑方式,有效維護客戶資料安全,並大幅提升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

B.本公司於94年3月28日成立六處區域債權管理作業中心(現改隸區域風管中心債管組),以集中處理、專業分工之催理制度取代傳統營業單位之訴催模式,期有效降低逾放金額及比率。

C.為落實專業分工、作業效率化及風險控管,調整本公司消金作業流程。前台消金AO人員專職推銷本公司消金產品,並將案件集中徵審,另整合帳務系統及客服設備集中電催,以提升催收效率。

D.為提升理財服務品質,增加本公司財富管理競爭力,奠定發展財富管理業務之基礎,建置財富管理電腦系統,並已於94年5月、11月分別完成財富管理電腦系統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功能上線。

E.改進營業單位結帳之相關電腦作業,以縮短營業單位結帳作業時間。

F.鑑於多項政策專案貸款已將無形資產融資納入貸款範圍,為強化智慧財產權融資評價能力,請中華經濟研究院於本公司開辦「智慧財產權融資研習班」,以建立員工專業知能。

4.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A.將企業金融業務劃分為大企業融資、一般中小企業融資、小額及微型創業貸款融資三類,並分別由不同之專業人員推展行銷。

B.除加強行銷現有創業貸款組合(青年創業貸款、微型創業貸款及小額簡便貸款)外,並在行銷過程中將市場訊息回饋予業務規劃小組,俾能積極開發新種商品以符合企業所需。

C.積極推展各項外匯業務,簡化作業流程,加強行員教育訓練,提升行員專業素養,並結合企金行銷體系,以增進客戶服務效能。

D.開發衍生性商品業務,如純外幣(不含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新台幣利率交換及台、外幣換匯換利業務。

E.持續推展已開辦之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保險金信託、預收費用金錢信託、安養信託、不動產交易資金信託等業務,以增加手續費收入。

F.加強理財專員訓練,提升資產配置規劃之能力,提供客戶不同人生階段所需之理財商品。並舉辦投資理財說明會,並訂立理財專員具激勵性之績效評量制度。

G.配合最低稅負制實施,加強同仁保險節稅規劃能力,舉辦VIP客戶理財講座,深耕高資產族群。

(2)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A.爭取成為政府推動各項專案貸款之經理銀行,並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密切合作,提升企業形象,以增加中小企業客源。

B.致力外匯系統效能之提升,透過IT進行流程改造,讓外匯作業精簡化、集中化、效率化、資訊化,以有效降低成本並縮短作業流程,提升效率及服務品質。

C.發展全方位財富管理業務,將客戶之風險屬性分級,透過理財專員提供高淨值客戶符合不同屬性及階段之理財規劃與諮詢服務,強化部門間商品行銷整合,建構本公司財富管理完整業務版圖。

D.建立多元化業務來源(如電話行銷、信用貸款保險等),規劃退休行員從事保險商品銷售。

E.持續開發研究員工持股暨福儲信託、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不動產證券化、金融資產證券化等業務,並強化信託資產管理能力。

(二)市場及業務概況

1.市場分析

(1)金融市場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失業率

94年平均失業人數為42萬8千人,較93年減少2萬6千人;平均失業率為4.13%,較93年降低0.31個百分點,係近5年最低水準;平均就業人數為994萬2千人,較93年增加15萬6千人或1.60%。整體而觀,94年上半年受國際景氣擴張步調減緩及製造業產能持續外移影響,出口及國內生產表現平疲,惟下半年隨國際消費性電子產品需求轉呈強勁,出口與製造業生產擴增,加以政府持續推動多項促進就業措施,使得94年全年平均就業人數已近千萬。

B.貨幣供給額

94年貨幣總計數M2與M1B增加率受銀行放款與投資成長以及外資進出影響而起伏,上半年大致呈溫和波動。6至7月一度回升,8至11月再度回降,12月在外資淨匯入明顯增加下,貨幣總計數M2與M1B增加率均轉增為6.6%。94年日平均M2年增率為6.2%,較上年減少1.3個百分點,惟仍在央行貨幣目標區(3.5%~7.5%)之內;至於M1B,94年日平均年增率為7.1%,較上年減少11.9個百分點。

C.退票比率

94年存款不足退票之張數比率及金額比率均呈現逐季上揚的態勢,其中退票張數比率因6、7月連續水災與風災,造成中南部嚴重損失,影響償兌票據能力,致在7月升至波段高點,爾後隨著上市上櫃公司發放股息票據(該等票據不易發生退票)而回降,12月時則因適逢年關將屆的季節性因素又走高。94年全年平均退票張數比率0.40%,較93年的0.39%上升0.01個百分點;而退票金額比率0.58%,亦較93年的0.54%上升0.04個百分點。

D.利率情勢

94年以來,由於經濟持續擴張,考量物價上漲壓力仍未消除,且國內實質利率偏低,為維持物價穩定,並促進資金合理配置及長期金融穩定,央行宣告貨幣政策逐步回歸中性立場。因此,央行於94年3月25日、7月1日、9月16日與12月23日,四次宣布調升利率半碼(0.125個百分點),使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由年息1.75%、2.125%及4%調升至2.25%、2.625%及4.5%。而受到央行調升利率影響,94年金融業拆款利率與商業本票利率呈緩升趨勢,金融業拆款利率與商業本票利率全年平均分別為1.31%及1.27%,較上年分別提高0.25個百分點與0.28個百分點。

E.匯率情勢

94年新台幣兌美元平均匯率為32.18元,較上年升值3.88%。其中第1季因市場強烈預期人民幣升值,加上國內升息態勢明朗,以及避險基金等國際熱錢持續匯入台、韓等亞洲市場,致新台幣兌美元匯率升多貶少,季末新台幣兌美元匯率收31.53元,較上年底回升近0.4元。第2季新台幣兌美元匯率貶多升少,主要係市場擔憂通貨膨脹威脅、美國經濟數據不佳、國內發布經濟數據不理想,以及美國聯準會持續升息等利空因素衝擊,季末一美元兌換新台幣為31.62元。第3季先後有中國大陸調升人民幣兌美元匯率2%,美國聯準會升息態勢不變,以及油價迭創新高等多空因素影響,新台幣匯價先盤整後趨貶,季末新台幣兌美元匯率收33.19元,較上季底貶值1.57元。第4季我國中央銀行小幅升息,加上市場預期美國升息接近尾聲,國際資金再轉向台、韓等亞洲市場等影響,新台幣兌美元匯價先貶後升,年底新台幣匯價收32.85元,較上季底升值0.34元,惟仍較上年底貶值近1元。

展望95年,在全球生產力增長、低通膨和低利率的有利因素下,全球經濟可望穩定成長。依環球透視機構(Global Insight Inc.)95年4月的預測,94年全球經濟成長率為3.6%,95年則可升至3.7%,其中美國因房市可能趨緩等因素,經濟擴張速度可能放緩,日本景氣將穩定復甦,歐盟國家可望平穩擴張,亞洲經濟則維持較高成長態勢。而隨著全球經濟可望持續穩定成長,將有利於國內生產與出口表現,加以政府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國內經濟可望持續擴張,國內主要機構預估我國95年經濟成長率為3.91%至4.31%,而國外各大機構則從3.6%至4.3%。就成長內容來觀察,雖然大型高科技產業領導廠商新建投資計畫陸續宣布,惟部分二線廠商投資則呈縮減,加上民航機進口高峰甫過,且六輕四期與高速鐵路等重大工程接近完工,今年民間投資成長幅度仍緩。民間消費方面,雖銀行緊縮消費金融對民眾支出或有衝擊,惟在就業情勢改善及所得提高等因素交互影響下,民間消費成長將續呈平穩。另外,對外貿易在預期國際景氣將維持穩定擴張的影響下,95年我國對外貿易將維持常態成長。金融方面,由於美國Fed以循序漸進的步伐繼續調升利率15次,達4.75% (2006/03/28),為避免台、美間之利差愈拉愈大,並改善國內實質利率偏低的現象,預期央行還是會採取升息的動作。至於匯率,我國央行緊守的新台幣動態穩定之匯率政策預估不會有太大的改變。由於國際資金可能相對看好95年亞洲經濟成長,進而增加對亞洲主要國家貨幣的需求,預期新台幣還是會面臨升值壓力。

(2)市場區域及目標市場

為客戶需求量身訂做之金融商品已成為金融市場商品發展之主要趨勢,也是國內銀行創造附加價值的方式之一,市場區域及目標市場之重點,說明如次:

A.財富管理業務為業務發展重點

在目前利差收入擴張不易的金融環境下,藉由手續費及管理費為收入基礎的基金及其他金融產品的銷售已成為銀行重要的收入來源,為加強對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監督,金管會於94年2月5日發布「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並於7月間進行修正,規定自94年11月5日起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設立獨立於其他部門外之專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理財業務之規劃等,顯示財富管理業務為當前銀行業務重要發展方向。

B.降低銀行傳統存放款業務

在手續費收入比重的增加之趨勢下,除使商業銀行獲利更趨穩定、降低信用風險,更減少銀行對傳統存放款業務的依賴。

C.支付系統的發展日趨多樣化

支付系統的革新是金融創新影響消費者行為最明顯的表徵之一,自信用卡成為社會大眾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後,各金融機構仍致力創新陸續推出新型產品,如:結合信用卡與提款卡功能的Visa Debit Card、具整合與記憶功能之IC晶片卡、整合多種功能的combo card、e-ATM、捷運聯名卡等將對未來的支付系統的發展日趨多樣化。

D.電子通路與傳統通路的配合應用

資訊科技的進步使金融機構得以進行通路與服務型態的創新,以便在提高服務效率的同時降低服務成本。目前ATM、POS、無人銀行、電話銀行、電子銀行、行動銀行等新型通路,可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之金融服務,透過電子通路與傳統通路的配合應用,將可提供客戶便捷的金融服務。

(3)競爭利基及競爭策略

A.競爭利基

a.分行網絡綿密

截至94年底,本公司國內外營業據點達128家,在本國銀行中名列前矛,綿密的行銷通路網點強化了本公司零售市場(retail market)業務的競爭力,提供客戶便捷的服務。

b.本公司信譽卓著、營運體質健全

本公司於民國4年成立,至今已超過90年,中華信用評等公司95年間給予本公司長期信評等級twA穩定的展望,反映出本公司在金融市場上之優勢地位、穩健的資本水準與良好的獲利能力,均已獲得肯定。

c.與客戶建立良好關係

本公司經由長期授信業務的提供,滿足了客戶中長期資金需求,進而與客戶建立堅實的良好關係。

d.廣大客戶基礎

本公司具有廣大客戶基礎,包括個人戶、中小企業客戶、網路銀行、個人與企業之網路銀行、e-Banking加值服務等業務之電子銀行客戶,本公司將繼續提供多樣化商品、服務,並推動各類電子銀行及金融支付系統等業務,以提供客戶全方位之金流服務。

B.競爭策略

a.提供多樣化的產品服務

本公司將充份運用財務工程之知識及技術,研發新種金融商品及服務,提供一次購足之全方位多元化之金融商品與服務,發展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之經營理念及服務多元化。

b.組織改造

本公司於94年度積極展開組織改造工作,在組織調整架構中,總行單位依功能整合分為六大體系,即三個事業群及三個管理中心,由企金、個金及財務運籌事業群,負責行銷拓展,並加強中台風險管理,輔以後台營運管理及行政管理,以提升營運效率。為維護資產品質、控管授信風險,已完成區域風管中心之建置,並建置國內作業中心,以提升作業效率、控管作業風險,使分行功能將更趨單純,營業單位專責客戶服務、行銷與諮詢以發揮營運據點之通路優勢,增加通路附加價值。

c.健全資產品質

本公司於94年底大幅轉消呆帳,至94年12月底逾放比率已降至2.35%,與同業水準相當,備抵呆帳覆蓋率提升至40.52%,資產品質已獲得大幅改善。

d.強化風險管理

本公司設立風險管理中心,集中專業處理全行風險管理業務,以有效強化風險管理機制,並規劃建置符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規範之風險管理系統,以提升風險管理效益與降低資本計提。

(4)發展遠景之有利與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有利因素

a.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下,國內金融法規將陸續鬆綁,銀行業務將愈趨多元,發展空間明顯擴大。

b.隨著2006年全球經濟的溫和成長,國內經濟景氣預料將持續復甦,伴隨國人消費能力及所得的不斷提升,消費金融市場雖面臨雙卡債務惡化衝擊,只要控管得宜,仍頗具發展潛力,有利銀行持續發展。

B.不利因素

a.國內銀行業過度競爭,各銀行雖致力於新商品之研發,價格競爭壓力大,造成存、放利差日漸縮小。

b.在金融工具多樣化下,企業直接自貨幣或資本市場籌資方式漸形普遍,對銀行放款業務之推展愈呈不利。

c.大陸採取宏觀調控,部份台商有可能逐步縮減其財務或業務規模之擴充,加以亞洲區域自由貿易組織的陸續成立,國內廠商出口成長力道可能略緩,對整體經濟呈現不利影響。

C.因應對策

a.落實中小企業專業銀行領導地位

本公司以中小企業上、下游供應鏈拓展新戶,增加與本公司往來之中小企業家數,並加強中小融資比率及金額,並重新包裝創業貸款組合、中小企業優惠專案貸款組合與中小企業磐石融資專案等三大貸款組合,以積極拓展中小企業放款業務,同時,努力爭取成為專案貸款之經理行,並透過本公司中小企業輔導融資窗口,提高微型企業與以產銷程序為基礎之自償性放款業務。

b.發展財富管理業務

本公司發展全方位財富管理業務,逐步擴大本公司金融服務能力之深度及廣度,將客戶群與理財專員分級,依理財專員其專業能力及绩效表現分為一般理專及資深理專以服務不同層級之客戶,專人提供符合不同屬性需求之理財服務,進而發展不同程度客製化之財富管理業務,以達差異化行銷之目的。

c.強化外匯業務推展

提升收益性較高之進出口業務承作比重,以增裕本公司手續費及利息收入,並推出各種促銷方案並舉辦全行外匯進出口業務競賽、激勵方案,同時透過教育訓練加強外匯人員的專業素養,提高進出口業務諮詢服務品質,而透過外匯行銷小組與營業單位共同拓展主客戶關係,提升對目標客戶服務之效益,以強化外匯業務整體行銷功能。

2.最近二年度主要部門稅前純益率重大變化說明:(請參閱114頁財務分析)

3.主要授信客戶名單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別 客戶名稱 93年度 客戶別 94年度 客戶別 截至95年第三季
授信餘額 授信餘額 授信餘額
最高 最低 年底 最高 最低 年底 最高 最低 年底
A 72,800,000 47,000,000 72,800,000 A 88,800,000 55,000,000 88,800,000 A 101,800,000 61,500,000 61,500,000
B 29,093,000 23,593,000 29,093,000 B 39,342,000 27,776,000 39,342,000 B 40,211,000 38,188,031 38,188,031
C 20,756,000 13,170,000 20,756,000 C 25,591,000 20,756,000 25,591,000 C 27,673,000 28,555,273 28,555,273
D 13,400,000 0 13,400,000 O 11,785,000 785,000 11,785,000 H 26,800,000 11,000,000 26,800,000
E 11,950,000 10,507,000 10,976,000 H 11,000,000 4,000,000 11,000,000 O 11,785,000 11,000,000 11,184,500
F 6,010,000 5,240,000 5,260,000 E 10,987,000 10,196,000 10,512,000 1 13,800,000 7,200,000 10,100,000
G 4,816,000 4,635,000 4,635,000 P 6,000,000 0 6,000,000 2 10,006,000 2,033,266 9,506,017
H 14,370,000 0 4,000,000 G 4,636,000 4,572,000 4,586,000 E 10,510,000 7,445,000 7,861,806
I 4,220,000 3,570,000 3,570,000 I 4,570,000 4,130,000 4,130,000 3 6,233,333 1,833,000 6,233,333
J 4,095,000 3,420,000 3,420,000 F 4,357,000 2,874,000 3,295,000 P 6,000,000 - 6,000,000
K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Q 2,835,000 1,360,000 2,835,000 4 5,000,000 - 5,000,000
L 3,802,000 2,377,000 3,009,000 R 2,946,000 1,541,000 2,825,000 G 4,644,000 4,377,800 4,377,800
M 2,108,000 2,108,000 2,108,000 K 3,100,000 2,400,000 2,400,000 I 4,630,000 4,200,000 4,200,000
N 2,200,000 2,016,000 2,016,000 L 2,352,000 1,910,000 2,352,000 5 4,050,000 2,350,000 4,050,000
S 2,275,000 0 2,275,000 Q 3,919,883 2,407,000 3,919,883
T 2,182,000 0 2,182,000 R 3,600,266 2,619,000 3,600,266
U 2,000,000 1,000,000 2,000,000 L 2,508,599 1,584,478 2,508,599
V 2,000,000 0 2,000,000 F 3,380,000 2,303,464 2,303,464

註:總授信包括買匯、放款(含貼現)、進口押匯、出口押匯、應收保證款項、應收承兌票款

4.與關係人受(授)信用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姓名或名稱 93年度 94年度 截至95年第三季
利害關係情形 受(授)信餘額 利害關係情形 受(授)信餘額 利害關係情形 受(授)信餘額
最高 最低 年底 最高 最低 年底 最高 最低 期底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金管理委員會 持股1%以上股東 4,816,000 4,635,000 4,635,000 (註2)- - - - - - - -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法第33條之1規定 1,582,000 1,324,400 1,324,400 銀行法第33條之1規定 1,300,400 1,137,400 1,137,400 銀行法第33條之1規定 1,137,400 1,035,400 1,035,400

註1:所稱關係人,係指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負責人、職員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者。

2:94年度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對本公司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5.最近二年度存款(信託資金)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存款 (信託資金)別 93年 94年 截至95年第三季
存款(信託資金)數額 存款(信託資金)數額 存款(信託資金)數額
最高 最低 年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最高 最低 年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最高 最低 期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支票存款 (含本支) 22,403,988 16,171,476 19,968,965 - 25,623,456 17,762,842 25,623,456 - 25,622,117 17,280,925 23,124,630 -
公庫存款 6,404,237 4,574,162 6,404,237 0.73% 7,779,351 5,760,776 5,761,145 0.96% 7,386,430 4,421,205 7,386,430 0.91%
活期存款 (含外匯活存) 145,559,667 107,192,123 145,559,667 0.17% 141,708,942 125,184,607 141,708,942 0.32% 141,927,025 118,653,928 128,051,627 0.42%
定期存款 (含外匯定存) 143,577,032 127,525,910 133,561,707 1.06% 140,654,528 114,641,911 121,060,096 1.74% 158,395,477 113,040,465 156,301,567 2.38%
中華郵政轉 存款 114,345,982 102,317,400 102,317,400 1.44% 102,430,712 100,312,565 100,312,565 1.81% 100,296,067 92,780,835 92,780,835 2.11%
活期儲蓄 存款 183,932,402 163,902,968 183,932,402 0.51% 190,734,122 175,251,421 190,734,122 0.63% 191,413,820 176,661,959 182,468,565 0.63%
行員活期 儲蓄存款 7,871,350 7,198,723 7,406,075 5.95% 8,261,749 7,742,349 7,742,349 7.09% 8,260,291 7,372,799 7,650,623 7.27%
定期儲蓄 存款 263,617,402 258,479,351 263,340,498 1.18% 266,563,557 263,238,101 263,302,339 1.59% 264,285,660 259,863,143 264,285,660 1.90%

註:平均利率(收益率)係按月平均利率(收益率)。

6.最近二年度授信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授 信 別 93年 94年 截至95年第三季
授信數額 授信數額 授信數額
最高 最低 年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最高 最低 年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最高 最低 期底 平均利率 (收益率) (註)
應收承兌票款 3,741,235 2,376,364 2,376,364 2,421,753 2,016,406 2,016,406 2,883,265 2,093,743 2,867,434
買入匯款 44,184 21,987 23,419 36,584 12,451 22,759 26,145 9,172 11,627
進口押匯 22,183 0 1,128 27,918 720 2,138 19,037 0 2,191
出口押匯 1,869,394 1,243,509 1,549,085 1,668,363 954,599 1,299,298 1,639,902 906,425 1,214,844
貼現 3,134,122 2,437,508 3,082,035 3.88% 3,218,653 2,703,461 2,868,004 4.45% 2,540,061 2,137,985 2,263,507 0.00%
透支 1,012,447 122,668 828,970 3.62% 1,474,471 67,449 155,698 3.68% 595,703 87,299 537,351 3.25%
短期放款 140,587,661 95,960,272 128,325,936 2.61% 130,034,786 87,636,868 127,977,996 2.97% 152,198,871 122,612,401 141,035,610 2.18%
擔保透支 3,124,606 876,290 1,918,230 2.14% 3,100,946 858,047 2,754,368 1.69% 3,407,700 2,243,481 2,665,337 1.76%
短期擔保放款 80,711,228 60,505,658 80,711,228 3.41% 72,322,899 61,769,331 72,322,899 3.44% 70,960,356 61,676,146 63,312,862 3.41%
應收證券融資款 2,373,552 1,468,731 1,899,574 6.39% 1,771,971 1,293,374 1,653,403 6.35% 1,973,950 1,649,829 1,649,829 6.33%
中期放款 146,006,320 110,205,496 146,006,320 2.49% 178,651,771 148,847,822 178,651,771 2.62% 192,136,915 169,646,851 169,646,851 2.24%
中期擔保放款 77,850,257 74,007,861 77,273,372 3.84% 77,914,667 74,485,525 77,641,402 4.08% 76,702,121 73,143,430 75,296,742 3.80%
長期放款 39,435,380 35,113,678 39,435,380 2.83% 42,994,267 39,005,387 41,076,138 3.11% 46,493,141 41,564,549 46,493,141 3.43%
長期擔保放款 219,138,151 207,746,813 219,138,151 3.38% 219,220,506 212,820,908 212,820,908 3.35% 212,392,024 208,966,591 212,392,024 3.24%
應收保證款項 15,902,676 13,187,508 15,157,284 15,120,774 14,007,344 14,465,643 14,403,281 13,832,636 14,041,533

註:平均利率(收益率)係按月平均利率(收益率)。

7.最近二年度買賣票券及承銷商業本票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93年 94年 截至95年第三季
買賣 (保證.承銷) 數額 獲利數額 買賣 (保證.承銷) 數額 獲利數額 買賣 (保證.承銷) 數額 獲利數額
RP 11,420,879 3,317 84,893,584 3,796 135,475,857 2,927
RS 6,992,685 82,526,658 129,166,921
OS 0 0 0
OB 1,835,230 1,236,438 2,449,941
CP2首買 59,914 0 549,305
BA首買 92,090 52,380 17,997
合計 20,419,281 144,594,980 267,660,021

註:買賣票券數額請按附買回、附賣回及其他買賣數額填註。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年 度 93年度 94年度 截至95年10月5日
員工 人數 經 理 人 168 174 184
一般職員 4,638 4,889 4,847
合 計 4,806 5,063 5,031
平 均 年 歲 41.2 41.2 41.6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15.9 15.7 16.2
學歷 分布 比率 博 士 - - -
碩 士 3.18% 3.28% 3.56%
大 專 74.60% 76.22% 76.76%
高 中 20.62% 19.13% 18.31%
高 中 以 下 1.60% 1.37% 1.37%
員工持有專業證照之名稱 信託業務證照 2,096 2,124 2,159
理財規劃人員 782 822 854
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等) 7 7 7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考試 851 900 940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考試 8 11 11
期貨業務員考試 953 1,025 1,047
外語能力測驗(S2)以上 237 228 223
內部稽核師 3 6 6
財產保險經紀人考試 15 13 13
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 4 5 6
人身保險經紀人考試 4 5 6
人身保險代理人考試 3 5 5

(四)勞資關係

1.本公司各項行員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1)行員福利措施

本公司行員福利措施計有行員優惠中長期擔保貸款、行員消費性貸款、行員優惠存款、勞工保險、全民健保、銀行業綜合保險、因公出國意外險、團體一年期定期壽險、因公遭受危險或意外事故致殘廢或死亡慰問金、子女教育獎學金、進修外語費用補助、體育活動費、制服、體檢及依職工福利有關法規組織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福利金辦理有關行員福利事項等等,以照顧行員。

(2)進修

本公司不定期邀請行外知名專家、學者或同業優秀主管辦理名人講座,充實行員各種知識、技能。

鼓勵行員利用公餘時間,由行方提供費用補助,聘請外語訓練機構講師開班授課,加強行員語言能力。

(3)訓練

為增進行員專業知識與技能,促進業務發展及增進工作效率,並鼓勵行員獲取新知,養成專業人才,本公司訂有「行員訓練實施要點」,明定行員訓練實施種類、職責分工與各項訓練費用核定標準。年底依照本公司經營方針,配合各單位業務需要及訓練需求,研擬次年度訓練計畫,計畫內容分業務基礎訓練、業務進階訓練、幹部及內部講師培訓等,計畫經總經理核定後,次年度即按以實施。

(4)退休制度

本公司之退休制度係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辦理,並訂有行員退休辦法。

(5)勞資協議情形

a.有關勞資問題,本公司除隨時與工會協議外,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討論溝通解決。

b.本公司產業工會前曾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惟調解不成立,工會於94年8月27日臨時會員大會通過同意進行罷工議案,並於94年9月8、9、12及13日進行罷工。本公司除以最大誠意與工會進行磋商化解歧見,以達成共識外,並成立「罷工緊急應變小組」,及執行「因應罷工之營運不中斷計畫」,維持銀行營運正常,以確保客戶權益。本次罷工事件係肇因於二次金改政策中擬推動本公司合併案,工會擔心員工權益未受保障,故發動罷工運動以要求妥善保障員工之工作權。本次罷工事件業已和平落幕,且未影響本公司財務業務之正常運作。

2.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無。

3.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勞資糾紛損失:無。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一)自有資產

1.列明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

95年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固定資 產名稱 單位 數量 取得 年月 取得成本 重估增值 未折減餘額 (帳面價值) 使用狀況 保險 情形 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 之其他事項
使用部門 出租 閒置
土地 764.00 055/02 7,465 312,672 320,137 台北 及資訊部 -- -- 火險
建物 5,710.61 059/01 162,972 15,010 100,474
土地 131.57 072/06 73,530 0 73,530 松江 2F -- 火險
建物 1,487.57 072/07 44,994 0 29,212
土地 518.00 071/01 59,239 151,291 210,530 松山 -- -- 火險
建物 2,229.40 071/01 53,988 0 37,763
土地 455.00 053/06 331 21,509 21,840 台南 -- -- 火險
土地 559.00 042/02 407 144,897 145,304
建物 9,133.55 081/08 181,995 0 136,044
土地 2,873.00 076/11 181,199 65,376 246,575 民權 -- -- 火險
建物 2,797.83 076/09 42,544 0 29,294
土地 799.00 078/07 60,438 0 60,438 太平 -- -- 火險
建物 2,619.62 078/11 59,549 0 42,826
土地 135.49 078/07 22,780 0 22,780 基隆 -- -- 火險
建物 985.24 078/07 134,030 0 93,441
土地 206.92 080/06 55,486 0 55,486 東高雄 -- -- 火險
建物 2,116.88 081/07 148,069 0 108,365
土地 128.32 080/06 58,680 0 58,680 雙和 -- -- 火險
建物 1,244.45 080/09 197,773 0 142,002
土地 129.71 079/10 37,138 0 37,138 埔墘 -- -- 火險
建物 849.84 080/10 134,879 0 97,458
土地 209.78 080/07 27,039 0 27,039 北桃園 -- -- 火險
建物 1,293.25 080/12 96,158 0 69,389
土地 114.23 080/08 50,628 0 50,628 中和 -- -- 火險
建物 1,137.30 080/11 168,496 0 121,022
土地 103.33 080/02 35,908 0 35,908 西屯 -- -- 火險
建物 1,726.22 081/04 145,991 0 106,011
土地 112.33 080/08 74,205 0 74,205 開元 -- -- 火險
建物 1,456.71 081/08 175,609 0 128,467
土地 235.37 081/06 288,826 0 288,826 高雄 -- -- 火險
建物 2,743.32 081/10 110,232 0 82,120
土地 136.16 081/05 416,929 0 416,929 仁愛 -- -- 火險
建物 1,361.68 081/06 250,646 0 183,186
土地 275.36 080/09 306,470 0 306,470 九如 -- -- 火險
建物 3,719.42 081/12 177,721 0 130,369
土地 135.50 082/04 92,304 0 92,304 忠明 -- -- 火險
建物 1,974.60 082/06 60,501 0 45,807
土地 201.21 081/12 70,350 0 70,350 東台南 -- -- 火險
建物 1,543.50 082/03 143,422 0 107,027
土地 126.36 082/03 19,839 0 19,839 三民 屋頂 -- 火險
建物 1,740.47 082/05 84,940 0 63,540
土地 2,149.00 080/07 110,729 0 110,729 林口機房 -- -- 火險
建物 10,049.48 083/01 259,570 0 200,014
土地 1,652.92 079/06 25,000 58,793 83,793 竹北 2F 4F -- 火險
建物 3,261.10 084/03 90,158 0 70,045
土地 807.00 079/05 62,015 0 62,015 沙鹿 -- -- 火險
建物 2,063.95 084/06 39,594 0 31,083
土地 745.01 080/08 40,247 0 40,122 民雄 -- 4F 火險
建物 2,770.26 084/06 66,588 0 52,054
土地 179.35 083/10 183,289 0 183,289 新莊 -- -- 火險
建物 1,733.47 084/10 113,830 0 89,840
土地 155.95 085/08 333,311 0 333,311 建國 -- -- 火險
建物 1,459.47 086/03 189,729 0 153,690
土地 163.80 085/07 90,762 0 90,762 潭子 -- -- 火險
建物 1,747.19 086/03 57,120 0 46,704
土地 201.71 085/07 316,431 0 316,431 建成 -- -- 火險
建物 1,656.44 086/03 190,043 0 154,229
土地 147.91 086/03 78,874 0 78,874 東港 -- -- 火險
建物 1,497.19 086/08 51,202 0 41,953
土地 146.69 086/07 112,974 0 112,974 南嘉義 -- -- 火險
建物 1,265.04 086/11 62,337 0 51,190
土地 119.66 087/05 178,925 0 178,925 北高雄 -- -- 火險
建物 1,815.07 088/03 111,913 0 94,827
土地 225.97 087/12 140,394 0 140,394 博愛 -- -- 火險
建物 1,829.33 088/03 76,662 0 64,931
土地 288.81 087/12 132,706 0 132,706 苓雅 -- -- 火險
建物 1,760.32 088/04 143,271 0 121,498
土地 2,647.00 081/06 1,596,453 0 1,596,453 總行 -- -- 火險
建物 28,751.80 089/05 1,160,204 0 899,552
土地 135.66 089/05 500,878 0 500,878 大安 -- -- 火險
建物 1,525.21 089/08 129,548 0 112,324
土地 733.42 085/10 82,194 0 68,203 學甲 3F 6-9F 火險
建物 6,010.26 090/05 125,865 0 103,140
土地 4.17 088/10 362 0 362 大園 3F -- 火險
土地 1,313.33 087/07 110,440 0 110,440
建物 4,552.36 092/08 78,503 0 68,103
土地 492.00 085/11 72,847 0 72,847 竹南 4F 5F 5F 火險
土地 109.00 062/06 119 13,310 13,429
建物 3,583.67 092/08 108,340 0 96,985
土地 437.00 089/07 47,078 0 47,078 頭份 -- -- 火險
土地 456.00 052/01 488 23,391 23,879
建物 3,647.45 093/02 95,484 0 77,424

2.列明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

95年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不動產名 稱 單位 (㎡) 面積 座落地點 取得 年月 取得 成本 重估 增值 未折減 餘 額 公告現值或 評定價值 未來處分或 開發計畫
土地 133.00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203地號 44.12 478 20,270 20,748 31,282 須俟台北市政府歷史街區審查程序完成後,借用人方可拆屋還地,將俟借用人歸還土地後,辦理租、售。
土地 33.00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309地號 44.12 508 4,640 5,148 7,762 畸零地伺機辦理標售。
土地 3.00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366地號 44.12 1 467 468 706 畸零地伺機辦理標售。
土地 64.00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四小段192地號 44.12 23 9,065 9,088 13,978 畸零地伺機辦理標售。
土地 203.00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215地號 44.12 1,863 28,790 30,653 46,609 已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土地 42.00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223地號 40.04 136 6,206 6,342 9,643 已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土地 216.00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225地號 44.12 967 31,737 32,704 49,594 已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土地 1,025.00 高雄縣大樹鄉小坪頂段190-2、190-3、190-4、190-5、190-6、190-7、190-8等地號 58.08 0 2,050 2,050 2,153 互不相連之畸零裡地,且部分為無主墓地占用,伺機辦理標售。
土地 636.00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453-16、453-18等地號 37.05 0 1,399 1,399 1,514 協調占用人租購,倘協調不成即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土地 197.00 高雄縣鳳山市鳳山段大老衙小段227-58地號 48.06 141 7,345 7,486 7,998 目前暫時作為分行停車場,伺機辦理標售。

註:以上閒置不動產不包含道路用地。

(二)租賃資產

1.資本租賃:無。

2.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之營業租賃資產)

95年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單位 數量 租賃期間 租 金 出 租 人 租金之計算 及支付方式 租約所定之 限 制
復 興 1,163.63 94.12.01-97.11.30 13,800 臺北市農會 月付 提前終止租約:不得中途退租
忠 孝 1,229.12 93.10.01-97.09.30 41,673 林家弘、林白瑩 月付 提前終止租約:六個月前
南京東路 1,232.33 95.02.05-100.02.04 17,760 朋城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付 提前終止租約:五個月前
香 港 143.00 95.01.01-97.12.31 12,318 艾恩斯國際物業顧問 月付 提前終止租約:未約定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列明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交易價格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資產買賣情形:無。

2.列明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交易價格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資產處分情形:無。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轉投資事業:

95年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轉投資事業 主要營業 投資成本 帳面價值 投資股份 股權淨值 市價 會計處理方法 最近(94)年度投資報酬 持有公司股份數額
股數 股權比例 投資 損益 分配 股利
臺灣電力(股)公司 能源發電 11,427 11,427 1,451,523 0.0044% 24,153 成本法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營建計畫審查、諮詢、不動產評估、徵信及營建管理 31,297 28,769 3,353,490 30.0000% 28,769 權益法 (9,720)
臺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經營外匯買賣 7,000 7,000 700,000 3.5318% 12,859 成本法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中小企業之投資與顧問 29,000 29,000 3,417,440 4.8438% 35,575 成本法 2,163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中小企業之投資與顧問 20,692 20,692 3,251,638 3.9579% 21,753 成本法 137
臺灣糖業(股)公司 砂糖、豬隻等生產與銷售 61,364 61,364 23,377,135 0.2986% 1,543,592 成本法 2337
台灣聯合銀行(股)公司 金融業務 125,921 125,921 146,250 10.0000% 158,997 成本法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 轉投資相關業務 500,000 500,000 54,000,000 4.9505% 604,800 成本法
財金資訊(股)公司 金融資訊服務業務 45,500 45,500 4,550,000 1.1375% 65,338 成本法 7,963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基金之募集與發行 68,400 28,738 6,000,000 20.0000% 28,738 權益法 (84,332) --
華南票券金融(股)公司(央票) 票券保證、承銷及買賣 -- 24,883 0.0062% 250 成本法 --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證券交易 198,012 198,012 4,899,890 0.9496% 239,369 成本法 4,899
亞太固網寬頻(股)公司 電信事業 300,000 300,000 30,000,000 0.4568% 271,200 成本法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中小企業之投資與顧問 15,000 15,000 1,545,000 5.0000% 13,040 成本法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期貨交易 20,000 20,000 2,000,000 1.0000% 52,760 成本法 4,38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資產管理 1,000,000 1,000,000 100,000,000 5.6754% 1,082,000 成本法 94,100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資產服務 50,000 50,000 5,000,000 2.9412% 51,600 成本法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結算交割服務 4,639 4,639 229,760 0.083% 7,063 成本法 23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0 16,121 500,000 100.00% 16,121 權益法 4,384
財宏科技(股)公司 資訊軟體服務業 19,285 19,285 1,771,047 5.2780% 19,960 成本法
台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公司 股東會事務處理 3,300 3,300 330,000 1.10% 3,076 成本法
陽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資產管理 461 461 46,062 0.7743% 457 成本法

2.對轉投資事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有利用本公司資源及技術之情形:

本公司對轉投資事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為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惟該轉投資公司並未利用本公司資源及技術之情形。

3.對轉投資事業具有控制能力者,對其之授信政策、交易條件及款項回收之情形:

本公司對轉投資事業具有控制能力之公司為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惟本公司與該轉投資公司並無授信往來,故本公司對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並無授信政策、交易條件及款項收回情形。

(二)綜合持股比例

95年9月30日

單位:股%

轉投資事業 (註)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臺灣電力(股)公司 1,451,523 0.0044% 918,981,385 2.7848% 920,432,908 2.7892%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3,353,490 30.0000% - 0.0000% 3,353,490 30.0000%
臺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700,000 3.5318% 1,400,000 7.0636% 2,100,000 10.5945%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3,417,440 4.8438% - - 3,417,440 4.8438%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3,251,638 3.9579% - - 3,251,638 3.9579%
臺灣糖業(股)公司 23,377,135 0.2986% 29,017,701 0.3707% 52,394,836 0.6693%
臺灣汽車客運(股)公司 10,000 0.0010% - - 10,000 0.0010%
台灣聯合銀行(股)公司 146,250 10.0000% 292,500 20.0000% 438,750 30.0000%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 54,000,000 4.9505% - - 54,000,000 4.9505%
財金資訊(股)公司 4,550,000 1.1375% 158,765,000 39.6913% 163,315,000 40.8288%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6,000,000 20.0000% - 0.0000% 6,000,000 20.0000%
華南票券金融(股)公司(央票) 24,883 0.0062% - - 24,883 0.0062%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4,899,090 0.9496% 41,297,864 8.0045% 46,196,954 8.9541%
亞太固網寬頻(股)公司 30,000,000 0.4568% 38,000 0.0005% 30,038,000 0.4573%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1,545,000 5.00% - - 1,545,000 5.0000%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2,000,000 1.0000% 4,600,000 2.3000% 6,600,000 3.300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000 5.6754% 170,000,000 9.6481% 270,000,000 15.3235%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5,000,000 2.9412% 10,000,000 5.8824% 15,000,000 8.8236%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229,760 0.0830% 1,346,808 0.4865% 1,576,568 0.5695%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500,000 100.0000% - - 500,000 100.0000%
財宏科技(股)公司 1,771,047 5.1335% 4,218,494 12.2275% 5,989,541 17.3610%
台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公司 330,000 1.1000% 490,000 1.6333% 820,000 2.7333%

註:係公司之長期投資。

(三)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不適用。

(五)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應敘明是否經股東會決議或章程另有規定:不適用。

(六)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與改善情形:無。

四、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債權讓與契約 Colony Capital Asia LTD 94.6.24 讓售不良債權
桃園分行行舍新建工程合約 本公司桃園分行經理 自93年4月5日起至工程完竣,經正式驗收合格並於保固期滿(100年5月23日)後失效。 工程由偉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興建地下二層、地上六樓鋼骨結構行舍,總樓地板面積2,824.87平方公尺,合約金額新台幣9,489萬元整。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前次並未有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計畫;前各次現金增資計畫實際完成日距申報(請)時未逾三年者計有93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50,000仟股及94年度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仟股,茲就該等計畫分別分析如下:

(一)93年度現金增資

1.計畫內容

(1)93年度現金增資之核准日期及文號

A.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財政部金融局93年3月8日台財融(四)字第0930007363號函。

B.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3月22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9725號函。

(2)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5,775,000仟元。

(3)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5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10.5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5,775,000仟元。

(4)計畫項目、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93年
第三季
充實營運資金 93年第二季 5,775,000 5,775,000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本次現金增資後可適度提高資本適足率,強化資本結構,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2.本次募集資金總額5,775,000仟元,預期93年第二季完成募集後,全數用於承作放款業務,以本公司預估93年放款平均利率3%計算,預期每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173,250仟元。

(5)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日期:

本公司現金增資之每季資金運用情形,業已分別於93年4月14日、93年7月9日、93年10月8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2.執行情形

(1)現金增資計畫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93年度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及改進計畫
第三季
充實營運資金 支用 金額 預定 5,775,000 業已於在93年第三季按計畫進度執行完畢。
實際 5,775,000
執行進度 預定 100%
實際 100%

(2)執行效益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提高資本適足率及改善財務結構,於93年第二季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後,已於該年度第二季收足股款並於第三季執行完畢,茲將執行效益評估分析如下:

單位: %

年度 項目 92年 (增資前) 93年 (增資後)
財務結構(%) 資本適足率 10.10 11.43
償債能力(%) 流動準備比率 13.94 17.25
經營能力(%) 逾放比率 9.44 4.73

本公司為落實政府二五八金融改革政策,即二年內逾放比率降至百分之五且資本適足率提昇至百分之八以上,因此對自有資金之需求殷切,故於93年辦理現金增資。由上表得知,本公司增資後之資本適足率與流動準備比率皆分別較增資前之10.10%與13.94%提昇至11.43%與17.25%,而其逾放比率由增資前之9.44%大幅降低至增資後之4.73%,足以顯示本公司93年度現金增資已提昇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及降低逾放比率,因此,其效益應已充分顯現。

(二)94年度現金增資

1.計畫內容

(1)94年度現金增資之核准日期及文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4月4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09822號函。

(2)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6,000,000仟元。

(3)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募集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仟元。

(4)計畫項目、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94年
第三季
承作放款 94年第二季 6,000,000 6,000,000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本次現金增資後可適度提高資本適足率、強化資本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2.本次募集資金總額6,000,000仟元,預計於94年第二季完成募集,若全數用於融資放款業務,以本公司預計94年放款平均利率3.41%計算,預期每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2億元。

(5)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日期:

本公司現金增資之每季資金運用情形,業已分別於94年7月6日、94年10月11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2.執行情形

(1)現金增資計畫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94年度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及改進計畫
第三季
充實營運資金 支用 金額 預定 6,000,000 業已於在94年第三季按計畫進度執行完畢。
實際 6,000,000
執行進度 預定 100%
實際 100%

(2)執行效益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提高資本適足率及改善財務結構,因此於94年第二季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於該年第二季收足股款並於第三季執行完畢,茲將執行效益評估分析如下:

A.擴大放款業務,增加利息收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利息收入
94年度 26,320,908
93年度 24,403,393
實際增加 1,917,515

B.強化財務結構

單位: %

年度 項目 93年 (增資前) 94年 (增資後)
財務結構(%) 資本適足率 11.43 10.09
償債能力(%) 流動準備比率 17.25 18.63
經營能力(%) 逾放比率 4.73 2.35
備抵呆帳覆蓋率 21.08 40.52

為配合政府「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使逾期放款比率降低至2.5%以下且備抵呆帳覆蓋率達40%以上,本公司於94年度積極處分不良債權並轉銷呆帳,使本公司增資後之流動準備比率與備抵呆帳覆蓋率皆分別較增資前之17.25%與21.08%提升至增資後之18.63%與40.52%,而逾放比率由增資前之4.73%大幅降低至增資後之2.35%,已達成主管機關所頒「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之獎勵門檻,對本公司未來新種業務開辦及提升競爭力有極大之助益。惟資本適足率與逾放比率息息相關,故資本適足率由增資前之11.43%降低至增資後之10.09%,若排除改善資產品質所提高之各項提存因素後,本公司於各項提存前稅前淨利仍達63億餘元,仍深具獲利能力。故本公司94年度現金增資已提升本公司備抵呆帳覆蓋率及降低逾放比率,其效益已充分顯現。

二、本次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一)資金來源

1.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10,000,000仟元。

2.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9.65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9,650,000仟元。

3.本次募集資金有不足者,其籌措方式及來源:不足支應本次計劃部份,本公司將以吸收之存款用來承作放款。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償債款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如有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並應揭露該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及公司債信用評等結果。如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不適用。

(三)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股數、目的及資金用途、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贖回特別股對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如附有轉換權利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辦法或認股辦法 (含轉換前原特別股未分配之股息等權利義務於強制轉換後之歸屬):不適用。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不適用。

(五)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 (櫃) 計畫:不適用。

(六)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七)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計畫項目、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定完成期限 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96年
第1季
承作放款 95年第4季 9,650,000 9,650,000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為提升資本適足率、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2.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約9,650,000仟元,預計於95年第4季收足股款。若全數用於融資放款業務,以本公司預計95年放款平均利率3.51%計算,預期一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338,715仟元。

2.本次計畫之可行性

(1)適法性

本公司於95年6月9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畫,本次募集之資金將用於承作放款業務。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內容及決議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證交法、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其它相關法規規定;另本公司已洽請律師對本次增資計畫出具適法性之意見書,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另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95年6月12日向金管會證期局申報減資14,121,240仟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12,124仟股,該案業經金管會95年7月24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25424號核准在案,減資後實收資本額降至28,735,980仟元,預計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將增為38,735,980仟元,與本公司95年6月9日股東會通過修訂後之公司章程第五條資本總額相符,係為符合公司法第278條規定。

(2)資金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仟股,業經本公司95年6月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5%計150,000仟股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計100,000仟股對外公開銷售,餘75%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股比例認購,計750,000仟股。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每股新台幣9.65元發行,若有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者,得公開承銷或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另提撥對外公開承銷之股份,則由承銷商以餘額包銷方式辦理公開申購作業,應可確保本次募資計畫之完成。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募集計畫應屬可行。

(3)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

由於近年來國內外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加以政府積極推動各項金融改革政策已符合自由化、國際化,致使金融之業務競爭日趨激烈,本公司為業務發展需求,改善資產品質,並因應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及國際間提高對資本適足率之要求,擬適度提高資本額以達國際水準,而透過本次現金增資,不僅可適度提高資本適足率,強化資本結構,並可增加長期資金擴展業務。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5年9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38440號函核准,預計於95年第4季募足股款,並於96年第1季將募集之資金陸續用於承作放款業務,以增加收益。本公司未來年度將持續擴大經營規模,並配合組織改造、提昇通路優勢、加強客戶服務,以發揮營運價值,故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應屬可行。

3.本次計畫之必要性

(1)擴展業務,強化業務競爭力

本公司為降低逾放金額及比率,以改善資產品質,而於93及94年度大幅轉銷呆帳,致本公司94年底每股淨值降至6.71元,低於面額,為彌補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本公司於95年6月向金管會證期局送件辦理減資申報,以銷除帳上累積虧損,並擬以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所募集資金用以承作放款業務,以提高資本適足比率,健全公司財務結構。

目前金融法規對金融業務之承作多以淨值為考量基礎,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提高淨值,一方面可強化資本結構以符合法令規定,另方面可增加各項業務之承作空間,並藉著業務規模之擴大,提昇市場地位及競爭力。

就本公司放款業務觀之,本公司94年底放款餘額為7,179億元,較93年底之6,986億元增加193億元,增加比率為2.76%。由於政府本(95)年度將持續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預計將對中小企業放款總餘額再增加二仟億元,因此,本公司未來年度隨著業務成長,預期放款業務將持續推展,經由本次現金增資後,將有助於本公司自有資金之增加及強化業務競爭力,因此,本次增資實有其必要性。

(2)強化財務結構,提高自有資本適足率

本公司93及94年底之逾放比率分別為4.73%及2.35%,同期列報之備抵呆帳覆蓋率則分別為21.08%及40.52%。本公司為配合政府「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使逾期放款比率降低至2.5%以下且備抵呆帳覆蓋率達40%以上,本公司於94年度除增提備抵呆帳加速轉銷外,並積極處分不良債權,以降低逾放比率並提昇備抵呆帳覆蓋率;惟增提呆帳準備金額及不良債權出售損失攤銷金額將大幅侵蝕本公司獲利,並降低其自有資本比率,因此上述措施使得本公司之資本適足率由93年底之11.43%降低94年底之10.09%。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除可提高自有資本適足率外,並可強化經營體質,故本次辦理現金增資實有其必要性。

此外,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業於2004年6月發布「資本衡量及適足性國際規範」,其係於現行銀行適足資本協定之「最低資本需求」外,增加「監理審查」及「市場紀律」,使成為三大支柱相輔相成的架構,並在規定應計「最低資本」之信用及市場風險外,增加對「作業風險」計提適足資本的規定。為因應金管會預計於96年起推動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Ⅱ),以配合國際規範,強化本國銀行體系風險管理之目標,本公司擬藉由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以強化本身未來競爭力,預計本次增資後95年底以國際版計算之BIS將可提昇至9.8%,以本國計算之資本適足比率亦有11.53%之水準。

綜上,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以累積資本,提昇自有資本適足率,實有其必要性。

(3)俾助資金調度之靈活運用

本公司係屬銀行業,主要扮演資金供給與需求者間之仲介角色,即以自有資金、借入資金或他人存入資金以提供個人或企業等資金需求者資金之融通與調度。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所挹注資金不僅可提高公司淨值,且隨著自有資金之提高,可用於授信業務之貸放資金亦同時增加,對本公司之獲利應有相當助益。加以本公司近年來之存放比率由92年底之78.49%提昇至94年底之83.85%,其未來短期資金流動需求雖可透過同業拆放或央行轉融通方式因應,惟若貨幣市場資金緊俏,同業週轉將失靈,其銀行流動性風險上升,甚或影響銀行之永續經營,因此,為維持銀行資金流動性及因應日後授信等相關業務成長之需求,本公司本次增資確有其必要性。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除可健全資本結構外,並可提高業務承作空間,增加授信額度,強化業務競爭力,俾助本公司擴展業務範圍,因此,本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應屬必要。

4.本次計畫之合理性

(1)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增資計畫預計可募集資金總額為9,650,000仟元,將全數用於承作放款業務所需之貸放資金,以增加收益,且預計增資完成後可提高本公司淨值及資本適足率,進而提昇業務承作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在預計進度方面,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經金管會證期局申報生效、董事會決定增資基準日迄會計師驗資完成,預計於95年第4季應可募集完成,並於96年第1季將募集之資金陸續運用於承作放款業務,故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計畫與預計進度應屬合理。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擴大放款業務,增加利息收入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可募集資金9,650,000仟元,將全數用於承作放款業務。若以本公司預估95年放款平均利率3.51%計算,每年預估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338,715仟元,其預計產生之效益應屬合理。

提高資本適足率,強化資本結構

依本公司9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本公司94年12月底之淨值為28,747,407仟元,資本適足率為10.09%。本次辦理增資所募集資金9,650,000仟元用以挹注自有資本後,將可增加放款相關業務之承作,並逐步提升公司獲利,以本公司95年度預計業務目標估算, 95年第4季底資金募集完成後淨值將可有效提升,資本適足率亦可提升至11.53%。本公司業務發展能力將因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之上升而提高,不僅對風險承受能力增加,亦提高資金週轉靈活度,達到強化資本結構之目標。

5.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係屬銀行業,一般可運用之籌資方式包括發行金融債券、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特別股及向同業銀行拆借等。由於向同業銀行拆借僅適用於短天期之資金調度而無法支應長期之資金需求,故暫不考慮。

茲就其他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各種籌資方式對每股盈餘、財務負擔、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分析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註1:未包含發行成本之情況下,估列各籌資工具之籌資成本分別如下:一般市場發行金融債券利率約2.3%、可轉讓定期存單利率約1.7%、現金增資資金成本0%。

項      目 現金增資 金融債券 可轉讓定期存單
96年度預計增加之資金成本(註1) 0 221,950 164,050
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1,000,000
增資前流通在外股數 4,285,722 4,285,722 4,285,722
96年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註2) 3,873,598 2,873,598 2,873,598
資金成本對96年度每股稅前盈餘之影響(註3) (0.08元) (0.06元)
每股盈餘稀釋程度 25.82%
股權稀釋程度 6.45%

註2:假設不考慮96年度無償配股或增資發行新股對股數增加效果,則96年底預估期末流通在外股數為4,285,722仟股-1,412,124仟股(減資)+1,000,000仟股=3,873,598仟股。

註3:本次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預估為95年第4季末,因此對95年度每股盈餘並無影響,故另行評估對96年之影響。

(1)對96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發行金融債券

若本公司以發行金融債券籌措本次計畫所需資金9,650,000仟元,以目前一般市場上發行之金融債券票面利率約2.3%估算,96年度利息費用將增加221,950仟元【9,650,000仟元×2.3%】,則發行金融債券之資金成本對本公司96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為每股稅前純益減少約0.08元。

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本公司若以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方式募集資金,依據市場上目前可轉讓定期存單之平均利率約1.7%估計,其96年度利息費用將增加164,050仟元【9,650,000仟元×1.7%】,則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之資金成本對本公司96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為每股稅前純益減少約0.06元。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預計發行新股1,00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為9.65元,募集總金額為9,650,000仟元。若依96年底預估期末流通在外股數3,873,598仟股估算,則本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募集資金對96年度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為25.82%【即1-2,873,598仟股/(2,873,598+1,000,000)仟股】。

綜上所述,如本公司本次全數以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方式籌措所需資金,對該本公司之稅前純益影響較小,惟其屬負債性質,無法提高本公司淨值,且對本公司長期業務發展亦無助益;如以發行金融債券籌措本次所需資金,在目前市場普遍預期升息之時,長天期利率走升將會大幅增加本公司之資金成本,且將逐漸侵蝕公司獲利。

若採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對95年度每股盈餘尚不具稀釋作用,96年度雖因股本膨脹而對每股稅前盈餘產生一定稀釋程度,惟較其他籌資工具如發行金融債券及可轉讓定期存單而言,其對每股盈餘稀釋度影響尙稱微小,且經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不僅可節省利息支出,除可掌握長期資金來源外,並有助於未來業務競爭力之提升。

(2)對該公司財務負擔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籌措資金,因屬自有資本,並不需要額外支付利息費用,故亦無財務負擔。相較於負債型籌資工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係對本公司財務負擔屬較低成本之籌資方式,其雖會造成本公司每股盈餘之稀釋,但卻能使資金來源趨向長期且穩定,而有助於本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

(3)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扣除保留員工認購15%及對外公開承銷10%外,餘75%係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上所記載之持股比例予以認購,茲將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予以計算如下:

= 1- 4,285,722仟股-1,412,124仟股+1,000,000仟股*75%
4,285,722仟股-1,412,124仟股+1,000,000仟股
= 1- 3,623,598仟股
3,873,598仟股
= 1- 0.9355
= 6.45%

由上述計算結果顯示,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原股東股權之稀釋效果為6.45 %,稀釋效果應屬不大,故對現有股東之權益亦不致於產生重大之影響。

經綜合考量股東權益、資金成本及本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健、財務結構之安全性與業務發展,本次募集資金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應為合理且必要之籌措資金方式。

6.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金融法規對金融業務之承作多以淨值為考量基礎,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提高淨值,一方面可強化資本結構以符合法令規定,另方面可增加各項業務之承作空間,此外,為因應金管會預計於96年起實施新巴塞爾協定,配合國際規範,本公司擬藉由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以強化未來競爭力,預計本次增資後可大幅提高資本適足比率。目前本公司股票成交價約在票面左右,本次訂價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發行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之會議當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另如採面額以上發行,對股東及其他投資人之誘因不大,增資計畫恐無法順利完成,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採折價發行應屬必要且合理。

(2)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

本公司係屬金融服務業,一般可運用之籌資方式包括發行金融債券、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向同業銀行拆借等。由於向同業銀行拆借僅適用於短天期之資金調度而無法支應長期之資金需求,故暫不考慮,如本公司本次全數以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方式籌措所需資金,其屬負債性質,無法提高本公司淨值;如以發行金融債券籌措本次所需資金,在目前市場普遍預期升息之時,將會增加本公司之資金成本,且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長期次順位債券列為第二類資本者,其合計數額不得超過第一類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其發行限額將受限。若採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可全數計入第一類資本,除提高第一類資本,強化資本結構外,並且可節省利息支出,掌握長期資金來源,有助於未來業務競爭力之提升。

(3)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計劃預計發行新股1,000,000仟股,以每股9.65元折價發行,預計共可募集資金9,650,000仟元,因公司帳上並無資本公積,本次折價發行新股並不影響公司之資本公積,唯對保留盈餘項目之影響為發行價格與面額之差額計新台幣350,000仟元,以本公司目前獲利能力已呈穩定持續成長態勢,面額與發行價格間之差額將以未來年度之獲利彌平,對股東權益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八)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價格,係以95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當日為基準,往前推算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平均收盤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 後平均股價分別為10.7元、10.53元及10.54元,取前一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0.7元為計算參考價格。

經參酌市場行情後訂定每股承銷價為新台幣9.65元折價發行,符合「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

(九)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如為收購其他金融機構、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成後,固定資產、收益、費用及損失與稅前純益之預計變動情形暨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

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用途非為收購其他金融機構、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故不適用。

2.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1)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營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如持有該轉投資事業普通股股權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列明轉投資事業預計之資金運用進度、資金回收年限、資金回收之前各年度預計產生之效益與其對公司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此次辦理現金增資之用途非為轉投資之用,故不適用。

(2)如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或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本公司此次辦理現金增資之用途非為轉投資之用,故不適用。

3.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本公司並未發行公司債,故不適用。

B.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A)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依本公司95年度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本公司95年6月30日之現金及約當現金為13,380,021仟元。

(B)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本公司本次增資計畫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9,650,000仟元,將全數用於承作放款業務所需之貸放資金,以增加收益,預計95年第4季應可募集完成,並於96年第1季將募集之資金陸續運用於承作放款業務,若以本公司預估95年放款平均利率3.51%計算,則預期每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338,715仟元。

C.列示所編製之申報 (請) 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情形

(A)95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月份 項目 95年1月份 95年2月份 95年3月份 95年4月份 95年5月份 95年6月份 95年7月份 95年8月份 95年9月份 95年10月份 95年11月份 95年12月份 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1 21,599,930 24,994,436 23,129,400 12,596,740 20,663,540 19,809,782 13,380,021 14,004,643 14,629,265 15,253,887 15,878,509 11,360,131 21,599,930
加: 非融資性收入2
應付款項增加 3,076,735 1,551,938 (8,020,056) 6,038,372 3,198,844 (6,612,288) 648,753 648,753 648,753 648,753 648,753 648,752 3,126,062
存款及匯款增加 (23,316,667) (2,329,490) (11,273,657) 8,601,972 (5,076,522) 24,800,556 2,516,878 2,516,878 2,516,878 2,516,878 2,516,878 2,516,879 6,507,461
附買回債票券負債增加 (2,061,425) 307,795 1,840,999 2,297,725 (216,079) (2,158,268) 571,141 571,141 571,141 571,141 571,141 571,143 3,437,595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1,080,491) (452,334) 334,696 (451,335) (395,362) 1,858,559 33,843 33,843 33,843 33,843 33,843 33,841 16,789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 1,487,671 89,649 (115,716) 1,304,257 38,449 (1,501,688) (191,286) (191,286) (191,286) (191,286) (191,286) (191,286) 154,906
其他負債增加 (45,042) 129,105 191,581 (48,693) (100,453) (76,571) 328 328 328 328 328 325 51,892
央行及同業存款增加 (17,725,334) (13,632,540) (5,435,579) 6,881,944 (5,530,508) 5,312,251 5,125,802 5,125,802 5,125,802 5,125,802 5,125,802 5,125,802 625,046
其他資產減少 458,628 645,466 495,563 645,009 536,791 687,804 508,455 508,455 508,455 508,455 508,455 508,454 6,519,990
利息收入 2,317,567 2,235,901 2,282,921 2,251,307 2,334,922 2,336,038 2,440,241 2,440,241 2,440,241 2,440,241 2,440,241 2,440,239 28,400,100
手續費收入 148,386 113,827 143,889 147,203 134,351 145,835 144,966 144,966 144,966 144,966 144,966 144,967 1,703,288
其他收入 289,135 230,802 380,153 369,478 158,003 416,316 118,252 118,252 118,252 118,252 118,252 118,252 2,553,399
合計 (36,450,837) (11,109,881) (19,175,206) 28,037,239 (4,917,564) 25,208,544 11,917,373 11,917,373 11,917,373 11,917,373 11,917,373 11,917,368 53,096,528
減: 非融資性支出3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增加 0 0 (6,186) 0 0 (42,062) 8,784 8,784 8,784 8,784 8,784 8,781 4,453
應收款項增加 (4,194,178) (4,493,218) (2,372,946) 3,207,414 (169,919) 2,477,991 1,635,968 1,635,968 1,635,968 1,635,968 1,635,968 1,635,967 4,270,951
貼現及放款增加 (5,066,574) (1,571,002) (207,737) 11,176,364 (11,456,280) 22,156,787 (498,618) (498,618) (498,618) (498,618) (498,618) (498,615) 12,039,853
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增加 (15,760) (35,660) (7,329) 74,705 5,036 (6,504) 38,965 38,965 38,965 38,965 38,965 38,963 248,27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761,466) 272,195 (280,390) 531,567 (49,284) 254,311 131,711 131,711 131,711 131,711 131,711 131,710 757,198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增加 (37,551,204) (3,240,719) (3,029,092) (4,896,645) (3,981,676) 3,896,470 8,450,031 8,450,031 8,450,031 8,450,031 8,450,031 8,450,029 1,897,318
存放央行及同業增加 5,318,074 (3,989,299) (6,349,967) 5,411,278 8,782,341 1,143,450 (1,413,463) (1,413,463) (1,413,463) (1,413,463) (1,413,463) (1,413,464) 1,835,098
無形資產增加 (4,376) (4,340) (4,374) (609) 40 (3,972) 73,272 73,272 73,272 73,272 73,272 73,271 422,00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加 (1,401,741) 601,594 1,368,457 1,599,972 (60,279) (2,413,342) 145,608 145,608 145,608 145,608 145,608 145,609 568,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增加 (232,054) 544,254 956,011 217,616 220,763 1,407,301 24,404 24,404 24,404 24,404 24,404 24,401 3,260,312
應付金融債券減少 0 0 0 0 0 0 0 0 0 0 5,143,000 0 5,143,000
預收款項減少 11,183 32,097 27,578 9,686 (22,251) 59,154 (9,221) (9,221) (9,221) (9,221) (9,221) (9,220) 62,122
預付款項增加 1,448,014 (1,354,944) (36,520) 27,381 (2,860) (30,671) 13,525 13,525 13,525 13,525 13,525 13,522 131,547
受託買賣借項 (100,113) 1,444,796 (1,362,062) (74,940) 122,959 (124,499) 15,643 15,643 15,643 15,643 15,643 15,644 0
利息費用 1,235,156 1,209,095 1,221,948 1,253,561 1,302,647 1,304,154 1,212,976 1,212,976 1,212,976 1,212,976 1,212,976 1,212,974 14,804,415
手續費用 22,772 24,608 24,620 19,833 23,786 27,026 19,719 19,719 19,719 19,719 19,719 19,719 260,959
營業費用 759,570 690,116 770,011 755,107 639,300 767,672 836,371 836,371 836,371 836,371 836,371 836,369 9,400,000
其他支出 687,354 625,582 645,432 658,149 581,871 765,039 607,076 607,076 607,076 607,076 607,076 607,077 7,605,884
合計 (39,845,343) (9,244,845) (8,642,546) 19,970,439 (4,063,806) 31,638,305 11,292,751 11,292,751 11,292,751 11,292,751 16,435,751 11,292,737 62,711,696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所需資金總額5=3+4 (31,502,689) (902,191) (299,892) 28,313,093 4,278,848 39,980,959 19,635,405 19,635,405 19,635,405 19,635,405 24,778,405 19,635,391 71,054,350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6=1+2-5 16,651,782 14,786,746 4,254,086 12,320,886 11,467,128 5,037,367 5,661,989 6,286,611 6,911,233 7,535,855 3,017,477 3,642,108 3,642,108
融資淨額7
現金增資 9,650,000 9,650,000
合計 9,650,000 9,650,000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24,994,436 23,129,400 12,596,740 20,663,540 19,809,782 13,380,021 14,004,643 14,629,265 15,253,887 15,878,509 11,360,131 21,634,762 21,634,762

(B)96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月份 項目 96年1月份 96年2月份 96年3月份 96年4月份 96年5月份 96年6月份 96年7月份 96年8月份 96年9月份 96年10月份 96年11月份 96年12月份 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1 21,634,762 21,860,828 22,086,894 22,312,960 22,539,026 22,765,092 22,991,158 23,217,225 21,443,290 21,669,360 21,895,433 22,121,507 21,634,762
加: 非融資性收入2
存款及匯款增加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1 2,883,032 2,883,032 2,883,032 34,596,375
附買回債票券負債增加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2 45,313 45,313 45,313 543,747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7 26,656 319,883
其他負債增加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7 1,068 12,805
其他資產減少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90 502,889 502,889 6,034,678
預收款項增加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0 831 831 831 831 9,964
利息收入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8 2,575,009 2,575,009 2,575,009 2,575,009 30,900,100
手續費收入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09 153,510 1,842,109
其他收入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3 184,524 184,524 2,214,278
合計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7 6,372,829 6,372,831 6,372,831 6,372,832 76,473,939
減: 非融資性支出3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增加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6 385 4,631
應付款項減少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8 81,349 81,349 976,178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74 74 74 74 74 74 74 74 74 74 75 75 890
央行及同業存款減少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6 727,425 727,425 727,425 8,729,109
應收款項增加 53,510 53,510 53,510 53,510 53,510 53,510 53,509 53,509 53,509 53,509 53,509 53,509 642,114
貼現及放款增加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300 2,174,299 2,174,299 26,091,598
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增加 17,957 17,957 17,957 17,957 17,957 17,957 17,957 17,956 17,956 17,956 17,956 17,956 215,47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9 12,948 155,387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增加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8 100,557 100,557 1,206,694
存放央行及同業增加 127,337 127,337 127,337 127,337 127,337 127,337 127,337 127,338 127,338 127,338 127,338 127,338 1,528,049
無形資產增加 14,167 14,167 14,167 14,167 14,167 14,167 14,167 14,167 14,166 14,166 14,166 14,166 170,00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6 16,705 16,705 200,47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增加 20,299 20,299 20,299 20,299 20,299 20,299 20,299 20,300 20,300 20,300 20,300 20,300 243,593
應付金融債券減少 0 0 0 0 0 0 0 2,000,000 0 0 0 0 2,000,000
預付款項增加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5 4,714 4,714 56,578
受託買賣借項 417 417 417 417 417 417 417 417 417 417 418 418 5,006
利息費用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3 1,342,692 16,112,315
手續費用 19,417 19,417 19,417 19,417 19,417 19,417 19,417 19,418 19,418 19,418 19,418 19,418 233,009
營業費用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7 834,166 834,166 834,166 834,166 10,010,000
其他支出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5 598,334 598,334 598,334 598,334 7,180,016
合計 6,146,761 6,146,761 6,146,761 6,146,761 6,146,761 6,146,761 6,146,760 8,146,762 6,146,759 6,146,758 6,146,757 6,146,754 75,761,116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8,342,654
所需資金總額5=3+4 14,489,415 14,489,415 14,489,415 14,489,415 14,489,415 14,489,415 14,489,414 16,489,416 14,489,413 14,489,412 14,489,411 14,489,408 84,103,770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6=1+2-5 13,518,174 13,744,240 13,970,306 14,196,372 14,422,438 14,648,504 14,874,571 13,100,636 13,326,706 13,552,779 13,778,853 14,004,931 14,004,931
融資淨額7
現金增資 0
合計 0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21,860,828 22,086,894 22,312,960 22,539,026 22,765,092 22,991,158 23,217,225 21,443,290 21,669,360 21,895,433 22,121,507 22,347,585 22,347,585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公司係屬銀行業,其為資金供需雙方間之仲介者,居間以收取及給付資金並賺取利差,依其營業特性,本公司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係依利率走勢、存放款相關約定及個別客戶風險而定,而資本支出計畫主要依據本公司擴充營業計畫而執行之。有關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並不適用,故僅就自有資本佔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如下:

本公司94年底自有資本佔風險性資產比率為10.09%,預計本次現金增資後,隨著本公司淨值之提高,95年底之自有資本佔風險性資產比率將可提升1.44%。另因應金管會預計於96年起實施新巴塞爾協定,以配合國際規範,強化本國銀行體系風險管理之目標,本公司預計經由本次辦理現金增資後95年底以國際版計算之BIS亦將由94年底之7.19%提升至9.8%。

此外,由於目前金融法規對金融業務的承作多係以淨值為考量基礎,本次辦理現金增資後將有效提高淨值及強化資本結構,並可支應隨著營運擴展所增加業務之資金需求,不僅有利於爭取承作優良客戶之大筆授信業務,提高授信能力,並可擴展國內、外金融業務,強化競爭能力,故本次現金增資實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興建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不適用。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興建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無。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情形:無。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買匯、貼現及放款 615,255,642 623,318,922 634,936,761 698,304,747 717,455,093
長期投資 4,664,410 3,183,056 4,423,414 4,153,831 4,054,911
固定資產 15,402,113 15,240,138 15,241,586 14,973,997 14,682,710
無形資產 7,575 17,320 38,528 44,978 103,085
其他資產 78,912,812 88,635,404 82,421,630 56,642,130 30,522,255
資產總額 918,093,579 928,155,733 972,743,219 1,031,596,837 1,045,414,731
存款及匯款 810,655,090 814,082,547 841,590,336 907,734,739 909,893,138
央行及同業融資 41,681 - - - -
長期負債 11,070,701 11,325,468 8,047,577 8,893,514 8,819,404
其他負債 56,311,760 63,696,268 63,784,893 77,584,799 97,954,782
負 債 總 額 分配前 878,079,232 889,104,283 933,644,059 994,213,052 1,016,667,324
分配後 878,079,232 889,104,283 933,644,059 994,213,052 1,016,667,324
股本 31,809,070 31,809,070 31,357,220 36,857,220 42,857,220
資本公積 5,057,120 5,022,115 4,924,076 4,956,682 924,562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4,218,254 3,292,531 3,391,661 (4,406,924) (14,976,435)
分配後 4,218,254 3,292,531 3,391,661 (4,406,924) (14,976,435)
累積換算調整數 875 (1,294) (12,964) (23,193) (57,940)
庫藏股票 (1,070,972) (1,070,972) (560,833) - -
股東權 益總額 分配前 40,014,347 39,051,450 39,099,160 37,383,785 28,747,407
分配後 40,014,347 39,051,450 39,099,160 37,383,785 28,747,407

註:1.上開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上開分配前、分配後之資料,係以經會計師查核之金額將當年度所得稅及處分固定資產利益轉資本公積列於分配前,而次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盈餘指撥及分配列於分配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95年度截至9月30日自結數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129,320,303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 5,951,782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1,708,03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7,419,361
貼現及放款 726,064,556
應收款項 34,719,989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102,609,786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 73,628
固定資產(註3) 14,687,231
無形資產 73,072
其他金融資產 8,729,818
其他資產 16,872,096
資產總額 1,058,229,657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47,430,756
存款及匯款 884,740,47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 171,083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8,720,319
央行及同業融資、 應付金融債券 29,645,000
特別股負債 0
應計退休金負債 79,155
其他金融負債 13,287,901
其他負債 44,314,960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028,389,646
分配後
股 本 28,735,980
資本公積 79,414
保留盈餘 分配前 891,193
分配後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110,165
累積換算調整數 23,259
股東權益總額 分配前 29,840,011
分配後

註1:信託投資公司應將自有資金及信託資金合併列示,惟應扣除指定用途信託資金部分,並註明該項信託資金之金額。

註2:凡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應予註明。

註3: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註4:財務資料是否經會計師簽證、核閱或兩者皆否,應予註明。

註5:上稱分配後數字,請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註6: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形及理由。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營業收入 50,298,791 36,906,011 30,142,851 28,695,821 28,869,907
營業成本 56,627,869 27,259,768 21,150,580 27,592,397 34,382,186
營業毛利(損) (6,329,078) 9,646,243 8,992,271 1,103,424 (5,512,279)
營業(損)益 (15,388,226) 1,317,337 725,094 (7,804,816) (14,507,823)
營業外收入 126,400 175,671 270,089 864,814 442,933
營業外費用 1,371,495 1,366,277 17,386 18,284 323,423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16,633,321) 126,731 977,797 (6,958,286) (14,388,313)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非常損益 - - -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 - -
本期損益 (16,633,321) 126,731 977,797 (6,958,286) (14,388,313)
每股盈餘(虧損) (元) (3.94) (0.31) 0.04 (2.22) (3.74)

註:1.上開五年度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每股盈餘係以追溯調整之當年度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95年度截至9月30日 自結數
利息淨收益 9,344,107
利息以外淨收益 (1,453,869)
放款呆帳費用 (321,334)
營業費用 (6,760,04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808,856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損益
停業部門損益(稅後淨額)
非常損益(稅後淨額)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稅後淨額) 10,316
本期損益 819,172
每股盈餘 0.29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1.本公司自編製民國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四年認列減損損失1,698千元,使得民國九十四年度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1,698千元及0元。

2.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暨新修訂之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及第五號「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以及其他相關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因本公司金融商品交易種類繁多且交易頻繁,故無法計算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若仍按原方法評價之影響。另該公報規定,於首次適用該公報之會計年度開始時,應依公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衡量期初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4)基秘字第016號函規定,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應依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所使用之會計科目進行重分類,但無須重編且得免列示以前年度之擬制資料。

首次適用前述新公報及相關公報修訂條文時,本公司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含衍生性商品)予以適當分類,原始帳列金額之調整,屬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屬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備供出售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者,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彙總上述會計變動對於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財務報表之影響數如下: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 列為股東權益

累積影響數(稅後) 調整項目(稅後)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10,316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75,890

$ 10,316 75,890

以上會計變動,使九十五年上半年度本期稅後淨利增加10,316千元,稅後每股盈餘增加0.00元。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1.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 度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意見
90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林賢郎、林琬琬 無保留意見
91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林賢郎、林琬琬 因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而簽發保留意見。
92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楊柳鋒、丁玉山 因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而簽發保留意見。
93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楊柳鋒、丁玉山 因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而簽發保留意見。
94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楊柳鋒、丁玉山 因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而簽發保留意見。

2.最近五年度更換會計師之資訊

本公司92年度更換會計師係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並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92年4月4日台證上字第0920006215號函規定,予以強化會計師之超然獨立性。

(四)財務分析

1.適用三十四號公報之財務分析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經 營 能 力 存放比率 81.08 79.72 78.49 81.00 83.85
逾放比率 9.97 9.76 9.44 4.73 2.35
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 3.91 2.19 1.36 1.08 1.25
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 6.52 5.13 3.84 3.14 3.08
利息以外淨收益占淨收益之比率 17.77 (12.54) (17.55) 1.59 (42.45)
營業費用占淨收益之比率 53.79 56.68 64.60 64.04 98.02
總資產週轉率 1.87 1.59 1.35 1.39 0.88
員工平均收益額(千元) 3,434 3,060 2,564 2,894 1,813
員工平均獲利額(千元) (2,489) (201) 22 (1,621) (2,970)
獲 利 能 力 第一類資本報酬率(%) (36.84) 0.33 2.61 (8.90) (45.02)
資產報酬率(%) (1.36) (0.10) 0.01 (0.78) (1.45)
股東權益報酬率(%) (26.11) (2.44) 0.28 (20.39) (45.50)
占實收資本比率% 淨收益 (52.95) 46.20 40.81 37.74 21.41
稅前純益 (52.29) 0.40 3.12 (18.88) (33.57)
純益率(%) (72.48) (6.55) 0.86 (56.06) (163.94)
每股盈餘(元) (3.94) (0.31) 0.04 (2.22) (3.74)
成 長 率 資產成長率 4.26 1.10 4.80 6.05 1.34
獲利成長率 (774.70) 100.76 671.55 (811.63) (106.78)
流動準備比率(%) 18.05 12.82 13.94 17.25 18.63
資 本 適 足 性 第一類資本總額 38,400,981 37,435,781 37,543,473 36,098,717 27,822,845
自有資本淨額 54,070,793 59,155,138 56,440,676 64,346,186 53,090,779
風險性資產總額 540,480,505 563,658,064 558,673,928 562,826,770 526,425,591
資本適足率 10.00 10.49 10.10 11.43 10.09
第一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7.10 6.64 6.72 6.41 5.29
第二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3.62 4.42 3.91 5.49 5.29
第三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普通股權益占總資產比率 4.36 4.21 4.02 3.62 2.75
營運規模 資產市占率 3.04 3.07 3.05 3.05 2.96
淨值市占率 1.83 2.29 2.21 1.96 1.43
存款市占率 3.13 3.35 3.31 3.38 3.15
放款市占率 4.38 4.54 4.43 4.40 4.20
說明一 本公司民國95年1月1日起,適用新修訂財務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不再編列財務比率。 說明二 最近二期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 (1)逾放比率降低,主要係94年度積極清理逾放、鉅幅轉銷呆帳154億元及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79億元,致逾期放款減少,授信資產品質提高。 (2)利息以外淨收益占淨收益比率下降,主要係93年出售長期股權投資利益,94年無是項收入,暨94年增加攤銷出售資產損失,致使利息以外淨收益下降。

註1:公開說明書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1.經營能力

(1)存放比率=放款總額/存款總額。

(2)逾放比率=逾期放款總額/放款總額。

(3)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利息支出總額/年平均存款餘額。

(4)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利息收入總額/年平均授信餘額。

(5)利息以外淨收益占淨收益之比率=利息以外淨收益 /淨收益。

(6)營業費用占淨收益之比率=營業費用/淨收益。

(7)總資產週轉率=淨收益/資產總額。

(8)員工平均收益額=淨收益/員工總人數。

(9)員工平均獲利額=稅後純益/員工總人數。

2.獲利能力

(1)第一類資本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第一類資本總額。

(2)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資產總額。

(3)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4)淨收益占實收資本比率=淨收益/實收資本額。

(5)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稅前純益/實收資本額。

(6)純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7)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3.成長率

(1)資產成長率=(當年度資產總額-前一年度資產總額)/前一年度資產總額。

(2)獲利成長率=(當年度稅前損益-前一年度稅前損益)/前一年度稅前損益。

4.流動準備比率=中央銀行規定流動資產/應提流動準備之各項負債。

5.資本適足性

(1)自有資本淨額=第一類資本+第二類資本+第三類資本-資本減除項目。

(2)風險性資產總額=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市場風險之資本計提×12.5。

(3)資本適足率=自有資本淨額/風險性資產總額。

(4)第一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第一類資本/風險性資產總額。

(5)第二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第二類資本/風險性資產總額。

(6)第三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第三類資本/風險性資產總額。

(7)普通股權益占總資產比率=普通股權益/總資產。

6.營運規模

(1)資產市占率=資產總額/可辦理存放款業務之全體金融機構資產總額

(2)淨值市占率=淨值/可辦理存放款業務之全體金融機構淨值總額

(3)存款市占率=存款總額/可辦理存放款業務之全體金融機構存款總額

(4)放款市占率=放款總額/可辦理存放款業務之全體金融機構放款總額

註2:前項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註3:可辦理存放款業務之全體金融機構包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信託投資公司。

2.未適用三十四號公報之財務分析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經 營 能 力 總資產週轉率 0.05 0.04 0.03 0.03 0.03
員工平均營業收益額(千元) 10,255 7,686 6,039 5,965 5,702
獲 利 能 力 占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48.38) 4.14 2.31 (21.18) (33.85)
稅前純益 (52.29) 0.40 3.12 (18.88) (33.57)
純益率(%) (24.27) (2.61) 0.36 (27.18) (52.12)

註1:上表之計算公式,如下:

1.經營能力

(1)總資產週轉率=營業收入淨額/資產總額。

(2)員工平均營業收益額=營業收益淨額/員工總人數。

2.獲利能力

(1)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營業利益/實收資本額。

(2)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稅前純益/實收資本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營業收入淨額。

(五)適法性分析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法定比率 (法定金額)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1)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授信總餘額比率 <=150% 1.08% 0.88% 0.76% 0.72% 0.73%
(2)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 不適用。
(3)金融控股公司之保險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保險子公司淨值
(4)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單一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
(5)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
(6)金融控股公司對非金融相關事業之長期股權投資總額占實收資本總額
(7)集團資本適足率
(8)資本適足率 >=8% 10.00% 10.49% 10.10% 11.43% 10.09%
(9)中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 <=100% 35.95% 39.31% 37.04% 44.04% 52.92%
(10)自用不動產投資額占淨值比率 <=100% 29.98% 39.72% 40.46% 33.05% 32.54%
(11)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占存款總餘額比率 <=5%
(12)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占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比率 <=100% 5.37% 1.93% 9.65% 14.55% 2.07%
(13)中小企業放款占放款總餘額比率 >=60% 44.35% 50.88% 49.87% 35.40% 32.82%
(14)中長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 83.83% 85.83% 86.58% 97.62% 108.09%
(15)債票券附賣回條件交易餘額占淨值倍數 不適用。
(16)自行保證及背書餘額占淨值倍數
(17)投資債券股權相關商品占淨值比率
(18)持有特定企業發行之短期票券及債券總額占淨值比率
(19)對利害關係人辦理保證總餘額占淨值倍數
(20)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占淨值比率
(21)保證款項占淨值比率
(22)無擔保保證餘額占淨值比率
(23)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占淨值比率

註1:無該項比率者請填註無。

註2:公開說明書本表末端,應刊示如下之計算方式。

(1)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授信總餘額比率=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授信總餘額

(2)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銀行子公司淨值

(3)金融控股公司之保險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保險子公司淨值=保險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保險子公司淨值

(4)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單一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銀行子公司與單一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銀行子公司淨值

(5)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銀行子公司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銀行子公司淨值

(6)金融控股公司對非金融相關事業之長期股權投資總額占實收資本總額=對非金融相關事業之長期股權投資總額/實收資本

(7)集團資本適足率=集團合格資本淨額/集團法定資本需求

(8)資本適足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

(9)中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中期放款總餘額/定期存款餘額

(10)自用不動產投資額占淨值比率=自用不動產投資額(不包括營業用倉庫)/淨值

(11)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占存款總餘額比率=對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存款總餘額

(12)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占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比率=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存款總餘額+金融債券發售額)

(13)中小企業放款占放款總餘額比率=中小企業放款/放款總餘額

(14)中長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中長期放款/定期存款

(15)債票券附賣回條件交易餘額占淨值比率=附賣回條件交易餘額/淨值

(16)自行保證及背書餘額占淨值比率=(自行保證+背書餘額)/淨值

(17)投資股權商品及非由政府或銀行發行債券總額占淨值比率=投資債券股權相關商品(不含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總額/淨值

(18)持有特定企業發行之短期票券及債券總額占淨值比率=持有特定企業發行之短期票券及債券總額/淨值

(19)對利害關係人辦理保證總餘額占淨值倍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保證總餘額/淨值

(20)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占淨值比率=信託資金/淨值

(21)保證款項占淨值比率=保證款項/淨值

(22)無擔保保證餘額占淨值比率=無擔保保證餘額/淨值

(23)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占淨值比率=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淨值

註3:前項(1)適用於銀行,(2)至(7)適用於金融控股公司,(8)至(12)適用於商業銀行,(13),(14)適用於中小企業銀行,(15)至(19)適用於票券金融公司,(20)至(23)適用於信託投資公司。

(六)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4年度 93年度 差 異 說 明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214,677,184 20.54 191,615,948 18.57 23,061,236 12.04 現金及約當現金主要係庫存現金及週轉金增加約3.6億元,待交換票據增加約64億元,買入定期存單增加約64億元,存放銀行同業減少約24億元,拆放銀行同業增加約120億元,存放央行約增加2.1億元。
買入票券及證券 28,820,087 2.76 35,712,843 3.46 (6,892,756) (19.30) 主要係股票、債券及受益憑證減少62億元。
應收款項 33,683,827 3.22 28,722,314 2.78 4,961,513 17.27 主要係應收帳款減少約31億元及跨行通匯款增加約83億元。
其他資產 32,040,919 3.06 58,113,157 5.63 (26,072,238) (44.86) 94年度其他資產減少主要係為配合政府政策降低逾放比率,持續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並積極打銷呆帳,致帳列之催收款淨額大幅減少;另依金管銀(二)0948010856號函規定將帳列逾五年未能處分之擔保品依帳面成本全數提列損失準備,致帳列之承受擔保品淨額減少所致。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64,660,251 6.19 47,604,400 4.61 17,055,851 35.83 本年度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增加主係因應放款之需求量增加所致。
股本 42,857,220 4.10 36,857,220 3.57 6,000,000 16.28 主要係現金增資60億元。
資本公積 3,671,614 0.36 (3,671,614) (100.00) 本年度資本公積減少係以其彌補虧損所致。
保留盈餘 (14,976,435) (1.43) (4,406,924) (0.43) (10,569,511) 239.84 本年度為積極打銷呆帳,降低逾放比率,各項提存大幅增加,致本年度產生稅後虧損所致。
股票權益總額 28,747,407 2.75 37,383,785 3.62 (8,636,378) (23.10) 本年度股東權益減少主係因配合政府政策降低逾放比率,持續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並積極打銷呆帳,致帳列產生虧損所致。

註1:% 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 指以前一年為100% 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二、財務報表

(一)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第125頁至第224頁。

(二)最近一年度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無。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225頁至第277頁。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一)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二)匯率變動對公司收益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所從事與匯率變動相關之交易部位,區分為因應客戶外匯業務買賣而產生之部位及本公司對匯率預測所建立之相關外匯非避險性操作部位,前者部位以軋平為原則,故匯率風險極微;另針對非避險性操作部位本公司已訂定相關作業程序,嚴格控管交易員之授權額度及損失,爰此,因匯率變動對本公司收益獲利之影響甚微。相關因應措施:

1.加強各項風險之控管:對於交易員之部位及損失訂定限額,以有效控管因匯率變動所產生之影響。

2.隨時注意金融市場變化,掌握匯率波動趨勢,適時採取避險操作,降低匯率風險。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無。

(四)期後事項:無。

(五)其他: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一)財務狀況:

1.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94年度 93年度 差異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214,677,184 191,615,948 23,061,236 12.04
買入票券及證券 28,820,087 35,712,843 (6,892,756) (19.30)
買匯、貼現及放款 717,455,093 698,304,747 19,150,346 2.74
應收款項 33,683,827 28,722,314 4,961,513 17.27
長期投資 4,054,911 4,153,831 (98,920) (2.38)
固定資產 14,682,710 14,973,997 (291,287) (1.95)
其他資產 32,040,919 58,113,157 (26,072,238) (44.86)
資產總額 1,045,414,731 1,031,596,837 13,817,894 1.34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64,660,251 47,604,400 17,055,851 35.83
存款及匯款 880,248,138 878,089,739 2,158,399 0.25
應付金融債券 29,645,000 29,645,000 - -
其他負債 42,113,935 38,873,913 3,240,022 8.33
負債總額 1,016,667,324 994,213,052 22,454,272 2.26
股本 42,857,220 36,857,220 6,000,000 16.28
資本公積 - 3,671,614 (3,671,614) (100.00)
保留盈餘 (14,976,435) (4,406,924) (10,569,511) 239.84
累積換算調整數 (57,940) (23,193) (34,747) 149.82
未實現重估增值 924,562 1,285,068 (360,506) (28.05)
庫藏股票 - - - -
股票權益總額 28,747,407 37,383,785 (8,636,378) (23.10)

最近兩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前後期變動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者)之主要原因:

(1)其他資產:本年度其他資產減少主要係為配合政府政策降低逾放比率,持續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銀行,並積極打銷呆帳,致帳列之催收款淨額大幅減少;另依金管銀(二)0948010856號函規定將帳列逾五年未能處分之擔保品依帳面成本全數提列損失準備,致帳列之承受擔保品淨額減少所致。

(2)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本年度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增加主係因應放款之需求量增加所致。

(3)資本公積:本年度資本公積減少係以其彌補虧損所致。

(4)保留盈餘:本年度為積極打銷呆帳,降低逾放比率,各項提存大幅增加,致本年度產生鉅額之虧損所致。

(5)累積換算調整數:本年度因匯率變動較大,致國外分行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所致。

(6)未實現重估增值:本年度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主係以其彌補虧損且處分閒置資產及出租資產所致。

(7)股東權益總額:本年度股東權益減少主係因配合政府政策降低逾放比率,持續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並積極打銷呆帳,致帳列產生鉅額虧損所致。

2.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無重大影響。

(二)經營結果:

1.最近二年度收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營業成本:本年度營業成本增加,主要係為提升資產品質,持續積極打銷呆帳,致本年度各項提存較上年度增加所致。

(2)營業外收入及收益:本年度營業外收入及收益減少,上年度處分之閒置資及出租資產數筆處分損益均達五千萬以上所致。

(3)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本年度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增加,主係因本年度估列智森實業有限公司出口託收案之訴訟損失252,168仟元所致。

2.預期變動情形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不適用。

(三)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1.94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初現金餘額 營業活動 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 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 之淨現金流入 年底現金餘額
171,511,925 10,873,516 (33,559,768) 26,003,230 174,828,903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1)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單位:%

年度 項目 94.12.31 93.12.31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11.21 6.58 70.36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054.23 1,462.78 (27.93)
現金再投資比率 4.63 1.93 139.90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因本年度大幅處分買入票券而產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增加,致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另本年度因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及現金股利較上期增加,致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減少。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3.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額 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 全年現金 流出量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174,828,903 2,242,179 (13,598,500) 190,669,582 -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主要係預計積極拓展代收業務及其他跨行應付款等增加,致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

(2)投資活動:主要係預計放款營運量增加及增加中小企業各項貸款、小額消費性貸款,致投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34,805,458仟元。

(3)融資活動:主要係預計存款營運量增加,致融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48,403,958仟元。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實際或 預期完 工日期 所需資金 總額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93年度 94年度 95年度 96年度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購置機械及設備-電腦設備 自有資金 95/12/31 1,379,844 297,123 539,148 543,573 - - - -
總分行行舍修繕及裝修工程等1 9件 自有資金 95/12/31 97,720 - 25,720 72,000 - - - -

2.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可提升本公司企業形象、服務品質並穩固營業據點、擴大服務網。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轉投資政策:本公司仍秉持與本公司本業發展相輔相成之原則從事轉投資。

2.獲利情形:本公司94年度轉投資利益為30,549仟元,主要原因為認列現金股利收益。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具體計劃。

(六)其他重要事項:無。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六)所述,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間及九十三年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將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若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一次認列,則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產之其他資產帳面價值分別應減少19,583,305千元及17,423,702千元,未分配盈餘分別應減少19,583,305千元及17,423,702千元,民國九十三年度之稅後純損應增加2,159,603千元及九十二年度之稅後純益應增加3,365,306千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損失之認列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者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楊 柳 鋒
丁 玉 山
原證期會核 准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166967號 (88)台財證(六)第 18311 號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二 月 五 日
93.12.31 92.12.31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122,763,640 12 79,216,227 8
1120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附註四(二)及六) 68,852,308 7 94,021,167 10
1130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減備抵跌價損失後   淨額(附註二、四(三)及六) 35,712,843 3 35,919,332 4
1140 應收款項-減備抵呆帳後淨額   (附註二及四(四)) 28,722,314 3 25,238,560 3
1250 預付款項 1,420,934 - 1,282,613 -
13xx 買匯貼現及放款-減備抵呆帳後淨額   (附註二、四(五)及五) 698,304,747 68 634,936,761 65
1441 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四(六)):
144101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227,330 - 239,182 -
144102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2,426,501 - 2,684,232 -
1457 其他長期投資 1,500,000 - 1,500,000 -
長期投資淨額 4,153,831 - 4,423,414 -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四(七)):
成  本:
1501 土地 6,504,318 1 6,513,256 1
1521 房屋及建築 6,961,536 1 6,833,493 1
1531 機械及設備 2,042,395 - 1,864,817 -
1541 交通及運輸設備 391,209 - 390,984 -
1551 什項設備 647,886 - 657,495 -
1591 租賃資產 127,508 - 193,071 -
15x1 成本合計 16,674,852 2 16,453,116 2
15x2 減:累計折舊 4,075,728 - 3,822,149 -
15x3 重估增值 2,286,469 - 2,407,950 -
1571 未完工程 26,003 - 96,134 -
1577 訂購機件 62,401 - 106,535 -
固定資產淨額 14,973,997 2 15,241,586 2
17xx 無形資產 44,978 - 38,528 -
18xx 其他資產(附註二、四(八)、四(十六)及六) 56,642,130 5 82,421,630 8
1960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 5,115 - 3,401 -
資產總計 $ 1,031,596,837 100 972,743,219 100
93.12.31 92.12.31
負債及股東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
2105 附買回票券負債 $ 4,232,580 - - -
2109 附買回債券負債 5,750,483 1 9,734,544 1
212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註四(九)及五) 47,604,400 5 54,643,869 5
2140 應付款項(附註四(十)) 18,588,567 1 18,163,402 2
2250 預收款項 316,517 - 239,561 -
23xx 存款及匯款(附註四(十一)及五) 878,089,739 85 823,941,736 85
2370 應付金融債券(附註四(十二)) 29,645,000 3 17,648,600 2
25xx 長期負債(附註四(七)及四(十三)) 8,893,514 1 8,047,577 1
28xx 其他負債(附註四(十四)) 1,092,252 - 1,224,770 -
負債合計 994,213,052 96 933,644,059 96
股東權益:
3101 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九十三年底        額定及發行均為3,685,722千        股;九十二年底額定並發行        均為3,180,907千股        (附註四(十五)) 36,857,220 4 31,357,220 3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五)) 3,671,614 1 3,368,389 1
33xx 保留盈餘:
3301 法定公積(附註四(十五)) 3,322,270 - 3,292,531 -
3302 特別公積(附註四(十五)) 69,391 - - -
3310 未指撥保留盈餘 (7,798,585) (1) 99,130 -
保留盈餘合計 (4,406,924) (1) 3,391,661 -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 (23,193) - (12,964) -
34xx 未實現重估增值 1,285,068 - 1,555,687 -
3510 庫藏股票(附註二及四(十五)) - - (560,833) -
股東權益合計 37,383,785 4 39,099,160 4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二及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31,596,837 100 972,743,219 1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3年度 92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1‑47 營業收入
4501 利息收入 $ 24,403,393 85 27,331,144 91
4516 手續費收入 1,600,620 5 1,592,609 5
4530 證券經紀收入 252,386 1 175,257 1
4531 買賣票券及營業證券利益 839,435 3 616,779 2
4532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附註四(六)) 14,945 - 22,829 -
4534 兌換利益 269,308 1 246,711 1
4609 其他營業收入 1,315,734 5 157,522 -
營業收入合計 28,695,821 100 30,142,851 100
51‑57 營業成本
5501 利息費用 (10,714,333) (37) (12,288,900) (41)
5516 手續費用 (265,402) (1) (227,696) (1)
5518 提存買賣證券損失準備 (65,370) - - -
5530 證券經紀費用 (271,991) (1) (210,077) (1)
5535 各項提存 (16,389,634) (57) (8,051,091) (27)
5537 現金運送費 (115,049) (1) (113,544) -
5601 營業資產出租費用 (6,081) - (5,232) -
5609 其他營業成本 - - (254,040) (1)
營業成本合計 (27,827,860) (97) (21,150,580) (71)
6000 營業毛利 867,961 3 8,992,271 29
5800 營業費用
5811 業務費用 (6,977,942) (24) (6,760,523) (22)
5821 管理費用 (1,674,125) (6) (1,489,432) (5)
5830 其他營業費用 (20,710) - (17,222) -
營業費用合計 (8,672,777) (30) (8,267,177) (27)
6100 營業淨(損)利 (7,804,816) (27) 725,094 2
499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864,814 3 270,089 1
5999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8,284) - (17,386) -
6300 稅前淨(損)利 (6,958,286) (24) 977,797 3
640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四(十七)) 840,299 3 868,107 3
6900 本期(淨損)淨利 $ (7,798,585) (27) 109,690 -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7000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元) $ (1.98) (2.22) 0.32 0.04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 留 盈 餘
法定 特別 未指撥 累積換算 未 實 現
股  本 資本公積 公積 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重估增值 庫藏股票 合  計
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31,809,070 3,408,748 4,229,446 - (936,915) (1,294) 1,613,367 (1,070,972) 39,051,450
九十一年度盈餘指撥:
法定公積彌補虧損 - - (936,915) - 936,915 - - - -
處分固定資產沖轉資本公積 - - - - - - (57,680) - (57,680)
減資註銷庫藏股票 (451,850) (47,729) - - (10,560) - - 510,139 -
逾五年現金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7,370 - - - - - - 7,370
九十二年度純益 - - - - 109,690 - - - 109,690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數 - - - - - (11,670) - - (11,670)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1,357,220 3,368,389 3,292,531 - 99,130 (12,964) 1,555,687 (560,833) 39,099,160
九十二年度盈餘指撥:
提列法定公積 - - 29,739 - (29,739) - - - -
提列特別公積 - - - 69,391 (69,391) - - - -
現金增資 5,500,000 275,000 - - - - - - 5,775,000
處分固定資產沖轉 - - - - - - (270,619) - (270,619)
出售庫藏股 - 28,225 - - - - - 560,833 589,058
九十三年度純損 - - - - (7,798,585) - - - (7,798,585)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 - - - - (10,229) - - (10,229)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6,857,220 3,671,614 3,322,270 69,391 (7,798,585) (23,193) 1,285,068 - 37,383,785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3年度 9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損)益 $ (7,798,585) 109,690
調整項目:
折舊及攤銷 494,931 496,217
不良債權損失攤銷數 4,549,806 4,487,074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淨額超過或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收現部份 11,852 (3,429)
長期投資認列之跌價損失 - 254,040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957,814) -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資產及非營業資產損(益)淨額 (742,084) (128,085)
(迴轉)提列各項準備 (29,933) 18,904
提列備抵呆帳 11,960,293 3,551,822
提列(迴轉)備抵買入票券跌價損失 14,373 (264,248)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變動
買入票券 618,924 (470,932)
應收款項 (3,453,596) 5,019,198
預付款項 (138,322) (47,287)
應付款項 425,086 (129,287)
預收款項 76,956 (165,710)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 (1,714) (2,13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030,173 12,725,83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買匯、貼現及放款(增加)減少 (63,563,042) (11,556,122)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1,218,845 -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3,300) (1,490,969)
處分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價款 840,821 175,887
購買固定資產 (350,581) (497,071)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減少(增加) 29,485,721 (8,524,129)
其他資產減少(增加) 8,708,459 (2,134,640)
無形資產增加 (9,543) (32,23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3,672,620) (24,059,280)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央行及同業存款(減少)增加 (7,039,469) 18,268,900
附買回票券負債增加 4,232,580 -
附買回債券負債(減少)增加 (3,984,061) 2,254,720
存款及匯款增加 54,148,004 27,598,189
應付金融債券增加(減少) 11,996,400 (90,400)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102,585) 69,721
長期負債增加(減少) 1,318,524 (3,225,620)
庫藏股票轉讓價款 589,136 -
現金增資 5,775,000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6,933,529 44,875,51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48,291,082 33,542,06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3,220,843 89,678,78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1,511,925 123,220,84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16,102,619 6,559,821
本期支付所得稅 $ 964 184,787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22,763,640 79,216,227
存放央行 8,157,324 7,869,958
九十天內到期之拆放銀行同業 40,039,223 36,009,728
九十天內到期之承兌匯票 182,276 59,977
九十天內到期之商業本票 369,462 64,953
$ 171,511,925 123,220,84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行原係民間儲蓄組織,前身為民國四年設立之「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大正無盡株式會社」,經多次購併改組後,於民國六十五年七月一日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與輔導之專業銀行,經營之業務為:(1)銀行法所規定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得以經營之業務;(2)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信託、證券經紀相關業務;(3)國際金融業務;(4)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本行總行綜理全行事務,並在國內外設立分行,藉以推廣各項業務。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除於總行設有營業部、國際部、證券部及信託部外,並設有國內分行壹百貳拾貳家,簡易型分行二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一家,海外分行三家及兼營證券經紀商十六處。

本行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本行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經臺灣省政府核准,由省屬行庫將持有本行之股份釋出,並配合省屬三商銀民營化,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民營化。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員工人數約為4,811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除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依金融機構合併法及財政部台財融(三)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分五年攤銷外,本行財務報表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行國內總分行、國外分行及國外代表人辦事處之帳目。國內外總分行間之內部往來、聯行往來及內部收支等帳目均於彙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二)現金流量表編製基礎

現金流量表之編製係以現金及約當現金為基礎。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拆放銀行同業、國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等。

(三)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買入票券及證券係投資政府公債、公司債、短期票券、國外證券、國庫券、上市上櫃公司之權益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每月底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上市上櫃證券或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市價係分別為每月之平均收盤價或月底淨值。國內債券之市價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會計期間結束日參考價格為依據,國外證券係證券商或公開報價系統之報價。短期票券及非上市上櫃證券則以成本計價。債券非以面額購入者,其溢折額係按剩餘流通期間平均攤銷。

出售時,股票及基金受益憑證係以移動平均法計算;其他則以個別辨認法計算成本。

附買回、附賣回條件之交易係依融資法處理。

(四)放款及墊款

放款及墊款按流通在外之本金入帳,不計入尚未賺得之收益,利息收入則按權責發生基礎認列。

放款及墊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停止計提應收利息:

1.本金或利息已逾期六個月未支付。

2.本金或利息逾期雖未屆六個月但已轉入催收款項者。

停止計提應收利息期間之利息於收現時認列收入。

(五)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係就應收帳款、應收利息、買匯、貼現、放款及催收款項,暨各項保證款項及應收承兌票款扣除存入保證金後之餘額,依實際評估其收回可能性,以提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行依財政部頒佈之「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按授信戶之財務狀況、過去往來交易經驗、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等,並就特定債權之擔保品評估其價值後,評估授信資產之可收回性。

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係參照前述財政部之規定,收回無望之授信資產,全額提列損失;收回有困難之部分,至少依餘額百分之五十提列損失。

對確定無法收回之債權,經董事會核准後,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得列為當年度損失。

(六)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取得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之股數,並按增加後之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而無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按成本法評價。如遇投資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則承認投資損失。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有差額時,則按五年平均攤銷。

對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者,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除採用權益法評價外,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七號公報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另編母子公司合併報表,但如有證據顯示不具有控制能力,或被投資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未達發行人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且所有未達編入合併報表標準之子公司其會計總資產或營業收入未達本行各該項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得不編製合併報表。

若被投資公司與本行會計年度起迄日期不同,則俟被投資公司辦理年度決算後,按被投資公司決算年度本行約當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採移動平均法計算成本。

(七)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若有重估則加計重估增值。重大更新、添置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支出,則列為當年度費用。

資產之折舊,原取得成本部分係以直線法按估計使用年限提列折舊,經重估者其重估增值部份以直線法就重估日起之剩餘使用年限提列折舊,主要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房  屋 及 建  築 10 ‑ 50年

機  器 及 設  備 3 ‑ 5年

交 通 及 運 輸 設 備 3 ‑ 6年

什  項  設  備 5 ‑ 8年

租  賃  資  產 5年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當年度之損益。

(八)遞延費用

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依五年平均分攤;另自來水工程費及電力、保全線路費等,亦依五年平均分攤。

(九)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係債務人無法償債於所附交擔保品及殘餘物公開拍賣時,依法按價承受轉入之債權屬之,其與原有債權間之差額列為呆帳損失。處分時如有收益或損失,其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十)違約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係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每月就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成交金額之萬分之零點二八提列,若累積已達新台幣二億元,得免繼續提存。此項準備除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十一)買賣損失準備

係證券部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其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額超過損失額時,應按月就超過部分提列百分之十,做為買賣損失準備,並於實際發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淨損失月份予以沖回;惟若累積提列已達新台幣二億元者,得免繼續提列。

(十二)庫藏股票

本行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且尚未處分或註銷者,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以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三)退 休 金

本行自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三十日起依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台財證(六)第00142號函及(84)台財證(六)第01985號函規定,對於員工退休辦法之儲備金,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以每年六月三十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於資產負債表日依該公報規定揭露,自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按該公報規定攤提退休金費用,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十五年平均攤銷,惟本項退休金於民營化時已以員工權益補償金支付完竣。

本行於民營化後已依新制退休辦法重新精算,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變更會計年度為曆年制後,改以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

(十四)所 得 稅

所得稅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列為調整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本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五)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係按加權平均股數計算,凡以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則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期間。

(十六)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國內總分行之外幣損益項目,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國外分行之損益項目非為當地貨幣者,則按當地外匯市場之匯率折算,並結轉至當地貨幣損益帳,每一報表日結算時,將損益帳按結帳日之央行結帳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國內總分行之非屬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所產生的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按每月底中央銀行公告之結帳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國外分行之資產及負債項目非為當地貨幣者,則按結算日當地外匯市場匯率折算為當地貨幣再將全部資產負債按央行結帳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兌換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國外分行之保留盈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因此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十七)衍生性金融商品

1.遠期外匯

交易目的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之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約到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收付結清期間損益。若上述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之遠期匯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上述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資產或負債。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到期時,不實際交付本金,而以兩種貨幣之約定匯率與結算日匯率之差異收付,認列兌換損益。

2.換 利

換利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利合約係將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費用之調整項目。

3.換匯換利

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匯換利合約,其本金部分以訂約日遠期匯率入帳,並計算折溢價於合約期間平均攤銷;其利息部分則按約定計息期間計算收付差額,均列為被避險項目收入或費用之調整項目。

4.換  匯

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匯交易係於合約成交日以即期匯率入帳,並同時交換本金,換匯合約因兌換所產生之收付差額係按月就個別合約予以認列兌換損益。期末於資產負債表日則按該日之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換匯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資產負債表日互為抵減,其差額列為資產或負債。

5.資產交換

非以交易目的之資產交換交易係以某一特定債券為標的,於該債券流通期間以其票面固定利率及債券到期贖回價差與交易相對人就市場浮動利率作交換,並以依市場浮動利率所計算之利息認列利息收入。

6.選擇權交易

選擇權合約於簽約時僅依交易名目本金作備忘分錄,於權利金收付時列為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資產負債表日則依權利金之市價差異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評價利益或損失。屬約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列為當期交易利益或損失。

(十八)承諾及或有事項

本行之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且損失金額可合理估計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有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無。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93.12.31 92.12.31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 7,209,115 7,772,446
庫 存 外 幣 861,172 885,224
待 交 換 票 據 5,246,236 3,853,299
買 入 定 期 存 單 105,603,407 62,926,407
存 放 銀 行 同 業 3,843,710 3,778,851
合 計 $ 122,763,640 79,216,227

(二)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93.12.31 92.12.31
存   放   央   行 $ 28,635,819 34,705,797
拆  放  銀  行 同 業 40,216,489 59,315,370
存 出 信 託 資 金賠償準備 50,000 50,000
抵 繳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證券 (50,000) (50,000)
合 計 $ 68,852,308 94,021,167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依銀行法及中央銀行法規定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各約28,518,050千元及34,566,627千元。其中分別包括20,363,287千元及26,705,596千元依規定非於每次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

自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依修正後之「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增提外幣存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已分別提存於中央銀行2,561千元及8,927千元,依規定得動用。

另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代收國軍部隊、監獄等國庫存款分別為115,208千元及130,243千元,依規定不得動用。

本行自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依中央銀行外匯局規定,依據信託業法換發營業執照後,有關本行辦理「金錢之信託」-「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依信託業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提存賠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均已依法提存50,000千元之有價證券抵繳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三)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淨額

93.12.31 92.12.31
股票、債券及受益憑證 $ 24,787,483 22,788,474
營 業 證 券 - 自 營 6,525,173 12,990,927
商  業  本  票 469,069 64,953
銀 行 承 兌 匯 票 197,262 77,614
附 賣 回 票 券 投 資 3,750,692 -
減 : 備 抵 跌價損失 (16,836) (2,636)
淨 額 $ 35,712,843 35,919,332

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買入票券提供作為法院假扣押及營業保證金之擔保者分別為883,300千元及890,600千元。

(四)應收款項

93.12.31 92.12.31
應 收 利 息 $ 2,597,146 3,110,695
應 收 承 兌 票 款 2,376,364 3,017,079
應 收 收 益 77,932 73,510
應 收 帳 款 7,497,996 2,731,161
應 收 退 稅 款 - 550,320
應 收 遠 匯 款-外幣 - 13,204,281
應 付 購 入 遠 匯 款 - (13,022,539)
應 收 出 售 遠 匯 款 16,848,510 -
應 付 遠 匯 款-外幣 (16,549,693) -
其  他  應 收 款 16,118,485 15,848,652
28,966,740 25,513,159
減 : 備 抵 呆 帳 (244,426) (274,599)
淨 額 $ 28,722,314 25,238,560

(五)買匯、貼現及放款

93.12.31 92.12.31
買 入 匯 款 $ 23,419 29,085
進 出 口 押 匯 1,550,213 1,538,100
貼 現 3,082,035 3,464,096
透 支 828,970 494,015
擔 保 透 支 1,918,230 1,615,438
短 期 放 款 128,325,936 132,383,903
短 期 擔 保 放 款 80,711,228 65,292,736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1,899,574 1,488,436
中 期 放 款 146,006,320 112,154,937
中 期 擔 保 放 款 77,273,373 76,799,373
長 期 放 款 39,435,380 33,637,798
長 期 擔 保 放 款 219,138,151 207,750,872
減 : 備 抵 呆 帳 (1,888,082) (1,712,028)
淨 額 $ 698,304,747 634,936,761

(六)長期投資

93.12.31 92.12.31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31,297千元 $ 43,158 30.00 41,306 30.00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171,000千元 175,396 50.00 174,741 50.0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2,000千元 8,776 100.00 23,135 100.00
小 計 227,330 239,182
按 成 本 與 市 價孰 低 法 評 價
上 市 公 司
高雄銀行-市價九十二年底35千元 - - 14 -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 -市價九十二年底1,142,575千元 - - 261,017 0.49
小 計 - 261,031
93.12.31 92.12.31
金  額 持股% 金額 持股%
按 成 本 法 評 價
未 上 市 公 司
台灣電力(股)公司 11,427 - 11,427 -
台灣聯合商業銀行(股)公司 125,921 10.00 125,921 10.00
台灣糖業(股)公司 61,364 0.30 61,364 0.30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0,692 3.96 20,692 3.96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9,000 4.84 29,000 4.84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7,000 3.53 7,000 3.53
財金資訊(股)公司 45,500 1.14 45,500 1.14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 500,000 4.95 500,000 4.95
亮利投資(股)公司 - 17.39 - 17.39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198,012 0.95 198,012 0.95
亞太固網寬頻(股)公司 (原東森寬頻電信(股)公司) 300,000 0.46 300,000 0.46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20,000 1.00 20,000 1.00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15,000 5.00 15,000 5.0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0 5.68 1,000,000 5.68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50,000 2.94 50,000 2.94
財宏科技(股)公司 19,285 5.28 19,285 5.70
台灣汽車客運(股)公司 - - - -
高雄硫酸錏(股)公司 - - - -
華南票券金融(股)公司 - 0.01 - 0.01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20,000 1.00 20,000 1.00
台灣總合股務處理(股)公司 3,300 1.10 - -
小 計 2,426,501 2,423,201
其他長期投資
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 1,500,000 - 1,500,000 -
合        計 $ 4,153,831 4,423,414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207,597千
元,部分彌補虧損,其餘退還股款給股東,減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減資後本行持有本公司股數由9,581,400股減少為3,353,490股,退還股款37,703千元,
持股比例仍為30%。

本行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經財政部核准增加轉投資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股權10%,金額51,000千元,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16,968千元,依五年平均攤銷。

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自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收到現金股利分別為8,425千元及19,400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度自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收到現金股利18,372千元。

本行轉投資之亮利投資(股)公司,由於投資價值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於九十二年度已全數承認投資損失計254,040千元,使其帳面價值為零。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於九十二年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91,284千元,退還股款給股東,減資基準日為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減資後本行持有該公司股數由 3,612,932股減少為3,251,638股,持股比例仍為3.96%。

本行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2,000千股,計20,000千元,持股比例1%。

本行於九十二年一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甲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150,000千股,該特別股股息率為年利率5%,依面額計算,於轉換期間得以1:1一次全數轉換成普通股。

本行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收益 (包含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攤銷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分別列示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93年度 92年度
聯 合 建 築 經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852 (2,946)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9,080 5,362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4,013 20,413
合 計 $ 14,945 22,829

本行持有股權超過5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總額皆未達本行各該項金額之百分之十,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得不編合併報表。

(七)固定資產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3.12.31
成 本
土 地 $ 6,504,318 2,255,434 8,759,752
房 屋 及 建 築 6,961,536 31,035 6,992,571
機 械 設 備 2,042,395 - 2,042,395
交通及運輸設備 391,209 - 391,209
什 項 設 備 647,886 - 647,886
租 賃 資 產 127,508 - 127,508
未 完 工 程 26,003 - 26,003
訂 購 機 件 62,401 - 62,401
$ 16,763,256 2,286,469 19,049,725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 1,527,361 16,617 1,543,978
機 械 設 備 1,585,870 - 1,585,87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13,501 - 313,501
什 項 設 備 547,414 - 547,414
租 賃 資 產 84,965 - 84,965
$ 4,059,111 16,617 4,075,728
淨 額 14,973,997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2.12.31
成 本
土 地 $ 6,513,256 2,376,915 8,890,171
房 屋 及 建 築 6,833,493 31,035 6,864,528
機 械 設 備 1,864,817 - 1,864,817
交通及運輸設備 390,984 - 390,984
什 項 設 備 657,495 - 657,495
租 賃 資 產 193,071 - 193,071
未 完 工 程 96,134 - 96,134
訂 購 機 件 106,535 - 106,535
$ 16,655,785 2,407,950 19,063,735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 1,347,820 16,617 1,364,437
機 械 設 備 1,488,592 - 1,488,592
交通及運輸設備 305,125 - 305,125
什 項 設 備 540,415 - 540,415
租 賃 資 產 123,580 - 123,580
$ 3,805,532 16,617 3,822,149
淨 額 15,241,586

1.本行曾於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七十年七月一日、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八十五年七月一日及八十六年四月十日依照「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或「平均地權條例」辦理房屋及建築或土地重估價。

2.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土地及房屋及建築重估增值總額(包括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之資產,帳列其他資產)計2,833,666千元,土地增值稅準備為1,460,788千元(帳列長期負債),重估增值淨額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

3.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之房屋及建築(包括帳列其他資產之非營業資產)並無提供保證、抵押設定典權等情事。固定資產之投保保險額度分別為6,497,823千元及6,639,302千元。

(八)其他資產

93.12.31 92.12.31
催   收   款   項 $ 35,585,048 66,723,640
減 : 備  抵  呆 帳 (5,448,083) (9,992,074)
催  收  款  淨  額 30,136,965 56,731,566
承  受  擔  保  品 2,205,930 2,443,715
減 : 備  抵  損 失 (364,312) (284,113)
承 受 擔 保 品 淨 額 1,841,618 2,159,602
存 出 保 證 金 970,667 1,100,910
遞延費用(附註四(十六)) 19,584,969 17,425,751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十七)) 2,729,261 3,475,851
非營業資產淨額(附註四(七)) 597,881 1,312,682
質 押 定 期 存 單 63,536 67,996
暫 付 及 待 結 轉 帳 項 630,122 83,220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63,859 62,862
買 入 選 擇 權 權 利 金 23,252 1,190
合 計 $ 56,642,130 82,421,630

非供營業用資產係供出租或閒置未使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築,其明細如下:

出  租  資  產 93.12.31 92.12.31
成 本
土 地 $ 20,165 49,261
房 屋 及 建 築 31,186 100,001
小 計 51,351 149,262
重估增值
土 地 242,916 751,581
房 屋 及 建 築 148 1,678
小 計 243,064 753,259
成本及重估增值 294,415 902,521
減 : 累計折舊 (12,373) (37,202)
淨 額 $ 282,042 865,319
閒  置  資  產
成 本
土 地 $ 5,290 6,109
房 屋 及 建 築 19,149 20,663
小 計 24,439 26,772
重估增值
土 地 304,133 434,138
成本及重估增值 328,572 460,910
減 : 累計折舊 (12,733) (13,547)
淨 額 $ 315,839 447,363
出 租 及閒置資產淨額 $ 597,881 1,312,682

上述土地中,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分別計有111,478千元及109,606千元遭侵佔,目前已洽請佔用人承租承購或予以標售中。

(九)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93.12.31 92.12.31
央 行 存 款 $ 371,626 326,417
銀 行 同 業 存 款 354,580 609,411
銀 行 同 業 拆 放 45,505,349 52,304,853
透 支 銀 行 同 業 1,372,845 1,403,188
合 計 $ 47,604,400 54,643,869

(十)應付款項

93.12.31 92.12.31
應 付 利 息 $ 2,519,940 2,868,346
應 付 帳 款 5,280,535 3,855,446
承 兌 匯 票 2,533,958 3,107,772
應 付 費 用 1,688,611 1,168,322
應 付 代 收 款 1,475,708 1,249,374
應 付 遠 匯 款-外幣 - 12,338,760
應 收 出 售 遠 匯 款 - (12,101,058)
應 付 購 入 遠 匯 款 16,538,064 -
應 收 遠 匯 款-外幣 (16,317,719) -
其 他 應 付 款 4,869,470 5,676,440
合 計 $ 18,588,567 18,163,402

(十一)存款及匯款

93.12.31 92.12.31
儲 蓄 存 款 $ 454,678,975 422,848,624
定 期 存 款 235,879,107 244,749,682
活 期 存 款 145,559,667 118,483,963
支 票 存 款 26,373,202 23,076,389
匯 款 15,598,788 14,783,078
合 計 $ 878,089,739 823,941,736

(十二)應付金融債券

93.12.31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 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 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93‑1 93/10/20 無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1.575%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2.575%機動計息。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12,000,000
$ 29,645,000
92.12.31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88‑3 88/11/25 90/11/25 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1%機動利率,每半年付息乙次 金融債券 $ 400
88‑3 89/03/10 91/03/10 依本行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1%機動利率,每半年付息乙次 金融債券 3,2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 17,648,600

(十三)長期負債

93.12.31 92.12.31
撥 入 放 款 基 金 $ 7,161,669 5,812,178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1,460,788 1,933,417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271,057 301,982
合 計 $ 8,893,514 8,047,577

(十四)其他負債

93.12.31 92.12.31
保 證 責 任 準 備 $ 99,636 220,869
買 賣 票 券 損 失 準 備 65,540 170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48,544 41,460
意 外 損 失 準 備 14,643 9,955
存 入 保 證 金 840,371 951,241
暫 收 及 待 結 轉 帳 項 266 -
賣 出 選 擇 權 權 利 金 23,252 1,075
合 計 $ 1,092,252 1,224,770

(十五)股東權益

1.增  資:

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六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以現金5,50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55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該項增資案業經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證期局)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核准申報生效。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七日,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日辦妥公司變更登記。

2.資本公積

93.12.31 92.12.31
股   本   溢  價 $ 3,587,256 3,312,256
受   贈   公  積 56,054 56,133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溢價 28,304 -
合 計 $ 3,671,614 3,368,389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股票溢價及受贈資產產生者得撥充資本及彌補虧損外,餘僅限於彌補虧損。另依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本溢價及受贈公積轉增資,每年一次且撥充之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行章程規定,本行每年決算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應就其餘額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A.股東股息股利,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B.員工紅利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

C.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以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各半為原則,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比率加一個百分點者,現金股利每股以不超過五角為原則,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員工紅利之分派,得由董事會議定發給新股或現金。

本行民國九十二年度為累積盈餘,惟因依證交法41條規定予以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故無需揭露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等資訊,另九十三年度為累積虧損,無需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前述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另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台財證(一)字第002433號函規定,出售不良債權分五年攤提出售不良債權損失者,其分派盈餘時,應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就發生不良債權出售損失與已攤提金額之差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4.庫藏股票

(1)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按上述規定,本行分別以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為計算基準,本行預計買回股數分別為54,815,000股及100,000,000股,預計買回金額分別為822,225千元及1,680,000千元,本行實際買回股數分別為54,815,000股及45,185,000股,買回金額分別為560,833千元及510,139千元。

(2)本行因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庫藏股計100,000,000股,依規定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逾期未轉讓者,視為本行未發行股份,民國九十二年度已辦理註銷登記45,185,000股,餘54,815,000股以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為認股基準日轉讓予員工,實際轉讓價格計589,146千元,業已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經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證期局)核准在案。

(3)本行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六)不良債權損失

本行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出售損失,得於五年內攤銷。

本行於九十一年七月五日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不良債權讓與契約書,計產生損失3,644,863千元(帳列遞延費用),自民國九十一年七月至九十六年七
月按月攤銷。

另本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與Colony Capital Asia Pacific Pte Ltd.及Lehman
Brothers Commercial Corporation Asia Limited分別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18,687,231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至九十六年十二月按月攤銷。

又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FC Capital Management Co., Ltd., Taiwan Branch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6,709,409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按月攤銷。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上列不良債權損失分別計攤銷4,549,806千元及4,487,074千元(帳列各項提存),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未攤銷金額分別為19,583,305千元及17,423,702千元。

(十七)所 得 稅

1.遞延所得稅資產產生原因:

93.12.31 92.12.31
提列違約損失準備及意外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2,077 19,087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6,342 -
依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公報規定攤提退休金費用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59,309 153,893
提列備抵呆帳超限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98,783 1,265,255
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7,578,655 3,750,240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7,731 4,321
$ 7,882,897 5,192,796
. 2.遞延所得稅資產 $ 7,882,897 5,192,796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5,153,636) (1,716,945)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2,729,261 3,475,851

3.本行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所得稅計算如下:

93年度 92年度
稅前淨(損)利依稅法規定稅率(25%)計算之所得稅 $ (1,739,571) 244,449
永久性差異
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 (458,095) (75,835)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盈餘 (61,112) (105,972)
迴轉(提列)買入票券跌價損失 3,593 (65,889)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利息收入稅率影響數 (6,881) (1,971)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736) (5,707)
土地交易所得免稅 (187,202) -
其 他 (59,944) 2,213
暫時性差異
提列意外損失準備 2,990 1,677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 16,342 -
攤提退休金費用 5,416 6,802
備抵呆帳沖銷 (1,166,472) (18,630)
當期應納所得稅 (3,654,672) (18,863)
減:暫時性差異 1,141,724 10,151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172,779) (304,578)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3,436,691 912,069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額 95,726 271,100
迴轉以前年度認列之債券前手息所得稅 - (42,000)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6,391) 40,228
所得稅費用 $ 840,299 868,107

本行截至八十六年度(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至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之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核定及審計部台灣省審計處審定。另八十七年度至九十一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核定在案。其中八十六年度至八十九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共應補繳前手息稅額86,846千元,本行不服,業已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有關債券前手息之爭議,按銀行公會與國稅局和解結果依相對扣繳稅額之退抵比例65%估列所得稅,並已作適當之會計處理。另九十年度債券前手息應補繳稅額九十二年度亦已估計入帳。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止,本行已收到八十六年度至八十九年度之退稅款計56,450千元。

4.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3.12.31 92.12.31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 855,419 688,899
股 東 可 扣 抵 比 率 33.33% (預計) 33.33% (實際)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3.12.31 92.12.31
八 十 六 年 度 以 前 $ - -
八 十 七 年 度 以 後 (7,798,585) 99,130
合           計 $ (7,798,585) 99,130

(十八)退 休 金

本行於民營化前屬省屬行庫,編製內人員之退休、撫卹及資遣,係依照「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

本行於民營化後,上述退休辦法已不再適用,於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準用勞基法規定。員工退休或資遣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或資遣時之平均薪資計算。給付之最高限額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惟因公受傷致強制退休者加給百分之二十。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提撥退休準備金分別為393,577千元及354,127千元
,孳息分別為24,182千元及23,353千元。

退休準備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儲於中央信託局,按薪資總額8%提撥,九十年十月份起調整為12%,九十一年六月起調整為11.3%,九十二年三月起調整為11.5%,九十三年四月份起調整為12.8%,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累積金額分別為2,275,272千元及 1,857,513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計算退休金成本所用之精算假設如下:

93年度 92年度
退休金給付義務所用之折現率 3.00% 3.00%
未 來 薪 資 水 準 增 加 率 1.50% 1.50%
退 休 基 金 資產預期報酬率 3.00% 3.00%

本行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提撥狀況與帳載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3.12.31 92.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1,117,335) (801,515)
非即得給付義務 (1,281,102) (1,158,334)
累積給付義務 (2,398,437) (1,959,849)
未來薪資增加影響數 (443,239) (403,884)
預計給付義務 (2,841,676) (2,363,733)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市價 2,275,272 1,857,513
提  撥  狀  況 (566,404) (506,220)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 -
退休金損(益)之未攤銷餘額 295,347 204,238
(應計退休金負債)/預付退休金 $ (271,057) (301,982)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退休金成本係由下列項目組成:

93年度 92年度
服務成本 405,774 377,360
利息成本 70,343 63,288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 (24,182) (14,234)
退休基金資產(損)益 (36,695) (45,082)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60,877) (59,316)
淨退休金成本 415,240 381,332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職工退休辦法之既得給付分別為 1,170,232千元及1,029,378千元。

(十九)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本行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3,516,980千股及3,080,907千股。

(二十)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衍生性金融商品

(1)合約金額或名目本金及信用風險

93.12.31 92.12.31
金融商品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交易目的
遠期外匯 $ 63,895 433 533,851 3,869
選擇權 - - 33,998 341
非交易目的
遠期外匯 12,187,971 - 5,507,281 -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158,840 - 204,135 662
資產交換 2,023,622 14,098 4,359,139 14,261
換匯 15,780,849 78,814 12,254,755 201,508
選擇權 1,990,982 - 286,405 1,510

上表列示之信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代表若交易對象違約,則本行將產生之損失。惟與本行從事交易之對象若為本行客戶,皆需經徵信及授信程序,授與信用額度後,於該額度內承作;若交易對象為銀行同業,則依該對手之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授與交易額度後,於該額度內承作,故本行認為交易對象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市場價格風險

本行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皆以將部位軋平為原則,利率或匯率波動所產生之損益不大,因此市場價格風險很低。

(3)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不確定性

因本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將部位軋平為原則,故與交易對象之現金收支皆與本行之現金收支相抵,相對現金流量之影響較小。

本行從事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預期現金需求如下:

93.12.31 92.12.31
期           間 金 額(千元) 金 額(千元)
一年內 JPY 20,342 HKD 600

上述預期現金需求係屬預測金額,且受未來利率及匯率不確定性之影響甚高

(4)當期因交易活動所產生之淨損益

本行交易活動所產生之交易淨收益列於損益表中兌換利益(損失)項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分別產生兌換利益32,335千元及兌換損失11,239千元。

(5)非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行從事非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主要目的為規避本行資產及負債所產生之匯率及利率風險。

本行非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採權責基礎估列其所產生之應收應付款項列為利息收入或支出。

本行並無已承諾或未承諾之預期交易。

本行非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與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計算公平價值之方法相同,惟非交易目的之交易市價僅供參考並不據以入帳。

2.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3.12.31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 期 外 匯 $ 43,200 43,064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 期 外 匯 10,144,779 10,174,703
資 產 交 換 - 1,932,728
換     匯 4,002,768 4,007,076
買 入 選 擇 權 - 995,49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950,531,410 950,531,410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35,712,314 36,170,805
長期股權投資 4,153,831 5,487,094
金融資產合計數 $ 1,004,588,302 1,009,342,371
金 融 負 債
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遠 期 外 匯 $ 21,609 21,322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換     匯 5,082,880 4,930,536
遠 期 外 匯 8,290,813 8,317,309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158,840 158,635
賣 出 選 擇 權 - 995,49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993,668,172 993,668,172
金融負債合計 $ 1,007,222,314 1,008,091,465
92.12.31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 期 外 匯 $ 109,169 108,919
買 入 選 擇 權 115 115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 期 外 匯 3,378,044 3,379,617
資 產 交 換 - 4,462,575
換     匯 7,684,297 7,670,650
買 入 選 擇 權 1,075 1,075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891,459,269 891,459,269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35,919,332 37,316,551
長期股權投資 4,423,414 6,580,134
金融資產合計數 $ 942,974,715 950,978,905
金 融 負 債
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遠 期 外 匯 $ 435,519 435,983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換     匯 4,348,175 4,333,880
遠 期 外 匯 2,149,103 2,151,606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203,988 203,756
賣 出 選 擇 權 1,075 1,075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933,130,969 933,130,969
金融負債合計 $ 940,268,829 940,257,269

本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與銀行同業存款及存款等。

(2)有價證券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3)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4)長期性負債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本行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利率為準。

(5)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本行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本行之大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均有金融機構之報價以供參考。

3.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本行由於承作保證及信用狀款項,故有保證及信用狀承諾,其大部分所承作之授信期限為一年,另本行因發行信用卡,故亦辦理「信用卡授信承諾」。

本行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之合約金額如下:

93.12.31 92.12.31
保 證 及 信 用 狀 承 諾 $ 31,349,169 26,591,359
信 用 卡 授 信 承 諾 15,278,423 12,980,406
$ 46,627,592 39,571,765

由於這些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全部實際支付,因此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完全失去其價值時,信用風險金額與合約金額相等,亦即此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失,惟本行在提供貸款承諾、融資保證和商業信用狀時,都需作嚴格的信用評估,並依評估之結果給予適當額度。

信用卡授信承諾不需擔保品,但定期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若有必要則修正其信用額度。

4.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行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單一交易相對人或單一產業型態進行交易,但有類似之地方區域和產業型態。

本行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額如下:

93.12.31 92.12.31
放款-依地方區域分
國內 $ 680,172,103 617,607,069
東南亞 915,082 1,107,077
總計 $ 681,087,185 618,714,146
放款-依產業型態分(註)
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44,609,557 41,628,268
綜合零售業 29,961,023 34,773,954
總計 $ 74,570,580 76,402,222

註:超過放款餘額5%為選擇標準。

五、關係人交易

本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彙總如下: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臺灣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
財政部 本行法人董監事
第一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華南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彰化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
土地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他關係人 主要股東暨本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二親等親屬,與經理人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放銀行同業

93.12.31 92.12.31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臺 灣 銀 行 $ 116,530 0.26 120,751 0.19
土 地 銀 行 2,597 0.01 11,529 0.02
第 一 銀 行 3,028 0.01 3,905 0.01
華 南 銀 行 116 - 6,777 0.01
彰 化 銀 行 4,953 0.01 6,338 0.01
合 計 $ 127,224 0.29 149,300 0.24

與關係人交易之存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2.銀行同業存款

93.12.31 92.12.31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土 地 銀 行 $ 529 - 1,078 -
第 一 銀 行 9,341 0.02 230 -
華 南 銀 行 1,631 - 530 -
彰 化 銀 行 15,316 0.03 3,818 0.01
合 計 $ 26,817 0.05 5,656 0.01

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3.銀行同業拆放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支出 年 利 率
93年度
臺 灣 銀 行 $ 1,512,284 1,226,372 16,619 1.17%~2.45%
土 地 銀 行 476,520 285,912 422 1.01%~2.29%
彰 化 銀 行 5,335,640 2,798,222 30,927 0.97%~2.52%
第 一 銀 行 5,453,542 2,759,180 19,726 0.98%~2.49%
華 南 銀 行 6,600,442 1,683,704 17,714 1.04%~2.52%
合 計 $ 19,378,428 8,753,390 85,408
92年度
臺 灣 銀 行 $ 1,359,920 1,359,920 2,957 1.1%~1.57%
土 地 銀 行 353,069 302,072 338 1%~1.26%
華 南 銀 行 886,448 849,950 3,339 0.65%~1.34%
彰 化 銀 行 4,060,361 2,393,459 24,091 0.97%~1.48%
第 一 銀 行 2,819,957 2,061,333 17,243 1%~2.65%
合 計 $ 9,479,755 6,966,734 47,968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4.拆放銀行同業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 利 率
93年度
臺 灣 銀 行 $ 6,477,904 476,520 6,569 0.99%~2.44%
土 地 銀 行 933,979 - 3,504 1.02%~2.27%
華 南 銀 行 5,391,726 1,759,214 21,268 1.09%~2.57%
彰 化 銀 行 9,096,971 3,971,000 33,801 0.95%~2.465%
第 一 銀 行 5,713,209 2,109,617 20,824 0.97%~2.55%
合 計 $ 27,613,789 8,316,351 85,966
92年度
臺 灣 銀 行 $ 3,232,810 1,461,914 24,067 0.85%~1.36%
土 地 銀 行 696,059 421,575 1,148 1.05%~1.62%
彰 化 銀 行 9,143,222 7,543,136 66,811 0.93%~1.39%
第 一 銀 行 3,284,807 1,869,890 28,647 0.70%~1.3475%
華 南 銀 行 6,025,284 2,685,740 36,462 0.925%~1.365%
合 計 $ 22,382,182 13,982,255 157,135

與關係人交易之拆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5.存  款

93.12.31 92.12.31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
聯合建築經理 (股) 公司 $ 1,846 - 1,308 -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44,987 0.02 95,278 0.01
臺企保險代理人 (股) 公司 5,679 - 21,678 -
其 他 關 係 人 1,873,164 0.21 2,647,647 0.31
合 計 $ 2,025,676 0.23 2,765,911 0.32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6.授  信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備  註
93年度
財 政 部 $ 394,891 355,179 12,471 3.07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 他 關 係 人 1,259,785 509,826 45,614 1.70%~ 7.743%
合 計 $ 1,654,676 865,005 58,085
92年度
財 政 部 $ 490,669 407,127 16,796 4.6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 他 關 係 人 16,364,217 10,786,381 370,071 2.175%~ 11.545%
合 計 $ 16,854,886 11,193,508 386,867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放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7.手續費收入:

本行於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收取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推廣共同行銷業務之手續費收入分別為76,056千元及9,799千元。

(三)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保證人、擔保品提供人之交易資訊

93.12.31
類    別 戶  數 期末總金額 評估有無可 能遭受損失
消費者貸款 1,321 $ 580,850
行員購屋貸款 1,553 4,371,521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5 7,374,572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92.12.31
類    別 戶  數 期末總金額 評估有無可 能遭受損失
消費者貸款 1,528 $ 653,879
行員購屋貸款 1,709 4,890,454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5 5,242,048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六、質押之資產

詳附註四(二)、四(三)及四(八)。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計有下列重大之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93.12.31 92.12.31
應 付 保 管 有 價 證 券 $ 64,253,062 67,113,441
受 託 代 收 款 項 121,813,017 111,417,309
受 託 代 放 款 項 11,532,094 9,802,057
保 證 及 信 用 狀 款 項 31,349,169 26,591,359
存 入 保 證 品 15,113 48,653
出 售 附 買 回 條 件 之 票 券 - 407,976
信 託 負 債 30,578,147 25,827,560
受 託 代 售 旅 行 支 票 481,462 597,017
應 付 保 證 票 據 883,300 890,600
應 付 保 管 品 15,429,171 14,492,117
受 託 承 銷 印 花 稅 票 980 1,003
換  出  利  率  交  換 7,837,166 -
受 託 經 理 政 府 登 錄 公 債 8,597,700 12,515,800
受 託 經 理 集 保 短 期 票 券 6,460,028 -

(二)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764,056千元及841,544千元,其未來支付租金支出總額明細分別如下:

期       間 金     額
94.01.01~94.12.31 $ 323,507
95.01.01~95.12.31 229,072
96.01.01~96.12.31 175,584
97.01.01~97.12.31 131,744
98.01.01~98.12.31 53,743
合 計 $ 913,650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後年度應支付之租金總額約300千元,按九十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郵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5%折算之現值約為278千元。

(三)本行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有關出租資產均屬營業租賃。

因出租資產估計未來五年應收之租金收入總額如下:

期       間 金     額
94.01.01~94.12.31 $ 10,601
95.01.01~95.12.31 8,333
96.01.01~96.12.31 5,916
97.01.01~97.12.31 2,777
98.01.01~98.12.31 625
合 計 $ 28,252

(四)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本行尚未結清之重要工程及採購合約總價款分別計371,726千元及438,545千元,尚未支付價款分別計286,453千元及265,079千元。

(五)本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業務之規劃、管理及營業,暨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保管業務。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止,信託財產投資明細如下:

93.12.31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銀行存款 $ 807 信託資本 30,578,146
短期投資 30,039,013
不動產 538,326
信託資產總額 $ 30,578,146 信託負債總額 30,578,146
93.12.31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短期投資
基 金 $ 30,039,013
不動產
土 地 538,326
合 計 $ 30,577,339
92.12.31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短期投資 $ 25,275,378 信託資本 25,827,560
不動產 552,182
信託資產總額 $ 25,827,560 信託負債總額 25,827,560
92.12.31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短期投資
基 金 $ 25,275,378
不動產
土 地 552,182
合 計 $ 25,827,560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銀行財務報表之揭露

1.放款及墊款

93.12.31 92.12.31
國 內 放 款 及 墊 款
民 營 企 業 $ 329,100,364 301,012,465
公 營 企 業 45,775,793 43,162,942
政 府 機 關 113,435,287 100,247,998
非 營 利 團 體 1,341,386 912,446
私 人 191,028,691 171,282,845
金 融 機 構 33,500 1,655,476
其 他 699,773 609,463
小 計 681,414,794 618,883,635
國 外 放 款 及 墊 款
金 融 機 構 - -
非 金 融 機 構 18,778,035 17,765,154
小 計 18,778,035 17,765,154
合 計 $ 700,192,829 636,648,789

停止計提應收利息之放款及墊款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金額分別為35,585,048千元及66,723,640千元,未計提之應收利息分別為1,953,619千元及3,663,128千元。

2.備抵呆帳及損失

93.12.31 92.12.31
期 初 餘 額 $ 12,262,814 12,321,201
本   期   提   列 11,960,293 3,551,822
沖 銷 放 款 及 墊 款 金 額 (16,904,449) (3,890,786)
匯 差 (10,057) (2,539)
收回已沖銷之放款及墊款金額 636,302 283,116
期 末 餘 額 $ 7,944,903 12,262,814

3.本行關於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之揭露如下:

93.12.31 92.12.31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資 產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90,977,662 1.24% 55,824,333 0.19%
存 拆 放 銀 行同業 54,762,640 1.38% 57,726,141 1.40%
存 放 央 行 34,991,296 1.13% 33,765,638 1.37%
買 入 票券(含債券) 34,450,163 2.56% 41,042,388 2.47%
放 款 及 墊 款 641,439,027 3.14% 611,997,022 3.84%
負 債
央 行 存 款 398,412 - % 301,717 - %
銀 行 同 業 存 款 45,820,155 1.43% 43,175,504 1.19%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18,267,335 0.48% 267,540,193 0.58%
公 庫 存 款 5,353,617 0.73% 5,101,613 0.81%
定 期 存款(含外匯) 139,407,738 0.99% 162,711,570 1.27%
郵 匯 局 轉 存 款 111,218,016 1.33% 109,200,446 1.47%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261,468,681 1.18% 251,971,280 1.51%
金 融 債 券 20,033,258 3.30% 17,422,927 3.35%
撥 入 放 款 基 金 6,390,525 0.92% 8,475,769 1.41%

4.本行關於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如下:

93.12.31
六 月 個 內 超過六個月至一年內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現 金 $ 13,316,523 13,316,523 - - - - 13,316,523 13,316,523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104,166,943 104,166,943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105,666,943 105,666,943
存拆 放銀 行 同 業 44,060,199 44,060,199 - - - - 44,060,199 44,060,199
存 放 央 行 8,269,971 8,269,971 - - 20,365,848 20,365,848 28,635,819 28,635,819
買 入 票券(含債券) 21,393,501 21,393,501 5,302,470 5,302,470 9,033,708 9,016,872 35,729,679 35,712,843
買匯 貼現 及 放 款 147,111,376 147,111,376 71,228,230 71,228,230 481,853,223 479,965,141 700,192,829 698,304,747
$ 338,318,513 338,318,513 77,030,700 77,030,700 512,252,779 510,347,861 927,601,992 925,697,074
負 債
央 行 存 款 $ 371,626 371,626 - - - - 371,626 371,626
銀 行 同 業 存 款 47,232,774 47,232,774 - - - - 47,232,774 47,232,774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56,867,109 356,867,109 - - - - 356,867,109 356,867,109
公 庫 存 款 5,368,313 5,368,313 1,035,924 1,035,924 - - 6,404,237 6,404,237
定期存款 (含外匯) 42,026,733 42,026,733 18,718,121 18,718,121 72,816,853 72,816,853 133,561,707 133,561,707
郵 匯 局 轉 存 款 14,835,478 14,835,478 13,565,642 13,565,642 73,916,280 73,916,280 102,317,400 102,317,400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43,393,344 43,393,344 46,149,694 46,149,694 173,797,460 173,797,460 263,340,498 263,340,498
金 融 債 券 - - - -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撥 入 放 款 基 金 3,982,454 3,982,454 20,500 20,500 3,158,715 3,158,715 7,161,669 7,161,669
$ 514,077,831 514,077,831 79,489,881 79,489,881 353,334,308 353,334,308 946,902,020 946,902,020
92.12.31
六 月 個 內 超過六個月至一年內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現 金 $ 12,510,969 12,510,969 - - - - 12,510,969 12,510,969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44,018,096 44,018,096 11,976,307 11,976,307 7,000,000 7,000,000 62,994,403 62,994,403
存拆 放銀 行 同 業 63,094,221 63,094,221 - - - - 63,094,221 63,094,221
存 放 央 行 15,600,201 15,600,201 - - 19,105,596 19,105,596 34,705,797 34,705,797
買 入 票券(含債券) 21,944,848 21,944,848 1,909,953 1,909,953 12,067,167 12,064,531 35,921,968 35,919,332
買匯 貼現 及 放 款 137,308,915 137,308,915 68,996,894 68,996,894 430,342,980 428,630,952 636,648,789 634,936,761
$ 294,477,250 294,477,250 82,883,154 82,883,154 468,515,743 466,801,079 845,876,147 844,161,483
負 債
央 行 存 款 $ 326,417 326,417 - - - - 326,417 326,417
銀 行 同 業 存 款 54,316,267 54,316,267 - - 1,185 1,185 54,317,452 54,317,452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02,113,432 302,113,432 - - - - 302,113,432 302,113,432
公 庫 存 款 4,301,116 4,301,116 928,000 928,000 - - 5,229,116 5,229,116
定期存款 (含外匯) 44,188,262 44,188,262 21,421,355 21,421,355 68,413,479 68,413,479 134,023,096 134,023,096
郵 匯 局 轉 存 款 13,779,659 13,779,659 19,438,318 19,438,318 77,508,609 77,508,609 110,726,586 110,726,586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43,517,841 43,517,841 47,941,941 47,941,941 165,606,645 165,606,645 257,066,427 257,066,427
金 融 債 券 3,600 3,600 - - 17,645,000 17,645,000 17,648,600 17,648,600
撥 入 放 款 基 金 89,200 89,200 141,150 141,150 5,581,827 5,581,827 5,812,177 5,812,177
$ 462,635,794 462,635,794 89,870,764 89,870,764 334,756,745 334,756,745 887,263,303 887,263,303

(二)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3年度 92年度
功能別 性質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37,552 4,994,287 5,131,839 109,342 4,613,085 4,722,427
勞健保費用 10,100 274,724 284,824 7,115 266,982 274,097
退休金費用 12,036 404,253 416,289 9,528 377,586 387,114
其他用人費用 730 209,222 209,952 510 51,408 51,918
折舊費用 17,890 454,455 472,345 17,095 466,628 483,723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5,128 17,458 22,586 569 11,925 12,494

(三)各類風險之管理政策與實務及主要風險之曝險情形:

1.放款資產品質、授信風險集中情形、放款及墊款之損失以及放款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1)放款資產品質

93.12.31 92.12.31
逾期放款 $ 34,809,754 66,420,158
催 收 款 35,585,048 66,723,640
逾放比率 4.73% 9.44%
應予觀察放款 5,356,050 8,519,313
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 0.73% 1.21%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損失準備 7,336,165 11,704,102
呆帳轉銷金額(不含承受擔保品轉銷) 16,874,290 3,847,360

(2)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93.12.31 92.12.31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2,326,943 6,131,941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64% 0.97%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0.04% 0.07%
行業 比率 行業 比率
特定行業授信集中度(該等行業授信金額占總授信金額比率之前三名者) 製造業 29.76% 製造業 29.92%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7.55%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8.19%
水電燃氣業 4.47% 營造業 4.55%

2.資產、負債及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之風險顯著集中資訊:詳附註四(二十)3及4。

3.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詳附註十(一)3。

4.利率敏感性資訊

93.12.31 92.12.31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9.06% 87.25%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28.13)% (235.96)%

5.主要外幣淨部位

93.12.31 92.12.31
主要外幣淨部位 (市場風險) 原幣(千元) 折合新台幣 原幣(千元) 折合新台幣
USD 45,173 1,435,071 USD 31,736 1,078,974
EUR 4,381 189,320 GBP 180 10,935
HKD 9,513 38,858 CAD 244 6,420
JPY 87,566 27,066 CHF 219 6,004
AUD 631 15,617 NED 220 4,915

註1:主要外幣係折算為同一幣別後,部位金額較高之前五者。

註2:主要外幣淨部位係各幣別淨部位之絕對值。

6.獲利能力、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1)獲利能力

93.12.31 92.12.31
資產報酬率 (0.69)% 0.10%
淨值報酬率 (18.20)% 2.50%
純 益 率 (24.25)% 3.24%

(2)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0至一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 954,369 200,877 61,138 122,713 86,770 482,871
負  債 963,685 141,040 110,582 96,065 181,461 434,537
缺  口 (9,316) 59,837 (49,444) 26,648 (94,691) 48,334
累積缺口 (9,316) 59,837 10,393 37,041 (57,650) (9,316)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0至一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 883,338 118,961 55,799 122,773 102,893 482,912
負  債 894,120 99,215 109,607 110,385 216,925 357,988
缺  口 (10,782) 19,746 (53,808) 12,388 (114,032) 124,924
累積缺口 (10,782) 19,746 (34,062) (21,674) (135,706) (10,782)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7.特殊記載事項

案 由 及 金 額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本行行員○○君、○○君與離職行員○○君、○○君任職○○分行期間先後受派駐○○證券(股)公司辦理證券款項劃撥交割事宜,依約○○分行應按月給付場地使用費予○○公司,前開行員疑於八十八年三月至九十年五月期間自行變造報表以短付「場地使用費」予○○公司,圖利○○分行。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三九四、二三九六號偵查終結,於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依刑法第二一六條、第二一○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將渠等提起公訴。
最近一年度違反法令經財政部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  他

(四)資本適足性

93.12.31 92.12.31
自有資本比率(註) 11.43% 10.10%
負債占淨值比率 2,659.48% 2,387.89%

註:自有資本比率係最近一期(即民國九十三年底及九十二年底)之數據。

(五)科目重分類

本行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部份科目予以重分類,以配合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2.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3.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4.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6.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

本行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合計約13,136,324千元,其中出售逾期放款約11,152,499千元,出售已轉銷呆帳放款約1,983,825千元,另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四(十六)。

7.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數: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本行)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376號12樓 營建計畫審查、諮詢、不動產評估 、徵信及營建管理 31,297 31,297 3,353,490 30.00% 43,158 6,174 1,852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本行)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 10樓之一 基金之募集與發行 171,000 171,000 15,000,000 50.00% 175,396 26,034 9,080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本行)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0號15樓 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0 2,000 200,000 100.00% 8,776 4,013 4,013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本行及轉投資事業除上段說明外,並無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所應揭露之事項。

註: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係指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損益。

2.資金貸與他人:無。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  價 備  註
倍立投資信託(股)公司 建弘全家福基金 短期投資 88,537.50 14,000 - 14,176
復華信天翁基金 短期投資 1,285,890.10 14,000 - 14,089
盛華1699基金 短期投資 1,164,144.35 14,000 - 14,075
倍立寶元基金 短期投資 1,291,400.10 15,000 - 15,296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短期投資 711,318.50 10,000 - 10,262
國際萬華基金 短期投資 1,084,316.45 15,000 - 15,259
新光台灣吉利基金 短期投資 314,143.36 5,000 - 5,086
日盛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382,643.30 5,000 - 5,086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交易手續費折讓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10.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1.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無。

12.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不適用。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資訊:

本行以經營專業銀行業務,為一單一產業。

(二)地區別資訊:

本行國外營運部門收入或可辨認資產均未達本行收入或資產總額之百分之十。

(三)外銷銷貨資訊:不適用。

(四)重要客戶資訊:不適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度及九十三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六)所述,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九十三年度及九十四年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將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若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一次認列,則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產之其他資產帳面價值分別應減少16,433,550千元及19,583,305千元,未分配盈餘分別應減少16,433,550千元及19,583,305千元,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之稅後純損分別減少3,149,754千元及增加2,159,603千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損失之認列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 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度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度及九十三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者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 :楊 柳 鋒
丁 玉 山
原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166967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二月二十四日
94.12.31 93.12.31
負債及股東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
2105 附買回票券負債 $ 4,449,315 - 4,232,580 -
2109 附買回債券負債 5,706,753 1 5,750,483 1
212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註四(九)及五) 64,660,251 6 47,604,400 5
2140 應付款項(附註四(十)) 21,875,852 2 18,588,567 1
2250 預收款項 310,612 - 316,517 -
2370 應付金融債券(附註四(十二)) 29,645,000 3 29,645,000 3
23xx 存款及匯款(附註四(十一)及五) 880,248,138 84 878,089,739 85
25xx 長期負債(附註四(七)及四(十三)) 8,819,404 1 8,893,514 1
28xx 其他負債(附註四(十四)) 951,999 - 1,092,252 -
負債合計 1,016,667,324 97 994,213,052 96
股東權益:
3101 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94.12.31額定及發行均為4,285,722千股; 93.12.31額定並發行均為 3,685,722千股(附註四(十五)) 42,857,220 4 36,857,220 4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五)) - - 3,671,614 1
33xx 保留盈餘:
3301 法定公積(附註四(十五)) - - 3,322,270 -
3302 特別公積(附註四(十五)) 69,391 - 69,391 -
3310 未指撥保留盈餘 (15,045,826) (1) (7,798,585) (1)
保留盈餘合計 (14,976,435) (1) (4,406,924) (1)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 (57,940) - (23,193) -
34xx 未實現重估增值 924,562 - 1,285,068 -
股東權益合計 28,747,407 3 37,383,785 4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二及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45,414,731 100 1,031,596,837 100
94.12.31 93.12.31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133,606,414 13 122,763,640 12
1120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附註四(二)及六) 81,070,770 8 68,852,308 7
1130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減備抵跌價損失後   淨額(附註二、四(三)及六) 28,820,087 3 35,712,843 3
1140 應收款項-減備抵呆帳後淨額   (附註二及四(四)) 33,683,827 3 28,722,314 3
1250 預付款項 1,315,466 - 1,420,934 -
13xx 買匯貼現及放款   (附註二、四(五)及五) 717,455,093 68 698,304,747 68
1441 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四(六)):
144101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128,410 - 227,330 -
144102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2,426,501 - 2,426,501 -
1457 其他長期投資 1,500,000 - 1,500,000 -
長期投資淨額 4,054,911 - 4,153,831 -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四(七)):
成  本:
1501 土地 6,432,728 1 6,504,318 1
1521 房屋及建築 6,909,270 1 6,961,536 1
1531 機械及設備 2,180,423 - 2,042,395 -
1541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9,121 - 391,209 -
1551 什項設備 637,852 - 647,886 -
1591 租賃資產 102,447 - 127,508 -
15x1 成本合計 16,631,841 2 16,674,852 2
15x2 減:累計折舊 4,212,316 - 4,075,728 -
15x3 重估增值 2,172,126 - 2,286,469 -
1571 未完工程 79,532 - 26,003 -
1577 訂購機件 11,527 - 62,401 -
固定資產淨額 14,682,710 2 14,973,997 2
17xx 無形資產 103,085 - 44,978 -
18xx 其他資產(附註二、四(八)、四(十六)及六) 30,522,255 3 56,642,130 5
1960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 100,113 - 5,115 -
資產總計 $ 1,045,414,731 100 1,031,596,837 1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4年度 93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1‑47 營業收入
4501 利息收入 $ 26,320,908 91 24,403,393 85
4516 手續費收入 1,617,916 6 1,600,620 5
4530 證券經紀收入 171,611 - 252,386 1
4531 買賣票券及營業證券利益 88,884 - 839,435 3
4532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附註四(六)) - - 14,945 -
4534 兌換利益 446,329 2 269,308 1
4609 其他營業收入 224,259 1 1,315,734 5
營業收入合計 28,869,907 100 28,695,821 100
51‑57 營業成本
5501 利息費用 (13,247,438) (46) (10,714,333) (37)
5516 手續費用 (262,275) (1) (265,402) (1)
5518 提存買賣證券損失準備 (5,844) - (65,370) -
5530 證券經紀費用 (24,130) - (36,528) -
5532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89,668) - - -
5535 各項提存 (20,629,529) (72) (16,389,634) (57)
5537 現金運送費 (121,352) - (115,049) (1)
5601 營業資產出租費用 (1,893) - (6,081) -
5609 其他營業成本 (57) - - -
營業成本合計 (34,382,186) (119) (27,592,397) (96)
6000 營業毛利(損) (5,512,279) (19) 1,103,424 4
5800 營業費用
5811 業務費用 (7,289,890) (25) (7,213,405) (25)
5821 管理費用 (1,684,283) (6) (1,674,125) (6)
5830 其他營業費用 (21,371) - (20,710) -
營業費用合計 (8,995,544) (31) (8,908,240) (31)
6100 營業淨損 (14,507,823) (50) (7,804,816) (27)
499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442,933 1 864,814 3
5999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323,423) (1) (18,284) -
6300 稅前淨損 (14,388,313) (50) (6,958,286) (24)
640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四(十七)) (657,513) (2) (840,299) (3)
6900 本期淨損 $ (15,045,826) (52) (7,798,585) (27)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7000 基本每股虧損(元)(附註二及四(九)) $ (3.58) (3.74) (2.01) (2.26)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 留 盈 餘
法定 特別 未指撥 累積換算 未 實 現
股  本 資本公積 公積 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重估增值 庫藏股票 合  計
九十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31,357,220 3,368,389 3,292,531 - 99,130 (12,964) 1,555,687 (560,833) 39,099,160
九十二年度盈餘指撥:
提列法定公積 - - 29,739 - (29,739) - - - -
提列特別公積 - - - 69,391 (69,391) - - - -
處分固定資產沖轉 - - - - - - (270,619) - (270,619)
現金增資 5,500,000 275,000 - - - - - - 5,775,000
出售庫藏股 - 28,225 - - - - - 560,833 589,058
九十三年度淨損 - - - - (7,798,585) - - - (7,798,585)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 - - - - (10,229) - - (10,229)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6,857,220 3,671,614 3,322,270 69,391 (7,798,585) (23,193) 1,285,068 - 37,383,785
九十三年度盈餘指撥: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十五)) - (3,671,614) - - 4,476,315 - (804,701) - -
法定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十五)) - - (3,322,270) - 3,322,270 - - - -
處分固定資產沖轉 - - - - - - (134,757) - (134,757)
調整土地增值稅準備(附註四(十五)) - - - - - - 578,952 - 578,952
現金增資(附註四(十五)) 6,000,000 - - - - - - - 6,000,000
九十四年度淨損 - - - - (15,045,826) - - - (15,045,826)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 - - - - (34,747) - - (34,747)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2,857,220 - - 69,391 (15,045,826) (57,940) 924,562 - 28,747,407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4年度 9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損 $ (15,045,826) (7,798,585)
調整項目:
折舊及攤銷 508,434 494,931
不良債權損失攤銷數 6,140,953 4,549,806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淨額超過或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收現部份 98,920 11,852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 (957,814)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損(益)淨額 (364,375) (742,084)
迴轉各項準備 (73,880) (29,933)
提列備抵呆帳 14,570,234 11,960,293
提列出租資產減損損失 1,698 -
提列非營業資產減損損失 33,869 -
提列備抵買入票券跌價損失 53,571 14,373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變動
買入票券減少 6,508,195 618,924
應收款項增加 (4,850,127) (3,453,596)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105,468 (138,322)
應付款項增加 3,287,285 425,086
預收款項(減少)增加 (5,905) 76,956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增加 (94,998) (1,71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873,516 5,030,17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買匯、貼現及放款增加 (19,095,468) (63,563,042)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 1,218,845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 (3,300)
處分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價款 513,974 840,821
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 (597,432) (350,581)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增加)減少 (19,413,269) 29,485,721
其他資產減少 5,049,244 8,708,459
無形資產增加 (16,817) (9,54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3,559,768) (23,672,620)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央行及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17,055,851 (7,039,469)
附買回票券負債增加 216,735 4,232,580
附買回債券負債減少 (43,730) (3,984,061)
存款及匯款增加 2,158,399 54,148,004
應付金融債券增加 - 11,996,400
其他負債減少 (66,374) (102,585)
長期負債增加 682,349 1,318,524
庫藏股票轉讓價款 - 589,136
現金增資 6,000,000 5,775,000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6,003,230 66,933,52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3,316,978 48,291,08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1,511,925 123,220,84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4,828,903 171,511,925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12,441,592 16,102,619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169 964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3,606,414 122,763,640
存放央行 8,342,654 8,157,324
九十天內到期之拆放銀行同業 32,659,087 40,039,223
九十天內到期之承兌匯票 220,748 182,276
九十天內到期之商業本票 - 369,462
$ 174,828,903 171,511,925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行原係民間儲蓄組織,前身為民國四年設立之「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大正無盡株式會社」,經多次購併改組後,於民國六十五年七月一日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與輔導之專業銀行,經營之業務為:(1)銀行法所規定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得以經營之業務;(2)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信託、證券經紀相關業務;(3)國際金融業務;(4)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本行總行綜理全行事務,並在國內外設立分行,藉以推廣各項業務。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除於總行設有營業部、國際部、證券部及信託部外,並設有國內分行一百二十二家,簡易型分行二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一家,海外分行三家及兼營證券經紀商十六處。

本行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本行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經臺灣省政府核准,由省屬行庫將持有本行之股份釋出,並配合省屬三商銀民營化,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民營化。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員工人數約為5,063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除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依金融機構合併法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三)第 0913000051號令規定分五年攤銷外,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行國內總分行、國外分行之帳目。國內外總分行間之內部往來、聯行往來及內部收支等帳目均於彙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二)資產減損

本行自民國九十四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號公報規定,除規定不適用之資產外,應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者(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估計其可回收金額(淨變現價值或使用價值孰高),並按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部份,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三)現金流量表編製基礎

現金流量表之編製係以現金及約當現金為基礎。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拆放銀行同業、國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等。

(四)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買入票券及證券係投資政府公債、公司債、短期票券、國外證券、國庫券、上市上櫃公司之權益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每月底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上市上櫃證券或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市價係分別為每月之平均收盤價或月底淨值。國內債券之市價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會計期間結束日參考價格為依據,國外證券係證券商或公開報價系統之報價。短期票券及非上市上櫃證券則以成本計價。債券非以面額購入者,其溢折額係按剩餘流通期間平均攤銷。

出售時,股票及基金受益憑證係以移動平均法計算;其他則以個別辨認法計算成本。

附買回、附賣回條件之交易係依融資法處理。

(五)放款及墊款

放款及墊款按流通在外之本金入帳,不計入尚未賺得之收益,利息收入則按權責發生基礎認列。

放款及墊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停止計提應收利息:

1.本金或利息已逾期六個月未支付。

2.本金或利息逾期雖未屆六個月但已轉入催收款項者。

停止計提應收利息期間之利息於收現時認列收入。

(六)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行依據財政部訂頒之「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非授信資產評估,按資產之特性,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基於穩健原則評估可能損失,並提足損失準備。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授信資產,除將屬正常之授信資產列為第一類外,餘不良之授信資產,按債權之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之長短予以評估,分別列為第二類應予注意者,第三類可望收回者,第四類收回困難者,第五類收回無望者。

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授信資產,按前述規定確實評估,並以第二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二、第三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十、第四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及第五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全部之和為最低標準,提足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催收仍無法全部或一部收回者,於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經董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察人,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得列為當年度損失。

(七)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取得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之股數,並按增加後之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而無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按成本法評價。如遇投資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則承認投資損失。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有差額時,則按五年平均攤銷。

對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者,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除採用權益法評價外,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七號公報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另編母子公司合併報表。

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採移動平均法計算成本。

(八)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若有重估則加計重估增值。重大更新、添置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支出,則列為當年度費用。

資產之折舊,原取得成本部分係以直線法按估計使用年限提列折舊,經重估者其重估增值部份以直線法就重估日起之剩餘使用年限提列折舊,主要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房屋及建築 10‑50年

機器及設備 3‑5年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年

什項設備 5‑8年

租賃資產 5年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當年度之損益。

(九)遞延費用

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依五年平均分攤;另自來水工程費及電力、保全線路費等,亦依五年平均分攤。

(十)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係債務人無法償債於所交付擔保品及殘餘物公開拍賣時,依法按價承受轉入之債權屬之,其與原有債權間之差額列為呆帳損失。另若淨變現價值低於帳面價值時,則提列備抵損失。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一日金管銀(二)字第094801856號函規定,相關承受擔保品須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處分,如未能於前揭期限處分完畢,則應依帳列成本全額提列損失準備。處分時如有收益或損失,其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十一)違約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係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每月就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成交金額之萬分之零點二八提列,若累積已達新台幣二億元,得免繼續提存。此項準備除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十二)買賣損失準備

係證券部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其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額超過損失額時,應按月就超過部分提列百分之十,做為買賣損失準備,並於實際發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淨損失月份予以沖回;惟若累積提列已達新台幣二億元者,得免繼續提列。

(十三)庫藏股票

本行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且尚未處分或註銷者,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以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四)退 休 金

本行自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三十日起依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台財證(六)第 00142號函及(84)台財證(六)第01985號函規定,對於員工退休辦法之儲備金,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以每年六月三十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於資產負債表日依該公報規定揭露,自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按該公報規定攤提退休金費用,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十五年平均攤銷,惟本項退休金於民營化時已以員工權益補償金支付完竣。

本行民營化後,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用退休辦法,準用勞基法規定,並已依前述退休辦法重新精算,且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變更會計年度為曆年制後,改以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之提撥率,提撥至勞工保勞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十五)所 得 稅

所得稅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列為調整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本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六)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係按加權平均股數計算,凡以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則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期間。

(十七)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國內總分行之外幣損益項目,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國外分行之損益項目非為當地貨幣者,則按當地外匯市場之匯率折算,並結轉至當地貨幣損益帳,每一報表日結算時,將損益帳按結帳日之央行結帳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國內總分行之非屬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所產生的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按每月底中央銀行公告之結帳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國外分行之資產及負債項目非為當地貨幣者,則按結算日當地外匯市場匯率折算為當地貨幣再將全部資產負債按央行結帳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兌換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國外分行之保留盈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因此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十八)衍生性金融商品

1.遠期外匯

交易目的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之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約到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收付結清期間損益。若上述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之遠期匯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上述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資產或負債。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到期時,不實際交付本金,而以兩種貨幣之約定匯率與結算日匯率之差異收付,認列兌換損益。

2.換 利

換利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利合約係將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費用之調整項目。

3.換匯換利

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匯換利合約,其本金部分以訂約日遠期匯率入帳,並計算折溢價於合約期間平均攤銷;其利息部分則按約定計息期間計算收付差額,均列為被避險項目收入或費用之調整項目。

4.換  匯

非以交易目的之換匯交易係於合約成交日以即期匯率入帳,並同時交換本金,換匯合約因兌換所產生之收付差額係按月就個別合約予以認列兌換損益。期末於資產負債表日則按該日之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換匯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資產負債表日互為抵減,其差額列為資產或負債。

5.資產交換

非以交易目的之資產交換交易係以某一特定債券為標的,於該債券流通期間以其票面固定利率及債券到期贖回價差與交易相對人就市場浮動利率作交換,並以依市場浮動利率所計算之利息認列利息收入。

6.選擇權交易

選擇權合約於簽約時僅依交易名目本金作備忘分錄,於權利金收付時列為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資產負債表日則依權利金之市價差異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評價利益或損失。屬約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列為當期交易利益或損失。

(十九)承諾及或有事項

本行之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且損失金額可合理估計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有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行自編製民國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四年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1,698千元,民國九十四年度本期純益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1,698千元及0.00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94.12.31 93.12.31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7,571,994 7,209,115
庫存外幣 897,347 861,172
待交換票據 11,698,547 5,246,236
買入定期存單 112,006,484 105,603,407
存放銀行同業 1,432,042 3,843,710
合計 $ 133,606,414 122,763,640

(二)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94.12.31 93.12.31
存放央行 $ 28,847,162 28,635,819
拆放銀行同業 52,223,608 40,216,489
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50,000 50,000
抵繳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證券 (50,000) (50,000)
合計 $ 81,070,770 68,852,308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依銀行法及中央銀行法規定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各約28,550,301千元及28,518,050千元。其中分別包括20,301,792千元及20,363,287千元依規定非於每次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

自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依修正後之「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增提外幣存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已分別提存於中央銀行94,145千元及2,561千元,依規定得動用。

另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代收國軍部隊、監獄等國庫存款分別為202,716千元及115,208千元,依規定不得動用。

本行自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依中央銀行外匯局規定,依據信託業法換發營業執照後,有關本行辦理「金錢之信託」-「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依信託業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提存賠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均已依法提存50,000千元之有價證券抵繳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三)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淨額

94.12.31 93.12.31
股票、債券及受益憑證 $ 18,565,605 24,787,483
營業證券-自營 5,654,750 6,525,173
商業本票 - 469,069
銀行承兌匯票 229,785 197,262
附賣回票券投資 4,443,428 3,750,692
減:備抵跌價損失 (73,481) (16,836)
淨額 $ 28,820,087 35,712,843
市價 $ 29,148,263 36,170,805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買入票券提供作為法院假扣押及營業保證金之擔保者分別為1,058,300千元及883,300千元。

(四)應收款項

94.12.31 93.12.31
應收利息 $ 2,753,232 2,597,146
應收承兌票款 2,016,406 2,376,364
應收收益 77,036 77,932
應收帳款 4,428,329 7,497,996
應收退稅款 274,398 -
應收遠匯款-外幣 12,378,042 -
應付購入遠匯款 (12,288,187) -
應收出售遠匯款 - 16,848,510
應付遠匯款-外幣 - (16,549,693)
其他應收款‑跨行通匯款 23,636,157 15,267,495
其他應收款 541,401 850,990
33,816,814 28,966,740
減:備抵呆帳 (132,987) (244,426)
淨額 $ 33,683,827 28,722,314

(五)買匯、貼現及放款

94.12.31 93.12.31
買入匯款 $ 22,759 23,419
進出口押匯 1,301,437 1,550,213
貼現 2,868,004 3,082,035
透支 155,698 828,970
擔保透支 2,754,368 1,918,230
短期放款 127,977,996 128,325,936
短期擔保放款 72,322,899 80,711,228
應收證券融資款 1,653,403 1,899,574
中期放款 178,651,771 146,006,320
中期擔保放款 77,641,402 77,273,373
長期放款 41,076,138 39,435,380
長期擔保放款 212,820,909 219,138,151
減:備抵呆帳 (1,791,691) (1,888,082)
淨額 $ 717,455,093 698,304,747

(六)長期投資

94.12.31 93.12.31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按權益法評價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31,297千元 $ 33,438 30.00 43,158 30.00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171,000千元 82,388 50.00 175,396 50.0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2,000千元 12,584 100.00 8,776 100.00
小計 128,410 227,330
按成本法評價
未上市公司
台灣電力(股)公司 11,427 - 11,427 -
台灣聯合商業銀行(股)公司 125,921 10.00 125,921 10.00
台灣糖業(股)公司 61,364 0.30 61,364 0.30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0,692 3.96 20,692 3.96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9,000 4.84 29,000 4.84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7,000 3.53 7,000 3.53
財金資訊(股)公司 45,500 1.14 45,500 1.14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 500,000 4.95 500,000 4.95
亮利投資(股)公司 - 17.39 - 17.39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198,012 0.95 198,012 0.95
亞太固網寬頻(股)公司 300,000 0.46 300,000 0.46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20,000 1.00 20,000 1.00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15,000 5.00 15,000 5.0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0 5.68 1,000,000 5.68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50,000 2.94 50,000 2.94
財宏科技(股)公司 19,285 5.13 19,285 5.28
台灣汽車客運(股)公司 - - - -
高雄硫酸錏(股)公司 - - - -
華南票券金融(股)公司 - 0.01 - 0.01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20,000 1.00 20,000 1.00
台灣總合股務處理(股)公司 3,300 1.10 3,300 1.10
小計 2,426,501 2,426,501
其他長期投資
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特別股 1,500,000 - 1,500,000 -
合 計 $ 4,054,911 4,153,831

本行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經財政部核准增加轉投資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股權10%,金額51,000千元,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16,968千元,依五年平均攤銷。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自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收到現金股利分別為8,675千元及8,425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自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收到現金股利分別為577千元及18,372千元。

本行轉投資之財宏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案,本行不擬參與認購,故持股比例由5.6828%降至5.2780%,另於九十四年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案,本行亦不擬參與認購,致持股比例由5.2780%降至5.1335%。

本行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收益(包含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攤銷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分別列示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94年度 93年度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9,720) 1,852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84,332) 9,08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4,384 4,013
合      計 $ (89,668) 14,945

本行持有股權超過5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因金額不具重大性,故未予編製合併報表。

(七)固定資產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4.12.31
成本
土地 $ 6,432,728 2,141,091 8,573,819
房屋及建築 6,909,270 31,035 6,940,305
機械設備 2,180,423 - 2,180,423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9,121 - 369,121
什項設備 637,852 - 637,852
租賃權益改良 102,447 - 102,447
未完工程 79,532 - 79,532
訂購機件 11,527 - 11,527
$ 16,722,900 2,172,126 18,895,026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1,702,666 16,617 1,719,283
機械設備 1,600,712 - 1,600,712
交通及運輸設備 302,229 - 302,229
什項設備 540,106 - 540,106
租賃權益改良 49,986 - 49,986
$ 4,195,699 16,617 4,212,316
淨額 14,682,710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3.12.31
成本
土地 $ 6,504,318 2,255,434 8,759,752
房屋及建築 6,961,536 31,035 6,992,571
機械設備 2,042,395 - 2,042,395
交通及運輸設備 391,209 - 391,209
什項設備 647,886 - 647,886
租賃權益改良 127,508 - 127,508
未完工程 26,003 - 26,003
訂購機件 62,401 - 62,401
$ 16,763,256 2,286,469 19,049,725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1,527,361 16,617 1,543,978
機械設備 1,585,870 - 1,585,87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13,501 - 313,501
什項設備 547,414 - 547,414
租賃權益改良 84,965 - 84,965
$ 4,059,111 16,617 4,075,728
淨額 14,973,997

1.本行曾於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七十年七月一日、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八十五年七月一日及八十六年四月十日依照「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或「平均地權條例」辦理房屋及建築或土地重估價。

2.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底,土地及房屋及建築重估增值總額(包括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之資產,帳列其他資產)計2,415,692千元,土地增值稅準備為704,330千元(帳列長期負債),重估增值淨額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

3.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之房屋及建築(包括帳列其他資產之非營業資產)並無提供保證、抵押或設定典權等情事。固定資產之投保保險額度分別為6,346,825千元及6,497,823千元。

(八)其他資產

94.12.31 93.12.31
催收款項 $ 16,049,397 35,585,048
減:備抵呆帳 (5,216,194) (5,448,083)
催收款淨額 10,833,203 30,136,965
承受擔保品 1,607,545 2,205,930
減:備抵損失 (1,607,545) (364,312)
承受擔保品淨額 - 1,841,618
存出保證金 465,326 970,667
遞延費用(附註四(十六)) 16,434,635 19,584,969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十七)) 2,107,869 2,729,261
非營業資產淨額(附註四(七)) 440,010 597,881
質押定期存單 65,720 63,536
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92,149 630,122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67,295 63,859
買入選擇權權利金 16,048 23,252
合計 $ 30,522,255 56,642,130

非供營業用資產係供出租或閒置未使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築,其明細如下:

出  租  資  產 94.12.31 93.12.31
成 本
土地 $ 39,939 20,165
房屋及建築 51,918 31,186
小計 91,857 51,351
重估增值
土地 39,719 242,916
房屋及建築 149 148
小計 39,868 243,064
成本及重估增值 131,725 294,415
減:累計折舊 (13,235) (12,373)
減:累計減損 (1,698) -
淨額 $ 116,792 282,042
閒  置  資  產 94.12.31 93.12.31
成 本
土地 $ 69,476 5,290
房屋及建築 96,312 19,149
小計 165,788 24,439
重估增值
土地 203,698 304,133
成本及重估增值 369,486 328,572
減:累計折舊 (12,399) (12,733)
減:累計減損 (33,869) -
淨額 $ 323,218 315,839
出租及閒置資產淨額 $ 440,010 597,881

上述土地中,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分別計有89,866千元及111,478千元遭侵佔,目前已洽請佔用人承租承購或予以標售中。

(九)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94.12.31 93.12.31
央行存款 $ 411,743 371,626
銀行同業存款 221,699 354,580
銀行同業拆放 62,701,604 45,505,349
透支銀行同業 1,325,205 1,372,845
合計 $ 64,660,251 47,604,400

(十)應付款項

94.12.31 93.12.31
應付利息 $ 3,325,785 2,519,940
應付帳款 11,918,025 5,280,535
承兌匯票 2,133,867 2,533,958
應付費用 1,203,085 1,688,611
應付代收款 689,539 1,475,708
應付稅款 - 20,365
應付股息紅利 2,217 2,648
融券存入保證價款 75,589 80,745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83,003 89,168
應付遠匯款-外幣 16,521,102 -
應收出售遠匯款 (16,405,749) -
應付購入遠匯款 - 16,538,064
應收遠匯款-外幣 - (16,317,719)
其他應付款 2,329,389 4,676,544
合計 $ 21,875,852 18,588,567

(十一)存款及匯款

94.12.31 93.12.31
儲蓄存款 $ 461,778,810 454,678,975
定期存款 221,372,661 235,879,107
活期存款 141,708,942 145,559,667
支票存款 31,384,602 26,373,202
匯款 24,003,123 15,598,788
合計 $ 880,248,138 878,089,739

(十二)應付金融債券

94.12.31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93‑1 93/10/20 無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1.575%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2.575%機動計息。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12,000,000
$ 29,645,000
93.12.31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93‑1 93/10/20 無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1.575%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2.575%機動計息。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12,000,000
$ 29,645,000

(十三)長期負債

94.12.31 93.12.31
撥入放款基金 $ 8,026,242 7,161,669
土地增值稅準備 704,329 1,460,788
應計退休金負債 88,833 271,057
合計 $ 8,819,404 8,893,514

(十四)其他負債

94.12.31 93.12.31
保證責任準備 $ 18,096 99,636
買賣票券損失準備 71,384 65,540
違約損失準備 53,524 48,544
意外損失準備 12,004 14,643
存入保證金 780,942 840,371
暫收及待結轉帳項 - 266
賣出選擇權權利金 16,049 23,252
合計 $ 951,999 1,092,252

(十五)股東權益

1.增  資:

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六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以現金5,50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55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該項增資案業經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證期局)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核准申報生效。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日辦妥公司變更登記。

另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以現金6,00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60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該項增資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四年四月四日核准申報生效。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辦妥公司變更登記。

2.資本公積

94.12.31 93.12.31
股本溢價 $ - 3,587,256
受贈公積 - 56,054
庫藏股票交易溢價 - 28,304
合計 $ - 3,671,614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股票溢價及受贈資產產生者得撥充資本及彌補虧損外,餘僅限於彌補虧損。另依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本溢價及受贈公積轉增資,每年一次且撥充之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3,322,270千元及資本公積4,476,315千元(含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804,701千元)彌補虧損,計7,798,585千元。

3.未實現重估增值

依九十四年一月三十日修正之土地稅法規定長期持有土地者予以減徵土地增值稅,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度調整增列重估增值578,952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以資產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虧損804,701千元,依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規定,此後年度發生之盈餘,除依公司法與所得稅法之規定分配外,其餘應轉回資產未實現重估增值科目項下,在原撥補數額未轉回前,不得分派股息及其他用途。

4.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行章程規定,本行每年決算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應就其餘額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A.股東股息股利,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B.員工紅利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

C.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以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各半為原則,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比率加一個百分點者,現金股利每股以不超過五角為原則,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員工紅利之分派,得由董事會議定發給新股或現金。

本行九十四年度及九十三年度為累積虧損,無需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前述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另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台財證(一)字第002433號函規定,出售不良債權分五年攤提出售不良債權損失者,其分派盈餘時,應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就發生不良債權出售損失與已攤提金額之差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5.庫藏股票

(1)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按上述規定,本行分別以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為計算基準,本行預計買回股數分別為54,815,000股及100,000,000股,預計買回金額分別為822,225千元及1,680,000千元,本行實際買回股數分別為54,815,000股及45,185,000股,買回金額分別為560,833千元及510,139千元。

(2)本行因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庫藏股計100,000,000股,依規定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逾期未轉讓者,視為本行未發行股份,民國九十二年度已辦理註銷登記45,185,000股,餘54,815,000股以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為認股基準日轉讓予員工,實際轉讓價格計589,146千元,業已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經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證期局)核准在案。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六)不良債權損失

本行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 台財融(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出售損失,得於五年內攤銷。

本行於九十一年七月五日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不良債權讓與契約書,計產生損失3,644,863千元(帳列遞延費用),自民國九十一年七月至九十六年七月按月攤銷。

另本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與Colony Capital AsiaPacific Pte Ltd.及Lehman Brothers Commercial Corporation Asia Limited分別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18,687,231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至九十六年十二月按月攤銷。

又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FC Capital Management Co., Ltd., Taiwan Branch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6,709,409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按月攤銷。惟於九十四年一月及六月退回讓受不良債權損失沖回125,733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與Colony Capital Asia Ltd.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3,128,968千元,分五年攤銷,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按月攤銷。惟於九十四年七月退回讓受不良債權損失沖回12,036千元。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上列不良債權損失分別計攤銷6,140,953千元及4,549,806千元(帳列各項提存),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未攤銷金額分別為16,433,550千元及19,583,305千元。

(十七)所 得 稅

1.遞延所得稅資產:

94.12.31 93.12.31
提列違約損失準備及意外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2,616 22,077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7,804 16,342
依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公報規定攤提退休金費用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13,752 159,309
提列備抵呆帳超限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309,626 98,783
提列其他資產減損損失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8,892 -
估列訴訟或有損失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63,042 -
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11,079,255 7,578,655
未扣抵投資抵減稅額之認列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4,418 -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6,737 7,731
$ 11,636,142 7,882,897
94.12.31 93.12.31
2.遞延所得稅資產 $ 11,636,142 7,882,897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9,528,273) (5,153,636)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2,107,869 2,729,261

3.本行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之所得稅計算如下:

94年度 93年度
稅前淨利依稅法規定稅率(25%)計算之所得稅 $ (3,597,078) (1,739,571)
永久性差異
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 (57,470) (458,095)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盈餘 (84,310) (61,112)
迴轉(提列)買入票券跌價損失 11,276 3,593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利息收入稅率影響數 (1,082) (7,845)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2,642 (3,736)
土地交易所得免稅 (97,660) (187,202)
其 他 (49,761) (59,944)
暫時性差異
提列意外損失準備 538 2,990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 1,461 16,342
退休金費用 (45,556) 5,416
備抵呆帳超限(沖銷) 210,843 (1,166,472)
提列其他資產減損損失 8,892 -
估列訴訟或有損失 63,042 -
課稅所得 (3,614,223) (3,655,636)
虧損扣抵遞轉以後年度 3,614,223 3,655,636
應納所得稅(當期)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3,753,245) (2,690,101)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4,374,637 3,436,691
遞延所得稅資產‑累積換算調整數本期增加數 9,006 3,410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額 - 95,726
海外分行所得稅 25,946 -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6,391)
分離課稅稅額 1,169 964
所得稅費用 $ 657,513 840,299

4.本行截至九十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5.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4.12.31 93.12.3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125,595 855,419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0% (預計) 0% (實際)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4.12.31 93.12.31
八十六年度以前 $ - -
八十七年度以後 (15,045,826) (7,798,585)
合計 $ (15,045,826) (7,798,585)

(十八)退 休 金

1.本行九十四年度提列退休金費用明細如下:

94年度 93年度
適用確定給付制提列數 $ 391,545 416,289
適用確定提撥制提撥數 17,844 -
$ 409,389 416,289

2.本行適用確定給付制之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1)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提撥退休準備金分別為341,945千元及393,577千元。

(2)退休準備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儲於中央信託局,按薪資總額8%提撥,九十年十月份起調整為12%,九十一年六月起調整為11.3%,九十二年三月起調整為11.5%,九十三年四月份起調整為12.8%,九十四年五月份起調整為11.4%,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累積金額分別為2,636,700千元及2,275,272千元。

(3)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計算退休金成本所用之精算假設如下:

94年度 93年度
退休金給付義務所用之折現率 2.50% 3.00%
未 來 薪 資 水 準 增 加 率 1.50% 1.50%
退 休 基 金 資產預期報酬率 2.50% 3.00%

(4)本行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十二月底提撥狀況與帳載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4.12.31 93.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1,206,118) (1,117,335)
非既得給付義務 (1,408,247) (1,281,102)
累積給付義務 (2,614,365) (2,398,437)
未來薪資增加影響數 (497,168) (443,239)
預計給付義務 (3,111,533) (2,841,676)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市價 2,636,700 2,275,272
提  撥  狀  況 (474,833) (566,404)
退休金損(益)之未攤銷餘額 386,000 295,347
應計退休金負債 $ (88,833) (271,057)

(5)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退休金成本係由下列項目組成:

94年度 93年度
服務成本 382,302 405,774
利息成本 75,710 70,343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 (35,404) (24,182)
退休基金資產(損)益 (34,603) (36,695)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70,007) (60,877)
攤銷數 3,540 -
淨退休金成本 391,545 415,240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職工退休辦法之既得給付分別為1,480,420千元及1,170,232千元。

(十九)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本行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4,017,777千股及3,455,285千股。

(二十)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衍生性金融商品

(1)合約金額或名目本金及信用風險

94.12.31 93.12.31
金   融   商 品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交易目的
遠期外匯 $ - - 63,895 433
非交易目的
遠期外匯 13,243,604 - 12,187,971 -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 - 158,840 -
資產交換 1,396,550 12,324 2,023,622 14,098
換匯 13,034,186 97,024 15,780,849 78,814
選擇權 1,472,375 - 1,990,982 -

上表列示之信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代表若交易對象違約,則本行將產生之損失。惟與本行從事交易之對象若為本行客戶,皆需經徵信及授信程序,授與信用額度後,於該額度內承作;若交易對象為銀行同業,則依該對手之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授與交易額度後,於該額度內承作,故本行認為交易對象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市場價格風險

本行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皆以將部位軋平為原則,利率或匯率波動所產生之損益不大,因此市場價格風險很低。

(3)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不確定性

因本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將部位軋平為原則,故與交易對象之現金收支皆與本行之現金收支相抵,相對現金流量之影響較小。

本行從事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預期現金需求如下:

94.12.31 93.12.31
期          間 金 額(千元) 金 額(千元)
一年內 JPY 442,799 JPY 20,342
EUR 9,940 -

上述預期現金需求係屬預測金額,且受未來利率及匯率不確定性之影響甚高。

(4)當期因交易活動所產生之淨損益

本行交易活動所產生之交易淨收益列於損益表中兌換利益(損失)項下,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分別產生兌換損失93,641千元及兌換利益32,335千元。

(5)非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行從事非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主要目的為規避本行資產及負債所產生之匯率及利率風險。

本行非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採權責基礎估列其所產生之應收應付款項列為利息收入或支出。

本行並無已承諾或未承諾之預期交易。

本行非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與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發行衍生性金融商品計算公平價值之方法相同,惟非交易目的之交易市價僅供參考並不據以入帳。

2.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4.12.31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 $ 4,527,003 4,511,182
資產交換 - 1,428,549
換匯 12,175,820 12,064,574
買入選擇權 - 736,188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977,355,846 977,355,846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28,820,087 29,148,263
長期股權投資 4,054,911 5,814,073
金融資產合計數 $ 1,026,933,667 1,031,058,675
金 融 負 債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換匯 $ 810,423,881 806,188,321
遠期外匯 4,401,417 4,391,040
賣出選擇權 - 736,188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1,016,194,703 1,016,194,703
金融負債合計 $ 1,831,020,001 1,827,510,252
93.12.31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 $ 43,200 43,064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 10,144,779 10,174,703
資產交換 - 1,932,728
換匯 4,002,768 4,007,076
買入選擇權 - 995,49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950,531,410 950,531,410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 35,712,314 36,170,805
長期股權投資 4,153,831 5,487,094
金融資產合計數 $ 1,004,588,302 1,009,342,371
93.12.31
金 融 負 債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 $ 21,609 21,322
非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換匯 5,082,880 4,930,536
遠期外匯 8,290,813 8,317,309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158,840 158,635
賣出選擇權 - 995,49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993,668,172 993,668,172
金融負債合計 $ 1,007,222,314 1,008,091,465

本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與銀行同業存款及存款等。

(2)有價證券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3)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4)長期性負債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本行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利率為準。

(5)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本行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本行之大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均有金融機構之報價以供參考。

3.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本行由於承作保證及信用狀款項,故有保證及信用狀承諾,其大部分所承作之授信期限為一年,另本行因發行信用卡,故亦辦理「信用卡授信承諾」。

本行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之合約金額如下:

94.12.31 93.12.31
保證及信用狀承諾 $ 28,656,412 31,349,169
信用卡授信承諾 15,278,413 15,278,423
$ 43,934,825 46,627,592

由於這些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全部實際支付,因此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完全失去其價值時,信用風險金額與合約金額相等,亦即此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失,惟本行在提供貸款承諾、融資保證和商業信用狀時,都需作嚴格的信用評估,並依評估之結果給予適當額度。

信用卡授信承諾不需擔保品,但定期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若有必要則修正其信用額度。

4.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行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單一交易相對人或單一產業型態進行交易,但有類似之地方區域和產業型態。

本行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額如下:

94.12.31 93.12.31
放款-依地方區域分
國內 $ 699,629,198 680,172,103
東南亞 756,375 915,082
總計 $ 700,385,573 681,087,185
放款-依產業型態分(註)
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44,756,729 44,609,557
水電燃氣業 39,342,467 29,093,072
總計 $ 84,099,196 73,702,629

註:超過94.12.31放款餘額5%為選擇標準。

五、關係人交易

本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彙總如下: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臺灣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
財政部 本行法人董監事
第一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華南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彰化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
土地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他關係人 主要股東暨本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二親等親屬,與經理人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放銀行同業

94.12.31 93.12.31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臺灣銀行 $ 130,247 0.23 116,530 0.26
土地銀行 26,859 0.05 2,597 0.01
華南銀行 230 - 116 -
彰化銀行 686 - 4,953 0.01
第一銀行 1,684 - 3,028 0.01
合計 $ 159,706 0.28 127,224 0.29

與關係人交易之存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2.銀行同業存款

94.12.31 93.12.31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土地銀行 $ 1,957 - 529 -
華南銀行 1,928 - 1,631 -
彰化銀行 3,677 0.01 15,316 0.03
第一銀行 1,281 - 9,341 0.02
合計 $ 8,843 0.01 26,817 0.05

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3.銀行同業拆放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支出 年 利 率
94年度
臺灣銀行 $ 3,485,800 2,000,000 15,001 1.275%~3.27%
土地銀行 2,492,900 191,090 4,419 1.33%~4.255%
華南銀行 6,147,988 2,053,040 64,208 1.21%~4.385%
彰化銀行 9,936,918 4,563,080 106,332 1.21%~4.67%
第一銀行 4,649,610 1,071,022 42,537 1.21%~4.505%
合計 $ 26,713,216 9,878,232 232,497
93年度
臺灣銀行 $ 1,512,284 1,226,372 16,619 1.17%~2.45%
土地銀行 476,520 285,912 422 1.01%~2.29%
華南銀行 6,600,442 1,683,704 17,714 1.04%~2.52%
彰化銀行 5,335,640 2,798,222 30,927 0.97%~2.52%
第一銀行 5,453,542 2,759,180 19,726 0.98%~2.49%
合計 $ 19,378,428 8,753,390 85,408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4.拆放銀行同業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 利 率
94年度
臺灣銀行 $ 7,873,654 627,744 14,819 1.19%~4.46%
土地銀行 3,511,560 821,500 11,156 1.18%~4.65%
華南銀行 6,302,009 2,004,460 37,425 1.21%~4.65%
彰化銀行 9,958,018 2,280,342 70,993 1.21%~4.46%
第一銀行 6,337,585 1,248,680 18,668 1.21%~4.455%
合計 $ 33,982,826 6,982,726 153,061
93年度
臺灣銀行 $ 6,477,904 476,520 6,569 0.99%~2.44%
土地銀行 933,979 - 3,504 1.02%~2.27%
彰化銀行 9,096,971 3,971,000 33,801 0.95%~2.465%
華南銀行 5,391,726 1,759,214 21,268 1.09%~2.57%
第一銀行 5,713,209 2,109,617 20,824 0.97%~2.55%
合計 $ 27,613,789 8,316,351 85,966

與關係人交易之拆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5.存  款

94.12.31 93.12.31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 57 - 1,846 -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00,420 0.01 144,987 0.02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8,272 - 5,679 -
其他關係人 1,378,197 0.16 1,873,164 0.21
合計 $ 1,486,946 0.17 2,025,676 0.23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6.授  信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備  註
94年度
財政部 $ 355,179 303,973 10,802 3.07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他關係人 594,691 437,611 9,047 1.508%~ 8.013%
合計 $ 949,870 741,584 19,849
93年度
財政部 $ 394,891 355,179 12,471 3.07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他關係人 1,259,785 509,826 45,614 1.70%~ 7.743%
合計 $ 1,654,676 865,005 58,085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放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7.手續費收入: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度收取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推廣共同行銷業務之手續費收入分別為134,857千元及76,056千元。

(三) 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保證人、擔保品提供人之交易資訊

94.12.31
類     別 戶數 期末總金額 評估有無可 能遭受損失
消費者貸款 1,355 $ 571,102
行員購屋貸款 1,418 4,341,307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3 6,027,773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93.12.31
類     別 戶數 期末總金額 評估有無可 能遭受損失
消費者貸款 1,321 $ 580,850
行員購屋貸款 1,553 4,371,521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5 7,374,572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六、質押之資產

詳附註四(二)、四(三)及四(八)。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計有下列重大之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94.12.31 93.12.31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8,598,880 64,253,062
受託代收款項 111,760,053 121,813,017
受託代放款項 12,544,466 11,532,094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28,656,412 31,349,169
存入保證品 6,999 15,113
信託負債 31,005,453 30,578,146
受託代售旅行支票 492,022 481,462
應付保證票據 1,058,300 883,300
應付保管品 15,950,739 15,429,171
受託承銷印花稅票 43 980
換出利率交換 2,641,077 7,837,166
受託經理政府登錄公債 8,096,700 8,597,700
受託經理集保短期票券 5,902,592 6,460,028

(二)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264,410千元及764,056千元,其未來支付租金支出總額明細分別如下:

期       間 金     額
95.01.01~95.12.31 $ 276,513
96.01.01~96.12.31 217,770
97.01.01~97.12.31 172,660
98.01.01~98.12.31 100,126
99.01.01~99.12.31 46,009
合計 $ 813,078

(三)本行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有關出租資產均屬營業租賃。

因出租資產估計未來五年應收之租金收入總額如下:

期       間 金     額
95.01.01~95.12.31 $ 7,158
96.01.01~96.12.31 6,057
97.01.01~97.12.31 4,826
98.01.01~98.12.31 2,250
99.01.01~99.12.31 825
合計 $ 21,116

(四)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本行尚未結清之重要工程及採購合約總價款分別計242,520千元及371,726千元,尚未支付價款分別計153,036千元及286,453千元。

(五)本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業務之規劃、管理及營業,暨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保管業務。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止,信託財產投資明細如下:

94.12.31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銀行存款 $ 7,940 信託資本 31,005,453
短期投資 29,717,348
不動產 1,280,165
信託資產總額 $ 31,005,453 信託負債總額 31,005,453
94.12.31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7,940
短期投資
基 金 $ 29,717,348
不動產
在建工程 187,081
土 地 1,093,084
合 計 $ 31,005,453

註: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153,799千元。

93.12.31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銀行存款 $ 807 信託資本 30,578,146
短期投資 30,039,013
不動產 538,326
信託資產總額 $ 30,578,146 信託負債總額 30,578,146
93.12.31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 807
短期投資
基 金 $ 30,039,013
不動產
土 地 538,326
合 計 $ 30,578,146

(六)1.本行世貿分行(原永吉分行)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間辦理客戶智森實業有限公司信用狀項下出口託收案,疑因該公司持偽造單據並未實際出貨致進口商薩伊共和國薩伊國際商務暨(簡稱 I.C.C.I.公司)受有損害,故 I.C.C.I.公司對本行提出國內及國外訴訟。

國內訴訟部份:

案經檢察官對本行承辦該案之三行員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I.C.C.I公司並對行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渠等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俟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更審程序經高院刑事庭移送高院民事庭後,原告I.C.C.I公司乃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具狀追加本行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之被告,請求本行依公司侵權責任及雇用人連帶賠償責任連帶給付上開金額,本行所委聘之律師已提出時效抗辯暨其他有利本行之主張,本案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經臺灣高等法院函知以依法規視為撤回起訴,惟本行於九十二年一月間獲知原告向高等法院民事庭提起續行訴訟之聲請,法院曾開庭並未對該續行訴訟之聲請為准駁與否之裁定,近期因行員刑事部份判決無罪確定,高院於九十四年九月七日開庭續審理本案。因行員刑事訴訟部分判決無罪確定且民事請求部分業已提出時效抗辯,故本行認為民事求償部分成立可能性不大,故未估列相關損失。

國外訴訟部份:

進口商I.C.C.I公司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向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起訴請求開狀行(布魯塞爾藍伯銀行,即BBL銀行,已被ING合併)及本行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加計利息、損失及費用,本案本行已委託當地律師代為訴訟。頃獲悉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於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宣判本行應賠償原告I.C.C.I公司美金767.4萬元,至於開狀銀行ING則毋庸負任何損失賠償責任,本判決於九十四年九月十五日送達本行。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雖判決本行敗訴應全額負擔賠償責任,但本行與律師討論後認為比利時法院判決有瑕疵,且台灣刑事訴訟已判無罪確定,故本行已委請當地律師提請上訴,惟依保守穩健原則本行已於九十四年度估列賠償損失美金767.4萬元入帳。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銀行財務報表之揭露

1.放款及墊款

94.12.31 93.12.31
國內放款及墊款
民營企業 $ 319,110,259 329,100,364
公營企業 53,168,599 45,775,793
政府機關 140,495,586 113,435,287
非營利團體 1,245,073 1,341,386
私人 183,969,300 191,028,691
金融機構 34,146 33,500
其他 2,707,091 699,773
小計 700,730,054 681,414,794
國外放款及墊款
金融機構 - -
非金融機構 18,516,729 18,778,035
小計 18,516,729 18,778,035
合計 $ 719,246,783 700,192,829

停止計提應收利息之放款及墊款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金額分別為16,049,397千元及35,585,048千元,未計提之應收利息分別為881,112千元及1,953,619千元。

2.備抵呆帳及損失

94.12.31 93.12.31
期初餘額 $ 7,944,903 12,262,814
本期提列 14,570,234 11,960,293
沖銷放款及墊款金額 (15,557,901) (16,904,449)
匯差 4,448 (10,057)
收回已沖銷之放款及墊款金額 1,786,733 636,302
期末餘額 $ 8,748,417 7,944,903

3.本行關於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之揭露如下:

94年度 93年度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資    產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101,178,938 1.35% 90,977,662 1.24%
存拆放銀行同業 48,396,662 3.09% 54,762,640 1.38%
存放央行 28,494,499 1.13% 34,991,296 1.13%
買入票券(含債券) 33,925,378 2.51% 34,450,163 2.56%
放款及墊款 680,718,853 3.08% 641,439,027 3.14%
負    債
央行存款 467,394 - % 398,412 - %
銀行同業存款 43,047,746 2.90% 45,820,155 1.43%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37,352,179 0.63% 318,267,335 0.48%
公庫存款 6,751,543 0.96% 5,353,617 0.73%
定期存款(含外匯) 129,761,700 1.74% 139,407,738 0.99%
郵匯局轉存款 101,795,809 1.81% 111,218,016 1.33%
定期儲蓄存款 264,870,279 1.59% 281,468,681 1.18%
金融債券 29,645,000 3.34% 20,033,258 3.30%
撥入放款基金 7,520,994 0.75% 6,390,525 0.92%

4.本公司關於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如下:

94.12.31
六 月 個 內 超 過 六 個 月 至 一 年 內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現金 $ 20,167,887 20,167,887 - - - - 20,167,887 20,167,887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112,005,589 112,005,589 895 895 - - 112,006,484 112,006,484
存拆放銀行同業 40,848,525 40,848,525 - - - - 40,848,525 40,848,525
存放央行 8,545,370 8,545,370 - - 20,301,792 20,301,792 28,847,162 28,847,162
買入票券(含債券) 17,883,163 17,883,163 844,089 844,089 10,166,316 10,092,835 28,893,568 28,820,087
買匯貼現及放款 108,262,319 108,262,319 100,794,245 100,794,245 510,190,220 508,398,528 719,246,784 717,455,092
$ 307,712,853 307,712,853 101,639,229 101,639,229 540,658,328 538,793,155 950,010,410 948,145,237
負 債
央行存款 $ 411,743 411,743 - - - - 411,743 411,743
銀行同業存款 64,247,419 64,247,419 - - 1,149 1,149 64,248,568 64,248,568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65,794,260 365,794,260 - - - - 365,794,260 365,794,260
公庫存款 6,783,891 6,783,891 688,924 688,924 - - 7,472,815 7,472,815
定期存款(含外匯) 42,051,836 42,051,836 14,450,001 14,450,001 64,558,259 64,558,259 121,060,096 121,060,096
郵匯局轉存款 15,249,964 15,249,964 14,843,806 14,843,809 70,218,797 70,218,797 100,312,567 100,312,567
定期儲蓄存款 44,895,042 44,895,042 47,627,066 47,627,066 170,780,232 170,780,232 263,302,340 263,302,340
金融債券 - - - -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撥入放款基金 179,500 179,500 16,000 16,000 7,791,327 7,791,327 7,986,827 7,986,827
$ 539,613,654 539,613,654 77,625,797 77,625,799 342,994,765 342,994,765 960,234,216 960,234,216
93.12.31
六 月 個 內 超過六個月至一年內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金 額 可 能 償 還 金 額
現金 $ 13,316,523 13,316,523 - - - - 13,316,523 13,316,523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104,166,943 104,166,943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105,666,943 105,666,943
存拆放銀行同業 44,060,199 44,060,199 - - - - 44,060,199 44,060,199
存放央行 8,269,971 8,269,971 - - 20,365,848 20,365,848 28,635,819 28,635,819
買入票券(含債券) 21,393,501 21,393,501 5,302,470 5,302,470 9,033,708 9,016,872 35,729,679 35,712,843
買匯貼現及放款 147,111,376 147,111,376 71,228,230 71,228,230 481,853,223 479,965,141 700,192,829 698,304,747
$ 338,318,513 338,318,513 77,030,700 77,030,700 512,252,779 510,347,861 927,601,992 925,697,074
負 債
央行存款 $ 371,626 371,626 - - - - 371,626 371,626
銀行同業存款 47,232,774 47,232,774 - - - - 47,232,774 47,232,774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56,867,109 356,867,109 - - - - 356,867,109 356,867,109
公庫存款 5,368,313 5,368,313 1,035,924 1,035,924 - - 6,404,237 6,404,237
定期存款(含外匯) 42,026,733 42,026,733 18,718,121 18,718,121 72,816,853 72,816,853 133,561,707 133,561,707
郵匯局轉存款 14,835,478 14,835,478 13,565,642 13,565,642 73,916,280 73,916,280 102,317,400 102,317,400
定期儲蓄存款 43,393,344 43,393,344 46,149,694 46,149,694 173,797,460 173,797,460 263,340,498 263,340,498
金融債券 - - - -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撥入放款基金 3,982,454 3,982,454 20,500 20,500 3,158,715 3,158,715 7,161,669 7,161,669
$ 514,077,831 514,077,831 79,489,881 79,489,881 353,334,308 353,334,308 946,902,020 946,902,020

(二)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4年度 93年度
功能別 性質別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5,150,015 5,150,015 - 5,131,839 5,131,839
勞健保費用 - 285,420 285,420 - 284,824 284,824
退休金費用 - 409,389 409,389 - 416,289 416,289
其他用人費用 - 77,008 77,008 - 209,952 209,952
折舊費用 - 464,489 464,489 - 472,345 472,345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43,945 43,945 - 22,586 22,586
不良債權損失攤銷 6,140,953 - 6,140,953 4,549,806 - 4,549,806

(三)各類風險之管理政策與實務及主要風險之曝險情形:

1.放款資產品質、授信風險集中情形、放款及墊款之損失以及放款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1)放款資產品質

年度 94.12.31 93.12.31
項目 金額 各類逾期放款占放款之比率 金額 各類逾期放款占放款之比率
甲類逾期放款 15,718,784 2.14 34,809,754 4.73
乙類逾期放款 1,538,269 0.21 5,356,050 0.73
逾期放款總額 17,257,053 2.35 40,165,804 5.46

(2)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94.12.31 93.12.31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0,940,182 12,326,943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49% 1.64%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0.06% 0.04%
行業 比率 行業 比率
特定行業授信集中度(該等行業授信金額占總授信金額比率之前三名者) 製造業 26.76% 製造業 29.76%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8.43%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7.55%
水電燃氣業 5.68% 營造業 4.47%

2.資產、負債及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之風險顯著集中資訊:詳附註四(二十)3及4。

3.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詳附註十(一)3。

4.利率敏感性資訊

94.12.31 93.12.31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91.51% 89.06%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28.60)% (228.13)%

5.主要外幣淨部位

94.12.31 93.12.31
主要外幣淨部位 (市場風險) 原幣(千元) 折合新台幣 原幣(千元) 折合新台幣
USD 40,144 1,307,961 USD 45,173 1,435,071
HKD 8,591 36,141 EUR 4,381 189,320
EUR 544 22,557 HKD 9,513 38,858
GBP 195 10,995 JPY 87,566 27,066
ZAR 3,025 15,590 AUD 631 15,617

註1:主要外幣係折算為同一幣別後,部位金額較高之前五者。

註2:主要外幣淨部位係各幣別淨部位之絕對值。

6.獲利能力、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1)獲利能力

94.12.31 93.12.31
資產報酬率 (1.38)% (0.69)%
淨值報酬率 (43.51)% (18.20)%
純 益 率 (49.90)% (24.25)%

(2)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0至一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 953,458 181,718 87,471 115,779 103,054 465,436
負  債 1,211,510 191,267 135,531 122,978 290,340 471,394
缺  口 (258,052) (9,549) (48,060) (7,199) (187,286) (5,958)
累積缺口 (258,052) (9,549) (57,609) (64,808) (252,094) (258,052)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0至一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 954,369 200,877 61,138 122,713 86,770 482,871
負  債 963,685 141,040 110,582 96,065 181,461 434,537
缺  口 (9,316) 59,837 (49,444) 26,648 (94,691) 48,334
累積缺口 (9,316) 59,837 10,393 37,041 (57,650) (9,316)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7.特殊記載事項

案 由 及 金 額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1.本行○○分行經理○○君於○○分行副理任內辦理○○醫院院長○○君印鑑變更事宜,疑明知○○君本人並未至分行辦理而係由該醫院實際負責人○○君交付相關申請變更文件,而交由行員辦理○○醫院印鑑變更程序,經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229號偵查終結,於94年1月11日以其觸犯刑法第29條第1項、刑法第215條之教唆登載不實事項於業務上之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最近一年度違反法令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  他

註:最近一年度係指自揭露當季往前推算一年。

(四)資本適足性

94.12.31 93.12.31
自有資本比率(註) 10.09% 11.43%
負債占淨值比率 3,536.53% 2,659.48%

註:自有資本比率係最近一期(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底)之數據。

(五)科目重分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部份科目予以重分類,以配合民國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轉投資事業股票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2.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3.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4.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6.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

本行於九十四年六月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合計約7,937,384千元,其中出售逾期放款約5,998,676千元,出售已轉銷呆帳放款約1,938,708千元;另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合計約819,418千元,其中出售逾期放款約228,391千元,出售已轉銷呆帳放款約591,027千元,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四(十六)。

7.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數: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376號12樓 營建計畫審查、諮詢、不動產評估、徵信及營建管理 31,297 31,297 3,353,490 30.00% 33,438 (32,400) (9,720)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臺北市信義路四段456號21樓 基金之募集與發行 171,000 171,000 15,000,000 50.00% 82,388 (160,767) (84,332)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臺北市松江路158號2樓 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0 2,000 500,000 100.00% 15,526 4,419 4,384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本公司及轉投資事業除上段說明外,並無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所應揭露之事項。

註: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係指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自編之損益。

2.資金貸與他人:無。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交易手續費折讓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10.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1.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無。

12.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不適用。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資訊:

本行以經營專業銀行業務,為一單一產業。

(二)地區別資訊:

本行國外營運部門收入或可辨認資產均未達本行收入或資產總額之百分之十。

(三)外銷銷貨資訊:不適用。

(四)重要客戶資訊:不適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廿二)所述,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九十三年度及九十四年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將出售不良債權損失分五年平均攤銷,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若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一次認列,則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資產之其他資產帳面價值分別應減少13,108,262千元及19,657,910千元,未分配盈餘分別應減少13,108,262千元及19,657,910千元,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稅後淨利分別增加3,325,288千元及減少200,338千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損失之認列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 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以及其他相關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另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僅作重分類,不予追溯調整。

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者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 丁 玉 山
楊 柳 鋒
原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90)台財證(六)第166967號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95.6.30 94.6.30 變動百 分比%
資  產
資產:
110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13,380,021 17,302,253 (23)
1150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註四(二)及五) 88,905,702 94,183,082 (6)
1200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三)) 6,117,641 6,317,039 (3)
1250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註四(四) 4,138,089 4,472,421 (7)
13000 應收款項‑淨額(附註四(五) 28,433,718 25,822,360 10
13500 貼現及放款‑淨額(附註四(六)及五) 743,259,378 705,982,535 5
14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附註四(七)) 14,782,045 16,426,324 (10)
1450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淨額(附註四(八)及六) 69,969,261 103,277,531 (32)
15000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淨額(附註四(九)) 77,878 228,751 (66)
15500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附註四(十)) 6,040,991 4,999,889 21
18500 固定資產‑淨額(附註四(十一)及六) 14,696,511 14,913,430 (1)
19000 無形資產 85,454 101,190 (16)
19500 其他資產(附註四(十二)及六) 17,417,532 25,919,478 (33)
19627 受託買賣借項 6,253 3,338 87
資產總計 $ 1,007,310,474 1,019,949,621 (1)
95.6.30 94.6.30 變動百 分比%
負債及股東權益
負債:
2100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註四(十三)及五) $ 32,049,541 43,428,324 (26)
2200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附註四(十四)) 147,482 24,779 495
2250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附註十五) 10,166,815 11,743,058 (13)
23000 應付款項(附註四(十六)) 21,086,442 16,752,780 26
23500 存款及匯款(附註四(十七)及五) 871,654,330 864,407,573 1
24000 應付金融債券(附註四(十八)) 29,645,000 29,645,000 -
2500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廿四)) 100,219 65,183 54
25500 其他金融負債(附註四(十九) 11,094,444 7,647,861 45
29500 其他負債(附註四(二十)) 1,980,309 2,248,738 (12)
負債合計 977,924,582 975,963,296 -
股東權益:
31001 普通股(附註四(廿一)) 42,857,220 42,857,220 -
保留盈餘:
32003 特別盈餘公積 69,391 69,391 -
32011 累積盈(虧) (13,646,524) 84,216 (16,304)
保留盈餘合計 (13,577,133) 153,607 (8,939)
32501 土地重估增值準備 79,315 1,022,757 (92)
32521 累積換算調整數 (7,124) (47,259) (85)
32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3,614 - -
股東權益合計 29,385,892 43,986,325 (33)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07,310,474 1,019,949,621 (1)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變  動 百分比%
41000 利息收入(附註五) $ 13,684,818 12,854,784 6
51000 減:利息費用(附註五) (7,450,927) (6,322,679) 18
利息淨收益 6,233,891 6,532,105 (5)
利息以外淨收益
48023 出售承受擔保品利益 237,010 - -
48095 收回呆帳及過期帳 975,140 - -
49100 手續費淨收益(附註五) 690,845 635,346 9
4920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215,076) 20,212 (1,164)
493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3,065 (11,622) (126)
4940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 69 5,085 (99)
495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附註四(九)) 32,020 10,095 217
49600 兌換損益 347,571 163,325 113
49800 其他非利息淨損益 264,026 260,685 1
58021 出售不良資產損失 (3,179,639) (2,928,630) 9
淨收益 5,388,922 4,686,601 15
51500 放款呆帳費用(各項提存) 509,221 164,325 210
營業費用:(附註十)
58500 用人費用 2,918,537 2,540,506 15
59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268,919 247,737 9
59500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1,227,403 1,305,171 (6)
費用合計 4,414,859 4,093,414 8
61001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464,842 428,862 8
61003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廿三)) 418 344,646 (100)
610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464,424 84,216 451
63500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附註三) 10,316 - -
69005 本期稅後淨利 $ 474,740 84,216 464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廿五))
繼續營業部門淨利 $ 0.11 0.11 0.11 0.02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本期淨利 $ 0.11 0.11 0.11 0.0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 留 盈 餘 備供出售
法定 特別 未指撥 累積換算 未實現 金融資產
股  本 資本公積 公積 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重估增值 未實現損益 合  計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36,857,220 3,671,614 3,322,270 69,391 (7,798,585) (23,193) 1,285,068 - 37,383,785
九十三年度盈餘指撥: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廿一)) - (3,671,614) - - 4,476,315 - (804,701) - -
法定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廿一)) - - (3,322,270) - 3,322,270 - - - -
處分固定資產沖轉 - - - - - - (36,562) - (36,562)
調整土地增值稅準備(附註四(廿一)) - - - - - - 578,952 - 578,952
現金增資(附註四(廿一)) 6,000,000 - - - - - - - 6,000,000
九十四年上半年度稅後淨利 - - - - 84,216 - - - 84,216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 - - - - (24,066) - - (24,066)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42,857,220 - - 69,391 84,216 (47,259) 1,022,757 - 43,986,325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 42,857,220 - - 69,391 (15,045,826) (57,940) 924,562 - 28,747,407
九十四年度盈餘指撥:
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虧損(附註四(廿一)) - - - - 924,562 - (924,562) - -
處分閒置資產沖轉 - - - - - - (687) - (687)
固定資產重估增值(附註四(十一)) - - - - - - 80,002 - 80,002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 - - - - 50,816 - - 50,816
九十五年上半年度稅後淨利 - - - - 474,740 - - - 474,740
認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 - - - 33,614 33,614
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42,857,220 - - 69,391 (13,646,524) (7,124) 79,315 33,614 29,385,89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後淨利 $ 474,740 84,216
調整項目:
折舊及攤銷 268,919 247,737
出售不良債權未認列之損失攤銷數 3,159,169 2,928,630
出售不良債權損失 20,470 -
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淨額超過或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 4,242 (1,420)
處分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利益 (36,261) -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損(益)淨額 532 (120,447)
(迴轉)提列各項準備 13,709 7,754
放款呆帳費用(各項提存) 509,221 164,325
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入損益評價調整 5,909 80,920
收回轉銷呆帳 (975,140)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3,448,764) 1,577,426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減少 305,339 (721,729)
應收款項減少 5,175,458 2,693,208
其他金融資產之增加 (1,936,156) (40,657)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減少 93,860 1,777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增加 131,433 1,527
應付款項減少 (674,057) (1,615,44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92,623 5,287,82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 (145,978) (252,561)
處分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價款 1,564 148,170
處分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價款 82,551 -
處分不良債權價款 207,896 -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增加)減少 (7,834,932) (25,330,774)
貼現及放款(增加)減少 (14,317,845) 21,530,37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149,243 (1,072,677)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減少 48,857,470 10,982,246
無形資產增加 (5,496) (29,332)
其他資產增加 (61,042) (1,155,41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6,933,431 4,820,027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央行及同業存款減少 (32,610,710) (4,176,076)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10,747 1,759,995
存款及匯款減少 (8,593,808) (13,682,166)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減少) 11,386 (205,874)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 2,952,849 265,847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16,427) 72,442
現金增資 - 6,000,000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8,245,963) (9,965,83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8,219,909) 142,02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1,599,930 17,160,23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380,021 17,302,25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6,858,881 12,021,909
本期支付所得稅 $ 418 736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行原係民間儲蓄組織,前身為民國四年設立之「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大正無盡株式會社」,經多次購併、改組後,於民國六十五年七月一日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與輔導之專業銀行,經營之業務為:(1)銀行法所規定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得以經營之業務;(2)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信託、證券經紀相關業務;(3)國際金融業務;(4)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本行總行綜理全行事務,並在國內外設立分行,藉以推廣各項業務。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總行除於董事會下設董事會稽核處、董事會秘書處外,經理部門另設三大事業群、三大管理中心,下設十四部四處,國內分行一百二十五家包括一般分行一百二十二家、簡易型分行二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一家,分成六區成立區域風管中心,另設海外分行三家及兼營證券經紀商十六處。

本行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本行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經臺灣省政府核准,由省屬行庫將持有本行之股份釋出,並配合省屬三商銀民營化,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民營化。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員工人數為4,982人及5,005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除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依金融機構合併法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三)第 0913000051號令規定分五年攤銷外,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行國內總分行、國外分行之帳目。國內外總分行間之內部往來、聯行往來及內部收支等帳目均於彙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二)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行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負債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本行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四號「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規定,將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行所有國外分行(包括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為資產及負債科目均按結算日之即期匯率換算;期初尚未匯回之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當年度;損益按加權平均匯率換算;換算所產生之差額列為累積換算調整數。

(三)會計估計

本行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於備抵呆帳、固定資產折舊、退休金、資產減損、未決訴訟損失、保證責任準備、買賣票券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及意外損失準備等提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列金額,因估計通常係在不確定情況下作成之判斷,因此可能與將來實際結果有所差異。

(四)資產減損

本行自民國九十四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號公報規定,除規定不適用之資產外,應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者(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估計其可回收金額(淨變現價值或使用價值孰高),並按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部份,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短期票券之買賣為本公司之營業項目,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短期票券不視為約當現金。

(六)金融資產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將所持有之金融商品分為以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等類別。

本行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除以交易為目的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本行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在原始認列後,依本行持有或發行之目的,分為下列各類:

1.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於原始認列時,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前述金融資產與負債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本行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另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係混合商品以及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不一致時,將各項具會計不一致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另依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投資策略共同管理之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其組成,亦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業主權益調整項目;備供出售債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

3.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迴轉不以使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為限。

4.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5.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係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之債券投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迴轉不以使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為限。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所持有之投資,係依據本行持有之目的與意圖分列為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或長期投資。本行係以原始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成本法或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則指資產負債表日基金之每單位淨值。如被投資公司為上市(櫃)公司,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如市價低於成本時,於當期認列跌價,長期投資則將未實現跌價損失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如為未上市(櫃)公司,按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會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投資跌價損失則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減列跌價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

(七)放款及墊款

放款及墊款按流通在外之本金入帳,不計入尚未賺得之收益,利息收入則按權責發生基礎認列。

放款及墊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停止計提應收利息:

1.本金或利息已逾期六個月未支付。

2.本金或利息逾期雖未屆六個月但已轉入催收款項者。

停止計提應收利息期間之利息於收現時認列收入。

(八)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行依據財政部訂頒之「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非授信資產評估,按資產之特性,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基於穩健原則評估可能損失,並提足損失準備。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授信資產,除將屬正常之授信資產列為第一類外,餘不良之授信資產,按債權之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之長短予以評估,分別列為第二類應予注意者,第三類可望收回者,第四類收回困難者,第五類收回無望者。

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授信資產,按前述規定確實評估,並以第二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二、第三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十、第四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及第五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全部之和為最低標準,提足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催收仍無法全部或一部收回者,於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經董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察人,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得列為當年度損失。

(九)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

本行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本行投資時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依「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處理。如係折舊、折耗或攤銷性資產所產生者,自取得年度起,依其估計剩餘經濟年限分年攤銷;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價值所發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沖銷;如屬投資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則超過部份認列為商譽;如屬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差額先就非流動資產等比例減少,若減少至零仍有差額時,則該差額列為非常損益。

以前年度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因無法分析原因採五年攤銷之餘額,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攤銷。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十)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若有重估則加計重估增值。重大更新、添置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支出,則列為當年度費用。

資產之折舊,原取得成本部分係以直線法按估計使用年限提列折舊,經重估者其重估增值部份以直線法就重估日起之剩餘使用年限提列折舊,主要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房屋及建築 10‑50年

機器及設備 3‑5年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年

什項設備 5‑8年

租賃資產 5年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當年度之損益。

(十一)出售不良債權未認列之損失

出售不良債權未認列之損失依五年平均分攤銷。

(十二)遞延費用

主係自來水工程費及電力、保全線路費等,依五年平均攤銷

(十三)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係債務人無法償債於所交付擔保品及殘餘物公開拍賣時,依法按價承受轉入之債權屬之,其與原有債權間之差額列為呆帳損失。另若淨變現價值低於帳面價值時,則提列減損損失。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一日金管銀(二)字第094801856號函規定,相關承受擔保品須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處分,如未能於前揭期限處分完畢,則應依帳列成本全額提列損失準備,並於處分承受擔保品時迴轉已提列之損失準備,並加計出售價款減除原承受擔保品帳面價值列為出售承受擔保品損益。

(十四)違約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係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每月就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成交金額之萬分之零點二八提列,若累積已達新台幣二億元,得免繼續提存。此項準備除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十五)買賣損失準備

係證券部依照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其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額超過損失額時,應按月就超過部分提列百分之十,做為買賣損失準備,並於實際發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淨損失月份予以沖回;惟若累積提列已達新台幣二億元者,得免繼續提列。

(十六)退 休 金

本行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以會計年度報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之提撥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另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廿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第25段之規定,期中報表不予揭露相關之退休金資訊。

(十七)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之認列

利息收入係按應計基礎估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款項者,自轉列之日起對內停止計息,俟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

手續費收入於收現且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

(十八)所 得 稅

所得稅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列為調整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本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九)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係按加權平均股數計算,凡以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則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期間。

(二十)承諾及或有事項

本行之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且損失金額可合理估計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有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本行自編製民國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四年認列減損損失1,698千元,使得民國九十四年度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1,698千元及0元。

(二)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 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暨新修訂之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及第五號「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以及其他相關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因本公司金融商品交易種類繁多且交易頻繁,故無法計算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若仍按原方法評價之影響。另該公報規定,於首次適用該公報之會計年度開始時,應依公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衡量期初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4)基秘字第016號函規定,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應依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所使用之會計科目進行重分類,但無須重編且得免列示以前年度之擬制資料。

首次適用前述新公報及相關公報修訂條文時,本公司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含衍生性商品)予以適當分類,原始帳列金額之調整,屬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屬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備供出售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者,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彙總上述會計變動對於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財務報表之影響數如下:

列為會計原則變動 累積影響數(稅後) 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稅後)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10,316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75,890
$ 10,316 75,890

以上會計變動,使九十五年上半年度本期稅後淨利增加10,316仟元,稅後每股盈餘增加0.00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95.6.30 94.6.30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7,414,133 8,526,236
庫存外幣 927,663 868,365
待交換票據 3,853,918 4,109,983
存放銀行同業 1,184,307 3,797,669
合計 $ 13,380,021 17,302,253

(二)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95.6.30 94.6.30
存放央行 $ 29,617,592 44,142,652
拆放銀行同業 59,288,110 50,040,430
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50,000 50,000
抵繳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證券 (50,000) (50,000)
合計 $ 88,905,702 94,183,082

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依銀行法及中央銀行法規定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各約29,300,993千元及43,614,158千元。其中分別包括20,353,856千元及20,717,601千元依規定非於每次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

自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依修正後之「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增提外幣存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已分別提存於中央銀行127,173千元及396,585千元,依規定得動用。

另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代收國軍部隊、監獄等國庫存款分別為189,426千元及131,909千元,依規定不得動用。

本行自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依中央銀行外匯局規定,依據信託業法換發營業執照後,有關本行辦理「金錢之信託」-「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依信託業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提存賠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均已依法提存50,000千元之有價證券抵繳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三)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95.6.30 94.6.30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銀行承兌匯票 $ 3,300 13,914
商業本票 974,270 157,850
可轉讓定存單 40,922 -
上市櫃股票 1,392,532 1,991,415
受益憑證 1,950,367 2,610,371
遠期外匯 60,549 -
換匯 107,835 -
外幣選擇權-買入 15,067 -
買入選擇權權利金 - 24,779
小計 4,544,842 4,798,329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海外債券 1,572,799 1,518,710
合 計 $ 6,117,641 6,317,039

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尚未到期之衍生商品合約金額(名目本金)如下:

95.6.30
換匯合約 15,187,190
利率交換合約 1,796,974
選擇權合約 1,296,547
遠期外匯合約 3,185,871

(四)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95.6.30 94.6.30
附賣回票券投資 $ 4,138,089 4,472,421
約定賣回期限 95.7.4~95.8.1 94.7.4~94.8.10
約定利率區間 1.525%~1.58% 1.26%~1.27%
約定賣回價格
附賣回票券投資 4,139,676 4,476,970

(五)應收款項-淨額

95.6.30 94.6.30
應收利息 $ 2,805,028 2,583,195
應收承兌票款 2,457,231 2,338,776
應收收益 113,053 125,340
應收帳款 3,091,268 6,252,974
應收退稅款 365,743 97,633
應收承購帳款-無追索權 1,223,968 51,134
應收即期外匯款 3,095,343 -
其他應收款‑跨行通匯款 14,601,685 13,657,395
其他應收款 798,183 868,268
28,551,502 25,974,715
減:備抵呆帳 (117,784) (152,355)
淨額 $ 28,433,718 25,822,360

(六)貼現及放款-淨額

95.6.30 94.6.30
進出口押匯 $ 1,488,358 1,300,672
貼現 2,540,061 2,710,392
透支 87,299 91,196
擔保透支 3,407,700 1,718,973
短期放款 152,198,871 113,684,036
短期擔保放款 70,960,356 66,192,894
應收證券融資款 1,781,293 1,293,374
中期放款 171,875,720 162,653,849
中期擔保放款 75,487,791 75,964,689
長期放款 43,596,989 42,244,369
長期擔保放款 209,859,736 217,876,843
應收帳款融資 663,284 -
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 16,293,142 26,953,107
減:備抵呆帳 (6,981,222) (6,701,859)
淨額 $ 743,259,378 705,982,535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95.6.30 94.6.30
政府債券 $ 5,938,677 7,040,755
公司債券 291,707 -
海外債券 8,551,661 9,385,569
合計 $ 14,782,045 16,426,324

(八)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95.6.30 94.6.30
央行定存單 $ 62,000,000 95,000,599
公司債券 4,672,128 4,806,402
政府公債 2,002,879 2,656,490
受益證券 829,075 453,822
海外債券 178,045 142,883
承兌匯票 287,134 217,335
合計 $ 69,969,261 103,277,531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持有至到期日資產提供作為法院假扣押及營業保證金之擔保者分別為1,069,400千元及959,000千元。

(九)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淨額

95.6.30 94.6.30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31,297千元 $ 29,769 30.00 40,887 30.00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68,400千元 28,738 20.00 167,052 50.00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原始投資成本2,000千元 19,371 100.00 20,812 100.00
合計 $ 77,878 228,751

本行經財政部核准增加轉投資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股權其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16,968千元原係依五年平均攤銷,惟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適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第五號公報「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無法分析原因之投資成本超過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即商譽)停止攤銷。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分別認列股權投資(損)益(4,242)千元及10,095千元。

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出售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00千股,出售價款82,551千元,處分利得36,262千元(帳列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持股比率由百分之五十降為百分之二十。

被投資公司除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及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外,餘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本行認為倘該等公司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對本行之影響亦不重大。

本行持有股權超過5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因金額不具重大性,故未予編製合併報表。

(十)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95.6.30 94.6.30
非放款轉列催收款 $ 130,068 1,318,726
減:備抵呆帳 (50,883) (671,767)
非放款轉列催收款淨額 79,185 646,959
買入匯款 9,503 36,58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411,140 2,426,501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 1,500,000 1,500,000
期收遠匯款-外幣 20,498,775 -
期付購入遠匯款 (18,522,532) -
應收(付)遠匯款淨額 - 326,563
受限制資產-可轉讓定存單 64,920 63,282
合 計 $ 6,040,991 4,999,889

1.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如下:

95.6.30 94.6.30
投 資 標 的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台灣電力(股)公司 $ 11,427 - 11,427 -
台灣聯合商業銀行(股)公司 125,921 10.00 125,921 10.00
台灣糖業(股)公司 61,364 0.30 61,364 0.30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0,692 3.96 20,692 3.96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29,000 4.84 29,000 4.84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7,000 3.53 7,000 3.53
財金資訊(股)公司 45,500 1.14 45,500 1.14
開發國際投資(股)公司 500,000 4.95 500,000 4.95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198,012 0.95 198,012 0.95
亞太固網寬頻(股)公司 300,000 0.46 300,000 0.46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20,000 1.00 20,000 1.00
廣陽中小企業開發(股)公司 15,000 5.00 15,000 5.0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0 5.68 1,000,000 5.68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50,000 2.94 50,000 2.94
財宏科技(股)公司 19,285 5.28 19,285 5.28
華南票券金融(股)公司 - 0.01 - 0.01
臺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 - 20,000 1.00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4,639 0.08 - -
台灣總合股務處理(股)公司 3,300 1.10 3,300 1.10
合計 $ 2,411,140 2,426,501

2.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明細如下:

95.6.30 94.6.30
投 資 標 的 金  額 金  額
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特別股 $ 1,500,000 1,500,000

(十一)固定資產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5.6.30
成本
土地 $ 6,432,728 2,253,890 8,686,618
房屋及建築 6,916,865 31,035 6,947,900
機械設備 2,175,091 - 2,175,091
交通及運輸設備 378,091 - 378,091
什項設備 639,655 - 639,655
租賃權益改良 100,184 - 100,184
未完工程 118,034 - 118,034
訂購機件 37,229 - 37,229
$ 16,797,877 2,284,925 19,082,802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1,794,642 16,617 1,811,259
機械設備 1,679,362 - 1,679,362
交通及運輸設備 300,825 - 300,825
什項設備 543,495 - 543,495
租賃權益改良 51,350 - 51,350
$ 4,369,674 16,617 4,386,291
淨額 14,696,511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重 估 增 值 合 計
94.6.30
成本
土地 $ 6,509,961 2,232,927 8,742,888
房屋及建築 7,048,058 31,035 7,079,093
機械設備 2,048,390 - 2,048,39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87,884 - 387,884
什項設備 649,038 - 649,038
租賃權益改良 124,032 - 124,032
未完工程 40,145 - 40,145
訂購機件 38,776 - 38,776
$ 16,846,284 2,263,962 19,110,246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1,628,793 16,617 1,645,410
機械設備 1,608,689 - 1,608,689
交通及運輸設備 319,498 - 319,498
什項設備 552,876 - 552,876
租賃權益改良 70,343 - 70,343
$ 4,180,199 16,617 4,196,816
淨額 14,913,430

1.本行曾於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七十年七月一日、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八十五年七月一日、八十六年四月十日及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依照「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或「平均地權條例」辦理房屋及建築或土地重估價。

2.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土地及房屋及建築重估增值總額(包括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之資產,帳列其他資產)分別計2,547,705千元及2,695,362千元,土地增值稅準備為736,556千元782,875(帳列其他負債),重估增值淨額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

3.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行之房屋及建築(包括帳列其他資產之非營業資產)並無提供保證、抵押或設定典權等情事。固定資產之投保保險額度分別為6,444,273千元及6,450,382千元。

(十二)其他資產

95.6.30 94.6.30
預付款項 $ 1,274,103 1,397,338
非營業資產淨額 436,366 473,559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66,131 67,295
存出保證金 425,018 761,262
承受擔保品 1,172,711 1,703,080
減:累計減損 (1,172,711) (527,623)
承受擔保品淨額 - 1,175,457
出售不良債權未認列之損失(附註四(二十二)) 13,108,262 19,657,91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廿三)) 11,421,513 7,785,732
減: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廿三)) (9,324,286) (5,400,410)
遞延費用 944 1,335
其他 9,481 -
合計 $ 17,417,532 25,919,478

非供營業用資產係供出租或閒置未使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築,其明細如下:

出  租  資  產 95.6.30 94.6.30
成 本
土地 $ 37,221 18,312
房屋及建築 51,991 31,236
小計 89,212 49,548
重估增值
土地 42,365 136,357
房屋及建築 148 148
小計 42,513 136,505
成本及重估增值 131,725 186,053
減:累計折舊 (13,889) (12,718)
減:累計減損 (1,738) -
淨額 $ 116,098 173,335
閒  置  資  產 95.6.30 94.6.30
成 本
土地 $ 50,118 5,290
房屋及建築 97,229 446
小計 147,347 5,736
重估增值
土地 220,267 294,895
成本及重估增值 367,614 300,631
減:累計折舊 (13,517) (407)
減:累計減損 (33,829) -
淨額 $ 320,268 300,224
出租及閒置資產淨額 $ 436,366 473,559

上述土地中,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分別計有71,324千元及96,966千元遭侵佔,目前正洽請佔用人承租承購或予以標售中。

(十三)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95.6.30 94.6.30
央行存款 $ 390,545 470,885
銀行同業存款 241,548 411,617
銀行同業拆放 29,719,806 40,869,804
透支銀行同業 1,697,642 1,676,018
合計 $ 32,049,541 43,428,324

(十四)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95.6.30 94.6.30
賣出選擇權權利金 $ - 24,779
遠期外匯 12,820 -
換匯 119,112 -
利率交換 483 -
外匯選擇權‑賣出 15,067 -
合計 $ 147,482 24,779

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尚未到期之衍生商品合約金額(名目本金)請詳附註四(三)。

(十五)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95.6.30 94.6.30
附買回票券負債 $ 4,706,797 4,639,777
附買回債券負債 5,460,018 7,103,281
合計 $ 10,166,815 11,743,058
約定買回期限 95.7.3~96.2.13 94.7.1~95.2.13
約定利率區間 0.9%~1.48% 0.5%~1.2%
約定買回價格
附買回票券負債 $ 4,708,414 4,644,098
附買回債券負債 5,476,803 7,114,682
$ 10,185,217 11,758,780

(十六)應付款項

95.6.30 94.6.30
應付利息 $ 3,917,830 3,169,291
應付帳款 4,006,923 4,162,195
承兌匯票 2,587,028 2,403,293
應付費用 1,373,556 466,291
應付代收款 815,676 1,396,894
融券存入保證價款 75,122 105,428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92,027 117,302
應付承購帳款 223,736 8,059
應付即期外匯款 3,095,114 -
其他應付款 4,899,430 4,924,027
合計 $ 21,086,442 16,752,780

(十七)存款及匯款

95.6.30 94.6.30
儲蓄存款 $ 446,100,838 454,056,612
定期存款 148,081,044 135,005,361
活期存款 146,217,569 133,462,620
支票存款 19,732,462 26,664,769
郵局轉存款 96,577,482 101,882,412
匯款 14,944,935 13,335,799
合計 $ 871,654,330 864,407,573

(十八)應付金融債券

95.6.30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93‑1 93/10/20 無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1.575%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2.575%機動計息。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12,000,000
$ 29,645,000
94.6.30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         率 種  類 成交金額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35%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公告滿五年後辦理贖回;未公告提前贖回者,自第六年起債券利率依年利率4.4%單利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95%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單利固定計息,每年付息乙次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機動計息(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0.7%機動計息) 無擔保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2,000,000
93‑1 93/10/20 無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利率加1.575%機動計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機動平均利率加2.575%機動計息。 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 12,000,000
$ 29,645,000

(十九)其他金融負債

95.6.30 94.6.30
期付遠匯款-外幣 $ 13,406,252 -
期收出售遠匯款 (11,495,558) -
應收(付)遠匯款淨額 - 373,637
撥入放款基金 9,183,750 7,274,224
合計 $ 11,094,444 7,647,861

(二十)其他負債

95.6.30 94.6.30
預收利息 $ 51,834 161,941
預收收入 60,754 63,062
其他預收款 80,576 147,322
估計應計土地增值稅 736,556 782,875
保證責任準備 25,066 99,636
買賣票券損失準備 71,810 71,076
違約損失準備 57,181 50,832
意外損失準備 14,652 14,718
存入保證金 816,331 849,720
暫收及待結轉帳項 65,549 7,556
合計 $ 1,980,309 2,248,738

(廿一)股東權益

1.增  資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以現金6,000,000千元,增資發行新股60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該項增資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四年四月四日核准申報生效。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辦妥公司變更登記。

本行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經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14,121,240千元,同時為提升資本適足率、強化資本結構,辦理現金增資 10,000,000千元,惟相關基準日目前尚未訂定。

2.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股票溢價及受贈資產產生者得撥充資本及彌補虧損外,餘僅限於彌補虧損。另依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法規定,股本溢價及受贈公積轉增資,每年一次且撥充之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3,322,270千元及資本公積4,476,315千元(含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804,701千元)彌補虧損,計7,798,585千元。

3.未實現重估增值

依九十四年一月三十日修正之土地稅法規定長期持有土地者予以減徵土地增值稅,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度調整增列重估增值578,952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以資產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虧損804,701千元;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以資產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虧損924,562元,依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規定,此後年度發生之盈餘,除依公司法與所得稅法之規定分配外,其餘應轉回資產未實現重估增值科目項下,在原撥補數額未轉回前,不得分派股息及其他用途。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一月辦理土地重估增值80,002千元。

4.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行章程規定,本行每年決算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得依業務需要,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應就其餘額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A.股東股息股利,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B.員工紅利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

C.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以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各半為原則,倘分配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比率加一個百分點者,現金股利每股以不超過五角為原則,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員工紅利之分派,得由董事會議定發給新股或現金。

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前述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另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台財證(一)字第002433號函規定,出售不良債權分五年攤提出售不良債權損失者,其分派盈餘時,應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就發生不良債權出售損失與已攤提金額之差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廿二)不良債權損失

本行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 (三)字第0913000051號令規定,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出售損失,得於五年內攤銷。

本行於九十一年七月五日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不良債權讓與契約書,計產生損失3,644,863千元(帳列遞延費用),自民國九十一年七月至九十六年七月按月攤銷。

另本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與Colony Capital AsiaPacific Pte Ltd.及Lehman Brothers Commercial Corporation Asia Limited分別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18,687,231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至九十六年十二月按月攤銷。

又本行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FC Capital Management Co., Ltd., Taiwan Branch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6,709,409千元,分五年攤銷,即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按月攤銷。惟於九十四年一月及六月退回讓受不良債權損失125,733千元;九十五年四月退回讓售不良債權損失166,119千元。

本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與Colony Capital Asia Ltd.簽訂不良債權銷售合約,出售損失計3,128,968千元,分五年攤銷,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按月攤銷。惟於九十四年七月退回讓受不良債權損失12,036千元。

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上列不良債權損失分別計攤銷3,159,169千元及2,928,630千元(帳列出售不良債權損失),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未攤銷金額分別為13,108,262千元及19,657,910千元。

(廿三)所 得 稅

1.遞延所得稅資產:

95.6.30 94.6.30
提列違約損失準備及意外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4,278 22,621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7,910 17,727
依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公報規定攤提退休金費用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13,753 163,412
提列備抵呆帳超限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71,679 184,871
提列其他資產減損損失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8,892 87,401
估列訴訟或有損失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63,042 -
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11,012,474 7,299,675
未扣抵投資抵減稅額之認列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3,390 2,322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6,095 7,703
$ 11,421,513 7,785,732

2.遞延所得稅資產

95.6.30 94.6.30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1,421,513 7,785,732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9,324,285) (5,400,410)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2,097,228 2,385,322

3.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所得稅計算如下: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稅前淨利依稅法規定稅率(25%)計算之所得稅 $ 116,211 107,216
永久性差異
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 11,847 (29,380)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盈餘 (65,072) (72,356)
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入損益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821) 18,109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1,060 (2,524)
土地交易所得免稅 238 (33,494)
其 他 (24,330) (1,000)
暫時性差異
提列買賣證券及意外損失準備 1,662 545
提列買賣證券損失準備 106 1,384
退休金費用 - 4,104
備抵呆帳超限(沖銷) (137,947) 86,087
提列其他資產備抵跌價損失 - 87,401
應納所得稅(當期) - 166,092
減:暫時性差異 - (179,521)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減少) (203,987) 246,773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 203,987 113,624
未扣抵投資抵減稅額 - (2,322)
分離課稅稅額 418 -
所得稅費用 $ 418 344,646

4.本行截至九十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5.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5.6.30 94.6.30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15,867 968,909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0% (預計) 0% (實際)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5.6.30 94.6.30
八十六年度以前 $ - -
八十七年度以後 (13,646,524) 84,216
合計 $ (13,646,524) 84,216

(廿四)退 休 金

本公司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有關退休金明細如下:

95.6.30 94.6.30
期末退休基金資產餘額 $ 2,801,560 2,461,503
期末應付退休金負債餘額 100,219 65,183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當期退休金費用: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 197,091 208,483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9,879 -
$ 216,970 208,483

(廿五)每股盈餘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繼續營業部門淨利 $ 464,842 464,424 428,862 84,216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10,316 10,316 - -
本期淨利 $ 475,158 474,740 428,862 84,216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4,285,722 4,285,722 3,745,391 3,745,391
基本每股盈餘(元):
繼續營業部門淨利 $ 0.11 0.11 0.11 0.02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本期淨利 $ 0.11 0.11 0.11 0.02

(廿六)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1.公平價值之資訊

95.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380,021 13,380,021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88,905,702 88,905,70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5,934,190 5,934,19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4,138,089 4,138,089
應收款項-淨額 28,433,718 28,433,718
貼現及放款-淨額 743,259,378 743,259,37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4,782,045 14,782,045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淨額 69,969,261 70,036,371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6,040,991 6,040,991
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66,131 66,131
存出保證金 425,018 425,018
受託買賣借項 6,253 6,253
金融負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32,049,541 32,049,541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10,166,815 10,166,815
應付款項 21,086,442 21,086,442
存款及匯款 871,654,330 871,654,330
應付金融債券 29,645,000 29,645,000
其他金融負債 11,094,444 11,094,444
存入保證金 816,331 816,3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外幣選擇權‑買入 $ 15,067 15,067
遠期外匯 60,549 60,549
換匯 107,835 107,835
金融負債:
外幣選擇權‑賣出 15,067 15,067
利率交換 483 483
遠期外匯 12,820 12,820
換匯 119,112 119,112
94.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940,217,552 940,217,552
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及附賣回票債券投資等 35,467,938 35,770,229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975,354,709 975,354,709
94.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 $ 5,229,325 5,169,419
資產交換 - 1,564,174
換匯 9,953,430 9,925,357
買入選擇權權利金 24,779 24,779
金融負債:
換匯 5,023,871 4,996,876
遠期外匯 5,405,653 5,343,217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316,410 316,078
賣出選擇權權利金 24,779 24,779

2.本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收款項、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買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付款項、存款及匯款等。

(2)債券商品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3)股權投資如有公開市場交易價格可循時,係以該價格為公平價值。若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取得價格衡量。

(4)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本行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本行之大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均有金融機構之報價以供參考。

3.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95.6.30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3,380,021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 88,905,70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5,934,190 -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4,138,089
應收款項-淨額 - 28,433,718
貼現及放款-淨額 - 743,259,37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4,782,045 -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淨額 - 69,969,261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 6,040,991
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 66,130
存出保證金 - 381,618
受託買賣借項 - 6,253
金融負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 32,049,541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10,166,815
應付款項 - 21,086,442
存款及匯款 - 871,654,330
應付金融債券 - 29,645,000
其他金融負債 - 11,094,444
存入保證金 - 816,331
95.6.30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外幣選擇權-買入 $ - 15,067
遠期外匯 - 60,549
換匯 - 107,835
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 - 12,820
換匯 - 119,112
利率交換 - 483
外幣選擇權-賣出 - 15,067

4.財務風險資訊

(1)市場風險

本行持有金融商品,主要為固定收益之之債票券,其中新台幣部分主要為央行定期存單,到期期限均在一年以內,市場價格變動影響不大;至於外幣債券以投資浮動利率債券為主,若購買到期期間在一年以上之債券,規定應承做利率交換,將固定利息收入轉變成浮動利率收入,以規避利率風險,同時,訂有損失限額,以控制市場變動造成損失超過可容忍範圍之風險。

(2)信用風險

本行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可能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能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發生損失。故本行對投資有價證券,規定所有信用評等皆原則需具在投資等級(BBB-)以上,投資組合中新台幣部分,主要為信用品質極佳之央行定期存單,無信用風險,對外幣有價證券中屬信用風險較高之公司債券,採例外管理,需另依徵授信程序,逐筆依授權層級陳核,以控管信用風險。

本行所持有之各種金融商品,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析如下:

95.6.30
金融商品項目 帳面價值 最大信用 暴險金額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銀行承兌匯票 $ 3,300 3,300
商業本票 974,270 974,270
可轉讓定存單 40,922 40,922
上市櫃股票 1,392,532 1,392,532
受益憑證 1,950,367 1,950,367
海外債券 1,572,799 1,572,799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政府公債 5,938,677 5,938,677
公司債券 291,707 291,707
海外債券 8,551,661 8,551,661
持有至到期之金融資產
央行定存單 62,000,000 62,000,000
政府公債 2,002,879 2,002,879
公司債券 4,672,128 4,672,128
受益證券 829,075 829,075
海外債券 178,045 178,045
承兌匯票 287,134 287,134
衍生性金融商品
外幣選擇權‑買入 15,067 15,067
遠期外匯 60,549 60,549
換匯 107,835 107,835
合計 $ 90,868,947 90,868,947

註:最大信用暴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估對象。

本行於提供貸款、貸款承諾及保證等業務時,均作謹慎之信用評估。本公司因貸款、貸款承諾或保證所要求提供之擔保品通常為現金、存貨、具有流通性之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當交易對方或他方違約時,本公司具有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其他擔保之權利,能有效降低本公司之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及表外承諾及保證之合約為評估對象。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產生信用風險集中之特徵包含債務人所從事營業活動之性質。本公司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一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但有類似之產業型態和地方區域。

本公司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額如下:

95.6.30 94.6.30
放款-依地方區域分
國內 $ 715,562,737 679,509,583
東南亞 716,436 880,715
其他 17,677,788 5,377,573
總計 $ 733,956,961 685,767,871
95.6.30 94.6.30
放款-依產業型能分
電子業 $ 43,414,542 45,083,445
綜合零售業 21,158,156 27,969,146
其他 669,384,263 612,715,280
總計 $ 733,956,961 685,767,871

本行由於承作保證及信用狀款項,故有保證及信用狀承諾,其大部分所承作之授信期限為一年,另本行因發行信用卡,故亦辦理「信用卡授信承諾」。

本行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之合約金額如下:

95.6.30 94.6.30
保證及信用狀承諾 $ 31,007,379 31,349,169
信用卡授信承諾 14,024,738 15,278,423
$ 45,032,117 46,627,592

(3)流動性風險

對於資金融通產生之流動性風險,本行訂有資金流動性風險要點控管,定期衡量資金缺口占總資產流入比率及週平均流動比率並呈報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另為控制資產流動性風險,避免投資標的過度集中,本行對投資同一關係企業、投資單一股票及投資單一基金訂有投資比例限額,持續監控。

本行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採用適當之分組方式作到期分析以評估本公司之流動能力,茲列示到期分析如下:

95.6.30
未超過一個月期限者 超過一個月至三個月期限者 超過三個月至一年期限者 超過一年至二年期限者 超過二年至三年期限者 超過三年至四年期限者 超過四年至五年期限者 超過五年期限者 合計
金融商品項目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金額 金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380,021 13,380,021 - - - - - - - - - - - - - - 13,380,021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88,805,702 88,805,702 100,000 100,000 - - - - - - - - - - - - 88,905,70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4,501,888 4,501,888 34,492 34,492 1,194,097 1,194,097 - - 387,164 387,164 - - - - - - 6,117,641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3,909,745 3,909,745 228,344 228,344 - - - - - - - - - - - - 4,138,089
貼現及放款 59,522,049 59,522,049 51,310,945 51,310,945 122,294,228 122,294,228 69,069,150 69,069,150 69,001,683 69,001,683 43,528,674 43,528,674 39,605,756 39,605,756 295,908,115 288,926,893 750,240,6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16,440 716,440 521,990 521,990 1,600,742 1,600,742 4,392,384 4,392,384 3,511,746 3,511,746 1,773,820 1,773,820 1,559,840 1,559,840 705,083 705,083 14,782,045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11,287,134 11,287,134 4,008,065 4,008,065 48,263,427 48,263,427 2,423,882 2,423,882 857,606 857,606 1,239,088 1,239,088 837,238 837,238 1,052,821 1,052,821 69,969,261
其他金融資產‑質押定存單 - - 64,920 64,920 - - - - - - - - - - - - 64,920
資產合計 $ 182,122,979 182,122,979 56,268,756 56,268,756 173,352,494 173,352,494 75,885,416 75,885,416 73,758,199 73,758,199 46,541,582 46,541,582 42,002,834 42,002,834 297,666,019 290,684,797 947,598,279
負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 31,940,161 31,940,161 108,231 108,231 - - 1,149 1,149 - - - - - - - - 32,049,54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147,482 147,482 - - - - - - - - - - - - - - 147,482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7,174,773 7,174,773 2,277,624 2,277,624 714,418 714,418 - - - - - - - - - - 10,166,815
存款及匯款 445,507,524 445,507,524 74,196,900 74,196,900 324,918,721 324,918,721 20,027,108 20,027,108 6,991,486 6,991,486 12,591 12,591 - - - - 871,654,330
應付金融債券 - - - - - - 2,000,000 2,000,000 10,002,000 10,002,000 - - - - 17,643,000 17,643,000 29,645,000
撥入放款基金 250 250 250 250 34,760 34,760 111,000 111,000 606,660 606,660 1,048,000 1,048,000 1,252,830 1,252,830 6,130,000 6,130,000 9,183,750
負債合計 $ 484,770,190 484,770,190 76,583,005 76,583,005 325,667,899 325,667,899 22,139,257 22,139,257 17,600,146 17,600,146 1,060,591 1,060,591 1,252,830 1,252,830 23,773,000 23,773,000 952,846,918
淨流動缺口 $ (302,647,211) (302,647,211) (20,314,249) (20,314,249) (152,315,405) (152,315,405) 53,746,159 53,746,159 56,158,053 56,158,053 45,480,991 45,480,991 40,750,004 40,750,004 273,893,019 266,911,797 (5,248,639)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及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

本行持有新台幣有價證券,主要為一年到期之央行定期單,係為固定利率產品,利率變動時不會影響現金流量,對公平價值雖有影響,惟風險不大;至於外幣有價證券多為浮動利率債券,利率變動雖會影響未來現金流量,並導致風險,但因該部位占全體投資部位金額不大,本行評估該風險影響不大。

就資產及負債作到期日及利率之配合,由於交易條件之不確定及種類之不同,故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日及利率通常無法完全配合,此種缺口可能產生潛在之利益,或亦可能產生損失。本行訂有利率風險管理要點控管,訂有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占利率敏感性負債比率限額,定期衡量並呈報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估計利率變動1BP(0.01%)對未來一年淨利息收入(NII)變動之影響數如下: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利率變動時間點 0‑90天(含) 91‑180(含) 181天‑1年(含) 合計 佔95年度 NII之比例
九十五年六月 $ 19.510 (22.230) (1.060) (3.780) 0.009

註: 1.「對未來一年淨利息收入變動之影響數」=GAP×利率變動數÷12×影響期間。

2.NII(淨利息收入)為利息收入與利息支出之差額。

3.95年度利息收入預算數為33,074,980千元,利息費用預算數為17,281,836千元,故淨利息收入(NII)為15,793百萬元。

A.預期重訂價日或預期到期日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預期重訂價日和預期到期日皆不受合約日期之影響。下表顯示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以本公司所持有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之帳面價值表示,並依到期日或重訂價日二者中較早之日期予以分類,本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按不同重訂價日或到期日(二者中較早之日期)區分之帳面價值如下:

95.6.30
未超過一個月期限者 超過一個月至三個月期限者 超過三個月至一年期限者 超過一年至二年期限者 超過二年至三年期限者 超過三年至四年期限者 超過四年至五年期限者 超過五年期限者 合計
金融商品項目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償還金額 金額 可能收回 金額 金額
資產
存放銀行同業、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73,721,172 73,721,172 15,716,184 15,716,184 652,653 652,653 - - - - - - - - - - 90,090,009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1,018,492 1,018,492 193,975 193,975 993,962 993,962 - - 387,164 387,164 - - - - - - 2,593,593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3,909,745 3,909,745 228,344 228,344 - - - - - - - - - - - - 4,138,089
應收款項 1,968,704 1,968,704 1,223,968 1,223,968 - - - - - - - - - - - - 3,192,672
貼現及放款(不含放款轉列催收款) 462,351,064 462,351,064 86,524,646 86,524,646 70,487,870 70,487,870 29,060,442 29,060,442 28,521,789 28,521,789 10,899,010 10,899,010 4,181,679 4,181,679 41,920,958 40,125,795 733,947,45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712,537 3,712,537 4,122,478 4,122,478 1,737,283 1,737,283 1,876,072 1,876,072 2,160,711 2,160,711 61,079 61,079 406,802 406,802 705,083 705,083 14,782,045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11,287,134 11,287,134 4,105,015 4,105,015 48,344,522 48,344,522 2,423,882 2,423,882 857,606 857,606 1,142,138 1,142,138 756,143 756,143 1,052,821 1,052,821 69,969,261
其他金融資產‑質押定存單 - - 64,920 64,920 - - - - - - - - - - - - 64,920
資產合計 $ 557,968,848 557,968,848 112,179,530 112,179,530 122,216,290 122,216,290 33,360,396 33,360,396 31,927,270 31,927,270 12,102,227 12,102,227 5,344,624 5,344,624 43,678,862 41,883,699 918,778,047
負債
銀行同業存款(註一) $ 18,139 18,139 - - 92,514 92,514 - - - - - - - - - - 110,653
銀行同業拆放及透支銀行同業 24,816,537 24,816,537 5,127,766 5,127,766 1,473,145 1,473,145 - - - - - - - - - - 31,417,448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483 483 - - - - - - - - - - - - - - 483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7,174,773 7,174,773 2,277,624 2,277,624 714,418 714,418 - - - - - - - - - - 10,166,815
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 555,943,341 555,943,341 37,154,343 37,154,343 137,279,841 137,279,841 5,833,465 5,833,465 4,176,583 4,176,583 1,335 1,335 9,909 9,909 634 634 740,399,451
郵局轉存款 96,577,482 96,577,482 - - - - - - - - - - - - - - 96,577,482
撥入放款基金 - - 5,325,841 5,325,841 19,250 19,250 3,838,658 3,838,658 - - - - - - - - 9,183,749
應付金融債券 5,000,000 5,000,000 - - 12,000,000 12,000,000 - - 7,002,000 7,002,000 - - - - 5,643,000 5,643,000 29,645,000
負債合計 $ 689,530,755 689,530,755 49,885,574 49,885,574 151,579,168 151,579,168 9,672,123 9,672,123 11,178,583 11,178,583 1,335 1,335 9,909 9,909 5,643,634 5,643,634 917,501,081
利率敏感度缺口 $ (131,561,907) (131,561,907) 62,293,956 62,293,956 (29,362,878) (29,362,878) 23,688,273 23,688,273 20,748,687 20,748,687 12,100,892 12,100,892 5,334,715 5,334,715 38,035,228 36,240,065 1,276,966

註一:銀行同業存款241,508千元,其中計有130,895千元不計息、110,653千元計息。

註二:本表僅列示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B.有效利率

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新台幣部位之有效利率如下:

金融商品項目 有效利率
資產:
存放銀行同業 0.01%
存放央行 1.09%
拆放銀行同業 1.49%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0.9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68%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1.55%
貼現及放款 2.96%
負債:
央行存款 0.00%
銀行同業存款 0.24%
銀行同業拆放 1.47%
存款 1.35%
應付金融債券 3.46%

5.風險控制及避險策略

本行為因應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之變化,健全資產負債結構,以謀求穩定之盈餘與成長,特設置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資金流動性風險及銀行簿利率風險之管理。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兼任主任委員,副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掌管存、放款、風險管理、金融交易及資金調度之單位主管為委員。另為有效控管流動性風險,本行目前訂有各項流動性風險衡量指標,如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缺口限額、美金到期日期限缺口限額及流動準備比率等指標,並建立資金通報系統,訂定緊急應變措施,以因應本行發生流動性危機時所能採取之措施。

開發新種業務或商品時,將新種業務或商品之風險辨識、衡量、監督及控管辦法納入規範。

另為避免本行風險過度集中,就各風險訂定全行風險限額,並定期檢討及適度修正,以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採取適當風險移轉、風險迴避、風險控制及風險承擔對策,以為因應各種風險事件。

五、關係人交易

本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彙總如下: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臺灣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
財政部 本行法人董監事
第一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95年1月解任)
華南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95年1月解任)
彰化銀行 本行法人董監事(95年1月解任)
土地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聯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他關係人 主要股東暨本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二親等親屬,與經理人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放銀行同業

95.6.30 94.6.30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金    額 佔存放銀 行同業%
臺灣銀行 $ 101,801 8.60 133,288 3.51
土地銀行 429 0.04 8,014 0.68
合計 $ 102,230 8.64 141,302 4.19

與關係人交易之存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2.銀行同業存款

95.6.30 94.6.30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金    額 佔銀行同 業存款%
土地銀行 $ 1,103 0.46 2,068 0.50

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3.拆放銀行同業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 利 率
95年上半年度
臺灣銀行 $ 9,435,878 1,935,878 15,204 0.3%~5.45%
土地銀行 3,022,350 100,000 7,894 0.03%~4.755%
合計 $ 12,458,228 2,035,878 23,098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 利 率
94年上半年度
臺灣銀行 $ 7,676,934 3,676,934 39,219 1.19%~3.46%
土地銀行 1,955,486 1,077,625 55,404 1.18%~3.70%
合計 $ 9,632,420 4,754,559 94,623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4.銀行同業拆放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支出 年 利 率
95年上半年度
臺灣銀行 $ 3,136,100 1,136,100 1,673 1.45%~5.48%
土地銀行 551,820 64,920 2,510 0.03%~5.01%
合計 $ 3,687,920 1,201,020 4,183
94年上半年度
臺灣銀行 $ 2,449,230 474,615 110,427 1.275%~2.36%
土地銀行 885,948 569,538 1,236 2.25%~3.44%
合計 $ 3,335,178 1,044,153 111,663

與關係人交易之拆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5.存  款

95.6.30 94.6.30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 期末餘額 佔該科目 餘 額 %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 159 - 640 -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90,352 - 136,759 0.02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15,812 - 9,976 -
其他關係人 1,608,577 0.18 1,343,965 0.15
合計 $ 1,714,900 0.18 1,491,340 0.17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6.授  信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備  註
95年上半年度
財政部 $ 298,453 294,252 5,138 3.07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他關係人 450,734 406,869 4,369 0%~4.79%
合計 $ 749,187 701,121 9,507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備  註
94年上半年度
財政部 $ 355,179 340,133 5,420 3.075% 係公共設施保留地貸款
其他關係人 594,691 509,216 5,502 1.058%~8.013%
合計 $ 949,870 849,349 10,922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放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7.手續費收入: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收取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推廣共同行銷業務之手續費收入分別為34,726千元及66,146千元。

8.租金收入:

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收取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之租金收入分別為509千元及349千元。

(三)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保證人、擔保品提供人之交易資訊

95.6.30
期 末 履約 情形
類   別 戶 數 總金額 正常放款 逾期放款
消費者貸款(註一) 1,405 $ 573,254 573,254 -
購屋貸款 1,391 4,243,560 4,243,560 -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註二) 2 1,367,652 1,367,652 -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 -
94.6.30
期 末 履約 情形
類   別 戶 數 總金額 正常放款 逾期放款
消費者貸款(註一) 1,210 $ 509,353 509,353 -
購屋貸款 1,463 4,044,156 4,044,156 -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註二) 3 6,755,481 6,755,481 -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交易 - -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交易 - - - -

說明:本表所稱利害關係人,係指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之有利害關係者。

註:一、係指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範之消費者貸款。

二、係指除消費者貸款及購屋貸款以外之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授信交易。

三、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所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六、質押之資產

詳附註四(八)及四(十)。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本行計有下列重大之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95.6.30 94.6.30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57,819,024 63,946,435
受託代收款項 110,369,251 117,150,556
受託代放款項 13,699,727 12,383,503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31,007,379 29,154,058
存入保證品 6,999 11,499
信託負債 37,272,631 30,640,358
受託代售旅行支票 415,878 493,575
應付保證票據 1,069,400 959,000
應付保管品 15,643,794 16,577,394
受託承銷印花稅票 - 1,642
換出利率交換 1,796,977 9,587,197
受託經理政府登錄公債 8,089,100 8,846,300
受託經理集保短期票券 7,959,056 8,170,510

(二)本行於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267,747千元及268,180千元,其未來支付租金支出總額明細分別如下:

期       間 金     額
95.07.01~96.06.30 $ 279,559
96.07.01~97.06.30 241,588
97.07.01~98.06.30 161,095
98.07.01~99.06.30 84,991
99.07.01~100.06.30 42,034
合計 $ 809,267

(三)本行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有關出租資產均屬營業租賃。

因出租資產估計未來五年應收之租金收入總額如下:

期       間 金     額
95.07.01~96.06.30 $ 8,354
96.07.01~97.06.30 8,188
97.07.01~98.06.30 5,606
98.07.01~99.06.30 2,272
99.07.01~100.06.30 1,125
合計 $ 25,545

(四)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本行尚未結清之重要工程及採購合約總價款分別計372,418千元及303,254千元,尚未支付價款分別計255,410千元及224,172千元。

(五)本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業務之規劃、管理及營業,暨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保管業務。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信託財產投資明細如下:

95.6.30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銀行存款 $ 16,952 信託資本 37,272,631
短期投資 35,183,255
不動產 2,072,424
信託資產總額 $ 37,272,631 信託負債總額 37,272,631
95.6.30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 16,952
短期投資
基金 35,183,255
不動產
在建工程 971,592
土地 1,099,563
房屋 1,269
合計 $ 37,272,631

註: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212,935千元。

94.6.30
信 託 帳 資 產 負 債 表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銀行存款 $ 2,488 信託資本 30,640,358
短期投資 30,086,153
不動產 551,717
信託資產總額 $ 30,640,358 信託負債總額 30,640,358
94.6.30
信 託 帳 財 產 目 錄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 2,488
短期投資
基金 30,086,153
不動產
土地 551,717
合計 $ 30,640,358

註: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56,136千元。

(六)1.本行世貿分行(原永吉分行)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間辦理客戶智森實業有限公司信用狀項下出口託收案,疑因該公司持偽造單據並未實際出貨致進口商薩伊共和國薩伊國際商務暨投資公司(簡稱 I.C.C.I.公司)受有損害,故 I.C.C.I.公司對本行提出國內及國外訴訟。

國內訴訟部分:

案經檢察官對本行承辦該案之三行員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I.C.C.I公司並對行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渠等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俟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更審程序經高院刑事庭移送高院民事庭後,原告I.C.C.I公司乃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具狀追加本行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之被告,請求本行依公司侵權責任及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連帶給付上開金額,本行所委聘之律師已提出時效抗辯、行員刑事部份判決無罪確定暨其他有利本行之主張,本案於九十五年四月十四日經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函知本案已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視為撤回上訴。

國外訴訟部分:

進口商I.C.C.I公司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向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起訴請求開狀行(布魯塞爾藍伯銀行,即BBL銀行,已被ING合併)及本行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加計利息、損失及費用,本案本行已委託當地律師代為訴訟。頃獲悉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於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宣判本行應賠償原告I.C.C.I公司美金767.4萬元,至於開狀銀行ING則毋庸負任何損賠責任。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雖判決本行敗訴應全額負擔賠償責任,但本行與律師討論後認為比利時法院判決有瑕疵,且台灣行員刑事訴訟已判無罪確定,故本行已委請當地律師提請上訴,惟依保守穩健原則本行已於九十四年度估列賠償損失美金767.4萬元入帳。

2.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華工程)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承攬本行「總行大樓新建工程」,施作工程於八十七年九月十五日完工,經本行委聘監造工程之建築師依合約及變更設計展延工期等規定認定中華工程逾期完工,逾期天數八十二天,依合約規定計罰新台幣50,725,200元,並由本行於支付之工程尾款扣除在案。惟中華工程對上揭逾期罰款有意見,經多次協商未果,中華工程乃於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行返還逾期罰款違約金新台幣50,725,200元及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本案本行已委請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該訴訟並經台北地方法院移轉士林地方法院管轄,目前尚於士林地院審理中。

3.本行太平分行支存戶晉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以其公司會計江麗玲自八十七年七月至九十三年四月間以偽造之公司印章開立支票,盜領款項共計新台幣61,751,308元,主張分行就印鑑之核對有過失,而向台中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分行給付前揭金額之損害賠償。本案分行已延聘吳光陸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台中地方法院於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以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430號判決本公司勝訴,茲因晉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目前該案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4.本行北斗分行於八十六年十一月間與授信戶維力食品工業(股)公司(以下稱維力公司)之其他二十八家債權銀行簽訂協議書,約定將該公司於八十五年所增設予本行之不動產抵押權於本行拍賣所受分配款項依簽協議書債權銀行債權比例分配。維力公司之債權人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嗣於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以其係維力公司重整案之無擔及有擔債權人身分,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依民法第311條、第312條之規定申請代償本行全數之重整債權,茲因本行依法不得拒絕其清償,且本行受領該公司之代償與協議書所定係因不動產拍定而受分配款之情形不同,爰本行收受清償款項後依民法第312條之規定將本行對維力公司之債權暨擔保及其他從屬權利移轉予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康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正公司)於九十四年三月起陸續受讓立協議書之若干銀行對維力公司之重整債權暨協議書之權利,康正公司因認本行受領自葛瑞威資產管理公司之代償款項亦應依協議書之精神分配,爰於九十五年四月十四日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應給付該公司依其債權比例應受之分配額新台幣75,402,993元,(第一次開庭已縮減為65,398,735元)。本案本行已延聘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目前尚於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銀行財務報表之揭露

1.放款及墊款

95.6.30 94.6.30
國內放款及墊款
民營企業 $ 311,750,309 312,771,293
公營企業 58,703,817 44,572,085
政府機關 159,607,445 124,530,240
非營利團體 1,147,691 1,149,497
私人 183,608,845 184,698,267
金融機構 33,839 10,500
其他 710,791 178,560
小計 715,562,737 667,910,442
國外放款及墊款
金融機構 - -
非金融機構 18,394,224 17,857,429
小計 18,394,224 17,857,429
合計 $ 733,956,961 685,767,871

上述放款及墊款包括買入匯款,不包括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及其備抵呆帳。停止計提應收利息之放款及墊款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金額分別為16,293,142千元及27,985,504千元。

2.備抵呆帳及損失

95.6.30 94.6.30
期初餘額 $ 7,140,872 7,944,903
本期提列 509,221 164,325
轉入 50 -
沖銷放款及墊款金額 (468,885) (708,166)
匯差 (1,283) (1,618)
收回已沖銷之放款及墊款金額 945,054 654,161
期初餘額高估轉列收入 (975,140) -
期末餘額 $ 7,149,889 8,053,605

(二)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5年上半年度 94年上半年度
功能別 性質別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2,531,242 2,531,242 - 2,144,260 2,144,260
勞健保費用 - 144,806 144,806 - 137,834 137,834
退休金費用 - 216,970 216,970 - 208,483 208,483
其他用人費用 - 25,519 25,519 - 49,929 49,929
折舊費用 - 241,812 241,812 - 230,491 230,491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27,107 27,107 - 17,246 17,246

(三)依據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公報規定應揭露事項:

1.放款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月 95.6.30 94.6.30
各類逾期放款 各類逾期放款
項 目 金  額 占放款之比率 金  額 占放款之比率
甲類逾期放款 $ 16,328,250 2.18 28,054,456 3.93
乙類逾期放款 2,709,142 0.36 3,887,841 0.54
逾期放款總額 19,037,392 2.54 31,942,297 4.47
帳列放款損失準備 6,984,226 - 7,373,627 -
呆帳轉銷金額 475,414 - 527,314 -

註:一、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二、甲類逾期放款及乙類逾期放款之定義應依94年4月19日銀局(一)字第0941000251號函之規定填列。

三、逾放比率=逾期放款÷放款總額。

2.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 項  目 95.6.30 94.6.30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 6,184,466 11,308,990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0.85 1.61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0.22 0.04
行 業 別 比 率 行 業 別 比 率
特定行業授信集中度 製造業 27.27 製造業 28.25
(該等行業授信餘額占信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8.48 批發及零售餐飲業 8.35
授餘額比率之前三者) 水電燃氣費 5.54 水電燃氣費 4.70

註:一、授信總額包括放款、貼現、應收承兌票款、應收保證款項及已預支價金之應收承購帳款。

二、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三、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四、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3.利率敏感性資訊

(1)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 (新臺幣)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1至90天 (含) 91至180天 (含) 181天至1年 (含) 1年以上 合  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 573,209,603 59,099,775 37,067,052 122,603,248 791,979,678
利率敏感性負債 378,107,572 355,505,421 58,351,320 26,196,500 818,160,813
利率敏感性缺口 195,102,031 (296,405,646) (21,284,268) 96,406,748 (26,181,135)
淨值 29,385,892
利率敏感性資產 與負債比率 96.80
利率敏感性缺口 與淨值比率 (89.09)

註:一、本表係填寫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臺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二、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三、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新臺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四、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2)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 (美金)

單位:美金千元、%

項   目 1至90天 (含) 91至180天 (含) 181天至1年 (含) 1年以上 合  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 1,669,204 413,034 91,384 261,266 2,434,888
利率敏感性負債 1,524,115 840,344 128,957 1 2,493,417
利率敏感性缺口 145,089 (427,310) (37,573) 261,265 (58,529)
淨值 905,295
利率敏感性資產 與負債比率 97.65
利率敏感性缺口 與淨值比率 (6.47)

註:一、本表係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合計美金之金額,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二、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三、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美金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四、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4.獲利能力

單位:%

95.6.30 94.6.30
資產報酬率 稅 前 0.05 0.04
稅 後 0.05 0.01
淨值報酬率 稅 前 1.60 1.05
稅 後 1.63 0.21
純 益 率 8.81 1.80

註:一、資產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資產。

二、淨值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淨值。

三、純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四、稅前(後)損益係指當年一月累計至該季損益金額。

5.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1)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距到期日 剩餘期間金額
合  計 1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 907,075,460 171,170,405 57,553,244 93,032,024 101,684,461 483,635,326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121,599,294 130,669,779 89,715,953 173,505,549 273,085,642 454,622,371
期距缺口 (214,523,834) 40,500,626 (32,162,709) (80,473,525) (171,401,181) 29,012,955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臺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2)美金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單位:美金千元

距到期日 剩餘期間金額
合  計 1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 2,583,339 1,018,606 669,802 391,631 142,003 361,297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4,067,615 1,318,410 737,058 617,626 1,007,328 387,193
期距缺口 (1,484,276) (299,804) (67,256) (225,995) (865,325) (25,896)

6.資本適足性:

95.6.30 94.6.30
自有資本淨額 $ 56,007,900 70,913,767
風險性資產總額 528,308,677 533,979,690
資本適足率 10.60 13.28
第一類資本占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5.55 8.05
第二類資本占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5.53 5.73
第三類資本占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 -
普通股權益占總資產比率 2.92 4.31

註:資本適足率=自有資本淨額÷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及財政部93.11.09台財融(一)第091000649號令「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於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計算一次,此係最近一期(即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六月底)之數據。

(四)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當期平均利率及主要外幣淨部位:

1.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詳附註四(廿六)4(3)。

2.各類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

95年上半年度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資 產:
存拆放銀行同業 $ 57,961,491 3.68%
存放央行 27,665,350 1.15%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4,762,974 1.20%
貼現及放款 712,510,031 3.11%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12,954 0.94%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入損益金融資產 1,345,939 5.7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4,398,699 3.52%
持有到期日金融資產 75,240,677 1.58%
負 債:
央行存款 401,422 - %
銀行同業存款 33,646,567 3.83%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41,408,337 0.69%
公庫存款 6,048,182 0.92%
定期存款(含外匯) 130,955,931 2.32%
郵匯局轉存款 99,306,492 2.08%
定期儲蓄存款 262,127,294 1.86%
附買回票券負債 4,840,683 1.29%
附買回債券負債 5,452,796 1.32%
應付金融債券 29,645,000 3.46%
撥入放款基金 8,556,166 0.79%
94年上半年度
平 均 值 平 均 利 率
資 產: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87,530,951 1.26%
存拆放銀行同業 47,449,755 2.67%
存放央行 28,503,270 1.13%
買入票券(含債券) 34,691,194 2.83%
放款及墊款 691,151,692 3.00%
負 債:
央行存款 469,709 - %
銀行同業存款 42,240,583 2.55%
活期性存款(含外匯) 336,165,032 0.51%
公庫存款 6,283,535 0.80%
定期存款(含外匯) 138,629,334 1.32%
郵匯局轉存款 101,609,332 1.73%
定期儲蓄存款 264,762,791 1.25%
金融債券 29,645,000 3.27%
撥入放款基金 7,309,260 0.75%

3.主要外幣淨部位

95.6.30 94.6.30
幣     別 原 幣 折合新台幣 原 幣 折合新台幣
主要外幣淨部位 (市場風險) USD 39,545 1,283,620 USD 35,293 1,116,700
JPY 439,911 124,230 EUR 2,495 95,367
HKD 5,966 24,931 HKD 16,773 68,276
EUR 445 18,359 JPY 224,804 64,429
NZD 866 17,073 AUD 2,362 57,038

註:一、主要外幣係折算為同一幣別後,部位金額較高之前五者。

二、主要外幣淨部位係各幣別淨部位之絕對值。

(五)科目重分類: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中部分金額配合民國九十五年度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表達方式已作適當重分類。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轉投資事業股票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2.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3.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4.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6.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無。

7.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申請核准辦理之證券化商品類型及相關資訊:無。

8.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數: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聯合建築經理(股)公司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376號12樓 營建計畫審查、諮詢、不動產評估、徵信及營建管理 31,297 31,297 3,353,490 30.00% 29,769 (12,230) (3,669)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臺北市信義路四段456號21樓 基金之募集與發行 68,400 171,000 6,000,000 20.00% 28,738 (22,616) (7,360)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本公司) 臺企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臺北市松江路158號2樓 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0 2,000 500,000 100.00% 19,371 6,787 6,787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本公司及轉投資事業除上段說明外,並無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所應揭露之事項。

註: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係指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自編之損益。

2.資金貸與他人:無。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  價 備  註
倍立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玉山新紀元債券基金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714,351.98 7,700 - 7,704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交易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10.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1.出售不良債權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者:無。

12.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申請核准辦理之證券化商品類型及相關資訊:無。

13.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期中報表不適用。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特別記載事項應列明下列申報(請)書件之重要內容: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度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年度 會計師意見摘錄 改善情形
92年 1.帳載部分應付廠商貨款總務室已付訖,惟會計室有未沖轉之情形,且有時未確認該筆款項是否已估列應付費用入帳,卻又重複認列其他相關應付費用科目再沖銷。 已改正,嗣後將定期與總務室核對應付未付之帳款。
2.會計室93年度之費用有預先於92年度先估列入帳之情形,即費用認列之時點有誤。 嗣後對於僅簽約而未發生之帳款,將不再預提費用。
3.93.1.2盤點營業部時發現,新明分行經辦人將借出之「89央債甲十三」確認聯(借據)誤填成「89央債甲八」。 已改正,嗣後將依建議處理之。
4.資訊室提供關係人放款交易明細表時,放款餘額僅有增減變動時才列印數字,因一般公司放款息是每月繳付,惟台電係半年付息一次,致台電餘額與實際期末餘額不符,利息收入亦同。 會計室將提出需求請資訊室提供適當的報表,嗣後將依建議處理之。
93年 1.帳載部分存入保證金已到期許久,未定期追蹤及沖轉。 93年初部分已沖轉,嗣後將定期追蹤及沖轉。
2.提供存放款發函對象明細表時,發現部分客戶住址與實際不符,且有重複選取發函對象之情形。 嗣後將不定期列印客戶資料清單供營業單位核對更正,並加強報表發送之控管作業。
94年 1.部分分行報廢固定資產損失誤入其他會計科目,致帳載之固定資產報廢損失與總務處固定資產系統金額不符。 總務處於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系統與會計帳載紀錄時,將再增加核對報廢損失帳載餘額是否與固定資產系統相同;若發現差異,即時調查原因並調整入帳。
2.提供存放款發函對象明細表時,發現部分客戶住址與實際不符。 嗣後營業單位指定專人確實核對報表與印鑑卡基本資料是否相符,如空白或不符應即查明補正,以維持資料正確性。

2.內部控制聲明書:詳第283頁。

3.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不適用。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工作者,其評等報告:

中華信評 長期 twA
(2006/02/17) 短期 twA-2
展望 穩定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詳284頁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詳第285頁。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申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八)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最近兩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犯罪經檢察官起訴者

(1)本公司行員蕭○○、蔡○○與離職行員黃○○、楊○○任職桃園分行期間先後受派駐○○證券(股)公司辦理證券款項劃撥交割事宜,按約桃園分行應按月給付場地使用費予○○公司,前開行員疑於八十八年三月至九十年五月期間自行變造報表以短付「場地使用費」予○○公司,圖利桃園分行。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三九四、二三九六號偵查終結,於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依刑法第二一六條、第二一○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將渠等提起公訴。

(2)嘉義分行經理廖宏政於竹山分行副理任內辦理○○醫院院長陳○○印鑑變更事宜,疑明知陳○○本人並未至分行辦理而由醫院實際負責人葉○○交付相關申請變更文件,而交由行員辦理○○醫院印鑑變更程序,經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229號偵查終結,於94年1月11日以其觸犯刑法29條第一項、刑法215條之教唆登載不實事項於業務上之文書罪嫌提請公訴,另南投地方法院於95年度偵字第1850號判決廖宏政無罪。

2.最近兩年度違反法令經金管會處以罰鍰者:

(1)太平分行因自動櫃員機安控未確實,致行員王志生得以侵佔自動櫃員機款1,646萬7千元,案經主管機關以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規定,處以新台幣200萬元罰緩。

(2)蘆洲分行行員施義煜利用職務盜開存款帳戶、盜領存款約1,077萬元,案經主管機關以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處以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3.最近兩年度缺失經金管會嚴予糾正者:無。

4.最近兩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照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等,其各年度個別或合計損失逾五千萬元者:無。

5.其他經金管會指定應予揭露之事項:無。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不適用。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94年8月10日第十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議有關本公司參加臺灣銀行主辦對客戶臺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聯合授信申請案,董事李鴻炎、葉坤益退席,餘全體出席董事同意依照授信審議小組意見通過。

(十二)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不適用。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對其內部人員因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太平分行因自動櫃員機密碼安控未確實、行員未依規定辦理自動櫃員機裝補鈔作業、行舍保全輪值制度未落實,致行員王志生得以侵佔自動櫃員機款1,646萬7千元,業將該王姓行員免職,且對相關疏失人員予以行政處分,並修正本行行舍保全系統設定、輪值規定,加強自動櫃員機作業安全控管及行員紀律與法治觀念之教育,強化金庫安全及內部控制等相關作業。

2.蘆洲分行行員施義煜利用職務盜開存款帳戶、擅自變更開戶資料、盜領存款約1,077萬元,該員已免職,相關疏失人員亦依疏失責任予以行政處分,並針對作業疏失情形,重新規範新開戶時鍵入之資料、變更客戶中文基本資料需經主管線上覆核,檢討改善相關交易覆核機制,加強宣導行員道德規範;本案並經主管機關核處暫停該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有價證券業務,惟經本行呈報改善情形後,主管機關業解除上開業務限制。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二、公司治理

(ㄧ)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並說明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本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項目 運作情形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銀行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銀行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接獲股東意見或爭議時,由相關單位處理及回覆股東。 對於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本公司均隨時追蹤。 針對各轉投資事業之監理訂定轉投資事業管理要點、程序,並依據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每年對子公司進行業務稽核作業。對於關係企業之資金借貸授信均依據銀行法第32條及第33條之1有關利害關係人之限制範圍辦理。 在防火牆機制方面人事、會計各自獨立及資產、財務運用各自獨立 無差異。 無差異。 無差異。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目前尚無設獨立董事。 定期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並提報董事會會議通過後聘任。 已在規劃中。 無差異。
三、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監察人之情形 (二)監察人與公司之員工及股東溝通之情形 目前尚無設獨立監察人。 各監察人與員工、股東溝通,以面對面或書信、電話、傳真各種方式溝通。 已在規劃中。 無差異。
四、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依公司法規定對關係人進行建檔控管及隨時更新關係人資料。關係人得透過信函、電話、傳真、網路等方式聯繫,溝通管道暢通。 無差異。
五、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銀行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銀行網站等) 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內揭露公司治理資訊,包含最新財務概況、財務報告、公司年報、重要財務業務資訊、股利及股價資訊、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法令規章等。 1.為落實資訊公開已於本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中揭露事項已置法人說明會簡報…等。 2.公司網站上已架設英文網站。 3.依主管機關所定設有發言人制度,負責對外發佈訊息,以確保投資人之訊息正確取得。 無差異。 無差異。。報ㄠㄣ鎖定ㄧ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六、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目前尚無設審計委員會。 已在規劃中
七、請敘明本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公司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及原因:目前尚無設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及審計委員會,惟已在規劃中。
八、請敘明本公司對社會責任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本公司以配合國家金融政策,供給公眾及中小企業信用,並協助中小企業改善生產設備及財務結構暨健全經營管理為宗旨,向來極為重視消費者權益之保護,訂有客戶資料保密措施並確實執行,本公司除辦理中小企業融資與輔導,協助其改善生產設備及財務結構暨健全其經營管理外,更肩負多項政策性任務,配合政府政策積極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協助中高齡失業民眾創業,並協助創業人士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提供營運週轉金,績效卓著,於「2004年亞洲銀行獎(Asian Banking Awards 2004)」獲頒傑出銀行獎。此外,本公司對於許多公益活動更是不遺餘力,於90週年行慶推動「臺企90,熱血滿分」捐血活動,全體同仁反應熱烈,以實際行動,發揮愛心,關懷社會。
九、其他有助於瞭解銀行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銀行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及社會責任等): (一)董事及監察人之進修情形及出列席董事會之狀況:已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閱覽。 (二)銀行為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目前尚無設獨立董事及獨立監察人。 (三)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於董事會議事規則已訂定董事之利益迴避條款並遵循辦理。 (四)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1.本公司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及全行風險管理與監控,並建置風險管理制度及系統。2.置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銀行簿利率風險及資金流動風險之監督管理。 (五)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訂定對「金融機構遭歹徒詐騙案件」、「重大偶發事件之通報及聯繫」及「災害緊急事件之通報及聯繫」之處理程序及辦法。

(二)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其查詢方式:請參閱

http://newmops.tse.com.tw//公司治理

(三)其他重要資訊:請參閱http://newmops.tse.com.tw/重大訊息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謹代表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聲明本銀行於94年01月01日至94年12月31日確實遵循「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風險管理,並由超然獨立之稽核部門執行查核,定期陳報董事會及監察人,兼營證券業務部分,並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訂頒「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經審慎評估,本年度各單位內部控制及法規遵循情形,均能確實有效執行;本聲明書將成為本銀行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謹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董事長:羅澤成 (簽章)

總經理:羅澤成 (簽章)

總稽核:廖燦昌 (簽章)

總機構遵守法令主管:李俊昇 (簽章)

中 華 民 國 95 年 03 月 20 日

承銷商總結意見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公開募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增資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仟元,依法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 :鄧 阿 華

承銷部門主管:郭 麗 雲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七日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FAR EAST LAW OFFICES

4TH FL., CHIEN TAI BUILDING                      TEL:(02)2392-8811

176 CHUNG HSIAO EAST

RD.,SEC.1                 FAX:(02)2321-4414

TAIPEI 100 TAIWAN 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律師法律意見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10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00億元,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中華民國95年8月16 日

陸、重要決議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5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北市塔城街30號17樓大禮堂

出席:詳如股東出席簽到卡。

列席:律師邱雅文、會計師楊柳鋒及董、監事等詳如簽到簿。

主席:蘇金豐 紀錄:陳俊男

一、大會報告:本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為42億8,572萬2,000股,開會時 出席股東持有股數總計為30億4,399萬3,510股,佔發行股份總數71.02%,已超過法令規定二分之一以上股份出席,請主席依法宣佈開會。

二、主席宣佈開會並致詞(略)

(一)股東李鴻炎先生(股東戶號7960)

(二)股東李永恆先生(股東戶號10973)

二位股東建議:1.請變更本次股東常會議程案。

2.請增派監票員黃進丁先生及記票員姜淑貞小姐。

主席裁示:1.是否變更議程案,提請大會表決。

2.同意增加指派監票員黃進丁先生及記票員姜淑貞小姐。

表決結果:1.贊成權數343,383,447權佔表決時出席權數2,982,941,272之11.51%。

2.反對權數2,616,141,558權佔表決時出席權數2,982,941,272之87.70%。

3.廢票權數6,777,438權佔表決時出席權數2,982,941,272之0.23%。

主席宣佈結果:本案未達法定規定標準,變更議程未通過,按照議程進行。

三、報告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94年度營業報告,請 公鑒。

說 明:本公司94年度營業報告及9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請參閱本公司議事手冊第48 ~ 53頁。

(一)股東林萬福先生(股東戶號3589)

(二)股東李鴻炎先生(股東戶號7960)

二位股東發言略以:1.請報告過去一年股東會議事錄執行情形。

2.有關行方收取股東委託書等情形。

3.有關台開案貸放過程情形。

以上發言經主席請總經理及律師詳細說明後,股東未再表示意見。

決 定:洽悉。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監察人審查本公司9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 公鑒。

說 明:

一、依公司法第228條規定,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之議案,於股東常會30日前交監察人查核。

二、監察人業已查核完竣,並依公司法第219條規定出具審核意見書如附件。

決 定:洽悉。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94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說 明:本公司94年度決算案各項表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及營業報告書等(請參閱議事手冊第48 ~ 58 頁),業經提報第10屆董事會第21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出具審核同意書在案。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94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說 明:

一、本公司94年度(94年1月至94年12月)決算財務報告,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楊柳鋒、丁玉山會計師查核簽證結果,稅前淨損新台幣(以下同)14,388,313,603.04元,所得稅費用657,512,198元,稅後淨損15,045,825,801.04元。

二、配合本公司辦理減資計畫,擬依公司法第239條規定以下列項目彌補虧損:

(一)未實現重估增值:924,561,804.89元,全數用於彌補虧損,彌補後餘額為0元。

(二)普通股股本:減資14,121,240,000元,減資後資本額由原42,857,220,000元減為28,735,980,000元。

三、餘94年度待彌補虧損23,996.15元。

四、本案業經提報第10屆董事會第22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出具審核同意書在案。

五、本公司「94年度虧損撥補表」如附件。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小 計 合 計
期初餘額 加:本年度稅後淨損 本期待彌補虧損 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虧損 減資彌補虧損 (15,045,825,801.04) 924,561,804.89 14,121,240,000.00 0 (15,045,825,801.04) (15,045,825,801.04) 924,561,804.89 14,121,240,000.00
期末待彌補虧損 (23,996.15)

備註:

一、未實現重估增值:依公司法第239條規定彌補虧損。

二、普通股股本:減資14,121,240,000元,減資後資本額由原 42,857,220,000元減為28,735,980,000元,每股10元,計2,873,598,000股。

三、本案提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

五、討論事項一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臚列如下:

(一)考量本程序內容繁複,謹將本程序分為六章,並為體系完整,將現行規定第四條第二項移至第三十八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移至第九條;第十一條移置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

(二)為免因主管機關更迭而須修改規定,爰將「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改為「主管機關」。(修正規定第一條、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

(三)依據金管會94.2.18公佈之「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修改衍生性商品定義。(修正規定第三條、第十五條)

(四)為免因本公司相關規定名稱更迭而須修改規定,爰刪除現行規定第四條第一項「(詳如附表)」等字。(修正規定第四條)

(五)相同名目本金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可能因不同風險屬性而致風險程度有所差異,故將本公司從事自行買賣衍生性商品交易部位限額之控管由控管名目本金方式改為控管信用暴險限額。(修正規定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

(六)修正以暴險金額控管非避險性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單筆交易及總部位損失限額。(修正規定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

(七)配合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部位之控管改以信用風險暴險為限額,訂定非避險性交易信用風險暴險額上限。(修正規定第十九條第二項)

(八)銀行僅能依照銀行法有關規定,發行金融債券,爰將「公司債」修正為「金融債券」。(修正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

(九)考量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評估及作業程序其授權層級係依據本公司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爰配合修正文字。(修正規定第四條並刪除原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

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草案對照表詳如議事手冊第10頁~第33頁。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 14,121,24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12,124,000股,提請 核議。

說 明:

一、擬辦理減資之原因:本公司為降低逾放金額及比率,以改善資產品質,健全財務結構,於94年度辦理增提備抵轉銷呆帳,使本公司截至94年度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15,045,825,801.04元,淨值為新台幣28,747,406,294.78元,折算每股淨值為6.71元,低於面額,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資。

二、擬減資金額及比率:

(一)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857,220,000元正,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4,121,24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12,124,000股,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28,735,980,000元,股本為2,873,598,000股。

(二)本次減少之股份,依股東所持有之股份,每仟股減少329.49股,減資比率為32.949%,並俟本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三)減資後原股東不足一股畸零股數,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台幣100億元,提請 核議。

說 明:相關現金增資方案及發行條件擬訂如后:

一、增資目的:為提升資本適足比率、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二、增資金額:新台幣100億元為上限,每股面額為10元,計發行10億股,擬一次或分次募足。

三、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公開募集資金。

四、股數分配: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以時價向外公開發行,另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員工承購。除依前二項保留者外,餘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原始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將喪失其權利,得公開發行或洽由特定人認購,惟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若有修正者,從其規定。爰本次發行新股,按下列方式分配數額: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即1億股公開發行。

(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員工承購股份為1.5億股,比率為百分之十五。

五、發行條件:

(一)新股發行價格:本次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原有股東認購及保留員工承購股份之價格,應與向外公開發行股份價格相同,發行價格得依面額或高(低)於面額方式訂價,其價格將洽主辦公開發行之證券承銷商計算,並經會計師覆核後,由董事會(常董會)訂定之,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二)認股方式: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依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持有之股數比例認購,每千股認購260股(倘採分次發行時,認股比率另行核算)。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得公開承銷或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六、發行新股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詳如附表。

七、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俟本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常董會)訂定之。

八、以上增資事宜及相關事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或因客觀環境而必須改變時,授權董事會(常董會)全權處理之。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發行新股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資金用途) 預定完成期限 (增資) 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96年
第1季
承作放款 95年第4季 10,000,000 10,000,000
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 1.為提升資本適足比率、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以利業務長期發展需要。 2.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約10,000,000仟元(註),預計於95年第4季收足股款。若全數用於融資放款業務,以本公司預計95年放款平均利率3.51%計算,預期一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約351,000仟元。

註:估計增資後可獲資金係暫以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1,000,000仟股計算得之;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發行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之會議當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假設暫以10元估價。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一、配合公司法、銀行法之修正及本公司組織改造暨資本重建需求,本公司章程擬修正之重點如下:

(一)為配合本公司減資、增資之資本重建,及銀行法施行細則第7條、公司法第156條第2項,爰修正第5條「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佰捌拾柒億參仟伍佰玖拾捌萬元整,分為參拾捌億柒仟參佰伍拾玖萬捌仟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二)為配合公司法162-1、162-2條規定修正,爰於第6條增訂第2項:「本銀行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及第3項:「本銀行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三)為配合公司法179條規定修正,爰修正第18條但書部分:「但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四)為使董事長報酬之支給符合證交所94年2月1日台證上字第0940100293號函及公司法196條規定,爰於第21條增訂第2項:「董事長之報酬以總經理支領所得為計算基礎,並以該項數額之一點二五倍支給之。」。

(五)為配合公司法228條及銀行法49條規定修正,爰修正第40條:「本銀行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前項表冊,於股東常會承認後十五日內,併年報分別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並將財務報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於本銀行總行所在地通行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方式公告,另應備置於每一營業處所之顯著位置以供查閱。但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者,得免辦理公告」。

(六)為配合本公司組織改造,爰修正第22條第13款:「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顧問、董事會主任秘書、副總稽核、協理、部經理、處處長、區域中心主任、分行經理暨辦事處主任等重要職員任免之審定。」及修正第24條第2項、第29條、第32條單位名稱。

二、本公司章程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

股東李鴻炎先生(股東戶號7960)發言略以:有關董事長薪資報酬及主管加給之支給情形。

以上發言經主席請人力資源處處長詳細說明後,股東未再表示意見。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同意後無異議照案修正通過。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佰捌拾柒億參仟伍佰玖拾捌萬元整,分為參拾捌億柒仟參佰伍拾玖萬捌仟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第六條 本銀行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發行之。 本銀行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 本銀行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十一條 本銀行所營事業如: 一、H101081中小企業銀行業。 二、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第十二條 本銀行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臨時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於必要時由董事會或監察人召,如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亦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議決事項如: 一、釐訂及修改本銀行章程。 二、選任及解任董事及監察人。 三、查核董事會所造具之表冊及監察人報告,因查核表冊及報告,股東會得選任檢查人。 四、資本增減之決議。 五、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決議。 六、董事及監察人報酬之決議。 七、其他重要事項之決議。 第十八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五人為常務董事,並由三分之二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出席常務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銀行。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長之報酬以總經理支領所得為計算基礎,並以該項數額之一點二五倍支給之。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 ㄧ、重要章則之審定。 二、整體經營策略與重大政策之審定與覆核。 三、業務計畫之審定。 四、內部控制制度之審定。 五、資本增減之擬定。 六、分支行處設置撤銷或變更之審定。 七、重要契約之審定。 八、預算之審定及決算之審議。 九、不動產買賣之審定。 十、投資其他公司之審定。 十一、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擬定。 十二、重要業務之核定。 十三、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顧問、董事會主任秘書、副總稽核、協理、部經理、處處長、區域中心主任、分行經理暨辦事處主任等重要職員任免之審定。 十四、董事長交議事項。 十五、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予之職權。 第二十四條 本銀行董事會之組織,由董事會另訂之。 本銀行設稽核,隸屬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綜理全行稽核業務,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開會時,得邀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總行部、主管列席,但無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 常務董事開會時,得邀請常駐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總行部、主管列席,但無表決權。 第三十五條 本銀行監察人各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監察人之職權如: 一、業務及財務狀況之調查審核。 二、帳目簿冊文件及決算報告之查核。 三、庫存之檢查。 四、職員執行業務之監察與違法失職情事之糾舉。 五、其他依照法令賦與之職權。 第四十條 本銀行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前項表冊,於股東常會承認後十五日內,併年報分別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並將財務報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於本銀行總行所在地通行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方式公告,另應備置於每一營業處所之顯著位置以供查閱。但已符合證劵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者,得免辦理公告。 第五條 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佰貳拾捌億伍仟柒佰貳拾貳萬元整,分為肆拾貳億捌仟伍佰柒拾貳萬貳仟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第六條 本銀行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發行之。 第十一條 本銀行所營事業如: 一、H101081中小企業銀行業。 二、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第十二條 本銀行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臨時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於必要時由董事會或監察人召,如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亦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議決事項如: 一、釐訂及修改本銀行章程。 二、選任及解任董事及監察人。 三、查核董事會所造具之表冊及監察人報告,因查核表冊及報告,股東會得選任檢查人。 四、資本增減之決議。 五、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決議。 六、董事及監察人報酬之決議。 七、其他重要事項之決議。 第十八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本銀行依法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五人為常務董事,並由三分之二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出席常務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銀行。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 一、重要章則之審定。 二、整體經營策略與重大政策之審定與覆核。 三、業務計畫之審定。 四、內部控制制度之審定。 五、資本增減之擬定。 六、分支行處設置撤銷或變更之審定。 七、重要契約之審定。 八、預算之審定及決算之審議。 九、不動產買賣之審定。 十、投資其他公司之審定。 十一、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擬定。 十二、重要業務之核定。 十三、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主任秘書、室主任、部經理、分行經理(含辦事處主任)、專門委員等職位任免之審定。 十四、董事長交議事項。 十五、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予之職權。 第二十四條 本銀行董事會之組織,由董事會另訂之。 本銀行設稽核,隸屬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綜理全行稽核業務,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開會時,得邀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總行部、主管列席,但無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 常務董事開會時,得邀請常駐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總行部、主管列席,但無表決權。 第三十五條 本銀行監察人各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監察人之職權如: 一、業務及財務狀況之調查審核。 二、帳目簿冊文件及決算報告之查核。 三、庫存之檢查。 四、職員執行業務之監察與違法失職情事之糾舉。 五、其他依照法令賦與之職權。 第四十條 本銀行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編造左列表冊,經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查核承認後,將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於本銀行總行所在地通行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方式公告之。 一、營業報告書。 二、資產負債表。 三、損益表。 四、股東權益變動表。 五、現金流量表。 六、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 七、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前項表冊,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後十五日內,併年報分別報請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備查。 為配合本公司減資、增資之資本重建,及銀行法施行細則第7條、公司法第156條第2項,修正本條規定。 依公司法第162條之1、第162條之2之規定,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文句排列變更,直式改橫式。 文字修正以符法制。 文字修正以符法制。 文句排列變更,直式改橫式。 就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從屬公司就其對控制公司之持股及控制公司與其從屬公司再轉投資之其他公司持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業於公司法第179條明定該股份無表決權,以免與公司治理之原則有所違背,爰配合修正之。 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4年2月1日台證上字第0940100293號函及公司法第196條之規定,董事長報酬應經章程訂明(或由股東會議定之),爰於本條文增訂第二項。 文句排列變更,直式改橫式。 配合組織調整而修正本款。 修正單位名稱。 修正單位名稱。 修正單位名稱。 文句排列變更,直式改橫式。 依公司法228條規定及銀行法49條修正本條文。

六、選舉事項(董事會提)

案 由:改選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

說 明:

一、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0條及第33條規定,本公司置董事15人、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3年,得連選連任,但政府及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當選之董事,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

二、現任第十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將於95年6月14日屆滿,請選任第十一屆董事、監察人,任期自95年6月15日至98年6月14日。

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閱議事手冊第68頁。

股東李鴻炎先生(股東戶號7960)

1.請增派監票員黃進丁先生及記票員姜淑貞小姐。

2.請選舉投票時間同意延至十二點半。

主席答覆:1.同意增派監票員黃進丁先生及記票員姜淑貞小姐。

2.投票時間同意延至十二點半。

選舉結果:第11屆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后:

第十一屆董事當選名單 任期:95/6/15-98/6/14

當選順序 戶號 代表單位名稱 姓名 代表單位持有 權數(單位:權)
1 76436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人 李鴻炎 3,412,115,355
2 76436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人 林萬福 3,236,954,415
3 254037 愛米斯機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高中直 2,987,019,103
4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蘇金豐 2,850,066,615
5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羅澤成 2,766,129,870
6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陳雪玉 2,764,473,105
7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郭建中 2,762,977,365
8 230354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代表人 曾垂紀 2,761,476,705
9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李俊昇 2,759,970,000
10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黃慶堂 2,758,470,345
11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王光祥 2,756,970,000
12 10409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陳順天 2,755,607,580
13 230354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代表人 魏錦燦 2,753,994,840
14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葉坤益 2,752,472,520
15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周昭雄 2,750,974,035

第十一屆監察人當選名單 任期: 95/6/15-98/6/14

當選順序 戶號 代表單位名稱 姓名 代表單位持有 權數(單位:權)
1 85515 財政部代表人 王南華 2,240,881,055
2 76436 臺灣企銀產業工會代表人 呂正隆 2,216,216,590
3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吳癸森 2,211,861,055
4 1002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 洪憲明 2,207,393,420
5 230354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代表人 林瑞雲 2,204,571,055

七、討論事項二(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一、依據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之規定辦理。

二、擬請對新任董事(第十一屆)解除其就任本公司職務之日起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明細表

董事名稱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陳雪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臺灣銀行(股)公司審查部專門委員
周昭雄(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臺灣銀行(股)公司電子金融部經理
曾垂紀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副總經理
魏錦燦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事業發展部協理
陳順天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

八、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股東陳敏祥先生(股東戶號9191)發言略以:

  1. 請加強國際金融業務之訓練,以培養外匯人才。
  2. 對於LIFT CD是否屬於衍生性商品之範圍,請說明。

以上發言經主席請國際部經理詳細說明後,股東未再表示意見。

九、散會(下午二時三十五分)

主席:蘇金豐 紀錄:陳俊男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第11屆董事會第4次董事會會議議事錄

時間:95年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總行7樓會議室(台北市塔城街30號)

出席:蘇金豐、羅澤成、陳雪玉、郭建中(陳雪玉代)、曾垂紀、李鴻炎、呂正隆、高中直、李俊昇、黃慶堂、王光祥、陳順天、林瑞雲、葉坤益、周昭雄

列席:王南華、吳癸森、洪憲明、陳永明、韓仕賢(出國)、黃新吉、黃添昌、廖燦昌、蔡清山、許慶樺、林武田、涂建樺、李壽田、詹書寬、王亦允、陳長義、吳美葉、李炎燦、黃滄校、王雙宣、程燕翼、童碧雲、曾俊升、王平、張肇嘉、張永寶、石琬如、葛秀東、陳秋燕、蔡天航、謝敏中

主席:蘇金豐                         紀錄:陳俊男

壹、報告事項(略)

貳、討論事項

第一、二案(略)

第三案(承辦單位:證券部)

案 由:訂定本行95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價格新台幣9.65元、認股權利基準日為95年11月14日等有關事項案,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行95年度現金增資案(以下簡稱本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以下簡稱:證期局)95年9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38440號函(詳附件一)核准。

二、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即增資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案件生效後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之會議當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成),並經洽主辦承銷商計算後由 鈞會訂定之,擬以新台幣9.65元為發行價格。(詳附件二)

三、認股權利基準日:擬訂於95年11月14日為認股權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規定,於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辦理股票轉讓登記,即自95年11月10日至95年11月14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四、認股繳款期限:擬訂自95年11月20日起至95年12月22日止。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如依公司法第273條公告之股款繳納期限在1個月以上者,認股人逾期不繳納股款,即喪失其權利,不適用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應訂1個月以上之期限催繳之規定。

五、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意事項第6條第1款規定,於收足價款後始可撥付發行人動支,故以增資股款之專戶存儲價款行庫,於收足價款撥付本行轉入資本帳戶之日期為準,即95年12月29日。

六、本案增資新股認購權利仍應依公司法267條第4項規定,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得與原股東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七、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應於證券管理機關(證期局)核准通知到達30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又依同法第267條第3項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時,應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並聲明逾期不認者,喪失其權利。茲擬訂『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5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告』稿(如附件三),於本(95)年10月25日公告之。

八、以上所訂之發行價格、認股權利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及認股繳款期限,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請授權常務董事會議決定之。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6時45分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

一、說 明

(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以下同)38,735,980仟元,實收資本額為28,735,980仟元,每股面額10元整,已發行普通股計2,873,598仟股。該公司於95年3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仟元。本股票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3844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將為38,735,980仟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計150,000仟股,由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計100,000仟股對外公開銷售,其餘75%計750,000仟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得公開承銷或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另原股東財政部本次增資可認購股數,將全數放棄認購並提撥對外公開承銷。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時價發行方式,原股東、員工及本次承銷之申購人均採同一價格認購。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財務資料

(一)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股

項目 年度 每股稅後純益(損) 股利分派
盈餘配股 公積配股 現金股利 合計
92年 0.04
93年 (2.22)
94年 (3.74)

資料來源:92~9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每股稅後純益(損)係以各該年度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二)該公司截至95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如下表:

說 明 金額或股數
截至95年6月30日止帳面股東權益 29,385,892仟元
截至95年6月30日止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註) 4,285,722仟股
截至95年6月30日止普通股每股淨值(元/股) 6.86元

資料來源:該公司95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註:該公司於95年7月24日經金管證(一)字第0950125424號函核准減資14,121,240仟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12,124仟股。並經經濟部95年8月22日經授商字第095011872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28,735,980仟元。

(三)該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三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92年 93年 94年 95年上半年度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173,237,394 191,615,948 214,677,184 102,285,723
買入票券及營業證券(註) 35,919,332 35,712,843 28,820,087 NA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註) NA NA NA 6,117,641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註) NA NA NA 4,138,08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 NA NA NA 14,782,045
買匯、貼現及放款 634,936,761 698,304,747 717,455,093 743,259,378
應收款項 25,238,560 28,722,314 33,683,827 28,433,718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註) NA NA NA 69,969,261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註) NA NA NA 77,878
長期投資(註) 4,423,414 4,153,831 4,054,911 NA
固定資產 15,241,586 14,973,997 14,682,710 14,696,511
無形資產 38,528 44,978 103,085 85,454
其他金融資產(註) NA NA NA 6,040,991
其他資產 83,707,644 58,068,179 31,937,834 17,423,785
資產總額 972,743,219 1,031,596,837 1,045,414,731 1,007,310,474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54,643,869 47,604,400 64,660,251 32,049,541
存款及匯款 823,941,736 878,089,739 880,248,138 871,654,33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註) NA NA NA 147,482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9,734,544 9,983,063 10,156,068 10,166,815
應付金融債券 17,648,600 29,645,000 29,645,000 29,645,000
應計退休金負債 301,982 271,057 88,833 100,219
其他金融負債(註) NA NA NA 11,094,444
其他負債 27,373,328 28,619,793 31,869,034 23,066,751
負債總額 分配前 933,644,059 994,213,052 1,016,667,324 977,924,582
分配後 933,644,059 994,213,052 1,016,667,324 977,924,582
股 本 31,357,220 36,857,220 42,857,220 42,857,220
資本公積 3,368,389 3,671,614
保留盈餘 分配前 3,391,661 (4,406,924) (14,976,435) (13,577,133)
分配後 3,391,661 (4,406,924) (14,976,435) (13,577,133)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註) NA NA NA 33,614
累積換算調整數 (12,964) (23,193) (57,940) (7,124)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39,099,160 37,383,785 28,747,407 29,385,892
分配後 39,099,160 37,383,785 28,747,407 29,385,892

資料來源:該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註:配合95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將會計科目予以適當分類。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
92年 93年 94年 95年上半年度
利息淨收益(註) NA NA NA 6,233,891
利息以外淨收益(註) NA NA NA (844,969)
營業收入(註) 30,142,851 28,695,821 28,869,907 NA
放款呆帳費用(註) NA NA NA 509,221
營業費用 8,267,177 8,672,777 8,995,544 4,414,859
營業淨利(損) (註) 725,094 (7,804,816) (14,507,823) NA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註) 270,089 864,814 442,933 NA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註) 17,386 18,284 323,423 NA
稅前純益(損) 977,797 (6,958,286) (14,388,313) 464,842
所得稅費用 868,107 840,299 657,513 418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10,316
稅後純益(損) 109,690 (7,798,585) (15,045,826) 474,740
每股純益(損) 0.04元 (2.22)元 (3.74)元 0.11

資料來源:該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每股稅後純益(損)係以各該年度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配合95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將會計科目予以適當分類。

三、承銷價格計算數據及說明

(一)承銷價格計算之參考因素

以該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之當日(95年10月24日)為基準日,其前一個營業日(95年10月23日)、前三個營業日(95年10月19日至95年10月23日)、前五個營業日(95年10月17日至95年10月23日)之收盤價,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作為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之參考依據。

(二)價格計算之說明

以該公司95年10月24日為基準日,往前推算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價格分別為10.7元、10.53元及10.54元,取其前一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每股10.7元,作為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參考價格。

(三)經參酌該公司目前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股價走勢,且考量此次增資募集之時機及市場股價變動等因素後,由發行公司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本次現金增資每股承銷價格為9.65元,經核算其佔上述承銷參考價格之90.19%,高於前述參考價格七成,該承銷價格之訂定係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有關發行價格成數之規定,其承銷價格之訂定尚屬合理。

發行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蘇 金 豐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僅限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使用)

主辦承銷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鄧 阿 華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僅限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使用)

承 諾 書

本公司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承諾於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募集期間,不以原股東或特定人身分參與認股。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臺企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李俊昇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 月  日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 金 豐
常務董事 兼總經理 羅 澤 成
常務董事 陳 雪 玉
常務董事 郭 建 中
常務董事 曾 垂 紀
董事 李 俊 昇
董事 周 昭 雄
董事 陳 順 天

(僅供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