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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B Annual Report 2021

Dec 21, 2021

52201_rns_2021-12-21_97bfdbb7-7309-4da8-a9bd-c8eb1e521e9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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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834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塔城街30號 電 話:02-2559-717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23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3~2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4~104
(七)關係人交易 104~107
(八)質押之資產 10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7~11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11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10~111
(十二)其 他 111~11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17~11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18~121
3.大陸投資資訊 121
4.主要股東資訊 122
(十四)部門資訊 122~123

聲 明 書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電 話 Tel + 886 2 8101 6666 傳 真 Fax + 886 2 8101 6667 網 址 Web home.kpmg/tw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KPMG

查核意見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 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管銀法字第10802731571號令及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臺灣 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 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 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放款減損評估

有關放款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放款減損評估涉及 重大判斷,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放款減損損失;放款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六(六)貼現及放款-淨額及附註六(四十)財務風險資訊。

4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 規定進行減損評估作業。針對原始認列後已產生信用減損之案件,須評估其未來現金流量 以決定應提列之損失金額;針對非信用減損之案件,須評估其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是否 顯著增加以決定其預期信用損失金額係按十二個月衡量亦或是按存續期間衡量;除依前述 方法評估放款資產減損金額外,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尚需額 外檢視所提列金額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所訂定之最低限額。因已減損案件之未來現金流量涉 及專業判斷,計算非信用減損案件預期信用損失之重要參數(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前瞻 因子及信用風險顯著增加之判定,均涉及並仰賴管理階層之判斷,相關參數之變動對備抵 呆帳之評估將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放款減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了解管理階層評估及衡量放款減損 金額之方法及有關之控制程序;針對已信用減損案件,抽樣評估並測試原始有效利率之採 用、預期未來可回收現金流量及擔保品價值之估計合理性;針對非信用減損之放款部位, 抽樣測試及評估管理階層納入減損放款部位之完整性及相關減損評估採用之模型設計及減 損參數之合理性。同時考量主管機關函令之規範,以評估管理階層所提列之放款減損金額 是否符合法令遵循之要求。

其他事項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 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 他方案。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臺灣中小企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 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 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737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九 日





































一日


:新

110
.12.
31
109
.12.
31 110
.12.
31
109
.12.
31
110
00


約當
(附註
六(
一)及
七)

金及
現金
%


\$
39,4
44,0
32


2
30,
817
,437
%
2
負債
及權

負債
:

%
%
115
00

放央
拆借
業(附
六(
二)及
七)
行及
銀行

158
,110
,418
8
114
,195
,668
6 210
00
業存
款(附
六(
)及
七)

行及
銀行

十三
\$
102
,540
,315
5 118
,20
1,03
9
7
120
00
融資
六(
三)
)

過損
益按
公允
價值
衡量
之金
產(附
40,6
70,4
01
2
15,
597
,556
1 215
00

業融

(附註
六(
十四
))
行及
50,2
61,5
90
3 29,
040
,100
2
121
00

過其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衡量
之金
融資
產(附
六(
七)及
(十
六)
)

157
,533
,062
8
117
,355
,850
7 220
00

衡量
融負

六(
)及
(十九
))
過損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附註
十五
8,4
36,0
37
- 8,6
39,0
02
-
122
00
之債

(附註
六(
八)
)

攤銷

成本
衡量
務工
具投
279
,035
,906
14
228
,003
,332
13 225
00
買回

券及

券負

(附註
六(
十六
))
2,06
0,69
3
- 2,0
55,9
91
-
125
00
賣回

券及

券投

(附註
六(
四)
)
7,83
1,27
4
-
6,1
32,
162
- 230
00
(附註
六(
))

付款

十七
22,7
61,4
36
1 47,
787
,075
3
130
00
(附註
六(
五)
)

收款

-淨
7,6
16,6
34
-
43,4
48,
157
2 232
00

期所
得稅
負債
64,5
84
- 3,0
53
-
132
00

期所
得稅

349
,884
-
306
,417
- 235
00

(附註
六(
)及
七)
款及
匯款
十八
1,66
8,65
6,82
2
83 1,4
18,5
72,0
00
79
135
00
(附註
六(
六)及
七)

現及
放款
-淨
1,30
2,38
8,36
3
64
1,2
09,7
16,0
83
68 240
00


金融

券(附
六(
十九
))
52,2
50,0
00
3 53,2
50,0
00
3
155
00

金融

產-
淨額
(附註
六(九
))
28,9
42
-
13,
781
- 255
00

負債
(附註
六(
))

金融
二十
4,36
5,29
4
- 5,4
92,3
66
-
185
00
(附註
六(
十)
)

產及
設備
-淨

14,5
33,7
21
1
14,
514
,906
1 256
00

債準

(附註
六(廿
一)
)
3,42
0,2
10
- 3,3
93,4
17
-
186
00
使
用權

產-
淨額
(附註
六(
十一
))
1,14
9,29
5
-
1,0
73,7
57
- 260
00
賃負

(附註
六(廿
二)
)
1,14
9,45
6
- 1,0
62,0
21
-
190
00
形資

產-
淨額
554
,337
-
375
,008
- 293
00

得稅
負債
(附註
六(廿
五)
)
延所
886
,290
- 901
,58
1
-
193
00

得稅

產(附
六(廿
五)
)
延所
1,95
1,63
6
-
1,84
3,83
5
-
295
00

他負

(附註
六(廿
三)
)
2,74
0,37
3
- 4,57
8,65
9
-
195
00

他資
(附註
六(
))
產-
淨額
十二
10,0
55,
167
1
8,24
1,10
4
-
負債
總計
1,91
9,59
3,10
0
95 1,69
2,97
6,30
4
94
母公


業主
之權


:
311
01
本(附
六(廿
四)
)

通股

77,4
31,9
52
4 74,
885
,834
4
315
00

本公
(附註
六(廿
四)
)
815
,900
- 815
,900
-


盈餘
:
320
01
盈餘
(附註
六(廿
四)
)
法定
公積
15,6
93,
140
1 14,
332
,452
1
320
03
(附註
六(廿
四)
)
特別
盈餘
公積
185
,128
- 185
,128
-
320
05
未分
盈餘
(附註
六(廿
四)
)
5,22
7,63
2
- 4,72
8,38
2
1
325
00

益(附
六(廿
四)
)
他權
2,30
6,22
0
- 3,7
11,0
53
-

益總
101
,659
,972
5 98,6
58,7
49
6

產總
\$ 2,
021
,253
,072
100
1,79
1,63
5,05
3
100
負債
及權
益總
\$ 2,
021
,253
,072
100 1,79
1,63
5,05
3
1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金 額
% 109年度
金 額
% 變動百
分比%
410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廿九)及七) \$ 24,170,747 100 25,026,784 114 (3)
51000 減:利息費用(附註六(廿九)及七) (6,364,971) (26) (8,834,567) (40) (28)
利息淨收益 17,805,776 74 16,192,217 74 10
利息以外淨收益
49100 手續費淨收益(附註六(三十)及十三) 3,334,199 14 2,821,451 13 18
492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附註六(卅一)) 667,649 3 870,291 4 (23)
4931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附註六(卅二)) 1,187,914 5 1,098,686 5 8
49450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附註六(八)) 103,741 - 210,105 1 (51)
49600 兌換損益 309,479 1 103,211 - 200
49700 資產減損損失(附註六(卅三)) (33,260) - (1,148) - 2,797
49800 其他利息以外淨損益(附註六(卅四)) 168,887 1 216,109 1 (22)
49831 證券經紀收入淨額 561,639 2 358,520 2 57
淨收益 24,106,024 100 21,869,442 100 10
58200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附註六(卅五)) (5,187,503) (22) (4,054,740) (19) 28
營業費用:
58500 員工福利費用(附註六(卅六))
折舊及攤銷費用(附註六(卅七))
(8,421,635) (35) (7,937,666) (36) 6
59000
59500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附註六(卅八)) (1,041,031)
(3,653,809)
(4)
(15)
(992,513)
(3,499,262)
(5)
(16)
5
4
營業費用合計 (13,116,475) (54) (12,429,441) (57) 6
61001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5,802,046 24 5,385,261 24 8
61003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廿五)) 701,934 3 683,486 3 3
本期淨利 5,100,112 21 4,701,775 21 8
65000 其他綜合損益:
6520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520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廿六)) 24,512 - (205,996) (1) 112
6520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評價損益 992,095 4 (312,557) (1) 417
65220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廿五)) 4,902 - (41,199) - 112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011,705 4 (477,354) (2) 312
6530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530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13,117) (2) (767,381) (3) 46
653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損益 (2,046,533) (8) 971,009 4 (311)
65320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廿五)) (97,914) - (140,331) (1) (3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361,736) (10) 343,959 2 787
650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350,031) (6) (133,395) - (91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50,081
15 4,568,380 21 (18)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廿七))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66 0.61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66 0.61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林謙浩 經理人:張志堅 會計主管:周玉娟 〜6























































































一○
年一






一日
\$
71
319
842
815
900
12
312
175
223
331
7,
167
217
19
702
723
(
862
866
)
4,
541
167
95
516
766
,
,
,
,
,
,
,
,
,
,
,
,
,




4,
70
1,
775
4,
70
1,
775
4,
70
1,
775
-
-
-
-
-
-








(
164
797
)
(
164
797
)
(
613
905
)
645
307
(
133
395
)
-
-
-
-
,
,
,
,
,








(
)
4,
536
978
4,
536
978
613
905
645
307
4,
568
380
-
-
-
-
,
,
,
,
,







:








(
)
2,
020
277
2,
020
277
-
-
-
-
-
-
-
,
,








(
38,
203
)
38
203
-
-
-
-
-
-
-
,







(
)
(
)
(
)
1,
426
397
1,
426
397
1,
426
397
-
-
-
-
-
-
,
,
,







3,
565
992
(
3,
565
992
)
(
3,
565
992
)
-
-
-
-
-
-
,
,
,










益工










(
)
(
)
1,
350
1,
350
1,
350
-
-
-
-
-
-
一○


十二

三十




一日
74,
885
834
815
900
14
332
452
185
128
4,
728
382
19
245
962
(
1,
476
77
1)
5,
187
824
98
658
749
,
,
,
,
,
,
,
,
,
,
,
,




100
112
100
112
100
112
5,
5,
5,
-
-
-
-
-
-
,
,
,








19,
610
19,
610
(
330
494
)
(
1,
039
147
)
(
1,
350
03
1)
-
-
-
-
,
,
,








119
722
119
722
(
330
494
)
(
1,
039
147
)
3,
750
08
1
5,
5,
-
-
-
-
,
,
,
,
,







:








1,
360
688
(
1,
360
688
)
-
-
-
-
-
-
-
,
,







(
748
858
)
(
748
858
)
(
748
858
)
-
-
-
-
-
-
,
,
,







2,
546
118
(
2,
546
118
)
(
2,
546
118
)
-
-
-
-
-
-
,
,
,















益工





35,
192
35,
192
(
35,
192
)
-
-
-
-
-
-
一一





























一月
一日

















一日


主之


:新




十二
三十





一日
\$
431
952
77,
815
900
15,
693
140
185
128
227
632
5,
21,
105
900
(
1,
807
265
)
4,
113
485
101
659
97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稅前淨利 \$
5,802,046
5,385,26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869,996 850,732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數
171,035 141,78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5,127,339
306,370
4,015,658
469,113
利息費用 6,364,971 8,834,567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淨利益 (103,741) (210,105)
利息收入
保證責任準備淨變動
(24,170,747)
39,802
(25,026,784)
17,634
其他各項負債準備淨變動 92,077 21,37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1,193 1,799
不動產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3,260
5,719
1,148
其他項目 (1,369)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1,269,814) (10,877,35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增加)減少 (43,911,562) 11,248,26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25,674,071) 11,418,343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減少
應收款項減少(增加)
(1,699,112)
36,085,939
7,266,951
(16,628,426)
貼現及放款增加 (99,035,256) (81,221,944)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資產增加
(5,770) 14,88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586,664)
(137,826,496)
(2,900,656)
(70,802,59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減少)增加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15,660,724)
91,891
13,407,427
(1,266,559)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4,702 1,187,410
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25,389,001) 16,478,855
其他金融負債減少 250,084,822
(1,127,072)
(16,477,547)
(1,342,718)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減少 (80,182) (9,31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07,924,436
70,097,940
11,977,550
(58,825,041)
調整項目合計 58,828,126 (69,702,4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64,630,172 (64,317,139)
支付之利息 23,921,904
(6,248,636)
25,908,496
(9,085,084)
支付之所得稅 (449,051) (768,47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81,854,389 (48,262,202)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1,252,988) (14,114,41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130,873,423)
79,933,076
(123,843,438)
159,121,500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534,917) (500,297)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132 137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1,359,450
-
-
(551,476)
取得無形資產 (309,411) (139,80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91,678,081) 19,972,212
央行及同業融資增加 21,221,490 28,287,955
發行金融債券 8,000,000 20,000,000
償還金融債券
存入保證金增加
(9,000,000)
-
(20,000,000)
298,408
存入保證金減少 (332,463)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418,641) (411,713)
其他負債(減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1,505,823)
(748,858)
990,605
(1,426,39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7,215,705 27,738,858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34,582
8,626,595
(26,992)
(578,12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817,437 31,395,56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9,444,032
30,817,437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行原係民間儲蓄組織,前身為民國四年設立之「臺灣無盡株式會社」及「大正無盡 株式會社」,經多次購併、改組成臺灣合會儲蓄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六十五年七月一日 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與輔導之專業銀行, 經營之業務為:(1)銀行法所規定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得以經營之業務;(2)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辦理信託、證券經紀相關業務;(3)國際金融業務;(4)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 業務。

本行總行綜理全行事務,並在國內外設立分行,藉以推廣各項業務。截至民國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除於總行設有營業部、國際部、證券部及信託部等營業單位 外,並設有國內一般分行一百二十四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一家,海外分行八家,海外代 表人辦事處一處及兼營證券經紀商十六處。

本行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本行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經臺灣省政府核准,由省屬行庫將持有本行之股份 釋出,並配合省屬三商銀民營化,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民營化。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及子公司員工人數為5,483人及 5,411人。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本行及子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影響說明如下: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以下稱第二階段修正)

本行及子公司追溯適用第二階段修正,然而,本行及子公司選擇依第二階段修 正允許之例外規定,不重編以前期間以反映此等修正之適用。因本行及子公司於民 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發生指標利率以替代指標利率所取代之交易,追溯適 用未對期初權益餘額造成影響。

第二階段修正提供實務權宜作法,該等放寬係合約之利率指標以另一指標利率 取代時,有關金融工具、租賃合約或避險關係之修改。

決定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因利率指 標變革改變時,本行及子公司更新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有效利率以反映指標變革 所要求之變動。若下列情況皆符合時,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須因應利率指標作 改變。

符合下列兩項條件時,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之變動始為利率指標變革所要 求者:

—該變動為利率指標變革之直接結果所必須;且

—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新基礎在經濟上約當於先前之基礎(即該變動前之基 礎)。

若除了因利率指標變革所要求對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作變動外,尚對金融 資產或金融負債作額外變動,則本行及子公司先更新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有效利 率以反映指標變革所要求之變動,再適用合約修改之會計政策於額外之變動。

第二階段修正亦提供一項例外規定,因利率指標變革所要求之租賃修改而重新 衡量租賃負債時,係使用反映利率變動而修改之折現率。

最後,第二階段修正對某些避險會計規定提供一系列之放寬,當利率指標變革 所要求之變動發生於被避險項目及/或避險工具時,避險關係得持續適用不被停 止。

請詳附註四(六)會計政策及六(四十)財務風險管理之說明。

2.其 他

下列新修正準則亦係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惟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 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 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行及子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行及 子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主要修正包
括:
2023年1月1日
•規定企業揭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而
非其重要會計政策;
•闡明與不重大之交易、其他事項
或情況有關之會計政策資訊係屬
不重大,且不需揭露該等資訊;
•闡明並非與重大之交易、其他事
項或情況有關之所有會計政策資
訊對公司之財務報表均屬重大。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會計估計之定義」
該修正引入新的會計估計定義,闡
明會計估計係財務報表中是受衡量
不確定性影響之貨幣金額。該修正
亦明訂公司須建立會計估計以達成
其所適用會計政策之目的,藉此闡
明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間之關係。
2023年1月1日

本行及子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行及子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 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行及子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 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三)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 2.財務報告彙編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包括本行國內總分行、國外分行及子公司之帳目。國內外總分 行間之內部往來、聯行往來及內部收支等帳目均於彙編財務報告時互相沖減。

3.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行及子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具功能性貨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行之功能性貨幣,新臺幣表達。所有以新臺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子公司

子公司係指由本行控制之企業。子公司之財務報告自取得控制力之日起納入合 併財務報告,直至不再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

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 為虧損餘額亦然。

2.合併交易消除

因本行及子公司間交易產生的餘額與交易,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 合併財務報告時均已消除。與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間之交易所產生的未實現利益,亦 已在本行對該被投資者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 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

合併報表主體包含本行及本行之子公司,列示如下:

業主權益(持股%)

設立地 業務性質 110.12.31 109.12.31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 臺灣 租賃業務 100 100
台企銀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中國 租賃業務 100 100
臺灣企銀微型財務公司 柬埔寨 財務公司 100 100
臺企銀創業投資(股)公司 臺灣 投資業務 100 100
臺企銀管理顧問(股)公司 臺灣 管理顧問業務 100 -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採用之換算匯 率以臺灣銀行早上十點之外幣結帳價格辦理。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 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 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凡庫存現金、零用及週轉金、庫存外幣、存放銀行同業等屬之,但不包括已指定 用途,或有法律、契約上之限制者。

(六)金融工具

應收款項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行及子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款項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 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款項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行及子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 融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行及子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 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行及子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 益工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 所作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 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行及子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 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行及子公司於原始認 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收入及利息 收入)係認列為損益。

(4)貼現及放款

放款之入帳金額為初始公允價值包括直接交易成本列帳,其後續衡量則以有 效利率法(如差異不重大時則採直線法)認列利息收入,並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 損失列帳。

放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即應轉列為催收款:

•本金或利息很可能無法依約清償或支付。

•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為催收款項目。

(5)金融資產減損

本行及子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 抵損失。權益工具投資無須認列預期信用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應收款項、放款承諾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例如違約風險 發生超過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行及子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 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行及子公司考量合理且 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 行及子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行及子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 與本行及子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 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行及子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是否有信用減 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 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 資料:

•發行人或借款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事項;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借款人之債權人給予借款 人原本不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或
  • •以反映已發生信用損失之大幅折價購入或創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之備抵呆帳除依上述方式估列外,依「銀行資產評 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之規定,本行及子公司按授信 戶之財務狀況及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等,將授信資產分類為正常授信資產, 以及應予注意、可望收回、收回困難及收回無望之不良授信資產,並就特定債權 之擔保品評估其價值後,評估不良授信資產之可回收性。按上述之規定,正常授 信資產(排除對於我國政府機關之債權餘額)、應予注意、可望收回、收回困難及 收回無望之不良授信資產,分別以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十、 百分之五十及餘額全部之合計,為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之最低提列標準。

本行及子公司對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催收仍無法全部或一部收回者,於扣除 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經提報董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審計委員會後 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充抵,如有不足,列為當年度損失。 當期收回已沖銷之呆帳,列為備抵呆帳之轉回。

2.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於發生時即意圖於近期內將再買回,或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 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證據顯示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 態。衍生金融工具亦被分類為以交易目的持有,但若其為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 且有效之避險工具除外。

(2)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按 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惟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屬信用風險所產生者,除避免會計配 比不當之情形而須認列於損益外,皆應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3.金融工具之重分類

本行及子公司僅於改變管理債務工具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九號相關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此種變動預期極不頻繁。此 外,本行及子公司不得重分類任何權益工具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本行及子公司如依前述情形重分類金融資產,則該項重分類應自重分類日起推 延適用,不得重編所有先前已認列之利益、損失(包括減損損失或迴轉利益)或利 息。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除列

本行及子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行及子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 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本行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 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 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 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金融工具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 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6.利率指標變革第二階段修正(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

決定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因利率指標 變革而改變時,本行及子公司更新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有效利率以反映指標變革 所要求之變動。

符合下列兩項條件時,決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之變動 始為利率指標變革所要求者:

– 該變動為利率指標變革之直接結果所必須;且

– 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新基礎在經濟上約當於先前之基礎(即該變動前之基礎)。

若除了因利率指標變革所要求對決定合約現金流量之基礎作變動外,尚對金融 資產或金融負債作額外變動,則本行及子公司先更新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有效利 率以反映指標變革所要求之變動,再適用合約修改之會計政策於額外之變動。

(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行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合約資產、遞 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 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八)不動產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 減損衡量。

不動產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35~50年

機械及設備 3~8年

本行及子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 當調整。

(九)租 賃

1.租賃之判斷

本行及子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 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 約是否係屬租賃,本行及子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本行及子公司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 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本行及子公司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 等操作指示之權利;或
    • –本行及子公司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 用目的。
  • 2.承租人

本行及子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 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 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 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行及子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 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 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行及子公司之增額 借款利率。一般而言,本行及子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行及子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 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3.出租人

本行及子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 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 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本行及子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 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十)遞延資產

主係自來水工程費及電力、保全線路費等,依五年平均攤銷。

(十一)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係債務人無法償債時,其所提供擔保品公開拍賣時依法按價承受轉入 者,其與原有債權間之差額列為呆帳損失。另若淨變現價值低於帳面價值時,則提列 減損損失。出售承受擔保品損益係以出售價款減除原承受擔保品帳面價值計算。 (十二)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 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 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列為利息費 用。

(十三)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本行及子公司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對未來需支付短期非折現之福利金額認列 為當期費用。

2.退職後福利

本行及子公司退休金辦法包含確定提撥計畫及確定福利計畫兩種。本行於海外 當地人員則按所在國政府有關法令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確定提撥計畫係指本行及子公司透過向基金每年提撥一定金額以履行義務之計 畫。本行及子公司依強制性、合約規定或是自願性基礎提撥退休基金數額予公開或 私人管理之退休基金,如該退休基金無足夠資產以償付員工於過去及目前期間已提 供之服務而應得之福利報酬,本行及子公司並無其他法定或推定義務應支付額外之 提撥金額。本行及子公司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每期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 之退休金成本。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下之 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 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行及子 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 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該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有利時,認列 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 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行及子公司任 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 對本行及子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該等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之金額轉入保 留盈餘。

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償損益包 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期中期間之確定福利計畫退休金係採用前一年度報導日依精算決定退休金成本 率,以年初至當期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報導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 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3.員工優惠存款福利

本行及子公司提供員工優惠存款,其類型包括支付現職員工定額優惠存款以及 支付退休員工及現職員工退休後定額優惠存款。該等優惠存款之利率與市場利率之 差異,係屬於員工福利之範疇。

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與員工約定之退休後 優惠存款利率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經金 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確定福利計畫之規定予以精算,惟精算假設各項 參數若主管機關有相關規定,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依照銀行局之「研商銀行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員 工福利之精算假設考量事項相關事宜」,未來當期實際支付數如與所估計退休後福 利義務之衡量結果產生差異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並於變動當期認列於損益。

4.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本行及子公司於員工符合退休資格前終止僱用該員工,或員工自 願接受資遣以換取離職福利之情況下發生。本行及子公司於承諾詳細正式的中止聘 僱計畫且該計畫係屬不可撤銷,或因鼓勵自願遣散而提供離職福利時認列負債。離 職福利於財務報導日後十二個月方給付者將予以折現。

(十四)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的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 佳估計值。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資產 負債表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 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 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

本行及子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十五)收入認列

利息收入係依利息法認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款項者,自轉列之 日起對內停止計息,其利息收入之認列採現金基礎,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

手續費收入於收現或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另單筆放款非屬勞務服務性質 之手續費收入占放款本金1%以上者,應計入放款金額並計算有效利率調整認列。若單 筆放款非屬勞務性質之手續費收入占放款本金小於1%者,則應予遞延,並於放款期間 認列收入。

(十六)每股盈餘

本行及子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 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 行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以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

(十七)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係本行及子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行 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期 由本行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 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 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放款減損損失

本行及子公司放款及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需評估其信用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是否顯著增加以決定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 失,抑或是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為作此衡量,本行及子公司考量預期 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之不利變動、債務人付款狀態之不利變動,或與債務拖欠有 關之國家或當地經濟狀況;分析預期現金流量時,本行及子公司之估計係基於具類似 信用風險特徵資產之過去損失經驗等。本行及子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 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等,判斷計算減損時須採用之假設及輸入值,以減少預估與 實際損失金額之差異。

(二)退職後福利

退職福利義務之現值係以數種假設之精算結果為基礎。這些假設中任何變動將影 響退職福利義務之帳面價值。

決定退休金淨成本(收入)之假設包含折現率。本行及子公司於每年期末決定適當 折現率,並以該利率計算預估支付退職福利義務所須之未來現金流出現值。為決定適 當之折現率,本行及子公司須考量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利率,該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幣別與退職福利支付之幣別相同,且其到期日期間應與相關退休金負債期間相 符。

其他退職福利義務之重大假設部分係根據現行市場狀況。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9.12.31
\$ 10,892,311 9,974,072
813,650 953,700
12,197,958 3,212,602
15,540,113 16,677,063
\$ 39,444,032 30,817,437
110.12.31

(二)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110.12.31 109.12.31
存放央行 \$
72,157,970
46,325,385
轉存央行存款 52,275 55,339
拆放銀行同業 85,900,173 67,814,944
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90,000 90,000
抵繳存出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90,000) (90,000)
合計 \$
158,110,418
114,195,668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及子公司依銀行法及中央銀 行法規定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71,836,985千元及45,813,518千元。其中分別包 括44,525,965千元及37,579,517千元依規定非於每次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本 行及子公司配合中央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 通放款,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依規定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 款準備金作為擔保,分別為39,000,000千元及30,000,000千元,央行融資請詳附註六 (十四)。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之子公司及海外分行依當地 政府規定存於當地央行之存款準備金為154,177千元及202,049千元,其中64,758千元及 56,642千元依規定,不得動用。

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依修正後之「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 及查核辦法」增提外幣存款準備金,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行已分別提存於中央銀行166,808千元及309,818千元,依規定得動用。

另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轉存央行存款係本行代收國軍 部隊、監獄等國庫存款,依規定不得動用。

本行及子公司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依中央銀行外匯局規定,依據信託業法換 發營業執照後,有關本行辦理信託業務,依信託業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提存賠償準備 金,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及子公司皆已依法提存 90,000千元之有價證券抵繳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公司債券 \$
-
84,377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遠期外匯 18,120 55,129
換匯 495,831 527,767
外幣選擇權-買入 3,714 6,592
股價指數期貨 28,745 72,747
利率合約 6,226 28,623
非衍生之金融資產
商業本票 37,015,444 12,414,244
上市櫃股票 474,025 271,669
未上市櫃股票 376,313 310,620
受益憑證 1,695,843 267,054
可轉換公司債 79,230 51,700
金融債券 476,910 1,507,034

\$
40,670,401
15,597,556

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係用以規避因營業、融資及投資活動所暴露之匯率與利率 風險,本行及子公司因未適用避險會計列報為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之衍生工具合約金額(名目本金)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換匯合約 \$
153,249,108
156,328,006
利率交換合約 11,916,735 13,920,619
選擇權合約-買入 682,393 886,607
選擇權合約-賣出 682,393 886,607
遠期外匯合約 3,835,462 2,817,826

(四)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110.12.31 109.12.31
附賣回票券投資 \$
7,831,274
6,132,162
票券面額 7,834,600 6,135,000
約定賣回期限 111.01.03~111.01.19 110.01.04~110.01.25
約定利率區間 0.33%~0.34% 0.23%~0.26%
約定賣回票券投資 7,832,994 6,132,615

(五)應收款項-淨額

110.12.31 109.12.31
應收利息 \$
2,772,213
2,517,204
應收承兌票款 1,033,229 1,283,753
應收收益 138,537 69,435
應收帳款 893,518 1,023,164
應收即期外匯款 9,546 35,719,388
轉融通保證價款 33 6,272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36 6,360
應收信用卡款項 1,033,355 1,090,030
應收代買證券價款 177,964 246,189
交割代價 141,261 452,602
應收分期帳款及租賃款 1,147,550 753,061
其他應收款 387,503 419,263
小計 7,734,745 43,586,721
減:備抵呆帳 (118,111) (138,564)
合計 \$
7,616,634
43,448,157

已沖銷且仍有追索活動之金融資產在外流通合約金額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85,356,830千元及81,727,618千元。

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138,564
151,590
本期提列 1,252 5,071
轉銷呆帳 (21,046) (15,044)
匯差 (659) (3,053)
期末餘額 \$
118,111
138,564

(六)貼現及放款-淨額

110.12.31 109.12.31
進出口押匯 \$
185,267
149,837
貼現 753,253 835,280
透支 35,359 22,354
擔保透支 3,082,281 1,456,408
短期放款 158,526,680 142,677,907
短期擔保放款 224,893,139 197,006,073
應收證券融資款 3,245,824 2,504,189
中期放款 158,957,105 154,862,508
中期擔保放款 283,220,193 260,308,203
長期放款 30,248,716 25,097,549
長期擔保放款 453,214,205 433,675,772
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 1,862,326 5,699,161
小計 1,318,224,348 1,224,295,241
減:貼現及放款折溢價調整 (259,168) (253,001)
減:備抵呆帳 (15,576,817) (14,326,157)
淨額 \$
1,302,388,363
1,209,716,083
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14,326,157
13,341,368
本期提列 5,153,489 4,046,672
轉出 (15,073) (16,268)
轉銷呆帳 (5,081,394) (4,008,562)
轉銷呆帳後收回數 1,218,393 991,109
匯差 (24,755) (28,162)
期末餘額 \$
15,576,817
14,326,157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政府債券 \$
46,011,743
34,724,023
公司債券 57,107,224 46,029,075
金融債券 32,875,263 23,339,038
小 計 135,994,230 104,092,13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上市櫃股票 16,414,356 8,736,348
非上市櫃股票 4,974,579 4,478,071
不動產投資信託 149,897 49,295
小 計 21,538,832 13,263,714

\$
157,533,062
117,355,850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本行及子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 式持有上列債券投資,故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部 份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資產用途為附條件賣出,請詳附註 六(十六)。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行及子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 有,故上市櫃股票及非上市櫃股票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本行及子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分別認列之股利收入為885,010千元及511,208 千元。其中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中處分之權益工具投資認列之股利收入 分別為44,127千元及117,041千元。

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資產配置之考量,故出售指 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處分時之公允價值為801,669千元 及2,610,237千元,累積處分利益(損失)為35,192千元及(1,350)千元,已將前述累積 處分損益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3.信用風險(包括債務工具投資之減損)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十)。

4.本行及子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額之預期信用減損評 估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66,454
52,299
本期提列 21,599 14,630
匯差 (261) (475)
期末餘額 \$
87,792
66,454

(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110.12.31 109.12.31
央行定存單 \$
231,395,000
161,705,000
政府公債 24,673,670 29,584,857
公司債券 8,689,856 13,464,156
金融債券 14,306,782 23,044,358
可轉讓定存單 58,076 280,925
小 計 279,123,384 228,079,296
減:累積減損 (87,478) (75,964)
合 計 \$
279,035,906
228,003,332

本行及子公司評估係持有該等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且該等金融資產之現金 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故列報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 工具投資。

1.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十)。

2.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提供擔保情形說明如下:

110.12.31 109.12.31
法院假扣押、國際卡交易帳款付款準備金、信託賠 \$
901,900
812,600
款準備金及營業保證金擔保
央行融資擔保 11,300,000 -
海外分行透支擔保之存款準備金 58,076 -
日間透支擔保 2,000,000 2,000,000
拆借美元擔保 23,000,000 23,000,000
拆借日元擔保 200,000 200,000
代辦國庫事務擔保 16,200,000 -
合 計 \$
53,659,976
26,012,600

3.本行及子公司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之預期信用減損評估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75,964
90,411
本期提列(迴轉) 11,661 (13,482)
匯差 (147) (965)
期末餘額 \$
87,478
75,964

4.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當年度之損益及除列日之帳面價值:

110年度
除列日 當期所認列
帳面金額 之損益
政府公債 \$
791,559
78,951
公司債券 248,776 2,048
金融債券 549,111 22,742
合 計 1,589,446 103,741
109年度
除列日
帳面金額
當期所認列
之損益
政府公債 \$
300,522
2,921
公司債券 992,550 100,087
金融債券 1,356,497 107,097
合 計 2,649,569 210,105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發行方提前還款及因資金管理目的而出售部份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九)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110.12.31 109.12.31
非放款轉列催收款 \$
80,334
68,832
減:備抵呆帳 (51,392) (55,051)

\$
28,942
13,781

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55,051
85,901
本期迴轉 (24,464) (25,002)
轉入 15,073 16,268
轉銷呆帳 (15,308) (44,717)
轉銷呆帳後收回數 21,040 22,601
期末餘額 \$
51,392
55,051

(十)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110.12.31 成 本 重估增值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合 計
土 地 \$
6,743,535
2,986,161 - 14,031 9,715,665
房屋及建築 8,017,954 31,184 4,592,658 14,754 3,441,726
機械及設備 2,393,432 - 1,865,901 - 527,531
交通及運輸設備 272,502 - 225,193 - 47,309
什項設備 647,036 - 539,601 - 107,435
租賃權益改良 162,953 - 83,416 - 79,537
未完工程 40,547 - - - 40,547
預付設備款 573,971 - - - 573,971
合計 \$
18,851,930
3,017,345 7,306,769 28,785 14,533,721
109.12.31 成 本 重估增值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合 計
土 地 \$
6,743,535
2,986,161 - 14,031 9,715,665
房屋及建築 7,930,240 31,184 4,404,411 14,754 3,542,259
機械及設備 2,273,606 - 1,771,978 - 501,628
交通及運輸設備 275,438 - 232,974 - 42,464
什項設備 608,684 - 521,029 - 87,655
租賃權益改良 168,234 - 69,460 - 98,774
未完工程 12,246 - - - 12,246
預付設備款 514,215 - - - 514,215

成本變動如下:

110.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差 110.12.31
土 地 \$
9,729,696
- - - 9,729,696
房屋及建築 7,961,424 87,714 - - 8,049,138
機械及設備 2,273,606 229,566 106,275 (3,465) 2,393,432
交通及運輸設備 275,438 18,695 21,548 (83) 272,502
什項設備 608,684 63,600 24,177 (1,071) 647,036
租賃權益改良 168,234 19,223 20,641 (3,863) 162,953
未完工程 12,246 62,045 33,744 - 40,547
預付設備款 514,215 158,678 98,853 (69) 573,971
合計 \$
21,543,543
639,521 305,238 (8,551) 21,869,275
土 地 \$
109.1.1
9,724,121
本期增加
5,575
本期減少
-
匯差
-
109.12.31
9,729,696
房屋及建築 7,893,705 67,719 - - 7,961,424
機械及設備 2,336,544 193,108 251,684 (4,362) 2,273,606
交通及運輸設備 279,967 16,522 20,998 (53) 275,438
什項設備 582,107 55,918 27,425 (1,916) 608,684
租賃權益改良 151,713 53,122 34,028 (2,573) 168,234
未完工程 16,346 26,074 30,174 - 12,246
預付房地款 120 5,455 5,575 - -
預付設備款 405,727 161,827 52,952 (387) 514,215
合計 \$
21,390,350
585,320 422,836 (9,291) 21,543,543
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110.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差 110.12.31
房屋及建築 \$
4,404,411
188,247 - - 4,592,658
機械及設備 1,771,978 201,131 105,626 (1,582) 1,865,9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232,974 13,865 21,394 (252) 225,193
什項設備 521,029 44,089 23,996 (1,521) 539,601
租賃權益改良 69,460 32,181 20,300 2,075 83,416
合計 \$
6,999,852
479,513 171,316 (1,280) 7,306,769
房屋及建築 \$
109.1.1
4,213,708
本期增加
190,703
本期減少
-
匯差
-
109.12.31
4,404,411
機械及設備 1,840,547 184,922 250,178 (3,313) 1,771,978
交通及運輸設備 240,449 13,533 20,822 (186) 232,974
什項設備 493,441 55,851 27,172 (1,091) 521,029
租賃權益改良 75,183 28,381 32,656 (1,448) 69,460
合計 \$
6,863,328
473,390 330,828 (6,038) 6,999,852

累計減損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
110.1.1
14,031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匯差
-
110.12.31
14,031
房屋及建築 14,754 - - - 14,754
合計 \$
28,785
- - - 28,785
土 地 \$
109.1.1
14,031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匯差
-
109.12.31
14,031
房屋及建築 14,754 - - - 14,754
合計 \$
28,785
- - - 28,785

本行及子公司於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選擇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重估價作為轉換日之認定成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土地及房屋及建築重估增值總額 皆為3,017,345千元,土地增值稅準備皆為879,056千元(帳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上述土地中,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遭占用部分皆為 5,496千元,除部份被占用土地已與占用人協商收取租金外;餘將伺機辦理標售、參與 都市更新或其他妥適之處理方式。

(十一)使用權資產

本行及子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及 減損損失,其變動明細如下:

110.12.31 成 本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合 計
房屋及建築 \$
1,795,803
683,580 - 1,112,223
機械及設備 27,842 27,272 - 570
交通及運輸設備 74,819 45,301 - 29,518
什項設備 10,337 3,353 - 6,984
合計 \$
1,908,801
759,506 - 1,149,295
109.12.31
房屋及建築
成 本
\$
1,538,073
累計折舊
503,033
累計減損
-
合 計
1,035,040
機械及設備 43,406 40,895 - 2,5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7,794 36,156 - 31,638
什項設備 7,603 3,035 - 4,568

成本變動如下:

110.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差 110.12.31
房屋及建築 \$
1,538,073
538,564 274,552 (6,282) 1,795,803
機械及設備 43,406 3 15,567 - 27,842
交通及運輸設備 67,794 19,818 12,776 (17) 74,819
什項設備 7,603 4,960 2,226 - 10,337
合計 \$
1,656,876
563,345 305,121 (6,299) 1,908,801
房屋及建築 \$
109.1.1
1,299,279
本期增加
420,428
本期減少
180,267
匯差
(1,367)
109.12.31
1,538,073
機械及設備 74,915 2 31,493 (18) 43,406
交通及運輸設備 60,417 14,520 7,089 (54) 67,794
什項設備 5,729 2,347 473 - 7,603
合計 \$
1,440,340
437,297 219,322 (1,439) 1,656,876

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110.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差 110.12.31
房屋及建築 \$
503,033
380,246 198,924 (775) 683,580
機械及設備 40,895 1,944 15,567 - 27,272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156 21,183 12,032 (6) 45,301
什項設備 3,035 2,416 2,098 - 3,353
合計 \$
583,119
405,789 228,621 (781) 759,506
109.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差 109.12.31
房屋及建築 \$
301,019
379,398 176,359 (1,025) 503,033
機械及設備 64,743 7,645 31,493 - 40,895
交通及運輸設備 21,514 21,765 7,089 (34) 36,156
什項設備 1,505 2,003 473 - 3,035
合計 \$
388,781
410,811 215,414 (1,059) 583,119

(十二)其他資產

110.12.31 109.12.31
用品盤存 \$
28,953
29,165
預付款項 8,167,284 6,229,552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31,450 28,319
存出保證金 414,405 1,773,855
遞延資產 175 166
待交割款項及信用交易 1,307,041 180,047
其他什項資產 105,859 -
合計 \$
10,055,167
8,241,104

(十三)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110.12.31 109.12.31
央行存款 \$
249,565
281,121
央行拆放 9,955,800 11,802,000
銀行同業存款 244,033 619,499
銀行同業拆放 24,292,901 36,445,088
透支銀行同業 536,471 777,971
中華郵政轉存款 67,261,545 68,275,360
合計 \$
102,540,315
118,201,039

(十四)央行及同業融資

110.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原 幣 金 額
中央銀行 臺幣 0.1% 111.06.30 49,713,800 \$
49,713,800
農業金庫 臺幣 0.827% 110.10.19 50,000 50,000
陽信銀行(國金行) 美金 1.68 111.08.27 6,000 165,930
高雄銀行(國金行) 美金 1.62 112.06.10 12,000 331,860
合 計 \$
50,261,590
尚未使用額度 \$
1,598,755
109.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原 幣 金 額
中央銀行 臺幣 0.1% 110.12.31 28,450,000 \$
28,450,000
台中商銀(國金行) 美金 2.26% 110.5.28 3,000 84,300
陽信銀行(國金行) 美金 1.76% 110.8.27 6,000 168,600
高雄銀行(國金行) 美金 1.77% 112.6.10 12,000 337,200
合 計 \$
29,040,100
尚未使用額度 \$
2,262,400

(十五)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10.12.31 109.12.31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債券 \$
8,293,730
8,411,02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遠期外匯 4,404 3,768
換匯 126,198 181,994
外幣選擇權-賣出 3,714 6,599
利率合約 7,991 35,621

\$
8,436,037
8,639,002

上述指定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到期之衍生金融工具 合約金額(名目本金)請詳附註六(三)。

(十六)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110.12.31
賣出金額
資產項目 有價證券面額 (帳列附買回票券 約定買回金額 約定買回日期
及債券負債)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2,157,553
2,060,693 2,068,283 113年7月1日以前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陸續買回
109.12.31
賣出金額
資產項目 有價證券面額 (帳列附買回票券 約定買回金額 約定買回日期
及債券負債)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2,131,570
2,055,991 2,062,593 112年8月24日以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前陸續買回

(十七)應付款項

110.12.31 109.12.31
應付利息 \$
2,471,433
2,372,962
應付帳款 12,819,963 3,229,502
承兌匯票 1,039,557 1,303,348
應付費用 2,835,553 2,559,675
應付代收款 783,316 690,663
融券存入保證價款 115,541 112,416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49,272 150,740
應付即期外匯款 9,204 35,716,094
其他應付款 2,209,483 944,149
應付託售證券價款 309,498 683,596
其他 18,616 23,930
合計 \$
22,761,436
47,787,075

(十八)存款及匯款

110.12.31 109.12.31
儲蓄存款 \$
707,880,781
679,271,179
定期存款 451,747,040 337,823,523
活期存款 475,333,055 375,308,422
支票存款 33,266,719 25,741,910
匯款 429,227 426,966
合計 \$
1,668,656,822
1,418,572,000

(十九)應付金融債券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及償還方法 種 類 成交金額
110.12.31 109.12.31
104-2A 104/08/31 112/08/31 固定年利率2.05%,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無擔保長期 \$
4,700,000
4,700,000
次順位金融
債券
104-2B 104/08/31 114/08/31 固定年利率2.1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300,000 300,000
105-1P 105/09/20 無到期日 固定年利率3.2%,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發行屆滿5年3個月 無到期日非 - 8,000,000
(含)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提前按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累積次順位
金融債券
105-2 105/12/20 112/12/20 固定年利率1.4%,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無擔保長期 2,700,000 2,700,000
次順位金融
債券
106-1A 106/03/28 113/03/28 固定年利率1.5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390,000 390,000
106-1B 106/03/28 114/03/28 固定年利率1.6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250,000 250,000
106-1C 106/03/28 116/03/28 固定年利率1.85%,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3,360,000 3,360,000
106-2 106/05/23 116/05/23 固定年利率1.85%,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1,300,000 1,300,000
107-1 107/01/05 110/01/05 固定年利率0.7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無擔保長期 - 1,000,000
主順位金融
債券
107-2 107/08/20 117/08/20 固定年利率1.45%,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無擔保長期 5,450,000 5,450,000
次順位金融
債券
108-1A 108/03/21 115/03/21 固定年利率1.2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1,000,000 1,000,000
108-1B 108/03/21 118/03/21 固定年利率1.30%,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4,800,000 4,800,000
109-1 109/3/25 119/3/25 固定年利率0.8%,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還本。
10,000,000 10,000,000
109-2 109/08/13 無到期日 固定年利率1.62%,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發行屆滿5年1個 無到期日非 10,000,000 10,000,000
月(含)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提前按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 累積次順位
回。 金融債券
110-1 110/11/17 無到期日 固定年利率1.6%,每年單利計息一次,付息一次,發行屆滿5年1個月 8,000,000 -
(含)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提前按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 52,250,000 53,250,000

本行發行之1.2億美元債及1.8億美元債於發行日屆滿5年之日起得以約定贖回價格 執行買回權,若發行期間未執行買回權,則於到期日一次返還。本行及子公司為規避 其利率風險而承作利率交換合約,該利率交換合約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 列入損益,為消除會計不一致,本行將此金融債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另本行考量該指定經濟關係採用SLMM模型方法評估後認為,將該公司債公 允價值變動金額中歸因於信用風險變動者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會引發或加劇損益之會 計配比不當,故將該金額列報於損益中。美元債明細如下:

交 易 條 件 債 券
債券名稱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及償還方法 種 類 成交金額
110.12.31 109.12.31
106-3 106/10/27 136/10/27 採零息債券發行,於發行日屆滿五年之日起得以約定贖回價格執行 無擔保美元 \$
3,318,600
3,372,000
買回權,若發行期間未執行買回權,則到期一次返還。 計價一般順
位金融債券
107-3 107/09/27 137/09/27 採零息債券發行,於發行日屆滿五年之日起得以約定贖回價格執行 4,977,900 5,058,000
買回權,若發行期間未執行買回權,則到期一次返還。
評價調整 (2,770) (18,980)
\$
8,293,730
8,411,020

該公司債公允價值及歸屬於信用風險變動所造成之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增加(減少) 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公司債公允價值 \$
8,293,730
8,411,020
歸因於信用風險之累積公允價值變動金額 90,645 55,154
帳面金額與到期時依合約應支付金額間之差額 (2,770) (18,980)

(二十)其他金融負債

110.12.31 109.12.31
撥入放款基金 \$
4,365,294
5,492,366

撥入放款基金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等與本行簽訂之 專案合約,本行將該基金撥款予符合貸放條件之對象;該基金一般分為還本帳戶、付 息帳戶、已貸放帳戶及未貸放帳戶,作為各專案合約帳務撥轉作業及支付各帳戶存款 利息。

(廿一)負債準備

110.12.31 109.12.31
保證責任準備 \$ 258,065 218,351
融資承諾準備 71,423 52,831
未決賠款準備 73,181 -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3,017,541 3,122,235
合計 \$ 3,420,210 3,393,417

準備金額變動表

110.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使用 匯差 110.12.31
保證責任準備 \$
218,351
39,802 - - (88) 258,065
融資承諾準備 52,831 18,896 - - (304) 71,423
未決賠款準備 - 73,181 - - - 73,18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3,122,235 277,974 327,408 55,260 - 3,017,541
合計 \$
3,393,417
409,853 327,408 55,260 (392) 3,420,210
109.1.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使用 匯差 109.12.31
保證責任準備 \$
200,948
17,634 - - (231) 218,351
融資承諾準備 31,498 21,379 - - (46) 52,83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2,925,557 430,399 181,318 52,403 - 3,122,235
合計 \$
3,158,003
469,412 181,318 52,403 (277) 3,393,417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請詳附註六(廿六)項下說明。

(廿二)租賃負債

本行及子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一年內 \$
334,838
336,968
一年以上 \$
814,618
725,053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7,864 16,868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4,471 4,485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 (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 賃) \$ 16,631 13,325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449,743 446,391

1.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行及子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 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部份合約之租賃給付取決於當地物價指數之變動。部份合約並約定由本行及子 公司墊付出租人與不動產相關之稅負及保險支出,該等費用通常係每月發生。

2.其他租賃

本行及子公司承租機器及交通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一至四年間,部份租賃 合約約定本行及子公司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具有購買所承租資產之選擇權,部份合約 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由本行及子公司保證所承租資產之殘值。

另,關於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本行及子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 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廿三)其他負債

110.12.31 109.12.31
預收利息 \$
2,019
2,707
預收收入 267,493 254,962
其他預收款 59,965 86,658
存入保證金 1,268,228 1,600,690
暫收及待結轉款項 1,136,408 2,625,821
其他 6,260 7,821
合計 \$
2,740,373
4,578,659
(廿四)權益

1.股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資本總額均為 80,000,000千元,實收股本總額分別為77,431,952千元及74,885,834千元,每股面額 均為10元,已發行股份分別為7,743,195千股及7,488,584千股。

本行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未分配盈餘2,546,118千元 轉增資,共計發行254,611千股。該增資案已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於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並於民國一一○ 年十月六日辦妥公司資本額變更登記。

本行於民國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利用未分配盈餘 3,565,992千元轉增資,共計發行356,599千股。該增資案已於民國一○九年七月六日 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並於 民國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辦妥公司資本額變更登記。

本行私募剩餘額度581,590千股經民國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臨時董事會決議不 再辦理。有關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已於民國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向股東常會報 告。

2.資本公積

本行資本公積之來源及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股本溢價 \$
815,900
815,90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行章程規定,本銀行每年決算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 往年度虧損,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其他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後,並加計以前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數,提撥可供分派盈餘數之百 分之三十至一百,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本行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依據未來之資本預算規劃,採取剩餘股 利政策,以分派股票股利來保留所需資金為原則,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 派;惟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分派總額之百分之十,倘每股分派現金股利不足0.1元 時,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不予分派。如有銀行法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列 情形之一者,不得以現金分配盈餘或買回股份。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最 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前述所提 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 派盈餘。

本行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及民國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股東之股利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股東之股利:
股票 \$ 0.34 2,546,118 0.50 3,565,992
現金 0.10 748,858 0.20 1,426,397
合 計 \$ 3,294,976 4,992,389

42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合 計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 \$
5,187,824
(1,476,771) 3,711,05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4,546 2,674 7,220
之其他總和損益之分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本期未實現數 (740,789) - (740,789)
-本期已實現數 (302,904) - (302,904)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333,168) (333,16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
(35,192) - (35,192)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4,113,485
(1,807,265) 2,306,220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 \$
4,541,167
(862,866) 3,678,30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 5,093 5,093
之其他總和損益之分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本期未實現數 1,232,785 - 1,232,785
-本期已實現數 (587,478) - (587,478)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618,998) (618,99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1,350 - 1,350
工具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5,187,824
(1,476,771) 3,711,053

(廿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726,360
761,365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5,646 (53,347)
732,006 708,018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迴轉 (30,072) (24,532)
所得稅費用 \$
701,934
683,486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10年度 109年度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4,902
(41,19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10年度 109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2,623)
(153,47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損益
(15,291) 13,145
\$
(97,914)
(140,331)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
1,175,280
1,072,385
(562,252) (572,077)
48,932 150,365
(6,378) (4,294)
(223) (4,282)
5,646 (53,347)
865 -
1,416 90,282
38,648 4,454
\$
701,934
683,486
3.本行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 -- -- -- -- -- -- -- -- -- -- -------------------------- -- --
110年度
認列於其他
暫時性差異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其 他 期末餘額
\$
備抵呆帳超過稅法所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資產
704,768 69,411 - 8 774,187
資產減損損失 57,058 (35,348) - - 21,710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393,422 (18,427) - - 374,995
土地增值稅 (879,056) - - - (879,056)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369,191 - 82,623 - 451,81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22,525) - 15,291 - (7,234)
精算損益 316,376 - (4,902) - 311,474
未決賠款準備 - 14,636 - - 14,636
其他 225 42 - - 267
小計 939,459 30,314 93,012 8 1,062,793
虧損扣抵 2,795 (242) - - 2,553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942,254 30,072 93,012 8 1,065,346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843,835 1,951,636
遞延所得稅負債
\$
901,581 886,290
109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其 他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綜合損益
\$
備抵呆帳超過稅法所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資產
685,791 19,002 - (25) 704,768
資產減損損失 56,828 230 - - 57,058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386,009 7,413 - - 393,422
土地增值稅 (879,056) - - - (879,056)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215,715 - 153,476 - 369,19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9,380) - (13,145) - (22,525)
精算損益 275,177 - 41,199 - 316,376
其他 3,661 (3,438) - 2 225
小計
\$
734,745 23,207 181,530 (23) 939,459
虧損扣抵 1,470 1,325 - - 2,79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736,215 24,532 181,530 (23) 942,254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624,651
1,843,835
遞延所得稅負債 \$
888,436
901,581

4.所得稅處理之不確定性

針對所有已申報尚未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本行及子公司評估相關 因素,包括相關解釋函令之規定及前期經驗後,認為已估列足夠之所得稅負債。

  • 5.本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核定至民國一○六年度及一○ 八年度。
  • 6.子公司臺企銀創業投資(股)公司及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 報案業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核定至一○八年度。
  • (廿六)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福利負債準備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計畫 \$
1,966,215
2,190,568
員工優惠存款計畫 1,051,326 931,667
\$
3,017,541
3,122,235

1.確定福利計畫

本行及子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870,061
7,217,819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903,846) (5,027,251)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966,215
2,190,568

本行及子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 動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 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 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行及子公司之台灣銀行勞 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分別計4,903,846千元及5,027,251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 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 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一月一日確定福利義務 \$
7,217,819
7,177,326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97,748 231,891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失 (21,266) 154,633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之影響 126,343 -
-財務統計假設變動之影響 (53,470) 226,001
計畫支付之福利 (597,113) (572,032)
十二月三十一日確定福利義務 \$
6,870,061
7,217,819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 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一月一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027,251
5,155,259
利息收入 14,921 35,665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76,119 174,638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382,668 233,721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597,113) (572,032)
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903,846
5,027,251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76,661
183,017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6,166 13,209
\$
182,827
196,226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行及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一月一日累計餘額 \$
1,581,885
1,375,889
本期認列 (24,512) 205,996
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餘額 \$
1,557,373
1,581,885

(6)精算假設

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40
%
0.30
%
未來薪資增加 1.50
%
1.50
%

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 260,00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8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1.90)
%
1.96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1.87
%
(1.82)
%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1.98)
%
2.04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1.94
%
(1.89)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行及子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行及國內子公 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海外當地 人員則按所在國政府有關法令提撥。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 用分別為157,330千元及142,79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或海外分支機構及子公 司當地主管機關規範之勞工管理機構。

3.員工優惠存款計畫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051,326
931,667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051,326
931,667

本行及子公司支付退休員工及現職員工退休後定額優惠存款之義務,係根據內 部規範「行員儲蓄存款」辦理。

(1)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一月一日確定福利義務 \$
931,667
903,490
利息成本 35,363 34,226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當年度認列之精算損失 290,695 193,072
計畫支付之福利 (206,399) (199,121)
十二月三十一日確定福利義務 \$
1,051,326
931,667

(2)計劃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變 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一月一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206,399 199,121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206,399) (199,121)
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3)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326,058
227,298

(4)精算假設

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員工優惠存款折現率 4.00
%
4.00
%
存入資金報酬率 2.00
%
2.00
%
帳戶餘額每年遞減比率 1.00
%
1.00
%
優惠存款制度變動機率 50.00
%
50.00
%

(廿七)每股盈餘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淨利 \$
5,100,112
4,701,775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註一) 7,743,195 7,743,195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66
0.61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千股)(註一、二) 37,482 23,103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7,780,677 7,766,298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66
0.61

(註一)民國一○九年度每股盈餘已適用追溯調整。

(註二)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價計算可發行之股數。

(廿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行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六為員工酬勞及不逾 百分之零點六為董事酬勞。惟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本行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371,068千元及 217,393千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37,107千元及33,748千元,係以本行各該段期 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行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 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計算。

本行民國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列金額與實際分派情形並無差異,相關資 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廿九)利息淨收益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收入:
放款息 \$
4,963,356
5,693,883
擔保放款息 15,150,729 14,592,394
押匯息 2,025 2,204
透支息 12,544 12,545
貼現息 9,007 14,492
央行定存息 612,953 699,147
存放央行息 90,494 100,458
拆放息 565,684 596,548
債券息 2,084,103 2,503,696
國際信用卡 38,908 44,897
催收款息 189,008 225,840
票券息 26,134 39,668
存放銀行同業息 179,706 230,960
其他 246,096 270,052
小計 24,170,747 25,026,784
利息費用:
存款息 5,277,005 7,241,616
銀行同業存款息 13,220 7,543
銀行同業拆放息 102,288 378,000
金融債券息 895,377 1,153,012
附買回債券息 4,327 5,138
其他 72,754 49,258
小計 6,364,971 8,834,567
合計 \$
17,805,776
16,192,217

(三十)手續費淨收益

110年度 109年度
手續費收入:
匯費手續費 \$
64,862
69,845
進口結匯費 46,243 36,908
出口押匯費 13,648 11,589
信用狀收入 8,005 8,020
簽證費 1,431 2,482
承兌費 1,680 1,182
信託費 1,084,528 805,291
保證費 236,828 210,864
代理費 35,662 89,355
跨行手續費 93,684 88,721
卡片手續費 118,074 116,043
保險費佣金 803,334 573,846
保管手續費 207,389 169,816
外匯郵電費 93,053 91,386
期貨佣金收入 3,867 5,375
放款手續費 729,484 755,839
什項手續費 142,322 135,359
小計 3,684,094 3,171,921
手續費支出:
外匯手續費 25,008 29,226
跨行手續費 154,805 157,912
信託手續費 813 1,040
代理手續費 1,508 1,588
IC卡手續費 62,665 64,121
票據交換手續費 9,275 9,526
匯款手續費 5,180 4,920
保管手續費 60,407 53,948
拆借手續費 10,164 7,921
期貨選擇權費用 10 1,149
什項手續費 20,060 19,119
小計 349,895 350,470
合計 \$
3,334,199
2,821,451

(卅一)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110年度
評價損益:
政府公債 \$
-
(5,051)
公司債 4,685 683
金融債券 (381,752) (419,086)
上市櫃股票 117,147 (26,611)
未上市櫃股票 (29,807) 14,623
受益憑證 (11,477) 15,007
私募基金 4,120 9,948
商業本票 3,173 (1,435)
衍生金融工具 (12,459) (57,191)
小計 (306,370) (469,113)
處分損益:
政府公債 - 29,832
公司債 29,074 23,553
金融債券 (1,349) (5,425)
上市櫃股票 (11,282) (23,015)
未上市櫃股票 4,678 -
受益憑證 22,711 16,896
商業本票 (7,398) (4,111)
衍生金融工具 843,655 1,178,721
小計 880,089 1,216,451
股利收入 7,226 6,158
利息收入 86,704 116,795
合計 \$
667,649
870,291

(卅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

110年度 109年度
公債處分利益 \$
247,087
530,996
公司債處分利益 25,167 4,239
金融債券處分利益 30,650 52,243
股利收入 885,010 511,208
合計 \$
1,187,914
1,098,686

(卅三)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淨額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
(21,599)
(14,63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 (11,661) 13,482
合計 \$
(33,260)
(1,148)

(卅四)其他利息以外淨損益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資產租金收入 \$
7,557
9,500
營業資產出租費用 (1,605) (1,61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1,193) (1,799)
錯帳損失 (350) (641)
黃金存摺 2,630 4,638
其他營業支出 (122,396) (56,917)
其他什項收入 284,244 262,942
合計 \$
168,887
216,109

(卅五)呆帳費用、承諾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110年度 109年度
貼現及放款 \$
5,153,489
4,046,672
拆放銀行同業 (2,938) (11,083)
存放銀行同業 1,466 69
應收款項及其他金融資產 (23,212) (19,931)
小計 5,128,805 4,015,727
保證責任準備 39,802 17,634
融資承諾準備 18,896 21,379
合計 \$
5,187,503
4,054,740
(卅六)員工福利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6,775,909
6,446,629
勞健保費用 515,332 478,116
退休金費用 339,402 338,270
董事酬金 51,411 48,732
其他員工福利 739,581 625,919
合計 \$
8,421,635
7,937,666

(卅七)折舊及攤銷費用

(卅八)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
不動產及設備 \$
464,207
439,921
使用權資產 405,789 410,811
攤銷費用
電腦軟體 171,002 141,776
其他遞延費用 33 5
合計 \$
1,041,031
992,513
110年度 109年度
賠償損失 \$
59
164
水電費 90,737 90,933
郵電費 244,180 239,651
旅運費 22,700 30,597
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201,971 162,883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249,470 254,974
保險費 331,254 333,024
專業服務費 249,997 243,961
材料及用品費 170,033 105,716
租金支出 31,102 17,810
稅捐及規費 1,239,589 1,192,482
會費、捐助與分擔 642,598 615,169
棧儲、包裝代理、加工費 49,429 54,788
現金運送費 63,742 83,484
其他 66,948 73,626
合計 \$
3,653,809
3,499,262

(卅九)金融工具資訊之揭露

1.公允價值之資訊

(1)概述

公允價值係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 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

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允價值入帳,在許多情況下,通常係指交易 價格。續後衡量除部份金融工具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者外,均以公允價值衡量。公 允價值之最佳證據係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倘若金融工具為非活絡市場,本行及 子公司則採用評價技術或參考Bloomberg、Reuters或交易對手報價來衡量金融工 具之公允價值。

(2)公允價值之三等級定義

A.第一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金融工具於活絡市場中,相同金融工具之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活絡市場係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市場:在市場交易之商品具有同質 性,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本行及 子公司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受益憑證、屬於熱門券之臺灣中央政府債券投 資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衍生工具等公允價值,係屬於第一等級。

B.第二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除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 (如價格)或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值。本行及 子公司投資非屬熱門券之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衍生工具 及本行及子公司所發行之金融債券等皆屬之。

C.第三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衡量公允價值之投入參數並非根據市場可取得之資料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例如:使用歷史波動率之選擇權訂價模型,因歷史波 動率並不能代表整體市場參與者對於未來波動率之期望值)或由交易對手取得 之報價。

若評價金融工具時無法取得與該金融工具直接相關之市場參數,而須透過 其他可類比公司之市場可取得參數推估該金融工具之價值,此時其他類比公司 之市場參數雖可公開取得,但與被評價金融工具係屬間接相關,亦歸入第三等 級之範圍,本行及子公司投資之未上市櫃股票屬之。

(3)以公允價值衡量者

A.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 等級資訊如下表所示:

110.12.31
資產及負債項目 合 計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第一等級)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第二等級)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資產及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 850,338 474,025 - 376,313
債券投資 556,140 276,910 279,230 -
其他 38,711,287 1,563,675 37,015,444 132,16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21,388,935 16,414,356 - 4,974,579
債券投資 135,994,230 86,780,365 49,213,865 -
其他 149,897 149,89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8,293,730 - 8,293,730 -
衡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552,636 28,745 523,891 -
金融資產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142,307 - 142,307 -
金融負債
109.12.31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資產及負債項目
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
合 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衍生資產及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
582,289
271,669 - 310,620
債券投資 1,558,734 1,307,034 251,700 -
其他 12,681,298 162,556 12,414,244 104,498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84,377 - 84,377 -
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13,214,419 8,736,348 - 4,478,071
債券投資 104,092,136 67,247,661 36,844,475 -
其他 49,295 49,295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8,411,020 - 8,411,020 -
衡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690,858 72,747 618,111 -
金融資產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227,982 - 227,982 -
金融負債

B.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訂價服務機構或政府機關取得金融工 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 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活絡。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 術,包括以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心 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臺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 TAIBOR)。

本行及子公司採用評價技術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工 具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行及子公司可取得者。 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含買價及賣價時,本行及子公司將以市 場買價(賣價)評估賣出(買入)部位;若評價時點無市場公開報價但存在最近市 場成交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該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

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係假設本行及子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本行及子公司以金融同業間廣泛運用之衍生 工具評價模型(如現金流量折現法、Black Scholes模型),並採用Reuters或 Bloomberg資訊系統所揭示之報價資訊計算持有部位公允價值,前述報價皆以中 價為評估基礎,且一致性採用。

C.公允價值調整

a.評價模型限制及不確定輸入值

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行及子公 司持有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 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行及子公司金融工 具評價管理作業程序規定,為允當表達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 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b.信用風險評價調整

本行及子公司對OTC交易之衍生工具合約的信用風險評價調整可區分為 貸方評價調整(Credit value adjustments, CVA)及借方評價調整(Debit value adjustments, DVA),藉以於公允價值中反映交易對手或本行及子公司可能拖 欠還款,及本行及子公司未必可收取或支付交易全部市場價值之可能性。

本行及子公司於考量交易對手違約機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 PD),乘上 其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 LGD),再乘以其違約暴險金額(Exposure at default, EAD)後,計算得出貸方評價調整(CVA)。反之,以本行及子公司違約 機率乘上本行及子公司違約損失率後再乘以本行違約暴險金額後,計算得出 借方評價調整(DVA)。

本行及子公司對多數交易對手採用60%的標準違約損失率假設,惟在風 險性質及可得數據的情況下,則可能會採用其他違約損失率假設。

D.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移轉。

E.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公允價值衡量歸類至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變動明細表

110年度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名稱 期初餘額 列入損益 列入其他
綜合損益
買進或發行 轉入
第三等級
賣出、處
分、到期或
交割
自第三等級
轉出(註)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415,118
(23,356) 198,478 25,330 56,429 508,481
值衡量之金融資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4,478,071 469,444 27,064 4,974,579
按公允價值衡量
權益工具
109年度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列入其他 轉入 賣出、處
分、到期或
自第三等級
名稱 期初餘額 列入損益 綜合損益 買進或發行 第三等級 交割 轉出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194,051
23,296 - 201,371 - 3,600 - 415,118
值衡量之金融資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4,154,137 - 321,007 2,927 - - - 4,478,071
按公允價值衡量
權益工具

註:龍德造船工業(股)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登錄興櫃,故自第三等級轉入第一等級。 F.第三等級損益資訊

報導日仍持有之資產,其列報於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23,356)
23,296
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 469,444 321,007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利益(損失)」)

G.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包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除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2,927千元,於民 國一○九年十二月購入未進行評價外,餘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而參考專業財 金資訊廠商且廣為市場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或交易對手報價。重大不可觀察輸入 值之量化資訊如下:

110.12.31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區間 輸入值與公
允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私募基金 \$
132,168
資產法 流動性折價 0%~10% 市場流通性折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未上市櫃股票 376,313 市場法 流動性折價 0%~34.69% 市場流通性折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4,974,579 市場法 流動性折價 8.71%~34.6% 市場流通性折
資產法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收益法 永續成長率 0%~1.48% 永續成長率愈
高,公允價值
愈高。
收益法 權益資金成本 10.6%~12.5% 權益資金成本
率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109.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區間 輸入值與公
允價值關係
私募基金 \$
104,498
資產法 流動性折價 10% 市場流通性折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未上市櫃股票 310,620 市場法 流動性折價 0%~34.47% 市場流通性折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4,475,144 市場法 流動性折價 8.94%~34.79% 市場流通性折
資產法 價越高,公允
價值越低。
收益法 永續成長率 0%~1.45% 永續成長率愈
高,公允價值
愈高。
收益法 權益資金成本 8.30%~11.51% 權益資金成本
率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H.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行及子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 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 依據不同評價方法,對本期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a.資產法/市場法

本行及子公司第三層級金融工具評價方法主係採用市場法或資產法,若 流動性折價向上或向下變動5%,對本期影響如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5%) 不利變動(5%)
110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 \$ 30,624 (30,62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292,784 (292,784)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5%) 不利變動(5%)
109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 \$
17,067
(17,0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247,738 (247,774)
b.收益法
本行及子公司第三層級金融工具評價方法採用收益法之標的,其評價參
數分為永續成長率及權益資金成本,分別就兩種評價參數對本期綜合損益影
響說明如下:
1.永續成長率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0.3%) 不利變動(-0.3%)
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
3,084
(2,895)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0.3%) 不利變動(-0.3%)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
6,616
(6,074)
2.權益資金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110年12月31日 有利變動(-3%) 不利變動(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 64,070 (30,848)
-------- ---- --------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3%) 不利變動(3%)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 141,859 (53,302)

本行及子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 據不同程度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 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 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4)非以公允價值衡量者

A.公允價值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除下表所列示之項目外,其 他係公允價值合理之近似值,故未揭露其公允價值。

110.12.31
帳面價值 公允價值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淨額 \$
279,035,906
279,993,077

109.12.31

帳面價值 公允價值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淨額 \$
228,003,332
229,803,196

B.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110.12.31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資產及負債項目 合 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
\$
279,993,077 33,068,000 246,925,077 -
投資
109.12.31
資產及負債項目 合 計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第一等級)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第二等級)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第三等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
\$
229,803,196 43,000,581 186,802,615 -
投資

C.評價技術

本行及子公司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收 款項、非放款轉列催收款、買入匯款、存出保證金、暫付及待結轉帳項、待 交割款項、信用交易、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應付 款項、其他金融負債、存入保證金及暫收及待結轉帳項等金融工具,其到期 日甚近或未來收付價格與帳面金額相近,故以其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金額估 計其公允價值。
  • b.貼現及放款(含催收款):本行及子公司放款所取決之利率,通常以基準利率 加減碼(即機動利率)為輸入值,業可反映市場利率,故以其帳面金額考量其 預期收回可能性估計其公允價值應屬合理。屬固定利率之中、長期放款應以 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惟該部份放款僅佔本項目比例微 小,故以其帳面金額考量其預期收回可能性估計公允價值應屬合理。
  • c.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如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則以市場價 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或使用交易 對手報價。
  • (a)新臺幣中央政府債券:使用櫃買中心提供之「各期次債券公平價格」評 價。
  • (b)新臺幣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將未來現金流量以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折 現,求得評價現值或採用櫃買中心之公平價格。
  • d.存款及匯款:其公允價值之決定,乃考量銀行業之行業特性,係屬市場利率 (即市場價格)之訂定者,且其存款交易大多屬於一年內到期者,其帳面金額 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礎,其中屬固定利率之長期存款應以其預期現金 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且其到期日距今最長不超過三年,故以其帳面 金額估計公允價值應屬合理。
  • e.應付金融債券:係本行及子公司發行之金融債券,其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約 當,故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其公允價值,約當於其帳面金額。
  • (四十)財務風險資訊
  • 1.概述

管理階層財務風險管理之目標係以服務顧客並兼顧金融相關業務經營目標、整 體風險承擔胃納及外在法令限制等為原則,達到風險有效分散、移轉規避及客戶、 股東與員工三贏之目標。

為衡量實際風險管理情形,融合各項業務規章中提及之風險管理概念,訂定風 險管理政策,其範圍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銀行簿利率風險與資金 流動性風險,並規範各項風險管理應涵蓋範圍與評估項目,以及公開資訊揭露的內 容。另為落實執行風險管理政策,延續控制總風險性資產之政策精神,依據風險管 理政策揭櫫之原則,分別訂定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管理準則,以為各項 風險管理之重要準據。

2.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1)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指派,委員為總經理、非擔任總行法令遵 循主管之副總經理及總行各部處之單位主管(不含董事會稽核處處長)。本會設立 目的為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強化風險管理效能及執行全行風險管理與監控。原則 上每月召開乙次會議,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其職掌如下:

  • A.國內外經濟、金融及產業重大風險議題之分析與因應方案之審議。
  • B.風險管理報告之各項風險曝險及議案之審議。
  • C.應經董事(常務董事)會核定之風險管理相關規章、限額、管理指標及逾限之因 應方案之審議。
  • D.監督本行及子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
  • E.審議或監督依國內外主管機關規定應陳報風險管理委員會之相關事項。
  • F.審議或監督其他風險管理相關事項。

風險管理部為本會之幕僚單位,執行會議議程準備、召集通知、議事進行、 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追蹤管理,並定期將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重要決議事項及各 項風險曝險呈報董事(常務董事)會。

(2)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委員由副總經理、掌管存款、 放款、金融交易、資金調度及風險管理等部門主管所組成,負責銀行簿利率風險 及資金流動性風險之監督管理,定期召開會議,核定資金流動性風險與銀行簿利 率風險暴險之分析與衡量方法,審議資金流動性風險與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政策 及其相關限額及管理指標,聽取利率風險及資金流動性風險暴險報告,調整本行 及子公司資產負債利率期間結構及資金到期結構等。

(3)授信審議委員會

本行及子公司授信審議委員會由副總經理擔任召集人,本委員會原則上每星 期召開一次,審理本行及子公司大額放款、外匯及保證等授信案件。

(4)逾期放款清理委員會

逾期放款清理委員會由副總經理擔任召集人,本委員會由召集人依業務需要 隨時邀集委員召開會議,研討抑制不良授信案件發生之措施及逾期案件處理方 案。

(5)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

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督導資安部之副總經理為召集人,綜理本行資通安全 管理相關事宜之執行及協調。本委員會由召集人依業務需要隨時邀集委員會召開 會議,審議資通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 3.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來源及定義

信用風險係指授信對象或交易對手財務狀況惡化、外在經濟情勢不佳或其他 因素,導致其無法履行契約義務而產生違約損失之風險。主要的信用風險來源為 授信業務-如短中長期放款、保證及信用狀、放款承諾…等,而其他的信用風險 來源還包含了銀行同業拆借、有價證券投資、衍生性金融工具交易等各項業務。

(2)信用風險管理政策

為了將信用風險控管在可承擔的範圍內,持續不斷的進行下列工作:

  • 充分了解借款戶或交易對手之資信狀況以及借款戶之借款用途與還款來源。
  • 審慎評估借款戶或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狀況,並注意擔保品與保證之適足性以 衡量風險與利潤。
  • 對於借款戶資信狀況建立信用評等機制,或參酌行外信用評等機構對授信客戶 之評等作為承作授信案件及訂定利率之參考。
  • 修訂相關規範以確保將業務的信用風險控管在可承擔的範圍內。 茲就各主要業務別之信用風險管理程序及衡量方法說明如下:
  • A.授信業務(包含放款承諾及保證)

茲就授信資產分類及信用品質等級分述如下:

a.授信資產分類

授信資產分為五類,除正常之授信資產列為第一類外,餘不良之授信資 產,按債權之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之長短加以評估後,分別列為第二類應予 注意者,第三類可望收回者,第四類收回困難者及第五類收回無望者。為管 理授信債權,訂定「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要 點」、「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債權和解要點」及其作業程序、「逾期放款 催收款及呆帳債權催理作業程序」、「處分不良債權作業要點」等規章,作 為處理問題授信及債權催理之依據。

b.信用品質等級

依據過去歷史違約資料,建置內部信用評等模型,並已完成內部信用評 等系統,以為授信風險控管之參考。

為衡量企金及個金客戶之信用風險,利用統計方法或專家判斷,並考慮 客戶相關訊息後,發展出適合之信用評等模型,每半年依據實際違約資料驗 證內部信用評等模型並適時調整修正各項參數。

B.存放及拆借銀行同業

於進行交易前均對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予以評估,並參酌國內外信用評等 機構之評等資料,依其等級給予並設定不同之信用風險額度。

C.債務工具投資及衍生性金融工具

對債務工具信用風險之管理,係透過外部機構對債務工具之信用評等、債 券之信用品質、地區狀況、和交易對手風險以辨識信用風險。

進行衍生性金融工具交易之對手為金融同業者多為投資等級以上,依據交 易對手額度(含拆借額度)進行控管;無信用評等或非投資等級之交易對手須以 個案審核。交易對手屬一般客戶者,依一般授信程序所申請核准之衍生性金融 工具風險額度及條件進行控管,以控管交易對手信用暴險情形。

(3)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判斷原則

於每一報導日評估各類授信資產及金融資產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風險之變 動,為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主要考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A.授信類資產

a.當借款人未依合約履償本金及利息逾期超過30天,未滿90天者;

  • b.本行及子公司辦理覆審或追蹤考核等貸放後相關管理程序時,知悉授信戶之 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對受查者之繼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慮之意見;
  • c.授信戶之存款、財產受強制執行,惟存款遭強制執行係因欠繳應納稅(費), 經評估授信戶於本行及子公司存款實績足以支應者不在此限;
  • d.本行知悉(如已接獲法院通知)授信戶於本行之擔保品,遭他行強制執行 者;
  • e.授信戶經本行通報退票,未辦理清償註記者;

f.經信保基金通知因關係企業於他行庫債務發生逾期,對授信戶停止送保者;

g.授信戶因涉訟遭不利判決,評估有影響其授信履約能力者;

h.經本行列為預警戶或有其他知悉客戶有債信不良情形者。

B.債務工具投資

a.報導日最近信用評等為非投資等級且報導日最近評等比原始評等下降2個等級 (含)以上,或;

b.投資標的評價損失達投資成本之30%。

(4)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報導日為低信用風險之判斷

本行及子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各類授信資產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 未顯著增加或低信用風險,非以預期信用損失金額作為信用風險變動高低,若授 信資產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亦假設該授信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 著增加,低信用風險之授信資產係指違約風險低、借款人近期內履行合約現金流 量義務之能力強,風險未顯著增加係指借款人無經濟及經營、財務不利變化之異 常原因及其他債信不良情形,並未影響其履行合約現金流量義務之能力。投資等 級之金融資產,或非屬投資等級但其評等未遭顯著降等亦會視為低風險部位。

(5)違約及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之定義

對授信資產及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 已發生時,該資產已信用減損,已信用減損之證據除借款人未依合約履償逾期超 過90天外,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A.授信類資產

a.發行人或借款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b.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事項;
  • c.債權人因借款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給予借款人原不可能考量 之讓步;
  • d.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 e.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f.以反映已發生信用損失之大幅折價購入或創始金融資產;

B.債務工具投資

a.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b.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c.反映已發生信用損失之大幅折價購入或創始金融資產;或
  • d.交易對手之其他金融工具合約已違約(如應交割未交割、非合意強制平倉或 違約交割後轉放款)。
  • (6)沖銷政策

對回收授信資產之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沖銷該授信資產之整體或部 分。無法合理預期將回收之指標包含:

  • A.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 能收回者。
  • B.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 償,或執行費用接近或可能超過本行可受償金額,執行無實益者。
  • C.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多次減價拍賣無人應買,亦無承受實益者。

D.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催收仍未收回者。

本行及子公司已沖銷之債權可能仍有進行中之追索活動,並持續依有關政策 進行訴追程序。

  • (7)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修改
  • 本行及子公司可能因借款人財務困難協商、提高問題授信戶之回收率、或維 持客戶關係等原因修改授信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授信資產的合約條款修改可能 包括延長合約期限、修改利息支付時點、修改約定利率等。授信資產之合約現金 流量修改係因借款人財務困難時,則視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倘合約現金流量修 改非因借款人財務困難時,則依借款人履約情形或借款人是否有預期會使借款人 履行債務義務之能力顯著變動之經營、財務或經濟狀況之現有或預測不利變化之 異常原因或其他債信不良情形,輔以評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

(8)預期信用損失之衡量

A.採用之方法與假設

考量金融資產與授信資產之屬性及違約經驗充足與否等因素後,以內部歷 史資料或參考外部信用評等機構資訊,來估算違約機率(PD)、違約損失率 (LGD)及違約暴險額(EAD)等信用風險成份因子。

本行及子公司為評估授信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依授信戶身份、產品、擔 保品類型等信用風險特性將其分為下列組合:

政府、公營企業
金融機構(含銀行、票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
信用保證機構保證
企業金融 大型企業 有擔保品
無擔保品
信用保證機構保證
中小企業 有擔保品
無擔保品
房貸
小額信用貸款
個人金融 其他-有擔保品
其他-無擔保品
信用保證機構保證
創業類 有擔保品
無擔保品

針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或低信用風險之授信資產,係按 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針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加或信用減損之授信資產,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為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本行及子公司於考量借款人未來12個月及存續期間 違約機率 (Probability of default," PD" ),納入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 "LGD")後乘以違約暴險額(Exposure at default,"EAD"),並考量貨幣時間價值之 影響,分別計算12個月及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違約機率為借款人發生違約(違約及信用減損金融資產)機率,違約損失率 係借款人一旦違約造成之損失比率。授信業務相關減損評估所使用之違約機率 及違約損失率,係依據各組合之內部歷史資訊,並根據現時可觀察之資料及前 瞻性總體經濟資訊調整。

以報導日帳面金額評估放款違約暴險額。另於估計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 約之12個月及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時,係分別依據前述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 已顯著增加之判斷及違約及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之定義,並採用銀行自有資本與 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信用風險標準法對信用轉換係數之規範,進行表外項 目暴險部位預估,以決定用以計算預期信用損失之違約暴險額。

B.前瞻性資訊之考量

於判斷授信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及衡量預期信 用損失時,皆將前瞻性資訊納入考量。運用歷史資料進行分析,辨認出影響各 資產組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失之攸關經濟因子,包含臺灣GDP(未經季 調)、臺灣實質工業生產指數、臺灣零售銷售年成長率、臺灣實質躉售物價指 數、失業率(經季調)、國泰房地產指數(全國)、臺灣實質消費者物價指數(未 經季調)、臺灣零售銷售年成長率等。各攸關經濟因子及其對PD之影響依金融 工具種類而有所不同。

持有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投資,其信用風險顯著增加之判斷係以國際信用評等機構所公布之外部評等等 級變化為其量化指標,且預期信用損失之衡量係參考外部評等等級及Moody's定 期公布之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資訊計算,因國際信用評等機構於評估信用評等 時已考量前瞻性資訊,經評估其所考量之前瞻性資訊尚屬適當,俾納入相關預 期信用損失之評估。

(9)信用風險避險或減緩政策

A.擔保品

針對授信業務採行一系列之政策及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與強化信用風險 承受能力,其中最常使用的方法為要求授信戶提供擔保品。對於擔保品管理、 放款值核計等,訂有擔保品估價辦法,規範可徵提為擔保品之範圍及估價方 式,並有定期查勘及重鑑估等措施規範,遇擔保品貶值或有貶值之虞時,應即 增加擔保品或收回部份借款,以確保債權。授信資產主要抵押品為不動產或動 產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授信戶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以及各級政府 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授信合約訂有 債權保全、擔保物條款,明確定義信用事件發生時,得減少額度及縮短借款償 還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等,以降低授信風險。關於擔保品政策及整體擔保品品 質於資產負債表日並無重大改變。

  • B.授信風險限額及信用風險集中情形控管
  • a.為避免單一客戶授信風險過高,規範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 授信限額應符合「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並於本行授 信案件授權要點、海外分行授信案件授權要點規範其授信之核貸權限規定。
  • b.為加強集中度之風險管理,訂有國家、金融同業、產業、集團企業等相關規 範,每年檢討核定相關限額,並逐日監控限額使用狀況,定期陳報監控結 果。
  • C.淨額交割

對於交易通常按總額交割,部分交易訂定淨額交割約定,或於出現違約情 形時與該對手之所有交易終止且按淨額交割,以進一步降低信用風險。

D.其他信用增強

授信業務以授信5P原則辦理信用評估,為抵減授信風險,除以承作自償性 放款為主,並設置專戶監管金流方式掌握其還款來源。另於授信合約明定抵銷 條款(即對立約人寄存之各種存款除法令禁止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行有權 逕行抵銷其所負之一切債務),及得減少額度、縮短借款償還期限或視為部分 或全部到期之加速條款。復為強化債權保障,積極運用合格且有效信用增強工 具,如要求提供不動產、動產、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有價證券、金融機構保 證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保證(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農業信 用保證基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機構保證等)等方式,以降低授信風險。

曝險總額
110.12.31 總帳面金額 備抵減損 (攤銷後成本) 擔保品價值
已減損金融資產:
應收款項
應收帳款 \$
58,910
23,735 35,175 56,910
應收利息 43,020 4,960 38,060 -
貼現及放款 20,356,149 3,635,336 16,720,813 21,352,293
非放款轉列催收款 80,334 25,545 54,789 -
已減損金融資產總額 \$
20,538,413
3,689,576 16,848,837 21,409,203
109.12.31 總帳面金額 備抵減損 曝險總額
(攤銷後成本)
擔保品價值
已減損金融資產:
應收款項
應收帳款 \$
27,269
27,269 - 26,575
應收利息 26,687 5,304 21,383 -
貼現及放款 25,375,566 5,219,221 20,156,345 26,211,067
非放款轉列催收款 68,832 23,121 45,711 -

(10)本行及子公司已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及減輕潛在損失之擔保品價值資訊如下:

註: 擔保品價值係本行及子公司授信資產所徵提之不動產鑑價資訊及信用保證機 構保證金額。

(11)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本行及子公司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與單一客 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之交易總額佔貼現及放款、催收款各項目餘額均未顯重大。 貼現及放款、催收款依產業別、地區別及擔保品別列示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如下:

A.產業別

貼現及放款、催收款依『產業別』列示分布情形

110.12.31 109.12.31
產業別 金額 % 金額 %
民營企業 \$
852,346,402
% 64.66 777,673,749 % 63.52
公營企業 4,330,080 % 0.33 10,940,025 % 0.89
政府機關 66,591,431 % 5.05 53,863,302 % 4.40
非營利團體 2,934,798 % 0.22 2,868,681 % 0.23
私人 314,527,333 % 23.86 305,732,834 % 24.98
國外金融機構 3,634,002 % 0.28 3,721,990 % 0.30
國外非金融機構 70,945,795 % 5.38 67,672,995 % 5.53
國外私人 2,914,507 0.22 % 1,821,665 0.15 %
合計 \$
1,318,224,348
100.00 % 1,224,295,241 100.00 %

B.地區別

貼現及放款、催收款依『地區別』列示分布情形

110.12.31 109.12.31
地區別 金額 % 金額 %
國內地區 \$
1,240,730,044
% 94.12 1,151,078,591 % 94.02
海外地區 77,494,304 5.88 % 73,216,650 5.98 %
合計 \$
1,318,224,348
100.00 % 1,224,295,241 100.00 %

C.擔保品別

貼現及放款、催收款依『擔保品別』列示分布情形

110.12.31 109.12.31
擔保品別 金額 % 金額 %
純信用 \$
234,949,230
% 17.82 225,320,364 % 18.40
股票擔保 9,101,690 % 0.69 9,175,475 % 0.75
債單擔保 26,102,842 % 1.98 19,544,832 % 1.60
不動產擔保 802,113,094 % 60.85 754,931,145 % 61.66
動產擔保 16,117,256 % 1.22 18,785,101 % 1.53
應收票據 2,949,127 % 0.22 3,724,442 % 0.30
保證函 216,270,546 % 16.41 183,962,821 % 15.04
其他擔保品 10,620,563 0.81 % 8,851,061 0.72 %
合計 \$
1,318,224,348
100.00 % 1,224,295,241 100.00 %
  • 註:擔保授信依其提供之擔保品類別分列於各該項下;無擔保授信(未提供擔保 品)列入純信用項下。提供之擔保品,若授信金額高於鑑估值者,鑑估值以 內之授信金額依其類別分列於各該項下,鑑估值以外之授信金額則列入純 信用項下。鑑估值係指依本行及子公司鑑價規定所計算之價值,非再經折 扣後之核貸值。
  • (12)信用風險最大暴險額
  • A.資產負債表內資產不考慮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加強工具之信用風險最大暴險額約 當等於其帳面價值。與資產負債表外項目相關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不考慮擔 保品或其他信用加強工具,且不可撤銷之最大暴險額)如下: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金額 表外項目 110.12.31 109.12.31 客戶已開發且不可撤銷之放款承諾 \$ 36,415,736 61,833,395 客戶不可撤銷之信用卡授信承諾 19,380,151 20,067,204 客戶已開立但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11,058,128 8,892,012 各類保證款項 24,336,413 20,636,932 合計 \$ 91,190,428 111,429,543

管理階層評估認為可持續控制並最小化表外項目之信用風險暴險額,係因 於授信時採用一較嚴格之評選流程,且續後定期審核所致。

B.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析

a.貼現及放款、應收款項暨保證及承諾

12個
月預
期信用
損失
存續
期間
預期
信用
損失
-未減
存續
期間
預期
信用
損失
-已減
110.
12.3
1
優等 良好 中等 可接
低於
標準
無評
小計 優等 良好 中等 可接
低於
標準
無評
小計 高風
備抵
減損

應收
款項
信用
卡業
\$
368,
690
246,
002
192,8
98
325 4,92
4
216,
176
1,029
,015
129 1,550 1,993 13 655 - 4,34
0
- 1,693 1,03
1,662
應收
承兌
票款
276,
046
549,
061
113,7
69
832 29,8
35
63,6
86
1,033
,229
- - - - - - - - 10,33
2
1,022
,897
其他
應收
215,
499
1,502
,291
324,
870
33,1
89
23,8
58
2,56
2,98
6
4,66
2,69
3
82 431 1,292 1,847 1,065 197,4
20
202,
137
101,9
30
106,0
86
4,86
0,67
4
貼現
及放
業務
個人
金融
113,6
09,2
03
116,5
51,1
70
66,9
28,1
75
4,26
8,86
8
1,700
,024
9,17
0,59
2
312,
228,
032
21,4
12
53,6
55
207,
948
21,5
50
81,5
66
10,05
9
396,
190
4,81
7,61
9
3,66
2,55
1
313,
779,
290
企業
業務
金融
186,
110,6
03
315,
339,
281
306,
477,
476
32,9
53,0
38
18,57
3,45
4
122,
106,0
00
981,
559,
852
80,5
70
388,
410
413,
816
1,60
1,886
782,
756
416,
687
3,68
4,12
5
15,53
8,53
0
11,9
14,26
6
988,
868,2
41
其他
金融資
非放
款轉
列之催
收款
- - - - - - - - - - - - - - 80,3
34
51,3
92
28,9
42
合計 \$ 30
0,58
0,04
1
434,
187,8
05
374,
037,
188
37,2
56,2
52
20,3
32,0
95
134,
119,4
40
1,300
,512
,821
102,
193
444,
046
625,
049
1,625
,296
866,
042
624,
166
4,28
6,79
2
20,5
38,4
13
15,74
6,32
0
1,309
,591
,706
保證
及承
\$ 2
3,69
3,99
6
20,9
55,5
04
8,17
7,17
9
830,2
26
55,9
58
37,3
92,2
10
91,1
05,0
73
13,40
1
17,78
6
7,24
8
- 788 - 39,2
23
46,1
32
329,
488
90,8
60,9
40
存續
期間
預期
信用
損失
109.
12.3
1
12個
損失
月預
期信用
存續
期間
預期
信用
損失
-未減
-已減
應收
款項
優等 良好 中等
可接
標準
低於
無評
小計 優等 良好 中等
可接
標準
低於
無評
小計 高風
備抵
減損

卡業

信用
\$
465,
192
151,2
35
203,
982
21,4
60
1,927 240,
049
1,083
,845
1,568 717 3,04
9
215 138 498 6,18
5
- 2,04
5
1,087
,985
應收
承兌
票款
271,
727
689,
404
111,8
45
5,81
2
12,40
0
192,5
65
1,283
,753
- - - - - - - - 12,83
7
1,270
,916
其他
應收
200,
365
1,07
1,736
443,
197
38,3
86
9,72
3
2,60
6,88
7
4,37
0,29
4
2,34
4
19,33
8
11,16
5
7,82
8
1,395 81,4
38
123,5
08
53,9
56
123,6
82
4,42
4,07
6
貼現
及放
個人
金融
業務
114,9
64,1
76
108,0
69,0
36
66,9
48,0
50
4,91
7,75
3
990,
763
5,02
6,89
2
300,
916,
670
5,48
5
172,7
16
157,
123
31,6
27
148,2
72
693 515,
916
6,12
1,914
3,46
7,63
3
304,
086,
867
企業
金融
業務
159,0
77,8
10
276,
441,
887
269,
572
775,
33,5
45,4
50
9,75
2,13
1
107,9
43,2
86
856,
536,
136
2,61
5,86
8
14,23
5,89
4
13,63
6,44
0
6,74
4,47
8
1,197
,555
2,52
0,71
8
40,9
50,9
53
19,25
3,65
2
10,85
8,524
905,
882,2
17
其他
金融資
非放
款轉
列之催
收款
- - - - - - - - - - - - - - 68,8
32
55,0
51
13,78
1
合計 \$ 27
4,97
9,27
0
386,
423,
298
337,
482,
646
38,5
28,8
61
10,76
6,94
4
116,0
09,6
79
1,164
,190
,698
2,62
5,26
5
14,42
8,66
5
13,80
7,77
7
6,78
4,14
8
1,347
,360
2,60
3,34
7
41,5
96,5
62
25,4
98,3
54
14,5
19,77
2
1,216
,765
,842
保證
及承
\$ 2
6,16
0,47
1
14,88
9,75
7
5,56
7,51
8
945,
234
330,
756
62,9
31,9
25
110,8
25,6
61
44,9
27
37,0
19
40,9
93
14 - 433,
734
556,
687
47,1
95
271,
182
111,
158,3
61

b.債務工具

存續
期間
預期

用損
12個
期信
用損
月預
存續
期間
損失
-未
減損
預期
信用
減損
-已
110
.12.3
1
投資
次投
資級
高風
未有評
小計 投資
次投
資級
高風
未有評
小計 高風

累計
減損
(註
)
透過
其他
綜合
損益
按公
允價
值衡
量之
債券
投資
海外
債券
\$
49,2
13,8
65
- - - 49,2
13,8
65
- - - - - - 49,2
13,8
65
15,6
00
臺幣
債券
86,7
80,3
65
- - - 86,7
80,3
65
- - - - - - 86,7
80,3
65
72,1
92
按攤
銷後
成本
衡量
之債
務工
具投
海外
債券
15,2
96,9
61
- - - 15,2
96,9
61
- - - - - - 15,2
96,9
61
5,91
6
臺幣
債券
32,3
73,3
47
- - - 32,3
73,3
47
- - - - - - 32,3
73,3
47
13,2
14
央行
定存單
231
,395
,000
- - - 231
,395
,000
- - - - - - 231
,395
,000
68,3
34
可轉

定存單
58,0
76
- - - 58,0
76
- - - - - - 58,0
76
14
合計 \$
415
,117
,614
- - - 415
,117
,614
- - - - - - 415
,117
,614
175,
270
12個
月預
期信
用損
存續 期間
預期
信用
損失
-未
減損
存續
期間
預期

用損

減損
-已
109
.12.3
1
投資
資級
次投
高風
未有評
小計 投資
資級
次投
高風
未有評
小計 高風

累計
(註
)
減損
透過
其他
綜合
量之
債券
投資
損益
按公
允價
值衡
海外
債券
\$
36,8
44,4
75
- - - 36,8
44,4
75
- - - - - - 36,8
44,4
75
11,5
99
臺幣
債券
67,2
47,6
61
- - - 67,2
47,6
61
- - - - - - 67,2
47,6
61
54,8
55
按攤
銷後
成本
衡量
之債
務工
具投
海外
債券
24,5
55,5
50
- - - 24,5
55,5
50
- - - - - - 24,5
55,5
50
10,7
90
臺幣
債券
41,5
37,8
21
- - - 41,5
37,8
21
- - - - - - 41,5
37,8
21
17,3
33
定存單
央行
161,
705
,000
- - - 161,
705
,000
- - - - - - 161,
705
,000
47,7
54
可轉

定存單
280
,925
- - - 280
,925
- - - - - - 280
,925
87
合計 \$
332
,171
,432
- - - 332
,171
,432
- - - - - - 332
,171
,432
142,
418

註: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券之累計減損係調整其他權益。

擔保品 其他信用
增強
\$
556,140
- -
37,015,444 - -
474,025 - -
376,313 - -
1,695,843 - -
552,636 489,795 699,723
信用風險
最大曝險

C.不適用減損規定之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最大曝險金額如下:

109.12.31 信用風險
最大曝險
擔保品 其他信用
增強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
1,643,111
- -
-商業本票 12,414,244 - -
-上市櫃股票 271,669 - -
-未上市櫃股票 310,620 - -
-受益憑證 267,054 - -
-衍生工具 690,858 882,623 700,109

(13)本行及子公司預期信用損失金額之變動

A.應收款項

110年度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期初餘額 \$
38,014
3,567 32,573 74,154 64,410 138,564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轉為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1,123 (954) (169) - - -
-轉為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6) 13 (7) - - -
-轉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86) (61) 147 - - -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19,220) (129) (3,350) (22,699) - (22,699)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23,057 25 3,113 26,195 - 26,195
轉銷呆帳 (2,296) (2,296) (2,296)
其他變動 (11,108) 3,607 (1,316) (8,817) - (8,817)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12,836) (12,836)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31,774
6,068 28,695 66,537 51,574 118,111
109年度
期初餘額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
42,858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1,456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67,513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111,827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39,763
合 計
151,590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轉為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182 (76) (106) - - -
-轉為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97) 119 (22) - - -
-轉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18) (115) 133 - - -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21,074) (1,016) (8,619) (30,709) - (30,709)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20,823 124 2,978 23,925 - 23,925
轉銷呆帳 - - (15,044) (15,044) - (15,044)
其他變動 (4,660) 3,075 (14,260) (15,845) - (15,845)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24,647 24,647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38,014
3,567 32,573 74,154 64,410 138,564

B.貼現及放款

110年度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期初餘額 \$
3,133,215
951,010 5,219,221 9,303,446 5,022,711 14,326,157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轉為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1,089,009 (770,235) (318,774) - - -
-轉為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5,445) 9,047 (3,602) - - -
-轉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16,929) (9,790) 26,719 - - -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1,587,449) (71,342) (1,105,361) (2,764,152) - (2,764,152)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1,861,459 4,752 292,035 2,158,246 - 2,158,246
轉銷呆帳 - - (4,606,000) (4,606,000) - (4,606,000)
其他變動 (307,393) 16,535 4,131,098 3,840,240 - 3,840,240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2,622,326 2,622,326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4,166,467
129,977 3,635,336 7,931,780 7,645,037 15,576,817
109年度
期初餘額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
2,197,066
197,473 5,722,768 8,117,307 5,224,061 13,341,368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轉為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126,863 (41,278) (85,585) - - -
-轉為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66,262) 68,751 (2,489) - - -
-轉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15,145) (57,177) 72,322 - - -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1,126,499) (22,230) (1,132,117) (2,280,846) - (2,280,846)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1,888,013 216,028 450,914 2,554,955 - 2,554,955
轉銷呆帳 - - (3,841,168) (3,841,168) - (3,841,168)
其他變動 129,179 589,443 4,034,576 4,753,198 - 4,753,198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201,350) (201,350)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3,133,215
951,010 5,219,221 9,303,446 5,022,711 14,326,157

C.其他金融資產

110年度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期初餘額 \$
-
- 23,121 23,121 31,930 55,051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 - (83) (83) - (83)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 - 17,074 17,074 - 17,074
轉銷呆帳 - - (15,308) (15,308) - (15,308)
其他變動 - - 741 741 - 741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6,083) (6,083)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
- 25,545 25,545 25,847 51,392
109年度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期初餘額 \$
-
- 53,947 53,947 31,954 85,901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 - 13,908 13,908 - 13,908
轉銷呆帳 - - (44,249) (44,249) - (44,249)
其他變動 - - (485) (485) - (485)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24) (24)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
- 23,121 23,121 31,930 55,051

D.保證及承諾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
106,670
880 6,699 114,249 156,933 271,182
(51,707) (179) (5,520) (57,406) - (57,406)
73,511 10 4,439 77,960 - 77,960
20,880 (642) 1,168 21,406 - 21,406
- - - - 16,346 16,346
\$
149,354
69 6,786 156,209 173,279 329,488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規定提列
之減損
依「銀行資產評估
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
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
辦法」規定提列
之減損差異
合 計
\$
59,045
338 17,220 76,603 155,843 232,446
因期初已認列之金融工具所產生
之變動:
-轉為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25 (25) - - - -
-轉為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367) 367 - - - -
-轉為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57) - 57 - - -
-於當期除列之金融資產 (21,828) (278) (14,118) (36,224) - (36,224)
購入或創始之新金融資產 52,185 378 652 53,215 - 53,215
其他變動 17,667 100 2,888 20,655 - 20,655
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 - - - - 1,090 1,090
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
法」規定提列之減損差異
期末餘額 \$
106,670
880 6,699 114,249 156,933 271,182

E.債務工具

110年度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合 計
期初餘額 \$
142,418
- - 142,418
本期新增 97,018 - - 97,018
本期除列 (61,254) - - (61,254)
其他變動 (2,912) - - (2,912)
期末餘額 \$
175,270
- - 175,270
109年度
存續期間預 存續期間預
12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期信用損失
-未減損
期信用損失
-已減損
合 計
期初餘額 \$
142,710
- - 142,710
本期新增 69,437 - - 69,437
本期除列 (69,680) - - (69,680)
其他變動 (49) - - (49)
期末餘額 \$
142,418
- - 142,418

(14)承受擔保品管理政策

A.承受擔保品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歸屬「其他資產」項 下。

B.編製說明如下:

承受擔保品係債務人無法償債時,其所提供擔保品經公開拍賣時依法按價 承受轉入者。承受之擔保品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按承受價格 入帳,期末並以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承受擔保品將於 實際可出售時即予出售,出售所得之金額用以減少承受擔保品帳面金額。

4.流動性風險

(1)流動性風險之來源及定義

流動性風險定義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獲得融資以提供資金履行將到期之金 融負債而可能承受之財務損失,例如存款戶提前解約存款、向同業拆借之籌資管 道及條件受特定市場影響變差或不易、授信戶債信違約情況惡化使資金收回異常 及金融工具變現不易等。上述情形可能削減本行承作放款、交易及投資等活動之 現金來源。於某些極端之情形下,流動性之缺乏可能將造成整體合併資產負債表 之部位下降、資產之出售或無法履行借款承諾之潛在可能性。流動性風險係存在 於所有銀行營運之固有風險,並且可能受各種產業特定或市場整體事件影響,該 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信用事件、合併或併購活動、系統性衝擊及天然災害。

(2)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流程及衡量方法

A.政策

a.依董事會核定之流動性風險管理目標及限額,監控全體流動性風險部位。

  • b.訂定「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要點」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注意事項」,俾利全行遵循,有效控制資金流動性風 險。
  • c.海外分行及子公司應依業務特性及當地主管機關規定,自行擬訂流動性風險 管理相關規範,並經總經理核定後,由風險管理部負責監控。

B.流程

  • a.由財務部執行日常資金調度作業,確保充足資金,以應付各項資金需求。
  • b.風險管理部負責辨識、衡量、監督與控制資金流動性風險,並建立穩健的作 業流程與架構。
  • c.風險管理部每月向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報告資金流動性風險衡量結果,並於 每季向董事會報告資金流動性風險及壓力測試結果。
  • C.衡量方法
  • a.到期日期限缺口:將資金流入及流出項目依剩餘到期日置入各時間帶,計算 每一個時間帶的資金缺口,以衡量每一時間帶資金短缺程度。
  • b.存放比率:計算銀行所吸收的存款用於放款的比率,也就是銀行總放款金額 佔總存款金額的比率。
  • c.資金集中度與穩定性:為避免資金來源過度倚賴單一交易對手、產品或市 場,通常就大額存戶異動情形、活期性存款比重等面向進行觀察。
  • d.壓力測試:除了監控在正常業務情況下的資金需求外,亦定期執行壓力測 試,評估在特殊情況下之資金流動狀況,以確保銀行具備足夠的流動資金。

(3)為管理流動性風險持有之金融資產及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A.為管理流動性風險而持有之金融資產

本行及子公司持有包括現金及具高度流動性且優質之生利資產以支應償付 義務及存在於市場環境中之潛在緊急資金調度需求,為管理流動性風險而持有 之資產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貼現及放款、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等。

B.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非衍生金融負債之 現金流出分析。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編製基礎。

110.12.31
0-30天 31-90天 91天-1年 1年-5年 5年以上 合計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合計 \$
1,095,137,710
184,665,112 500,748,031 75,656,773 35,841,707 1,892,049,333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493,598 - - - - 493,598
透支同業 536,471 - - - - 536,471
央行及銀行同業拆放 25,155,291 9,093,410 - - - 34,248,701
央行及同業融資 - - 49,929,730 331,860 - 50,261,590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 - - - 8,293,730 8,293,73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44,197 144,716 604,836 1,266,944 - 2,060,693
應付利息 459,999 812,851 1,127,339 71,242 2 2,471,433
中華郵政轉存款 10,500,000 21,359,335 35,402,210 - - 67,261,545
活期性存款 954,804,776 - - - - 954,804,776
定期性存款 102,670,190 153,191,825 413,340,264 44,219,865 675 713,422,819
匯款 429,227 - - - - 429,227
應付金融債券 - - - 27,340,000 24,910,000 52,250,000
撥入放款基金 1,750 2,250 111,750 1,779,330 2,470,214 4,365,294
租賃負債 42,211 60,725 231,902 647,532 167,086 1,149,456
109.12.31
0-30天 31-90天 91天-1年 1年-5年 5年以上 合計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合計 \$
949,614,285
166,776,471 425,441,692 59,010,406 37,614,645 1,638,457,499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900,620 - - - - 900,620
透支同業 777,971 - - - - 777,971
央行及銀行同業拆放 33,177,364 12,082,474 2,987,250 - - 48,247,088
央行及同業融資 - - 28,702,900 337,200 - 29,040,100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 - - - 8,411,020 8,411,02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488,948 185,344 594,313 787,386 - 2,055,991
應付利息 550,776 891,394 872,656 58,128 8 2,372,962
中華郵政轉存款 10,800,000 20,120,150 37,355,210 - - 68,275,360
活期性存款 813,419,351 - - - - 813,419,351
定期性存款 88,025,858 133,435,966 346,582,629 36,679,797 1,433 604,725,683
匯款 426,966 - - - - 426,966
應付金融債券 1,000,000 - 8,000,000 18,340,000 25,910,000 53,250,000
撥入放款基金 250 6,670 110,420 2,220,250 3,154,776 5,492,366
租賃負債 46,181 54,473 236,314 587,645 137,408 1,062,021

(4)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A.以淨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

本行及子公司以淨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包括外匯衍生工具:無本金交割 遠期外匯及淨額結算交割之外匯選擇權;經評估合約到期日係瞭解列示於合併 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之最基本要素。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 流量為編製基礎,故部份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對 應。本行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以淨額結算交割 之衍生工具。

B.以總額結算交割之衍生工具

以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工具包含:

a.外匯衍生金融工具:總額交割之外匯選擇權、遠期外匯及貨幣交換;

b.利率衍生金融工具:利率交換;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本行及子公司 以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工具。經評估合約到期日係瞭解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 表上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之最基本要素。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 編製基礎,故部份項目所揭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對應。以 總額結算交割之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如下:

110.12.31 0-30天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1年以上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衍生金融工具
-外匯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
4,498,580
6,093,790 6,071,884 2,768,967 - 19,433,221
-現金流入 4,447,438 6,113,200 6,105,833 2,777,705 - 19,444,176
-利率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 1,028 1,093 2,556 8,791 13,468
-現金流入 - 7,834 1,167 2,412 7,171 18,584
現金流出小計 4,498,580 6,094,818 6,072,977 2,771,523 8,791 19,446,689
現金流入小計 4,447,438 6,121,034 6,107,000 2,780,117 7,171 19,462,760
現金流量淨額 \$
51,142
(26,216) (34,023) (8,594) 1,620 (16,071)
109.12.31 0-30天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1年以上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衍生金融工具
-外匯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
18,587,554
20,742,526 14,038,845 8,411,846 - 61,780,771
-現金流入 18,999,896 21,036,931 14,267,128 8,406,666 - 62,710,621
-利率衍生工具
-現金流出 - 7,903 14,547 9,222 18,690 50,362
-現金流入 671 1,071 6,907 6,513 15,276 30,438
現金流出小計 18,587,554 20,750,429 14,053,392 8,421,068 18,690 61,831,133
現金流入小計 19,000,567 21,038,002 14,274,035 8,413,179 15,276 62,741,059
現金流量淨額 \$
(413,013)
(287,573) (220,643) 7,889 3,414 (909,926)

(5)表外項目到期分析

下表按合併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限,列示本行之表外項目到 期分析。針對已發生之財務保證合約,該保證之最大金額列入可能被要求履行保 證之最早期間。表中揭露之金額係以合約現金流量為基礎編製,故部份項目所揭 露金額不會與合併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對應:

110.12.31 0-30天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1年以上 合計
客戶已開發且不可撤銷之放
款承諾
\$
84,608
730,576 1,012,632 4,268,229 30,319,691 36,415,736
客戶不可撤銷之信用卡授信
承諾
2,747 31,254 70,784 215,130 19,060,236 19,380,151
客戶已開立但尚未使用之信
用狀餘額
3,905,350 6,074,175 650,292 420,639 7,672 11,058,128
各類保證款項 3,419,240 3,485,929 2,138,876 2,597,286 12,695,082 24,336,413
合計 \$
7,411,945
10,321,934 3,872,584 7,501,284 62,082,681 91,190,428
109.12.31 0-30天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1年以上 合計
客戶已開發且不可撤銷之放
款承諾
\$
31,953
338,189 4,349,374 27,261,664 29,852,215 61,833,395
客戶不可撤銷之信用卡授信
承諾 180 336 300,316 1,150,378 18,615,994 20,067,204
客戶已開立但尚未使用之信
用狀餘額
2,473,524 5,464,898 604,705 258,636 90,249 8,892,012
各類保證款項 2,148,633 2,859,595 1,189,714 3,635,884 10,803,106 20,636,932

(6)租賃合約承諾到期分析

本行及子公司之租賃合約僅包含營業租賃合約,營業租賃承諾係指本行及子 公司作為承租人或出租人在不可撤銷之營業租賃條件下未來最低租金給付總額。 下表為本行及子公司之營業租賃合約承諾到期分析:

110.12.31 1年以下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營業租賃收入
(出租人)
\$
3,325
2,414 - 5,739
109.12.31 1年以下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營業租賃收入
(出租人)
\$
660
- - 660

資本支出承諾係指為取得不動產及設備之資本支出所簽訂之合約承諾。下表 為本行及子公司之資本支出承諾之到期分析:

110.12.31 1年以下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機器及設備 \$
1,208,486
- - 1,208,486
交通及運輸設備 1,313 - - 1,313
使用權資產 405 238 - 643
什項設備 1,914 - - 1,914
合計 \$
1,212,118
238 - 1,212,356
109.12.31 1年以下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機器及設備 \$
1,478,133
- - 1,478,133
交通及運輸設備 2,986 - - 2,986
使用權資產 1,260 805 - 2,065
什項設備 26,900 - - 26,900
合計 \$
1,509,279
805 - 1,510,084

5.市場風險

(1)市場風險之定義

市場風險係指因利率、股價、匯率及商品價格等市場價格不利之變動,而使 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業務可能發生損失之風險。

(2)市場風險管理之政策與程序

A.策略

a.依「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準則」及其他相關規範,落實市場風險 管理,以達成營運目標並維持健全之資本適足率。

b.在董事(常務董事)會核定之風險胃納下,藉由各項風險控管機制,有效運用 及管理資本,確保市場風險暴險情形維持於可承受之範圍並達成盈餘目標。

B.政策與程序

為建立市場風險管理機制,確保市場風險控制在可容忍範圍,除制定市場 風險管理準則、市場風險限額管理要點及金融工具評價管理作業程序作為主要 的管理依據外,配合各項金融工具(包含固定收益、權益證券、外匯交易及衍生 性金融工具等)之相關作業要點及程序,訂定交易部位、停損、停權及警示額度 等限額控管機制。

(3)市場風險管理之流程

A.風險辨識

依「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準則」規定,金融工具業務於推展 前,應進行適當之市場風險評估並予以文件化後留存備查。評估內容包括風險 因子辨識、評價方式、成本效益分析、市場流動性、風險對策、風險管理機制 之適足性及對全行承擔市場風險之影響。

B.風險衡量

a.風險管理部每年依交易單位業務發展情形,擬定市場風險部位及損失限額, 並提報董事(常務董事)會核定後執行。

b.各項金融工具之風險衡量(或評價)分別在不同資訊系統上進行,對於評價所 使用之市場資料及模型參數,定期以抽查方式檢核其合理性。

C.風險監控

  • a.定期編製各項金融工具之評價報告陳高階管理人員核閱,並據以執行日常風 險管理作業。
  • b.各項金融交易業務均訂有限額及停損規定,倘評價損失金額超逾限額將依規 定執行停損、停權及事後管理等風險控管機制。
  • D.風險報告

風險管理部定期將全行市場風險管理現況陳報董事(常務董事)會與高階管 理階層,俾使其能掌握風險暴險情形並適時調整管理措施。

  • (4)市場風險管理範圍及方法
  • A.外匯風險管理
    • a.外匯風險之定義

外匯風險係指因外匯價格波動,致持有涉及外幣之金融工具在不同時間 轉換所可能產生之損益。

b.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交易簿與銀行簿中涉及外幣之金融工具。

c.外匯風險管理之目的

避免因匯率劇烈波動,致財務狀況轉差或盈餘遭受損失,並期提高資金 運用效益及健全業務經營。

  • d.外匯風險管理之程序
  • 1.為控管外匯交易風險,於現行規範中分別依金融交易業務、交易單位、交 易員等訂定交易部位授權標準。另針對非商業性外匯交易,各交易單位每 年依業務狀況提出部位額度需求,經風險管理部評估後提報董事(常務董 事)會核定後執行。
  • 2.交易單位辦理各項外幣金融工具業務時,應確實瞭解商品內容、風險承擔 及交易目的,並於每日晨間會議依市場情況研擬相關金融工具操作策略, 將風險及效益之評估載明於晨間會議紀錄陳單位主管核閱後,依相關授權 規定辦理,並確實執行各項交易部位之停損作業。
  • e.外匯風險管理之流程
  • 1.辨識與衡量
  • (1)風險管理部依各項金融交易業務訂定風險因子表,有效辨識風險因子及 市場風險來源。另本行及子公司金融交易多屬簡單型金融工具,對於少 數複雜型金融工具,將會在市場上進行背對背避險拋補,有效規避市場 風險。

  • (2)風險管理部運用GREEKS衡量交易目的即期外匯及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 交易受到匯率影響之程度,並每年依交易單位業務需求量及動用情形擬 訂GREEKS敏感度限額,逐日監控承受之匯率變化於可接受之範圍。

  • (3)交易簿部位應每日執行評價作業,銀行簿部位則至少每月評價一次。當 市場存在公開報價時,應優先採用該報價資訊為評價價格;如為模型評 價,則應審慎採用數理模型評價,並定期檢視模型評價之假設及參數。
  • 2.監控與報告
  • (1)非商業性外匯交易之評價損失超逾限額時,交易單位應依規定執行停損 作業。若損失金額達該金融交易業務之停權警示額度或逾停權限額時, 風險管理部應陳報總經理,倘逾年停權限額時,則應提報董事(常務董 事)會。
  • (2)各項外匯交易均應製作操作成果報表並逐日陳單位主管核閱控管。
  • B.權益證券風險管理
  • a.權益證券風險之定義

持有權益證券之市場風險包括因個別權益證券市場價格變動所產生之個 別風險,及因整體市場價格變動所產生的一般市場風險。

b.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交易簿中與權益證券性質類似之金融工具。

c.權益證券風險管理之目的

避免權益證券價格劇烈波動,致財務狀況轉差或盈餘遭受損失,並期提 高資金運用效能及健全業務經營。

  • d.權益證券風險管理之程序
  • 1.交易單位每年依業務狀況提出部位額度需求,經風險管理部評估後提報董 事(常務董事)會核定後執行。
  • 2.交易單位應依國內外證券市場資訊,研判國內股市可能走勢,據以研議當 日操作策略及方向,且交易員應密切注意開盤後市場走勢,以進行證券買 賣操作,並將當日實際操作情形併晨間會議紀錄陳單位主管核閱。
  • e.權益證券風險管理之流程
  • 1.辨識與衡量

    • (1)風險管理部運用風險值模型衡量權益證券投資部位之市場風險,並每年 依交易單位業務需求及風險承受度擬訂風險值限額,有效控制權益證券 風險因子之變動於可接受的範圍。
  • (2)交易簿投資部位應每日執行評價作業,當市場存在公開報價時,應優先 採用該報價資訊為評價價格(如係屬集中市場交易且其流通性極高,則 可採用收盤價為評價價格);如為模型評價,則應審慎採用數理模型評 價,並定期檢視模型評價之假設及參數。

  • 2.監控與報告
  • (1)投資權益證券之評價損失超逾限額時,交易單位應依規定執行停損作 業。若損失金額達該金融交易業務之停權警示額度或逾停權限額時,風 險管理部應陳報總經理,倘逾年停權限額時,則應提報董事(常務董事) 會。
  • (2)交易單位應每日編製交易報表陳單位主管核閱,並定期將投資損益陳報 董事(常務董事)會備查。

C.利率風險管理

a.利率風險之定義

利率風險係指因利率不利變動,致持有涉及利率風險因子之金融工具價 格下滑。

b.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交易簿中涉及利率風險因子之金融工具。

c.利率風險管理之目的

避免因利率劇烈波動,致財務狀況轉差或盈餘遭受損失,並期提高資金 運用效益及健全業務經營。

  • d.利率風險管理之程序
  • 1.為控管利率風險,於現行規範中依金融交易業務、交易單位、交易對象訂 定交易部位授權標準。另針對交易目的持有之部位,各交易單位每年依業 務狀況提出部位額度需求,經風險管理部評估後提報董事(常務董事)會核 定後執行。
  • 2.交易單位應兼顧安全性、流通性及獲利性,隨時匯集市場資訊研判可能風 險及收益,透過評估分析發行人信用、財務狀況及國家風險、利率走勢等 因素,慎選投資標的。
  • e.利率風險管理之流程
  • 1.辨識與衡量

    • (1)風險管理部依各項金融交易業務訂定風險因子表,有效辨識風險因子及 市場風險來源。另本行及子公司金融交易多屬簡單型金融工具,對於少 數複雜型金融工具,將會在市場上進行背對背避險拋補,有效規避市場 風險。
  • (2)交易簿投資部位應每日執行評價作業,當市場存在公開報價時,應優先 採用該報價資訊為評價價格;如為模型評價,則審慎採用數理模型評 價,並定期檢視模型評價之假設及參數。

  • 2.監控與報告
  • (1)風險管理部運用DV01衡量交易簿債券及衍生性金融工具交易受到利率 風險影響之程度,並每年依交易單位業務需求及風險承受度擬訂利率敏 感度限額,逐日監控承受之利率變化於可接受之範圍。
  • (2)交易單位應定期編製交易部位及交易員損益評估表,陳單位主管核閱。 另當持有部位之評價損失超逾限額時,交易單位應依規定執行停損作 業。若損失金額達該金融交易業務之停權警示額度或逾停權限額時,風 險管理部應陳報總經理,倘逾年停權限額時,則應提報董事(常務董事) 會。
  • D.集中度管理
  • a.本行及子公司金融工具之交易對象大多為金融同業,為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並 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將依The Banker之Tier 1 Capital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等級 等條件訂定金融同業信用風險限額,且交易單位應隨時注意個別金融同業信 用狀況及其國家債信變化,於核定限額內審慎辦理。

b.投資權益證券,針對單一機構及同一關係企業亦有限額規定。

  • (5)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
  • A.銀行簿利率風險之定義及管理目的
    • a.銀行簿之利率風險,係指因利率的變動,對未來淨利息收入或淨值的經濟價 值產生負面的影響。淨利息收入(Net Interest Income,以下簡稱NII)是指利息 收入總額減利息支出總額之淨額;淨值的經濟價值(Economic Value of Equity ,以下簡稱EVE)為資產總額未來淨現金流入之折現值減負債總額未來淨現金 流出之折現值之淨額。
    • b.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目標在於將利率變動對NII或EVE之負面影響控制在核定 之限額範圍內。
  • B.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之流程
    • a.辨識與衡量

於承做與利率商品相關業務時,會辨識利率之重訂價風險、收益率曲線 風險、基差風險及選擇權特性風險,並衡量利率變動對盈餘及經濟價值之可 能影響。

b.監控與報告

訂定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比率限額、市場利率平行變動 1BP對未來一年NII變動影響數及市場利率平行變動200BP對EVE變動影響數 限額控管銀行簿利率風險。每月向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報告利率風險衡量結 果,每季向董事(常務董事)會報告。當利率風險衡量結果逾越限額時,應立 即召集相關單位擬定因應方案,提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討論並經總經理核 定後,交由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執行,並向董事(常務董事)會報告。

(6)風險值

A.風險值說明

風險值(Value at Risk, VaR)是一個統計量,用來評估投資組合在一給定之時 間範圍,相對於一給定之信賴區間內,由於市場風險因子變動引起最大之可能 損失金額。

B.風險值模型與假設

為提升市場風險控管作業,現行針對交易簿之債券部位、權益證券部位及 外匯部位建立市場風險量化指標,按日依據過去一年歷史資料並運用歷史模擬 法(假設信賴區間為99%,持有期間為1天)計算以監控投資部位之風險值趨勢變 化。

C.風險值模型之限制

風險值是衡量正常情況下之市場風險工具,其存在一些模型限制說明如 下:

a.風險值不能反映其他種類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 b.風險值為衡量交易日結束時持有部位之可能損失,但無法反映實際損失超過 風險值之損失分配形狀為何。
  • c.由於風險值模型主要依賴歷史資料作為評估依據,不一定能夠準確預測風險 因子未來的變化情況,特別是難以反映重大市場波動等例外情形。

(7)外匯風險揭露及敏感度分析

A.外匯風險暴險情形

a.主要外幣淨部位(市場風險)

主要外幣淨部位(市場風險)
110.12.31
折合新臺幣
原幣別 外幣金額(千元) (以結帳匯率換算)
USD \$ 448,924 12,414,993
JPY 2,103,814 505,967
AUD 13,590 273,023
EUR 2,113 66,306
CNY 11,566 50,208
主要外幣淨部位(市場風險)
109.12.31
折合新臺幣
原幣別 外幣金額(千元) (以結帳匯率換算)
USD \$ 440,115 12,367,232
JPY 2,022,710 551,188
CNY 66,291 286,709
EUR 5,401 186,821
AUD 5,013 108,531

註1:主要外幣係折算為同一幣別後,部位金額較高之前五者。 註2:主要外幣淨部位係各幣別淨部位之絕對值。

110.12.31
貨幣性金融資產 貨幣性金融負債
原幣 外幣(千元) 匯率 新臺幣 外幣(千元) 匯率 新臺幣
USD \$
13,483,921
27.6550 372,897,835 12,888,760 27.6550 356,438,658
AUD 4,679,690 20.0900 94,014,972 4,588,043 20.0900 92,173,784
CNY 5,436,508 4.3410 23,599,881 5,215,483 4.3410 22,640,412
JPY 83,411,891 0.2405 20,060,560 82,096,035 0.2405 19,744,096
HKD 5,362,994 3.5460 19,017,177 4,989,090 3.5460 17,691,313
EUR 436,915 31.3800 13,710,393 436,993 31.3800 13,712,840
ZAR 3,151,732 1.7340 5,465,103 3,150,118 1.7340 5,462,305
GBP 104,307 37.3600 3,896,910 104,411 37.3600 3,900,795
NZD 53,010 18.9400 1,004,009 52,980 18.9400 1,003,441
CAD 18,796 21.6600 407,121 18,927 21.6600 409,959
SGD 10,842 20.4800 222,044 10,869 20.4800 222,597
CHF 3,833 30.2150 115,814 3,913 30.2150 118,231
其他(註) - - 84,086 - - 83,329
非貨幣性金融資產 非貨幣性金融負債
USD 1,083 27.6550 29,950 - - -

b.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表

(註)其他幣別折合新臺幣金額未達一億元以上,合併揭露。

109.12.31
貨幣性金融資產 貨幣性金融負債
原幣 外幣(千元) 匯率 新臺幣 外幣(千元) 匯率 新臺幣
USD \$
12,821,180
28.1000 360,420,744 12,222,317 28.1000 343,447,108
AUD 4,711,447 21.6500 102,002,828 4,634,864 21.6500 100,344,806
CNY 10,341,263 4.3250 44,725,962 10,135,870 4.3250 43,837,638
JPY 85,399,458 0.2725 23,271,352 84,061,617 0.2725 22,906,791
HKD 5,621,662 3.6240 20,372,903 5,236,467 3.6240 18,976,956
EUR 362,909 34.5900 12,553,022 363,008 34.5900 12,556,447
ZAR 4,526,436 1.9210 8,695,284 4,524,811 1.9210 8,692,162
NZD 62,764 20.3200 1,275,364 62,734 20.3200 1,274,755
GBP 26,234 38.3500 1,006,074 26,199 38.3500 1,004,732
CAD 17,894 22.0600 394,742 17,894 22.0600 394,742
SGD 7,292 21.2700 155,101 7,483 21.2700 159,163
SEK 34,592 3.4300 118,651 33,662 3.4300 115,461
其他(註) - - 83,141 - - 93,168
非貨幣性金融資產 非貨幣性金融負債
USD 5,181 28.1000 145,586 - - -

(註)其他幣別折合新臺幣金額未達一億元以上,合併揭露。

B.匯率風險敏感度分析(1%變動)

匯率敏感度分析是假設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各交易幣別相對新臺幣貶值1% 或升值1%,對損益及權益影響。

110.12.31
各幣別相對新臺幣貶值1% 各幣別相對新臺幣升值1%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USD \$
(54,235)
(55,511) 54,235 55,511
AUD 4,053 (22,395) (4,053) 22,395
HKD 2,797 (15,842) (2,797) 15,842
JPY (5) (3,173) 5 3,173
GBP 19 - (19) -
SGD 6 - (6) -
ZAR (30) - 30 -
SEK (4) - 4 -
CHF 24 - (24) -
CAD 35 - (35) -
THB (4) - 4 -
EUR 16 - (16) -
NZD (13) - 13 -
CNY (51,012) - 51,012 -
合計 \$
(98,353)
(96,921) 98,353 96,921
各幣別相對新臺幣貶值1% 各幣別相對新臺幣升值1%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USD \$
(94,813)
(54,119) 94,813 54,119
AUD 4,317 (20,838) (4,317) 20,838
HKD 2,844 (16,090) (2,844) 16,090
JPY 2 (3,839) (2) 3,839
GBP (32) - 32 -
SGD 41 - (41) -
ZAR (33) - 33 -
SEK (32) - 32 -
CHF 41 - (41) -
THB 59 - (59) -
EUR 24 - (24) -
NZD (14) - 14 -
CNY (50,706) - 50,706 -
合計 \$
(138,302)
(94,886) 138,302 94,886

109.12.31

96

(8)利率風險揭露及敏感度分析

A.利率敏感度分析

利率敏感度分析是假設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全體市場之殖利率曲線同時平 行上移一個基點(1bp)或平行下移一個基點(1bp),對損益及權益之影響。

利率曲線平行上升1bp 利率曲線平行下降1bp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交易簿
TWD \$
(230)
(3,462) 230 3,462
銀行簿
TWD - (54,536) - 54,536
USD - (13,638) - 13,638
AUD - (606) - 606
HKD - (77) - 77
CNY - (1,956) - 1,956
ZAR - (204) - 204
合計 \$
(230)
(74,479) 230 74,479

110.12.31

利率曲線平行上升1bp 利率曲線平行下降1bp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交易簿
TWD \$
(131)
(4,161) 131 4,161
銀行簿
TWD - (43,732) - 43,732
USD (2) (10,477) 2 10,477
AUD - (639) - 639
HKD - (35) - 35
CNY - (2,587) - 2,587
ZAR - (284) - 284
合計 \$
(133)
(61,915) 133 61,915

109.12.31

110.12.31

對未來一年淨利息收入影響數(NII) 對淨值經濟價值影響數(EVE)
情境 新臺幣 美元 新臺幣 美元
利率震盪+100BP 4,272,836 (34,660) (4,696,572) (45,509)
利率震盪-100BP (5,293,553) 3,502 8,616,664 63,806
109.12.31
對未來一年淨利息收入影響數(NII) 對淨值經濟價值影響數(EVE)
情境 新臺幣 美元 新臺幣 美元
利率震盪+100BP 3,709,697 (28,815) (823,603) (50,085)
利率震盪-100BP (4,860,513) 4,141 3,263,342 40,109

(9)利率指標變革及相關風險管理

全球正在對主要利率指標進行基本性變革,包括以近乎無風險之替代利率取 代某些銀行同業拆放利率(IBORs),本行及子公司有將為市場全面變革之一部份 金融工具利率指標之暴險為市場全面變革之一部分。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之暴險係連結美元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以下稱US dollar LIBOR)。洲際交易所指標管理機構(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公告隔夜、1個 月、3個月、6個月及12個月天期的US dollar LIBOR於112年6月底停止公告,1周 及2個月天期則於110年底停止公告,本行及子公司已制定LIBOR轉換計畫以因應 前述指標利率退場影響。

本行及子公司LIBOR利率轉換計畫專案小組監督及管理替代利率之轉換,專 案小組評估合約參照利率指標是否需要因利率指標變革修改此類合約,以及如何 管理與交易對手間對利率指標變革之溝通。專案小組定期向管理階層報告利率風 險及利率指標變革所產生之風險。

本行及子公司為了風險管理目的持有利率交換合約,此利率交換具浮動性質 連結至SOFR。本行及子公司之衍生性工具受基於國際交換暨衍生性商品協會 (ISDA)之主協議訂定之合約所約束。

本行及子公司重新檢視尚未轉換至另一指標利率之合約總額及有納入適當應 變條款之合約金額,以監督轉換至新指標利率之進度。本行及子公司將合約條款 之利率仍會受到利率指標變革影響之合約視為尚未轉換至另一替代指標利率之合 約,即使該合約包含現有利率指標退場之應變條款(以下稱「未變革合約」)。

B.預期淨收益之敏感度分析/利率變動對權益之敏感度

下表列出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未變革合約及適當應變條 款金額,金融資產及負債以其帳面金額,衍生工具以名目金額列示如下:

美元LIBOR 歐元LIBOR 英鎊LIBOR 日圓LIBOR 瑞士法郎LIBOR
未變革合約
之總金額
適當應變
條款金額
未變革合約
之總金額
適當應變
條款金額
未變革合約
之總金額
適當應變
條款金額
未變革合約
之總金額
適當應變
條款金額
未變革合約
之總金額
適當應變
條款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貼現及放款 \$
70,757,000
22,182,000 402,000 293,000 - - 1,830,000 1,242,000 - -
債券投資 22,804,048 691,000 - - - - - - - -
應收款項 14,000 14,000 - - - - - - - -
金融負債
央行及同業融資 1,161,000 - - - - - - - - -
衍生工具
利率交換合約 9,402,700 9,402,700 - - - -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
金融資產
貼現及放款 76,178,000 5,849,000 906,000 102,000 7,000 - 1,809,000 193,000 10,000 -
債券投資 28,370,000 - - - - - - - - -
應收款項 42,000 - - - - - - - - -
金融負債
央行及同業融資 1,461,000 - - - - - - - - -
衍生工具
利率交換合約 11,802,000 - - - - - - - - -

(10)權益證券風險揭露及敏感度分析

A.權益證券敏感度分析(變動幅度1%變動)

權益證券敏感度分析是假設在其他條件不變下,權益證券價格上升1%或下 降1%對損益及權益之影響。

110.12.31
變動幅度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權益證券價格上升1% TWD 16,018 -
USD 11 -
權益證券價格下跌1% TWD (16,018) -
USD (11) -
109.12.31
變動幅度 交易幣別 損益變動 權益變動
權益證券價格上升1% TWD 2,053 -
USD 52 -
權益證券價格下跌1% TWD (2,053) -
USD (52) -

B.權益證券風險值

資料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共計12個月
風險值 平均 最高 最低
權益證券風險 6,959 14,786 3,827
資料期間: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共計12個月
風險值 平均 最高 最低
權益證券風險 6,749 15,917 1,668

6.金融資產之移轉未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

本行及子公司在日常營運的交易行為中,已移轉金融資產未符合整體除列條件 者,大部分為依據附買回協議之債務證券或依據證券出借協議借出之權益證券。由 於該等交易致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已移轉於他人,並反映本行及子公司於未來期間依 固定價格買回已移轉金融資產之責任的相關負債。針對該類交易,本行及子公司於 交易有效期內不能使用、出售或質押該等已移轉金融資產,但本行及子公司仍承擔 利率風險及信貸風險,故未整體除列。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均未有未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

7.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有從事未符合公報規定互抵條件,但有與交易對手簽訂受可執行 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如:類似協議等附買回或反向再買回交易。上述 受可執行淨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在交易雙方選擇以淨額交割時,得以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互抵後淨額交割,若無,則以總額進行交割。但若交易之一方有違約之情 事發生時,交易之另一方得選擇以淨額交割。

110.12.31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資產
已認列之 於資產負債表
中互抵之
已認列之
列報於資產
負債表之金融
未於資產負債表
互抵之相關金額(d)
金融資產總額 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所收取之 淨額
說明 (a) (b) (c)=(a)-(b) 金融工具(註) 現金擔保品 (e)=(c)-(d)
衍生金融工具 \$
230,137
- 230,137 699,723 489,795 (959,381)
110.12.31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負債
已認列之 於資產負債表
中互抵之
已認列之
列報於資產
負債表之金融
未於資產負債表
互抵之相關金額(d)
說明 金融負債總額
(a)
金融資產總額
(b)
負債淨額
(c)=(a)-(b)
金融工具(註) 設定質押之
現金擔保品
淨額
(e)=(c)-(d)
衍生金融工具 \$
63,547
- 63,547 - 215,832 (152,285)

下表列示上述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相關資訊:

109.12.31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資產
已認列之 於資產負債表
中互抵之
已認列之
列報於資產
負債表之金融
未於資產負債表
互抵之相關金額(d)
金融資產總額 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所收取之 淨額
說明 (a) (b) (c)=(a)-(b) 金融工具(註) 現金擔保品 (e)=(c)-(d)
衍生金融工具 \$
391,191
- 391,191 700,109 882,623 (1,191,541)
109.12.31
受互抵、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金融負債
於資產負債表
中互抵之
列報於資產 未於資產負債表
已認列之 已認列之 負債表之金融 互抵之相關金額(d)
金融負債總額 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設定質押之 淨額
說明 (a) (b) (c)=(a)-(b) 金融工具(註) 現金擔保品 (e)=(c)-(d)
衍生金融工具 \$
101,929
- 101,929 - 1,531,091 (1,429,162)

(註)包含淨額交割總約定及非現金之財務擔保品。

  • (卌一)資本管理
  • 1.資本管理為兼顧業務拓展及風險控管,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暨「銀行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進行資本適足率之計算,並維持自 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於法令最低比率以上。
  • 2.為維持適足資本,平衡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訂有「資本適足性管理準則」作為控 管資本適足率之依據,管理範圍除最低資本要求之信用、市場及作業風險外,亦含 銀行簿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與集中度風險等重大風險。另為將經營策略、資本及 風險管理連結,每年訂定資本管理規劃,並於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陳報相關風 險及資本控管情形。
  • 3.依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銀行簿利率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等管理準則、要 點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予以辨識、衡量、監控及陳報各項風險,俾利隨時掌握當 前經營環境,能有效監控並調整資本適足性。
  • 4.為配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之實施,已積極進行建置完善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執 行作業及追蹤程序,提供管理階層適當的風險管理資訊進行決策,俾利於在可承擔 之風險範圍內維持適足資本,以確保自有資本計提與整體經營之風險特質相符。
    • (1)第一類資本
    • A.普通股權益第一類資本:包括普通股權益,扣除庫藏股、商譽及其他無形資 產、視銀行未來獲利狀況而定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營業準備及備抵呆帳提列不足數、不動產首次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時,以公允價值或重估價值作為認定成本產生之保留盈餘增 加數及對金融相關事業之重大投資之25%。
      • B.其他第一類資本: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及扣除對金融相關事業之重大投 資之25%。

(2)第二類資本

包括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債券、長期次順位債券、不動產首次適用國際會計 準則時,以公允價值或重估價值作為認定成本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之45%及扣除對金融相關事業之 重大投資之50%。

分析項目 年 度 110.12.31 109.12.31
普通股權益 96,157,516 93,119,841
其他第一類資本 17,487,758 17,504,060
第二類資本 41,159,410 40,329,291
自有資本 154,804,684 150,953,192
信用 標準法 1,066,163,181 1,058,435,685
內部評等法 - -
風險 資產證券化 - -
作業 基本指標法 - -
標準法/選擇性標準法 38,884,436 38,142,417
風險 進階衡量法 - -
市場 標準法 50,859,425 28,041,588
風險 內部模型法 - -
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 1,155,907,042 1,124,619,690
資本適足率 13.39
%
13.42
%
普通股權益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8.32
%
8.28
%
第一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9.83
%
9.84
%
槓桿比率 5.41
%
5.90
%

註:本表之計算公式如下:

  • 1.本表自有資本、加權風險性資產額及暴險總額應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 法」及「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之規定計算。
  • 2.年度報表應填列本期及上期資本適足率,半年度財報表除揭露本期及上期外,應增加揭露 前一年年底之資本適足率。
  • 3.本表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 (1)自有資本=普通股權益+其他第一類資本+第二類資本。
  • (2)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作業風險+市場風險)之資本計 提×12.5。
  • (3)資本適足率=自有資本/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
  • (4)普通股權益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普通股權益/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
  • (5)第一類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普通股權益+其他第一類資本)/加權風險性資產總 額。
  • (6)槓桿比率=第一類資本淨額/暴險總額。
  • 4.本表於編製第一季及第三季財務報告得免予揭露。

(卌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籌資活動為以租賃 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十一)。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公允價值
110.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變 動 其他變動 110.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8,411,020 - (133,500) 16,210 - 8,293,730
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金融債券 53,250,000 (1,000,000) - - - 52,250,000
租賃負債 1,062,021 (418,641) 256 - 505,820 1,149,456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62,723,041 (1,418,641) (133,244) 16,210 505,820 61,693,186
總額
非現金之變動
公允價值
109.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變 動 其他變動 109.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8,949,182 - (567,000) 28,838 - 8,411,020
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金融債券 53,250,000 - - - - 53,250,000
租賃負債 1,041,183 (428,581) (4,729) - 454,148 1,062,02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63,240,365 (428,581) (571,729) 28,838 454,148 62,723,041
總額

(卌三)參與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

1.本行及子公司持有下列類型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

結構型個體類型 性質及目的 本行及子公司擁有之權益
私募基金 投資於不能在公開市場上自由 投資該等基金發行之單位或有
交易之基金 限合夥權益
資產證券化商品 投資於商業不動產之資產證券 投資該等個體所發行之資產基
化商品 礎證券

2.本行及子公司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結構型個體之規模如下:

110.12.31 109.12.31
私募基金 \$
132,168
104,498
資產證券化商品 728,147 819,768
合計 \$
860,315
924,266

3.本行及子公司參與該結構型個體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本行及子公司持有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2,168
104,49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78,850 415,35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149,297 404,417
合計 \$
860,315
924,266

本行及子公司對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權益之損失最大暴險金額為 本行及子公司所參與之權益帳面金額。

4.本行及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未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 結構型個體未提供任何財務支援。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行 及 子 公 司 之 關 係
臺灣銀行 本行法人董事
財政部 本行法人董事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註1) 本行法人董事
臺灣土地銀行(註2) 本行法人董事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企業工會 本行法人董事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實質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本行之主要管理階層成員及其他關係人

註1:自民國一一○年第三季起為關係人

註2:自民國一一○年第三季起為非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放銀行同業

110.12.31
佔該項目
金額 餘額%
臺灣銀行 \$
157,131
1.01
109.12.31
佔該項目
金額 餘額%
臺灣銀行 \$
140,960
0.85
臺灣土地銀行 12,734 0.08
合計 \$
153,694
0.93

與關係人交易之存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2.銀行同業存款

109.12.31
佔該項目
金額 餘額%
臺灣土地銀行 \$
1,999
0.32

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3.拆放銀行同業

110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臺灣銀行 \$
3,038,983
- 1,064 0.14%~3.80%
臺灣土地銀行 1,507,961 - 1,069 0.09%~3.30%
合計 \$
4,546,944
- 2,133
109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收入 年利率
臺灣銀行 \$
2,847,979
- 3,854 0.14%~3.12%
臺灣土地銀行 8,391,529 - 3,839 0.05%~2.81%

與關係人交易之拆放銀行同業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4.銀行同業拆放

110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支出 年利率
臺灣銀行 \$
8,768,558
3,374,798 18,925 0.01%~2.80%
臺灣土地銀行 1,384,796 - 135 0.09%~2.35%
合計 \$
10,153,354
3,374,798 19,060
109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息支出 年利率
臺灣銀行 \$
7,977,147
4,309,375 14,256 0.09%~3.35%
臺灣土地銀行 4,512,609 - 2,100 0.10%~6.00%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5.存 款

110.12.31
佔該項目
期末餘額 餘 額 %
其他關係人 \$
2,435,868
0.15
109.12.31
佔該項目
期末餘額 餘 額 %
其他關係人 \$
1,241,158
0.09

與關係人交易之銀行存款利率,與非關係人並無差異。

6.授 信

110.12.31
戶 數 或 本期最 履約情形 擔保品 與非關係人
類 別 關係人名稱 高餘額 期末餘額 正常
放款
逾期
放款
內 容 之交易條件
有無不同
員工消費性放款 40 17,353 13,480 13,480 -
自用住宅抵押放款 130 517,303 490,456 490,456 - 不動產
其他放款 自然人 499,016 463,274 463,274 - 不動產
109.12.31
戶 數 或 本期最 履約情形 擔保品 與非關係人
類 別 關係人名稱 高餘額 期末餘額 正常
放款
逾期
放款
內 容 之交易條件
有無不同
員工消費性放款 32 15,037 12,405 12,405 -
自用住宅抵押放款 101 443,328 409,569 409,569 - 不動產
其他放款 自然人 461,382 450,128 450,128 - 不動產

7.捐贈:

110年度 109年度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377,867
329,928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企業工會 2,500 2,500

\$
380,367
332,428

8.保證款項:無。

9.手續費收入:無。

10.租賃收入:無。

11.衍生性金融工具交易:無。

12.出售不良債權交易:無。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100,081
94,965
退職後福利 2,669
2,642
合 計 \$ 102,750
97,607

八、質押之資產

請詳附註六(八)。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之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110.12.31 109.12.31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9,417,776
10,522,496
受託代收款項 48,911,218 43,458,651
受託代放款項 40,504,652 32,385,246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35,394,541 29,528,944
存入保證品 - 426
信託負債 212,285,576 174,773,364
應付保管品 1,163,471 1,138,192
受託經理政府登錄公債 65,741,100 57,191,300
受託經理集保短期票券 3,080,457 2,050,801
應付保證票據 53,651,900 26,061,610

(二)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結清之重要工程及採購合 約總價款分別計583,601千元及1,067,016千元,尚未支付價款分別計408,698千元及 528,273千元。

(三)本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業務之規劃、管理及營業,暨特定金錢 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保管業務。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信託資訊如下: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信 託 資 產 110.12.31 109.12.31
銀行存款 \$ 6,885,022 5,306,469
股票 845,570 607,416
基金 71,899,727 60,203,034
債券 1,356,856 1,484,021
不動產 16,703,682 15,077,574
保管有價證券 114,091,688 91,543,361
其他資產 503,031 551,489
信託資產總額 \$ 212,285,576 174,773,364
110.12.31 109.12.31
應付款項 \$ 9 81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114,091,688 91,543,361
信託資本 98,115,347 83,159,467
累積盈虧 (2,478,944) (2,069,258)
本期損益 2,557,476 2,139,713
信託負債總額 \$ 212,285,576 174,773,364
信託帳財產目錄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投 資 項 目 110.12.31 109.12.31
銀行存款 \$ 6,885,022 5,306,469
股票 845,570 607,416
基金 71,899,727 60,203,034
債券 1,356,856 1,484,021

註: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於民國 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為1,254,366千元及1,055,223千元。

土地 13,642,172 12,813,550 房屋 34,674 26,976 在建工程 3,026,836 2,237,048 保管有價證券 114,091,688 91,543,361 其他資產 503,031 551,489 合計 \$ 212,285,576 174,773,364

不動產

信託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投 資 項 目 110年度 109年度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 69,014 69,057
已實現投資利益-基金 1,700,677 1,539,602
已實現投資利益-股票 1,112 3,525
已實現投資利益-債券 24,585 38,519
現金股利收入 1,981,168 1,981,361
其他收入 5,007 15,493
小計 3,781,563 3,647,557
信託費用
管理費 63,735 63,520
郵電費 1,546 1,048
稅捐支出 19 61
已實現投資損失-基金 1,151,680 -
已實現投資損失-債券 5,033 4,021
財產交易損失 - 1,433,447
本金手續費 441 422
其他費用 1,592 5,305
小計 1,224,046 1,507,824
稅前淨利 2,557,517 2,139,733
所得稅費用 (41) (20)
稅後淨利 \$ 2,557,476 2,139,713

(四)本行世貿分行於民國八十五年辦理客戶智森實業有限公司信用狀項下出口託收案,疑 因該公司持偽造單據未實際出貨致進口商薩伊共和國薩伊國際商務暨投資公司(簡稱 I.C.C.I.公司)受有損害。I.C.C.I.公司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向比利時布魯塞爾商事法院 起訴請求開狀行及本行連帶賠償美金783萬元另加計利息、損失及費用,法院於民國 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宣判本行應賠償I.C.C.I.公司美金767.4萬元及利息,本行委請當 地律師提起上訴,布魯塞爾上訴法院於民國一○○年二月作成中間判決,認定本行與 I.C.C.I.公司均有過失,並於民國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對過失比例做出判決,判決本 行應負擔90%之過失比例,本行就第二審中間判決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三日提出上 訴,民國一○二年二月六日終審法院駁回本行之上訴,本行敗訴確定,惟本行與 I.C.C.I.公司就賠付金額之匯率與計算無法達成共識。另,民國一○五年十月I.C.C.I.公 司向德國法蘭克福法院聲請扣押本行於德國境內往來銀行之存款,隨後本行即向法院 提存擔保金歐元1,320萬元以解除扣押命令。民國一○六年七月I.C.C.I.公司聲請強制執 行上開提存擔保金,法院逕將提存擔保金轉給I.C.C.I.公司,本行遂提起債務人異議之 訴,惟於民國一○七年十一月遭法蘭克福法院判決駁回本行訴訟,經本行提起上訴, 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於民國一○八年十一月將本案發回第一審更為審理。I.C.C.I.公司已 於一○九年三月十六日向德國聯邦法院提出聲明異議理由狀,請求撤銷「法蘭克福高 等法院之發回更審裁定」,本行已委任律師擔任德國聯邦法院之訴訟代理人並針對 I.C.C.I.公司之聲明異議理由狀提出抗辯,德國聯邦法院一一○年五月二十日裁定駁回 I.C.C.I.公司之抗告,本案刻正由法蘭克福地方法院更審中。又本行於民國一○八年十 月、十一月分別收受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法院之出庭通知,係第三人Star Marine公司 要求I.C.C.I.公司賠償美金113萬元並要求本行負連帶賠償責任,及I.C.C.I.公司要求本行 賠償美金2,006萬元扣除其已受償款項,並提存歐元1,400萬元擔保金,本行已委請當 地律師出庭答辯。剛果法院並將兩案合併審理,本行民國一一○年四月收受剛果法院 判決書譯本,判決本行應給付I.C.C.I.公司歐元約2,006萬元,與I.C.C.I.公司須連帶賠償 Star Marine公司美金113萬元並需提存歐元1,400萬元於剛果境內銀行,本行已委任剛 果律師提起上訴及反對程序。I.C.C.I.公司已受償款項歐元約1,486萬元,依原告訴之聲 明計算本行增提未決賠款準備73,181千元,請詳附註六(廿一),截至民國一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本行已認列賠償損失新臺幣258,197千元及歐元966萬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子公司臺企銀管理顧問(股)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廿二日投資曼尼托克管理顧問 有限公司2,000千元,預計持有20%股權,該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完成設立登 記。

子公司臺企銀管理顧問(股)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擔任臺 企一號創投有限合夥之普通合夥人,並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投資臺企一號創投有 限合夥1,000千元,該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三日完成設立登記。

十二、其 他

(一)資產品質、授信風險集中情形、利率敏感性資訊、獲利能力、到期結構分析之相關資 訊:

1.資產品質

年 月 110.12.31
業務別/項目 逾期放款
金 額
放款總額 逾放比率 備抵呆帳
金 額
備抵呆帳
覆 蓋 率
企業 擔 保 1,324,552 686,386,566 0.19 % 7,855,442 593.06 %
金融 無 擔 保 1,800,964 330,974,304 0.54 % 4,246,313 235.78 %
住宅抵押貸款(註4) 228,806 141,504,543 0.16 % 1,625,312 710.35 %
消費 現金卡 - 2 -
%
- -
%
小額純信用貸款(註5) 6,085 417,829 1.46 % 8,809 144.77 %
金融 其他 擔 保 307,198 147,964,837 0.21 % 1,702,136 554.08 %
(註6) 無擔保 17,548 10,976,267 0.16 % 138,805 791.00 %
放款業務合計 3,685,153 1,318,224,348 0.28 % 15,576,817 422.69 %
逾期帳款
金 額
應收帳款
餘 額
逾期帳款
比 率
備抵呆帳
金 額
備抵呆帳
覆 蓋 率
信用卡業務 720 1,062,097 0.07 % 18,375 2,552.08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 - -
%
- -
%
(註7)
年 月 109.12.31
業務別/項目 逾期放款
金 額
放款總額 逾放比率 備抵呆帳
金 額
備抵呆帳
覆 蓋 率
企業 擔 保 4,333,608 619,478,813 0.70 % 7,001,414 161.56 %
金融 無 擔 保 646,422 309,604,313 0.21 % 3,946,125 610.46 %
住宅抵押貸款(註4) 409,214 139,113,318 0.29 % 1,557,182 380.53 %
消費 現金卡 - 7 -
%
- -
%
小額純信用貸款(註5) 14,757 495,713 2.98 % 16,518 111.93 %
金融 其他 擔 保 667,825 145,483,951 0.46 % 1,645,541 246.40 %
(註6) 無擔保 61,010 10,119,126 0.60 % 159,377 261.23 %
放款業務合計 6,132,836 1,224,295,241 0.50 % 14,326,157 233.60 %
逾期帳款
金 額
應收帳款
餘 額
逾期帳款
比 率
備抵呆帳
金 額
備抵呆帳
覆 蓋 率
信用卡業務 1,143 1,123,919 0.10 % 22,154 1,938.23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 - -
%
- -
%
(註7)
  • 註1: 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 期放款金額;信用卡逾期帳款係依94年7月6日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378號函所規定之逾期 帳款金額。
  • 註2: 逾期放款比率=逾期放款/放款總額;信用卡逾期帳款比率=逾期帳款/應收帳款餘額。
  • 註3: 放款備抵呆帳覆蓋率=放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放金額;信用卡應收帳款備抵呆帳覆蓋 率=信用卡應收帳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期帳款金額。
  • 註4: 住宅抵押貸款係借款人以購建住宅或房屋裝修為目的,提供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購 (所有)之住宅為十足擔保並設定抵押權予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者。
  • 註5: 小額純信用貸款係指須適用94年12月19日金管銀(四)字第09440010950號函規範且非屬信用 卡、現金卡之小額純信用貸款。
  • 註6: 消費金融「其他」係指非屬「住宅抵押貸款」、「現金卡」、「小額純信用貸款」之其他有 擔保或無擔保之消費金融貸款,不含信用卡。
  • 註7: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業務依94年7月19日金管銀(五)字第0945000494號函規定,俟應收帳款 承購商或保險公司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列報逾期放款。

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免列報逾期
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
收帳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
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
收帳款總餘額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 \$
372
1,486 536 2,135
免列報金額(註1)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 51,418 26,536 63,956 30,612
依約履行(註2)
合 計 \$
51,790
28,022 64,492 32,747

註1: 依95年4月25日金管銀(一)字第09510001270號函,有關經「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消費金融案件 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通過案件之授信列報方式及資訊揭露規定,所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註2: 依97年9月15日金管銀(一)字第09700318940號函、105年9月20日金管銀法字第10500134790 號函,有關銀行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前置調解、更生及清算案件之授信 列報及資訊揭露規定,所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2.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110.12.31
排名 公司或集團企業所屬行業別 授信總餘額 占本年度
淨值比例(%)
1 A公司(鐵路運輸業) 23,637,474 23.26
%
2 B集團
(不動產租售業)
11,438,878 11.25
%
3 C集團(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9,135,146 8.99
%
4 D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9,024,525 8.88
%
5 E集團(其他控股業) 8,571,432 8.43
%
6 F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6,383,825 6.28
%
7 G集團(電腦製造業) 5,977,657 5.88
%
8 H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5,893,403 5.80
%
9 I集團(航空運輸業) 4,393,761 4.32
%
10 J集團(金融租賃業) 4,201,781 4.13
%
排名 公司或集團企業所屬行業別 授信總餘額 占本年度
淨值比例(%)
1 A公司(鐵路運輸業) 25,103,282 25.44
%
2 C集團(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9,422,041 9.55
%
3 B集團
(不動產租售業)
9,011,609 9.13
%
4 D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8,203,992 8.32
%
5 G集團(電腦製造業) 7,704,593 7.81
%
6 E集團(其他控股業) 7,339,697 7.44
%
7 F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6,311,017 6.40
%
8 I集團(航空運輸業) 5,723,286 5.80
%
9 H集團(不動產開發業) 5,118,016 5.19
%
10 K集團(液晶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 4,954,000 5.02
%

註1: 依對授信戶之授信總餘額排序,列出非屬政府或國營事業之前十大企業授信戶名稱,若該授 信戶係屬集團企業者,應將該集團企業之授信金額予以歸戶後加總列示,並以「代號」加 「行業別」之方式揭露【如A公司(集團)液晶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若為集團企業,應 揭露對該集團企業暴險最大者之行業類別,行業別應依主計處之行業標準分類填列至「細 類」之行業名稱。

註2: 集團企業係指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六條 之定義者。

  • 註3: 授信總餘額係指各項放款(包括進口押匯、出口押匯、貼現、透支、短放、短擔、應收證券 融資、中放、中擔、長放、長擔、催收款項)、買入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 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餘額合計數。
  • 註4: 授信總餘額占本期淨值比例,本國銀行應以總行淨值計算;外銀在臺分行應以分行淨值計 算。

3.利率敏感性資訊

(1)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 (新臺幣)

單位:%

110.12.31
項 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 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 1,390,843,739 26,502,324 66,351,438 138,336,920 1,622,034,421
利率敏感性負債 1,260,163,540 78,136,810 107,263,390 57,890,778 1,503,454,518
利率敏感性缺口 130,680,199 (51,634,486) (40,911,952) 80,446,142 118,579,903
淨 值 101,659,972
107.89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116.64
109.12.31
項 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 1,261,749,950 15,575,973 23,133,404 119,785,773 1,420,245,100
利率敏感性負債 1,093,425,439 56,606,354 112,485,169 51,050,064 1,313,567,026
利率敏感性缺口 168,324,511 (41,030,381) (89,351,765) 68,735,709 106,678,074
淨 值 98,658,749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108.13

註1: 銀行部分係指全行新臺幣之金額,且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註2: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註3: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4: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新臺幣利率敏感性資 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單位:美金千元,%

110.12.31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1至90天(含) 項 目
985,190
124,536
\$
5,768,616
利率敏感性資產
1,222,606
1,984,997
6,805,950 利率敏感性負債
(237,416)
(1,860,461)
(1,037,334) 利率敏感性缺口
淨 值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109.12.31
項 目 1至90天(含) 91至180天(含) 181天至1年(含) 1年以上 合 計
利率敏感性資產 \$
5,310,244
469,273 77,166 536,289 6,392,972
利率敏感性負債 6,181,947 966,658 747,211 - 7,895,816
利率敏感性缺口 (871,703) (497,385) (670,045) 536,289 (1,502,844)
淨 值 3,510,988
80.97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42.80)

註1: 銀行部分係指全行美金之金額,且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註2: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 註3: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註4: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美金利率敏感性資產 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4.獲利能力

單位:%

110.12.31 109.12.31
資產報酬率 稅 前 0.30 0.30
稅 後 0.27 0.27
淨值報酬率 稅 前 5.79 5.55
稅 後 5.09 4.84

21.16 21.50

註1:資產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資產。

註2:淨值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平均淨值。

註3:純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註4:稅前(後)損益係指當年一月累計至該季損益金額。

(2)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 (美金)

5.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1)新臺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110.12.31 合 計 0至10天 11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 \$ 1,750,694,486 161,102,012 173,091,966 160,017,985 191,111,216 183,481,924 881,889,383
資金流入
主要到期 2,080,919,419 58,109,342 96,378,346 197,106,878 230,402,505 383,878,329 1,115,044,019
資金流出
期距缺口 (330,224,933) 102,992,670 76,713,620 (37,088,893) (39,291,289) (200,396,405) (233,154,636)

註:本表係指全行及子公司新臺幣之金額,含約定融資額度預估流出321,721,283千元。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109.12.31 合 計 0至10天 11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 \$ 1,528,946,546 132,138,936 166,645,095 136,163,423 178,254,748 125,643,908 790,100,436
資金流入
主要到期 1,894,385,819 52,672,688 103,498,741 201,839,259 212,757,375 336,728,244 986,889,512
資金流出
期距缺口 (365,439,273) 79,466,248 63,146,354 (65,675,836) (34,502,627) (211,084,336) (196,789,076)

註:本表係指全行及子公司新臺幣之金額,含約定融資額度預估流出357,529,991千元。

(2)美金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單位:美金千元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110.12.31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 \$
13,916,218
2,980,694 3,107,058 1,979,387 2,382,222 3,466,857
資金流入
主要到期 14,541,102 2,963,483 2,492,268 1,795,298 2,996,995 4,293,058
資金流出
期距缺口 (624,884) 17,211 614,790 184,089 (614,773) (826,201)

註:本表係指全行及子公司美金之金額,含約定融資額度預估流出824,028美金千元。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109.12.31 合 計 0至30天 31至90天 91至180天 181天至1年 超過1年
主要到期 \$ 13,175,860 4,313,385 2,837,011 1,570,635 1,179,663 3,275,166
資金流入
主要到期 13,753,689 4,085,099 2,691,982 1,883,298 1,626,015 3,467,295
資金流出
期距缺口 (577,829) 228,286 145,029 (312,663) (446,352) (192,129)

註:本表係指全行及子公司美金之金額,含約定融資額度預估流出779,907美金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股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期 初 買 入(註1) 賣 出 期 末(註2)
買、賣之公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處分
損益
股數 金額
臺灣中小企業 臺企銀創業 採權益法之 臺企銀創 子公司 60,000 585,083 40,000 482,976 - - - - 100,000 1,068,059
銀行 投資(股)公
投資 業投資
(股)公司

註1:係包含取得成本400,000千元,採權益法認列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註2:於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2.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3.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4.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無。

  •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無。
  • 6.出售不良債權交易資訊:無。
  • 7.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申請核准辦理之證券化商品類型及相關 資訊:無。
8.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 --
與交易 110年度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註2)
項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淨收益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 (股)公司 1 存款及匯款 43,794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1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使用權資產 905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1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租賃負債 916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 (股)公司 1 利息以外淨收益 691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1 存款及匯款 120,727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0.01 %

1.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轉投資事業股票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以上:

與交易 110年度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註2)
項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淨收益
或總資產之比率
2 臺企銀創業投資(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使用權資產 806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2 臺企銀創業投資(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租賃負債 807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1 利息以外淨收益 324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台企銀國際融資租 賃(股)公司 1 存款及匯款 175,563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0.01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台企銀管理顧問 (股)公司 1 存款及匯款 43,083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 台企銀管理顧問 (股)公司 1 利息以外淨收益 87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3 台企銀管理顧問(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使用權資產 2,526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3 台企銀管理顧問(股)公司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公司
2 租賃負債 2,444 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分為以下三種: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9.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千股

所在 期末持 投資帳 本期認列 本行及關係企業合併持股情形
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現股 擬制持 合計 備註
地區 股比率 面金額 之投資損益 股數 股股數 股數 持股比率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
(股)公司
臺灣 租賃業務 100.00 % 1,463,080 28,811 150,000 - 150,000 100.00 % 於編制合併
財務報表時
業已沖銷
臺灣企銀微型財務
公司
柬埔寨 中小企業及個人融
資業務
100.00 % 537,297 (6,173) 20 - 20 100.00 %
臺企銀創業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臺灣 創業投資業務 100.00 % 1,068,059 78,430 100,000 - 100,000 100.00 %
臺企銀管理顧問股
份有限公司
臺灣 管理顧問業務 100.00 % 48,591 (1,409) 5,000 - 5,000 100.00 %

2.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項目 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與 限 額 限 額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朝洋國際
有限公司
應收融
資款
32,690 10,115 2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202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新泉營造
股份有限
公司
應收融
資款
146,155 54,488 10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1,042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鮮賞冷凍
水產有限
公司
應收融
資款
33,944 10,115 2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202 - 365,767 1,463,068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項目 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與 限 額 限 額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信旦股份
有限公司
應收融
資款
65,351 33,000 33,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657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吸詮餐飲
股份有限
公司
應收融
資款
105,487 53,000 53,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1,054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連展投資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應收融
資款
30,000 10,083 3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189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沛鮮冷凍
水產有限
公司
應收融
資款
20,000 10,115 2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202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昱珅建設
有限公司
應收融
資款
20,000 18,990 2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379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懋興企業
有限公司
應收融
資款
16,000 12,993 16,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256 - 365,767 1,463,068
1 臺灣企銀國
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玉鼎投資
股份有 限
公司
應收融
資款
30,000 30,000 30,000 2%~10% 2 - 支應貸款人
購料
600 - 365,767 1,463,068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為截至目前止仍有效之資金貸與他人額度/金額。

註3: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

(1)屬業務往來者填1。

(2)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4: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淨值的25%為限。

註5:資金貸與總限額:為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淨值的100%為限。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註2)
市 價
(註1)
備 註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
(股)公司
台企銀國際融
資租賃有限公
母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
- 904,971 100.00 % 904,971 左列交易於編製合
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臺灣企銀國際租賃
(股)公司
P07陽信3、4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100,000 -
%
100,000 金融債券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P07陽信3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100,000 -
%
100,00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力晶積成電子
製造股份有限
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50 17,900 0.01 % 17,900 上市股票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康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638 70,213 0.26 % 70,213 上櫃股票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相互股份有限
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600 19,680 2.04 % 19,680 興櫃股票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巧新科技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94 6,495 0.05 % 6,495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灣尖端先進
生技醫藥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260 23,436 1.40 % 23,436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龍德造船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097 65,955 2.62 % 65,955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平和環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25 8,563 0.41 % 8,563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註2)
市 價
(註1)
備 註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千附精密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380 38,950 0.71 % 38,950 興櫃股票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漢達生技醫藥
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030 71,997 0.84 % 71,997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灣虎航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200 37,980 0.30 % 37,98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華安醫學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000 44,750 1.52 % 44,75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松川精密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67 10,698 0.74 % 10,698 未上市櫃股票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美上鎂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821 46,966 2.87 % 46,966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群翌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455 9,757 2.97 % 9,757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仁親銅導體股
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50 4,898 0.26 % 4,898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邁鑫機械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195 19,192 2.99 % 19,192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裕山環境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500 13,670 1.96 % 13,67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煌傑金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86 5,305 0.48 % 5,305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國際海洋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370 14,892 2.93 % 14,892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億鴻系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600 15,378 2.76 % 15,378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漢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352 3,064 2.25 % 3,064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寶晶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000 28,400 1.00 % 28,40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樂迦再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3,600 35,640 1.80 % 35,64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長榮航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580 99,540 0.45 % 99,54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隆順綠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720 18,000 2.55 % 18,00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慧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390 7,800 2.86 % 7,80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杉水牛三號
生技創投有限
合夥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17,944 -
%
17,944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聚合創業投資
有限合夥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12,000 -
%
12,000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嘉達國際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2,919 34,536 8.52 % 34,536
臺企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Pinkoi Inc.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93 43,114 0.50 % 43,114

註1:上市櫃公司為公開市價,非上市、櫃為按持股比率計算之股權淨值。特別股則為清算價格加計積欠股利計算之。

註2:特別股之持股比率,係以本行持有該系列之股數佔該系列發行之股數計算。

  •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 無。
  •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 8.與關係人交易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無。
  •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 10.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1.出售不良債權交易資訊:無。
  • 12.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申請核准辦理之證券化商品類型及相關 資訊:無。
  • 13.其他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臺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臺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行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註2) 之持股比例 (註2、4) 價 值 投資收益
臺灣中小企業 銀行業務 3,910,537 (3) 3,910,537 - - 3,910,537 - 為本行上海分行, - 3,936,365
銀行股份有限 (CNY8億) (CNY8億) (CNY8億) 非本行之被投資公
司。
(註4)
公司上海分行 (營運資本金)
臺灣中小企業 銀行業務 3,942,815 (3) 3,942,815 - - 3,942,815 - 為本行武漢分行, - 3,804,068
銀行股份有限 (CNY8億) (CNY8億) (CNY8億) 非本行之被投資公 (註4)
公司武漢分行 (營運資本金) 司。
台企銀國際融 租賃業務 838,305 (1) 838,305 - - 838,305 22,891 100
%
22,891 904,971
資租賃有限公 (CNY1.7億) (CNY1.7億) (CNY1.7億) (2)A (2)A
(營運資本金)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增設海外分支機構。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1)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B.經臺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C.其他。
  (3)若無法取得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資訊,應予註明。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註4:上海及武漢分行營運之損益業已包括於全行損益中。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臺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 8,691,657 8,691,657 60,995,983
份有限公司(註) (CNY17.7億) (CNY17.7億)

註:含本行子公司臺灣企銀國際租賃(股)公司赴大陸投資金額。

(四)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5,455,463 16.21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454,267,781 5.87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為總經理,綜理各項重要業務計畫核定、預算決算 審核及衡量營運績效。為合理表達經營活動,本行應報導部門分別為:銀行部、證券 部、信託部、保險代理部及其他,因證券部、信託部、保險代理部及其他金額不具重 大性故合併表達。銀行部門主要營業活動係從事新臺幣、外幣之存匯與授信以及有價 證券投資等業務;證券部門主要營業活動係從事證券經紀、融資業務以及期貨交易輔 助業務,提供客戶證券投資之平台;信託部門主要係提供客戶相關金融服務包含有價 證券簽證業務、保管銀行業務,新種信託業務以及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 等;保險代理部門主要係提供客戶人身及財產保險商品;其他係子公司租賃、創投、 管顧及微型財務公司之業務。本行及子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淨利衡量,報導之 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表一致,以作為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

(二)部門資訊:

證券、信託、
110年度 銀行部 保代及其他 內部調整項 部門別合計
利息淨收益 \$
17,499,571
306,177 28 17,805,776
利息以外淨收益 4,960,238 1,440,785 (100,775) 6,300,248
淨收益 22,459,809 1,746,962 (100,747) 24,106,024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 (5,160,985) (26,518) - (5,187,503)
證責任準備提存
營業費用 (12,479,903) (637,647) 1,075 (13,116,475)
稅前淨利 \$
4,818,921
1,082,797 (99,672) 5,802,046
總資產 \$
2,005,406,016
19,351,477 (3,504,421) 2,021,253,072
總負債 \$
1,906,967,800
13,012,694 (387,394) 1,919,593,100
證券、信託、
109年度 銀行部 保代及其他 內部調整項 部門別合計
利息淨收益 \$
15,902,031
290,152 34 16,192,217
利息以外淨收益 4,962,154 799,965 (84,894) 5,677,225
淨收益 20,864,185 1,090,117 (84,860) 21,869,442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 (4,072,866) 18,126 - (4,054,740)
證責任準備提存
營業費用 (11,883,295) (547,167) 1,021 (12,429,441)
稅前淨利 \$
4,908,024
561,076 (83,839) 5,385,261
總資產 \$
1,777,226,304
17,111,628 (2,702,879) 1,791,635,053
總負債 \$
1,681,334,677
11,775,663 (134,036) 1,692,976,304

(三)地區別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係依據國外營運部門所在地理位置歸類,其地區別資訊如下。

稅前淨利:

地區 110年度 109年度
臺灣 \$
4,918,965
4,372,730
美國 255,588 262,091
香港 (38,884) 105,357
澳洲 437,156 222,374
中國 231,546 391,211
柬埔寨 8,935 34,640
日本 (11,260) (3,142)
合 計 \$
5,802,046
5,385,261

非流動資產:

地區 110.12.31 109.12.31
臺灣 \$
25,970,907
23,905,214
美國 41,374 49,834
香港 69,524 109,863
澳洲 66,936 20,196
中國 85,587 42,986
柬埔寨 32,011 37,952
日本 26,181 38,730
合 計 \$
26,292,520
24,204,775

(四)重要客戶資訊:

本行及子公司未有佔收入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重要客戶,故毋需揭露重要客戶資 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