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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B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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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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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106 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106 年度決算案各項表冊,包括營業報告書、資產負 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等(請參閱本 手冊第9~32 頁),業經提報第14 屆董事會第20 次董事會會 議決議通過,敬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06 年度決算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 明:
-
一、本公司106 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新臺幣(以下同)92 萬 5,194.25 元,減計106 年度「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損益」2 億 701 萬8,600 元,再加計本(106)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鍾丹丹、李逢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查核稿本之稅後 淨利50 億3,992 萬4,148.87 元,依據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 令規定擬分配如下: -
(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4 億5,014 萬9,222.93 元。 -
(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7 億2,403 萬3,311.88 元。-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 年4 月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及105 年5 月25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1510 號函規定。 -
2.106 年12 月31 日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負8 億3,534 萬98.95 元 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5 億2,911 萬
-
-
1 -
2,875.64 元,另依105 年5 月25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1510 號函規定,以稅後淨利之百分之零點五提列
員工轉職或安置支出2,519 萬9,621 元,共計需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3 億3,142 萬6,844.31 元,因以前年度已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10 億5,546 萬156.19 元,爰可迴轉7
億2,403 萬3,311.88 元為可分派盈餘。
-
(三)分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0.268 元):16 億4,765 萬3,743 元,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不足一元之畸零現金股利,轉列其他收入。 -
(四)分配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每股0.4 元):24 億5,918 萬 4,690 元。 -
(五)期末未分配盈餘:87 萬6,399.07 元。 -
二、本公司「106 年度盈餘分配表」如附件(請參閱本手冊第35 頁)。 -
決 議:
討論及選舉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為配合106 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 股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
一、為因應新巴賽爾資本協定(BaselⅢ)增列普通股權益資本 之要求,以充實資本結構,進而提升獲利能力,擬依公司法 第240 條規定,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 億4,591 萬8,469 股。 -
二、增資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
(一)擬增資新臺幣(以下同)24 億5,918 萬4,690 元,以每 股面額10 元,發行新股2 億4,591 萬8,469 股,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 -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 後,由董事會另訂配發新股之除權基準日,按除權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 股。配 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5 日內 -
2 -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
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逾期未併湊之累
積畸零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 `(三)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 銷或有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股率因 此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
- `(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 份相同。`
-
三、本次擬議之無償配股對銀行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及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應公開完整式財務預測之認定 標準」之規定,本行未公開107 年度財務預測,故無法揭露 上述擬議之無償配股對本行營業收入、損益及每股盈餘之預 測資訊,本行不適用本項。 -
四、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總額為639 億3,880 萬1,930 元,尚 在本公司資本總額800 億元範圍內。 -
五、本案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
一、為利申設海外據點時向外國政府提交審查文件之需要,爰配 合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本行之英文營業執照名稱一 致性,於章程英文名稱增加「,LTD.」文字,並酌修部分文 字。 -
二、本行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8頁。 -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選舉本公司第15屆董事案,提請 核議。 -
說 明: -
3 -
-
一、本公司第14 屆董事任期業於本(107)年6 月25 日屆滿,依 公司法第195 條規定,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 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爰配合本(107)年股東常會 召開辦理改選事宜。 -
二、依本公司章程第20 條規定,本公司置董事15 人其中獨立董事 不得少於3 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組織董事會,董事 任期為3 年。 -
三、本次選舉第15 屆董事15 人(含獨立董事3 人),任期為三年, 自107 年6 月29 日起至110 年6 月28 日止;本次董事選舉係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提報本公司107 年5 月9 日第14 屆董事會第21 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如附件(請參閱 本手冊第40~42 頁)。
選舉結果: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15屆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單位:股) |
||
|---|---|---|---|---|---|---|
1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黃博怡 |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經濟學博士 |
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安泰商業銀行監察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常務董事高雄銀行常務董事玉山金控董事玉山綜合證券總經理時代綜合證券副總經理實踐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教務長、學務長 |
135,631,247 |
|
2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施建安 |
薩吉諾大學企管研究所碩士 |
彰化商業銀行總經理彰化商業銀行副總經理彰化商業銀行資金營運處處長彰化商業銀行國內營運處處長彰化商業銀行昆山代表處處長彰化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襄理 |
135,631,247 |
- 4 -
序號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單位:股) |
|
|---|---|---|---|---|---|
3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林秀燕 |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碩士 |
臺灣企銀第13、14 屆董事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財政部國庫署組長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 |
135,631,247 |
4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王文杰 |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
臺灣企銀第13、14 屆董事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月旦民商法學雜誌總編輯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政治大學祕書室主任祕書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 |
135,631,247 |
5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游宏生 |
嶺東科技大學EMBA碩士 |
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第1-7 屆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勞動部第三屆勞資爭議仲裁委員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臺灣企銀董事(臺灣企銀企業工會代表) |
135,631,247 |
6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梁連文 |
日本北海道大學農經博士 |
實踐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助理教授台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基層金融研究訓練中心助理研究員輔仁大學經濟系兼任講師工商時報專欄組記者 |
135,631,247 |
7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江雅綺 |
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 |
新興科技產業法律顧問(含遊戲、電信、電商、網媒、智慧運輸及其他新興科技產業)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資策會科法中心指定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專家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專家中央通訊社第八屆董事科技部研發成果審查委員會委員科技部法規會委員經濟部「智慧財產技術服務機構能量」審查委員文化部法規會委員 |
135,631,247 |
- 5 -
序號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單位:股) |
||
|---|---|---|---|---|---|---|
Board Member, Asia PacificAssociation of Technology andSociety(亞太科技與社會學會理事,香港)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助理教授歐盟Horizon 2020 科研架構NCP 智財諮議小組委員世新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
||||||
8 |
董事 |
財政部代表人:宋永裕 |
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 |
公認反洗錢師(CAMS)臺灣企銀債權管理部副理臺灣企銀總務處副處長臺灣企銀北二區營運處副主任臺灣企銀新明分行、東桃園分行及板橋分行經理 |
135,631,247 | |
9 |
董事 |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林麗婈 |
政治大學銀行學系 |
臺灣銀行企業金融部副經理臺灣銀行敦化分行經理臺灣企銀常務董事(臺灣銀行代表) |
1,058,933,860 |
|
10 |
董事 |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黃培明 |
空中大學商學系 |
臺灣銀行南新莊分行經理臺灣銀行重新分行經理臺灣銀行三重分行副經理 |
1,058,933,860 |
|
11 |
董事 |
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人:康正全 |
淡江大學統計學系 |
臺灣銀行債權管理部經理臺灣銀行內湖分行經理臺灣銀行企劃部副經理 |
1,058,933,860 |
|
12 |
董事 |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代表人:何英明 |
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
臺灣土地銀行總稽核臺灣土地銀行法遵長兼法務處處長臺灣土地銀行債權管理部經理臺灣土地銀行授信審查部經理臺灣土地銀行忠孝分行經理臺灣土地銀行和平分行經理 |
149,244,703 |
|
13 |
董事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企業工會代表人:劉豐永 |
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附設家事商業職業補習學校高級部商業科 |
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理事臺灣企銀企業工會會員代表臺灣企銀領組 |
2,376,684 |
|
14 |
董事 |
王哲男 |
日本近畿大學商經學部經營學科 |
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台中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 |
1,276,494 |
- 6 -
序號 |
候選人姓名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單位:股) |
|
|---|---|---|---|---|---|
15 |
獨立董事 |
林欣吾 |
台灣大學經濟系博士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六屆委員友達光電(股)公司反托拉斯遵循最高主管台灣經濟研究院專任研究員及研究三所所長台灣經濟研究院專任副研究員及研究三所所長 |
0 |
16 |
獨立董事 |
劉錦龍 |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 |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 |
0 |
17 |
獨立董事 |
黃維生 |
南台工專紡織科(現改制為南台科技大學)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經濟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董事第一金融控股公司監察人第一銀行監察人揚生針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維紡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0 |
第四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
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第1 項及第5 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 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 內容並取得其許可;違反規定者,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董事競業 行為之所得視為本公司之所得。 -
二、本公司第14 屆董事有於106 年5 月23 日改派就任而為自己或 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者(如附件解除競業禁止 明細表),為免除該董事已為競業行為之歸入權,有提請同意 解除其就任本公司職務之日起競業禁止限制之必要;另第15 屆董事及其所代表之法人,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時,在不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提請許可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
7 -
-
三、為利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本公司第15 屆董事候選人 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者,先列入股 東常會議事手冊之解除競業禁止明細表如附件(請參閱本手冊 第44~45 頁),惟解除對象以實際當選本公司董事為準。 -
決 議: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明細表
第 14 屆董事解除競業禁止限制名單
董事名稱 |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
|---|---|---|
兼任公司 |
兼任職務 |
|
何英明(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代表) |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 |
副總經理 |
第 15 屆董事候選人解除競業禁止限制名單
董事名稱 |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
|---|---|---|
兼任公司 |
兼任職務 |
|
財政部 |
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 |
董事 |
|
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彰化銀行(股)公司 |
董事 |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臺灣產物保險(股)公司 |
董事 |
|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公司 |
董事 |
|
臺灣聯合銀行 |
董事 |
|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
董事 |
|
財宏科技(股)公司 |
董事 |
|
臺億建築經理(股)公司 |
董事 |
- 8 -
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
董事 |
|
|---|---|---|
臺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股)公司 |
董事 |
|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 |
臺灣聯合銀行 |
董事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
董事 |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
董事 |
|
土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
董事 |
|
臺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股)公司 |
董事 |
|
林麗婈(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企業金融部經理 |
黃培明(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人力資源處處長 |
康正全(臺灣銀行(股)公司代表)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國內營運部經理 |
何英明(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代表) |
臺灣土地銀行(股)公司 |
副總經理 |
══════════════════════════════════
註1:本議案參考資料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0 日前,將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
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等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註2:完整之議案內容請參閱本公司107 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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