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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Nov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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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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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20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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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程永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程永峰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烟台泰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程永峰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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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20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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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3、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4、证券代码:002254

  • 5、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 6、董事会秘书:董旭海

  • 7、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8、邮编:264006

  • 9、联系电话:0535-6394123

10、传真电话:0535-6394123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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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年11月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8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7)。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其基 本情况如下:

程永峰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经济 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副科长、山东新世 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杰瑞 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8年12月起任职山东永大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2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 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情况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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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及其他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11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 委托投票权的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之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 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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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 页签字;

3、如委托投票股东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联系电话:0535-6394123

邮政编码:2640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对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 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 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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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如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 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 票方式与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则以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 为准。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 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 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 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 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程永峰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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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 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 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 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作为 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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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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