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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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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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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公告: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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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 年1 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1 月8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 董事11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股份总数由 610,833,600 股增加至 684,394,502 股。根据工商登记变更的有关规定,将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将注册资本 由 610,833,6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684,394,502 元。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事宜进展情况办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股份总数由 610,833,600 股增加至 684,394,502 股,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以下修改: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083.36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68,439.4502 万元”。
(2)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1,083.3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439.450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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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公告: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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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事宜进展情况办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财 务报表(未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可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1,404,592,530.92 元。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积极回馈投资者,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684,394,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0,636,70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针对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的巨潮 资讯网。
该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周国永先生、马千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相关人员简 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十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方案》,上述人员按 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实行职业经理 人管理。
针对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的巨潮 资讯网。
5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搬迁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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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公告: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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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开发区发展整体规划,按照政府部门用地规划部署,公司拟实施搬 迁工作,搬迁区域包括公司黑龙江路厂区(I-0、I-2 小区)及峨眉山路厂区(J-1 小区),总占地面积约为 253,718 平方米,上述土地、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原值约 为 32.6 亿元,账面净值约为 6.1 亿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涉及的产品包 括氨纶、芳纶、芳纶纸。
根据相关规划,上述地块将由政府相关部门收储,所涉地上的氨纶、芳纶、 芳纶纸产能将逐步关停,有利用价值的设备将通过搬迁应用于新园区工程项目。 公司搬迁工作将与新项目建设相结合,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规划产能,保证公司生 产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市场需求的保障。
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搬迁补偿工作效率,建议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失并争取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搬迁补偿工 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评估报告审议批准搬迁补偿有关协议、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实施后续搬迁事项等,并在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后,授权公司董事长 以及董事长所授权的其他人员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6 、以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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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周国永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光明染织厂技术员,本公司技术科科员、生产技术 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6 年起任烟台泰和新 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起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宁东泰 和新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国永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无亲属关系;其通过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马千里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 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 师、副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2006 年12 月至2017 年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4 月起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副主任,2017 年7 月起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 任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千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通过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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