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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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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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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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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 h eng Di strict, B eiji n 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5034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泰和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泰和新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泰和新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和新材公司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苗丽静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 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340,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04 元,扣除各项不 含税发行费用5,994,744.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4,005,250.80 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10 月23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 号)。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8,121,933.33 元。募集资金 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净额 494,005,250.80
2、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5,011.74
3、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补充流动资金) -246,128,329.21
2020 年12 月31 日专户余额 248,121,933.33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 *1、2020 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5,011.74 元。

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020 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24,612.83 万元,主要 为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2020 年12 月22 日,本公司将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 中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46,128,329.21 元转入一般账户中,用以偿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办理完毕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光 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8,121,933.3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于2020 年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 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 年10 月与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自贸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 12656000000836957 募集资金专户 248,121,933.33
合 计 248,121,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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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24,612.8324,612.8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单位:万元24,612.8324,612.8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募集资金总额 49,400.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12.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12.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24,600.53 24,600.53 24,612.83 24,612.83 100.05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流动资金
2.年产3000 吨高性能芳 24,800.00 24,800.0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00.53 49,400.53 24,612.83 24,612.83 49.8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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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日本公司对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3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2.5 亿元(含)。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
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等,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尚未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备注:“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12.30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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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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