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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Dec 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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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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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在辖区新上市公 司中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24 号)等有关文 件精神,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切实开展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项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了董事长为第一责 任人,统筹指导自查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工作小组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对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逐条对照通 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形成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 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我们调阅了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 此事项的专项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治理的现状,公司在系统、 全面的自查过程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并将持续了解整改情况和督促公司落 实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志美、袁培初、王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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