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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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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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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11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8 月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达 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商业保理”)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 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

公司全资孙公司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华贸易”)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 民币3,5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在经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 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43,500 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孙公司贷款的40,000 万元),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92,368.63 万元)的14.88%,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789,907.08 万元)的5.51%;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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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过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贷款的43,500 万元)为261,000 万元, 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92,368.63 万元)的89.27%,占截 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89,907.08 万元)的33.04%。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8JD1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 号 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 栋8 层03 单元A 之九

5、法定代表人:上官步燕

6、成立日期:2016 年05 月25 日

7、注册资本:5,000 万元

8、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

9、财务数据: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041.49 万元、 负债总额2,070.21 万元、净资产4,971.29 万元,资产负债率29.40%%;营业收 入961.86 万元,净利润-28.71 万元。

截止2018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112.2 万元、负债总额 9,133.59 万元、净资产4,978.61 万元,资产负债率64.72%;营业收入363.61 万元,净利润7.32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 需要择优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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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 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 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在期限内在额度范围内使 用。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 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43,500 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孙公司贷款的40,000 万元),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92,368.63 万元)的14.88%,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789,907.08 万元)的5.51%;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董事 会通过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贷款的40,000 万元)为261,000 万元, 占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92,368.63 万元)的89.27%,占截 止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89,907.08 万元)的33.04%。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 了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相关 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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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 定,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 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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