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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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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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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厦门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7 月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厦门达华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国家金融领域“强监管”的政策大环境下, 为预防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向关联方厦门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达华资管”)申请年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应 收账款转让及回购、财务支持等),融资利率不超过12%/年(含本数),融资期 限为0.5-1.5 年,融资及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决定。公司将对此融资进行专款专用,该融资仅用于公司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不 能用于对外投资、购置理财产品等非日常经营项目款项的支付。
公司目前持有达华资管21%的股权,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任达华资管监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有关联 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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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厦门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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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3MA348N9H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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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时间:2016 月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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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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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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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 号莲前集团大厦22 层2-A10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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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李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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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册资本:5000 万元
9、达华资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50 | 21% |
| 深圳前海福德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 | 30% |
| 赵秀珍 | 400 | 8% |
| 崔维艳 | 1400 | 28% |
| 曹菲菲 | 400 | 8% |
| 李伟明 | 250 | 5% |
| 合计 | 5000 | 100% |
达华资管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任达华资管监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达华资管是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一)融资金额与期限:公司向达华资管融资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 融资期限为0.5-1.5 年,每笔资金的期限根据其实际到账日分别起算。
(二)融资用途:该融资仅用于公司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不能用于对外投资、 购置理财产品等非日常经营项目款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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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率及利息:本次融资利率不超过12%/年(含本数),利息从资金到 账之日开始计算。
(四)还款方式:公司可以在融资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也可以提前分期或全 部偿还本息。
(五)融资的担保:无担保。
(六)每笔融资发生时将签订具体的融资合同。
(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 署本次融资事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达华资管取得资金的成本, 本次公司向达华资管融资利率不超过12%/年(含本数),属于合理范围。
公司向达华资管融资仅用于公司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因此在非紧急或金融领 域进一步严管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国家金融领域“强监管”的政策大环境下,市场资金面日益趋紧,众多 国内公司面临融资困难的现实,公司正在加紧催收应收账款、处置闲置资产等回收 现金,但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防范紧急情况下资金流动性风险,现阶段公司向 关联方达华资管融资最为快捷、高效、可行。
2、本次关联交易融资仅为在紧急情况下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在公司 发行公司债、短融债等因审批等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保障公司在不可控事件发生 时公司有应对方案,该笔融资只是上述方案在无法达到预期而又紧急的情况下的不 时之需。本次融资可以满足公司随借随还的需求,且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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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的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融资利率参考市场情况及达华资管取得资金的成 本,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达华资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属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融资仅为在紧急情况下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在公司 发行公司债、短融债等因审批等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保障公司在不可控事件发生 时公司有应对方案,该笔融资只是上述方案在无法达到预期而又紧急的情况下的不 时之需。本次融资可以满足公司随借随还的需求,且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在 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的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 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厦门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达华资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属 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融资仅为在紧急情况下满足公司 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在公司发行公司债、短融债等因审批等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 保障公司在不可控事件发生时公司有应对方案,该笔融资只是上述方案在无法达到 预期而又紧急的情况下的不时之需。本次融资可以满足公司随借随还的需求,且不 需要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的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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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年利率为不超过12%(含本数),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 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融资利率参考市场情况及 达华资管取得资金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向关 联方厦门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达华资管融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达华资管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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