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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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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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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7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2 月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 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 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小额贷”)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中 达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中达小额贷 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在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连带责任 担保,有效期均为一年,中达小额贷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根据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进行融资。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刘晓琛、 韦绮雯、汤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 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文件。

截止目前,公司为中达小额贷提供担保(含本次)为人民币2.2 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达小额 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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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号:442000000854304

  • 3、地址: 中山市民众镇民众大道南9 号之9 卡

  • 4、法定代表人: 蔡小如

  • 5、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 6、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7、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中达小额贷资产总额20,474 万元,负债总额151 万元,净资产20,3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4%;营业收 入653 万元,净利润323 万元。

截止2014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中达小额贷资产总额24353.82 万元, 负债总额3292.45 万元,净资产21061.3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52%;营业收 入1759.33 万元,净利润938.29 万元。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公司 6,000 30%
2 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 3,000 15%
3 朱锡源 2,000 10%
4 许 静 2,000 10%
5 刘晓琛 2,000 10%
6 韦琦雯 1,600 8%
7 汤华添 1,400 7%
8 黎新强 1,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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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郑春艳 1,000 5%
合 计 20,000 100%

10、中达小额贷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 等,中达小额贷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 1、公司将根据中达小额贷的实际需要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相关期限

  • (不得超过一年)、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2、本次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是指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3、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刘晓琛、韦绮雯、汤 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 提供质押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25%, 净资产的5.2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3.2 亿元,均为公司向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15.09%,净资产的18.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中达小额贷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 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为中达小额贷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 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为中达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 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中达小额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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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中达小额贷提供不超过9000 万元 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中达小额贷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 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中达小额贷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 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反担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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