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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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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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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8 月25 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 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 亿元授信额 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 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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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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