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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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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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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4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6 月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 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 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小额贷”)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为 中达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中达小额贷 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产品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为一年,中达小额贷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在贵阳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产品,相关授权期限、利率、产品 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为中达小额贷在银行取得综合授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中达小额贷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 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借款,相关授 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 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刘晓琛、韦绮雯、汤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 郑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 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文件。
本次对外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达小额贷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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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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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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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号:44200000085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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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址: 中山市民众镇民众大道南9 号之9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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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 蔡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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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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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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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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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中达小额贷资产总额20,474 万元,负债总额151 万元,净资产20,3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4%;营业收 入653 万元,净利润323 万元。
截止2014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中达小额贷资产总额20,506 万元,负 债总额120 万元,净资产20,38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9%;营业收入446 万 元,净利润262.8 万元。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公司 | 6,000 | 30% |
| 2 | 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 | 3,000 | 15% |
| 3 | 朱锡源 | 2,000 | 10% |
| 4 | 许 静 | 2,000 | 10% |
| 5 | 刘晓琛 | 2,000 | 10% |
| 6 | 韦琦雯 | 1,600 | 8% |
| 7 | 汤华添 | 1,400 | 7% |
| 8 | 黎新强 | 1,000 | 5% |
| 9 | 郑春艳 | 1,000 | 5% |
| 合 计 | 2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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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达小额贷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 等,中达小额贷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将根据中达小额贷的实际需要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但在贵州 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产品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 万,向其他金融机构融 资的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 万元,相关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种类等以实际发 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2、本次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是指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3、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刘晓琛、韦绮雯、汤 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 提供质押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中达小额贷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 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为中达小额贷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 司、刘晓琛、韦绮雯、汤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 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为中达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助于 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中达小额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 高其经济效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13%,净资产的9.2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担 保余额为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85%,净资产的16.3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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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中达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1 亿元的担保,是为了保证流动 中达小额贷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 中达小额贷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 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刘晓琛、韦绮雯、汤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 春艳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担保,给公 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 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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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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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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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担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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