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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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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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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21 年6 月4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5 月27 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 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陈融圣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董事长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 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融圣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融圣先生;委员:韩芝玲女士、彭红女士、

张高利先生;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岑赫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刘杰先生(独 立董事)、韩芝玲女士、王景雨先生;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郭世亮先生(独 立董事)、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郭世亮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岑赫先 生(独立董事)、王景雨先生、彭红女士。

以上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第四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陈 融圣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提名,聘任张高利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王景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裁陈 融圣先生提名,聘任彭红女士、林海峰先生、张双文先生、张高利先生(董秘)、 黎志聪先生、王中民先生、肖琼女士(兼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为公司副总裁。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G 区17 号楼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蔡剑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相关简历附后,任期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蔡剑平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G 区17 号楼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的简历

陈融圣先生: 陈融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陈融圣 先生历任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4 年起任公司董事兼总 裁,2018 年6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长、总裁。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29,099 股,全部为直接持有;陈融圣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融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通报批评未超过三次及以上,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融圣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芝玲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起 历任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局长、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 长、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2017 年起任 福建省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

韩芝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韩芝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芝玲女士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红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4 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 电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2011 年11 月至2019 年5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 事业部资深经理(二岗副)。2021 年1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副总裁。

彭红女士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 股;彭红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天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英国纽卡斯尔商学院 管理硕士,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会员,欧美同学会企业家联谊会理事。 曾任中植集团执行总裁、中植集团并购业务部总经理、中植资本董事长,成功操 作金飞达等多项上市公司并购项目。2014 年至2019 年1 月任润兴租赁董事长,现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王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天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天宇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雨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 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 年1月起在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9 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1 月起为公司财 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王景雨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0,000 股;王景雨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高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09 年 8 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2019 年起任公司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张高利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000 股;张高利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高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高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同济大学工业自动化学 士和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法国ENPC 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上海系统工程学会理 事;曾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 项目主任、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等。现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宝 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密尔克卫 国际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杰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岑赫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会计与审计专业硕士, 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三元集团所属公司会计、财务经理,通海 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29)财务总监。现任

北京振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社会兼职: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 上海海洋大学兼职教授。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岑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岑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岑赫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郭世亮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8 年 8 月-2020 年12 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等;2021 年1 月起 至今任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等。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郭世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世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郭世亮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峰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8 月出生,中共党员。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4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历任福建 日报报业集团海峡都市报社经济部首席记者、时政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社 会新闻部主任等。2018 年8 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董事长助理、董办主任,主要负 责董办工作、品牌建设、政府事务、公共关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海峰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 股;林海峰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双文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6 月出生。清华大学MBA, 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在读)。2013 年5 月至2019 年3 月,任康得新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50)总裁特别助理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 年9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副会长;2020 年2 月至今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双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双文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黎志聪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管理学学士。2006 年8 月至2012 年1 月,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 分所,担任审计经理;2012 年2 月至2017 年9 月,任职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833908),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 6 月,任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038),担任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 副总裁。

黎志聪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 股;黎志 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黎志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黎志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琼女士: 女,中国国籍,拥有美国绿卡,1971 年出生,北京师范大学心理

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7 月至1997 年5 月,任职北京第一师范学院,从事教 师工作;1997 年6 月至2003.3 月,任职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综合秘书处和行政处, 历任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2003 年4 月至2016 年3 月,任职国家行政学院研究 生院,历任综合处、学生处副处长、学位处处长、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 招生处(研招办)处长等职务。2016 年4 月-2018 年6 月,先后任职富汇融资租 赁公司总经理、金石隆瑞贸易公司监事和海龙国际保理有限公司监事。肖琼女士 在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公共关系等领域经验丰富。现任公司副总裁、内审 负责人。

肖琼女士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0 股;肖琼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 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中民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法国图卢兹商学 院航空航天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6 年8 月至2003 年4 月,任职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北京翔宇空间技术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部门经理; 2003 年5 月至2004 年12 月,任职德国华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 团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集团合资公司)市场销售总监;2005 年1 月至2009 年5 月, 任职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处长;2009 年5 月至2011 年7 月,任职德国华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与欧 洲空中客车集团合资公司)总经理;2009 年11 月至2015 年1 月,任职中国长城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历任发展计划部副总经理、技术应 用部副总经理、卫星应用部总经理;2011 年2 月至2012 年2 月,兼任航天卫星应 用总公司总经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5 年1 月至2016 年7 月,任职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40)怀来航天产业基地总经理;2016 年8 月至2017 年8 月,任职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9 月至今, 任职公司,担任卫星事业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中民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 股;王中民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中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中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剑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金融市 场与投资组合专业,拥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基金从业等资格证书。2013 年2 月 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 公司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7 年1 月负责全资孙公司厦门新东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厦门乐爱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事务。2019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 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蔡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蔡剑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蔡剑平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