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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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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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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5 月11 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 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签订合资协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公司拟与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长乐城市建设投资”) 签订了合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出资7.14 亿元,出资比例51%, 与福州新区开发投资(出资4.9 亿元,出资比例35%)、福州长乐城市建设投资 (出资1.96 亿元,出资比例14%)共同设立子公司。本次签订合资协议,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是开拓市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竞争实力。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彭红女士、王天宇先生、王景雨 先生、张高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 举的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提名郭世亮先生、岑赫先生、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 举的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 年6 月4 日下午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G 区17 号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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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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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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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陈融圣先生: 陈融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陈融圣先 生历任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4 年起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2018 年6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29,099 股,全部为直接持有;陈融圣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陈融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通报 批评未超过三次及以上,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融圣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韩芝玲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起历 任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局长、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2017 年起任福建省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韩芝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韩芝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芝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彭红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4 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电 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2011 年11 月至2019 年5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事业部 资深经理(二岗副)。2021 年1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彭红女士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 股;彭红女士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天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英国纽卡斯尔商学院管 理硕士,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会员,欧美同学会企业家联谊会理事。曾任 中植集团执行总裁、中植集团并购业务部总经理、中植资本董事长,成功操作金飞 达等多项上市公司并购项目。2014 年至今任润兴租赁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现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天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天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王景雨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务 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 年1月起在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 的并购工作,2019 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1 月起为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景雨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00 股;王景雨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高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09 年8 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2019 年起任公司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高利先生通过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000 股;张高利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高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高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同济大学工业自动化学士 和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法国ENPC 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上海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曾 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 项目主任、管理科学 与工程系主任等。现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密尔克卫国际化工供应 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岑赫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会计与审计专业硕士,注 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三元集团所属公司会计、财务经理,通海建设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29)财务总监。现任北京振 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社会兼职: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上海海洋 大学兼职教授。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岑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岑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岑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郭世亮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8 年8 月-2020 年12 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等;2021 年1 月起至今 任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等。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郭世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世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郭世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